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六)劳动力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图示。
《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
中文词条名:《建筑旌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哪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旌工组织设计(方案)
英文词条名:
(一)脚手架与卸料平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

关于需要专家论证的方案办事指南一、本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1、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2、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方案3、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4、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5、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6、幕墙安装工程二、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一些专家论证会的要求:1、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专家论证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专家论证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高处作业吊篮;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九)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3、钢结构及网架工程;4、索膜结构安装工程;5、地下暗挖、隧道、顶管施工及水下作业工程;6、水上桩基工程;7、人工挖扩孔桩工程;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其技术可行性、合规性以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通常需要经过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是指通过邀请领域内专业人士、学者或行业专家来评估和验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可持续性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等方面的科学过程。
本文将介绍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类型以及专家论证程序。
一、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类型1.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工程项目,由于其规模庞大,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因此需要专家论证来确保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
2.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工程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的过程。
通常涉及到生态环境、水资源、大气环境、土壤污染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需要专家论证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新能源项目: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增加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新能源项目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的建设日益增多。
这些项目需要经过专家论证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技术可靠性以及对能源产业发展的贡献。
4. 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高层建筑、桥梁、电力工程等。
这些工程项目通常具有复杂的结构和工程技术要求,需要专家论证来评估工程设计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以及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二、专家论证程序1. 项目申请:工程项目的申请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明确项目的背景、目标、范围、实施方案等基本信息。
2. 专家邀请:政府部门会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与论证。
专家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风险管理措施。
3. 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是项目申请单位与邀请的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和评审的环节。
在论证会上,项目申请单位需向专家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实施方案等,并回答专家们的问题和疑虑。
4. 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结束后,专家会编写论证报告,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论述。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住建部﹚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高处作业吊篮;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
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高处作业吊篮;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
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高处作业吊篮;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程序

项目管理相关重点工作指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1、方案编制: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专业分包工程可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
2、方案编制范围的主要内容:按建办质(2018)31号文和安徽省关于危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审核审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
4、专家论证:总承包单位组织。
①、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或委托施工单位自行组织。
②、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在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参加。
③、参会单位及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般称为建管部门的安全科。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参会专家(一般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
④、论证会形成专家论证报告,专家需签字。
⑤、结论:a、通过:直接按方案实施,做好交底和监管。
b、修改后通过:按专家意见修改后重新走报批程序,修改方案通知专家组成员。
c、不通过:重新编制方案,重新报批和论证。
5、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方案组织相关人员交底、签字。
由项目
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过程中管理,严格按方案落实。
6、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加强平行检查,实施过程中管控,实施完以后或分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程施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造师必备: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注: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0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02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03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04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05参会专家对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询问工程有关情况,各专家提出各自意见。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家组意见提出完毕后,休会半小时左右以便各专家统一明确评审意见。
06复会后,由专家组组长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
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07其他各方发表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看法和意见,有疑问可向专家组询问。
08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会议决定事项,包括修改方案或修改设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