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____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精选3篇)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须使用“送电联系单”。
4 h1 s' p+ s/ d4 e;第三章使用规定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
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须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
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责任与义务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制度。
2. 高、低压设备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实施。
3.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矿井员工应严格遵守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确保个人安全。
四、定义1. 高、低压停电:指为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切断电力供应的操作。
2. 高、低压送电:指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力供应。
五、高、低压停送电管理流程1. 申请1.1 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高、低压停电的操作人员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1.2 申请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范围、停电设备等相关信息。
1.3 矿井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过评估和批准后给予回复。
2. 安全措施2.1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2.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护目镜等。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停送电操作3.1 操作前,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2 操作人员需按照事先制定的停送电方案进行操作,并注意与电力供应单位的沟通联系。
3.3 操作人员需注意设备开启和关闭的先后顺序,确保设备能够顺利运行。
3.4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短路、过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矿井管理员。
4. 检修、维护4.1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停送电区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如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低压停送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高低压停送电是指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和送电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四条停电管理是指在发生紧急情况、设备维修、设备投入使用前等情况下,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操作。
第五条在停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电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停电设备、建立停电范围、告知相关人员、清除现场危险物品等。
第六条停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七条停电设备操作完毕后,必须进行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停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八条停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解除停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九条停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停电区域,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停电设备。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条送电管理是指电力供应部门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条件下,对停电设备进行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送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送电前,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送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解除送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十四条送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送电设备,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送电区域。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在进行高低压停送电操作时,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
第十七条在设备停电操作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停电标识,以提醒其他人员禁止接近停电设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高低压设备、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
第二章停送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停送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章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严禁酒后、精神恍惚者操作停送电作业。
第十条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停送电作业后的工作第十二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遗留隐患。
第十三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结束作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
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
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
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停送电操作,以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停电操作要求:2.1、停电原则:除非特殊情况必须停电外,应尽量避免停电,必须停电时尽量缩短停电时间,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连续性。
2.2、确定停电范围:(1)根据工作任务,确认停电范围,必须对停电区域周边的用电单位进行通知,告知停电时间及影响范围。
(2)停电前,待停电范围内的设备和线路状态处于正常和安全状态。
2.3、告知设备运维人员:(1)安排好停电时间和范围,及时告知设备运维人员,相关部门配合,按计划进行停电。
(2)齐全必要的工具、安全用具、安全帽、手套、安全绳、安全鞋等。
(3)对于必须停电的设备,在准确把握停电情况下,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调试,确保其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送电操作要求:3.1、送电安全控制:送电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开关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遵守个人安全操作规程。
开展送电操作,必须按相关部门指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如下的检查和试验:(1)核查用电负载情况,确保用电负载符合开关设备的额定电流容量。
(2)确认电力系统电压和频率符合设备技术参数。
(3)进行开关操作试验,并检查设备、仪表的正常运行,保障开关的暂时不活动、放电、故障指示等系统的正确操作。
(4)在送电操作期间,必须理解开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其特征,严禁移位操作,避免超负荷运行,特别是不能超过额定电流容量,遵守操作规程。
3.2、送电管理机制:(1)设备运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开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到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针对设备运行中的各种故障和意外情况,设备运维人员必须有健全的维修方案和技术措施,确保及时处理,消除影响。
(3)设备运维人员必须掌握紧急停电操作流程及应急措施,进行应急演练,让紧急停电操作变得高效、安全。
4、其他要求:4.1、实行“4查4对4确认”制度:(1)设计用电系统的理论基础查;(2)施工前验收的检查对;(3)电力设施的调试试验的查对;(4)投入运行后的工作的查对。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低压停电输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停电和输电规定的实施。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维护或搬迁期间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配电室或调车总开关处办理停电手续。
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严格执行电工工作票停交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使用与电源电压相对应的合格电笔进行电力检查,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切断电源时,应锁定所有开关手柄,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
特殊变压器只允许承受4台局扇。
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
机电人员因维修需要对机器进行测试时,通风人员应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非地面临时生产或使用的管线,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
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收输电指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送方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然后必须可靠地切断封闭墙内所有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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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办理工作票时一定按照谁停电谁送电,一人办停送电工作票的原则。
(如工作票丢失,必须由工段负责人或工段以上负责人签发送电通知放可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
严禁带负荷停电。
二、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许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办票停电。
高压设备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必须按规定填写高压工作票,要将主回路上的高压真空断路器,小车摇出断开,挂警示牌,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
低压断电时,需拉出主回路低压抽屉柜并挂警示牌。
电容器必须接地放电,确认设备无电后方可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器工作人员必须正确着装安全保护用品方可开始作业。
五、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机械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由办停电票者检查无误再通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填写送电工作票送电。
六、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
七、停送高压电作业时,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
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员监护。
八、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