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附录
附录一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主要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

88
绝89
北京市屋面卷材防水推荐做法
93TJ2
90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
DBJ/T01-38-98
91
北京市厕浴间防水摔推荐做法
91TJ1(1997)
92
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GBJ/T01-42-99
93
北京市地下室防水推荐做法
95TJ3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JGJ56-84
39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4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00
41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89
42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2003
43
混凝土中掺用粉煤灰技术规程
DBJ01-10-93
44
9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9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9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9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56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15-2000
57
混凝土小型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95
58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70-90
59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136-200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修订的解析

A、B两种,微波干燥法仅作为资料性附录收录在附录A中。
一般标准的附录有两种,一种是规范性附录,一种是资料性附录,二者都属于标准的可选要素。
规范性附录属于标准的规范性技术要素之一,它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条款,一般由正文中以“遵照附录A的规定”这样的一个形式来引用,因此和标准的正文一样,是要执行的。
2007版标准中在前言以及附录中明确写到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是属于标准的资料性补充要素之一,它给出对理解或使用标准起辅助作用的附加信息,因此不是按照要求的口气来陈述的,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
2017版在标准的适用范围里以加注的形式提到微波干燥法:“本标准还给出了用于全水分快速测定的微波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褐煤,参见附录A”。
这里的附录,起参考补充作用,是资料性附录。
由此可见,新版标准将微波干燥法由规范性附录改为资料性附录,其实就是降低了该种方法的信用等级。
研究人员在实践统计中发现该种方法在测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稳定状况。
例如煤样中混有肉眼无法辨出的极性物质或者干草等易燃物时,检测过程易引起煤样燃烧等情况,另外微波辐射也导致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受限。
工作中如何判断微波干燥法测定结果准确与否?2007版中规定使用该方法只需要实验证明其测定结果与方法B也就是一步法中<6mm煤样的测定结果一致即可。
而在新版标准要求该设备的测定结果要与方法A1,也就是两步法中的通氮干燥法的测定结果一致。
GB/T 211标准规定的仲裁方法就是A1,以此比对其实就是提高了微波干燥法的使用门槛。
只有经过验证结果足够可靠才可使用,所以今后采用两步法中的通氮干燥法对微波干燥设备进行验收和比对验证将成为评价准则。
(2)在方法B1中增加了13mm试样。
方法B1是指一步法的通氮干燥法,2007版中只有一种6mm试样的试验方法,2017版在方法提要里增加了13mm这种方法(见图1)),但是对方法中具0 引言全水分含量是电厂用煤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确定煤质和计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对电厂的运行管理和锅炉安全运行都有重大影响,同时它还是发电厂准确计算标准煤耗,调整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
JJF1033标准考核规范附录表格(全)

附录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代码建标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年月日说明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时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保存地点计量标准原值(万元)计量标准类别□社会公用□计量授权□部门最高□计量授权□企事业最高□计量授权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计量标准器名称型号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制造厂及出厂编号检定周期或复校间隔末次检定或校准日期检定或校准机构及证书号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序号项目要求实际情况结论1 温度2 湿度345678检定或校准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从事本项目年限学历能力证明名称及编号核准的检定或校准项目文件集登记序号名称是否具备备注1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2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如果适用)3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4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5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6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7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8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9 计量标准履历书10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11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12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1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14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1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16 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16.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16.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6.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16.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16.5 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制度16.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16.7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6.8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17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18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18.1 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18.2 计量比对报告18.3 研制或改造计量标准的技术鉴定或验收资料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编号及名称建标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建标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组织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附录B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名称计量标准负责人建标单位名称填写日期目录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 十一、结论…………………………………………………………………………………( ) 十二、附加说明……………………………………………………………………………(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计量标准器名称型号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制造厂及出厂编号检定周期或复校间隔检定或校准机构主要配套设备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五、环境条件序号项目要求实际情况结论1 温度2 湿度3456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注:应当提供《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ICS27.100P62备案号:J17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 5154-2002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Technical Regulation of design for tower and polestructures of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主编部门:西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4-27发布2002-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规定是根据DL/T 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对《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SDGJ 94—1990的修订。
本规定较修订前的标准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 适用范围由(35~500)kV改为(110~500)kV线路杆塔的结构设计,并明确通信杆塔设计可参照采用。
(2) 修订中纳入了以往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
(3) 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在与SDGJ94—1990技术规定基本衔接的条件下,与国内的其他有关土建标准相协调。
(4) 对SDGJ 94—1990技术规定的部分条文作了删改,增加了部分新条文。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代替SDGJ 94—1990。
本规定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均为标准的附录。
本规定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主编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本规定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电力建设研究所、华东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何尧章、魏顺炎、罗命达、李正、曹健勋、翁炳华、李喜来、唐国安、吴骁、郭跃明、梁政平、秦益芬。
本规定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总则4 术语和符号5 荷载6 材料7 基本规定8 构件计算及断面选择9 连接计算10 构造要求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镀锌钢绞线规格及强度标准值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双杆受力分配表附录C (标准的附录) 桁架内力分析简化表附录D (标准的附录) 铁塔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附录E (标准的附录) 等直径钢管起振临界风速V cr曲线附录F (标准的附录) 环形截面混凝土电杆斜截面承载力计算附录G (标准的附录) 用词和用语说明条文说明1 范围1.0.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的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的设计,通信杆塔设计可参照采用。
标准文件中附录中参考文献的格式

参考文献在标准文件中的附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为标准文件中提到的各种理论依据、数据来源和引用的其他资料提供准确的标注和参考。
附录中参考文献的格式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标准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对标准文件中附录中参考文献的格式进行详细说明。
一、文献的标注方式1. 标准文件中附录中的参考文献,应当使用数字或其他符号进行标注,在正文中提到参考文献时,应该标注相应的数字或符号,以便读者能够快速找到参考文献的来源。
标准文件中通常采用数字标注的方式。
2. 标注的方式应当清晰明了,保持一致性,不得出现混乱或遗漏,以免造成读者阅读困扰。
二、参考文献的详细格式1. 标准文件中附录中的参考文献,应当包括文献的作者、文献名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等信息。
这些信息应当明确、详尽,以便读者能够准确获取文献的具体来源和相关信息。
2. 对于书籍、期刊、论文等不同类型的参考文献,应当根据其具体特点和要求,采用相应的格式进行标注和排版,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文件格式的统一规范1. 标准文件中的附录中参考文献应当符合统一的格式要求,包括文字大小、字体、行距、段落格式等方面的要求,以保持整个标准文件的风格一致性和美观性。
2. 参考文献的排版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避免出现错别字、格式混乱等问题,确保标准文件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文献的管理和更新1. 标准文件中的附录中参考文献应当进行定期管理和更新,及时添加最新的文献信息,删除过时的或无效的文献信息,以保证参考文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对于标准文件中引用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文献,应当注明文献的相关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以方便读者快速查找和获取相应的文献信息。
以上是标准文件中附录中参考文献的格式相关要求的详细说明,希望能够对相关从业人员在标准文件的编写和编辑过程中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制定符合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不仅有助于提高标准文件的质量和权威性,也有助于方便读者查阅和使用标准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的规定
建设 包括改 扩建 单位的建设时间 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 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其他规定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 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 其混合
污水的排放标准Leabharlann 附录 计算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 计算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 计算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须符合
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兵器工业执行 兵器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和
磷肥工业执行 磷肥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执行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颁布后 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 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
染物行业标准 不再执行本标准
年 月 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代替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洋环境保护法 控制水污染 保护江河 湖泊 运河 渠道 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 的良好状态 保障人体健康 维护生态平衡 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 特制定本标准
物排放标准
船舶执行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工业执行 船
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
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执行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
加工工业执行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氨工业执行 合成氨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附录、附件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1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附件一荷载的统计特性、代表值及其效应组合本附件主要说明本标准采用的荷载概率模型、荷载代表值和荷载效应组合规则,并给出了按概率法分析结构可靠度时所需的各种荷载的统计参数和概率分布类型。
本附件的论述仅适用于施加在结构上的各种荷载,未涉及引起结构外加变形和约束变形的原因。
由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一般呈线性关系,即两者的比值为一常量,故进行结构可靠度分析时,本附件所述的荷载统计特性均可相应地应用于荷载效应。
一、荷载的概率模型建筑结构设计中所涉及的荷载,除永久荷载外,一般都是随时间变化的可变荷载,所以采用随机过程概率模型来描述比较切合实际。
在本标准中,将几种常遇的荷载统一模型化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Q(t),t∈[0,T]},即假定:(1)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T为50年;(2)荷载一次持续施加于结构上的时段长度为τ,而在设计基准期T内可分为r个相等的时段,即r=T/τ;(3)在每一时段上荷载出现的概率为p,不出现的概率为q=1-p;(4)在每一时段上,当荷载出现时,其幅值是非负随机变量,且在不同时段上其概率分布函数F Q(x)相同,这种概率分布称为任意时点荷载概率分布;(5)不同时段上的幅值随机变量是相互独立的,且与在时段上荷载是否出现也相互独立。
以上假定,实际上是将荷载随机过程的样本函数模型化为等时段的矩形波函数(图1-1)。
对于这种模型,每种荷载必须给出τ、p和F Q(x)三个统计要素。
由于在本标准采用的考虑基本变量概率分布类型的一次二阶矩结构可靠度分析方法中,各种基本变量是按随机变量考虑的,所以,必须将上述荷载随机过程Q(t)转换为设计基准期最大荷载随机变量才便于进行分析运算。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钢制压力容器Steel pressure vessels自1998-10-1 起执行标准圆筒和内压球壳圆筒和外压球壳和开孔补强、检验与验收(标准的附录)材料的补充规定(标准的附录)超压泄放装置(标准的附录)低温压力容器(标准的附录)非圆形截面容器(标准的附录)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提示的附录)钢材高温性能(提示的附录)密封结构(提示的附录)材料的指导性规定(提示的附录)焊接结构对GB150-89进行修订。
依据GB150-89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参照近期国际同类标准进行了下列变动:GB150-89中第8章“卧式容器”、第9章“直立容器”、附录E“U形膨胀节”、附录F“直立容器高振型计算”、附录H“钢制压录L“例题”。
其中,除附录L外,其余已另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前言”、“引用标准”和“附录H”。
0-89中1.1内容列为第1章“范围”;1.2“组成”撤消,其他内容列为第3章“总论。
”章(GB150-89中第1章)中增加了“计算压力”的定义;对最小厚度和计算厚度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对腐蚀裕量选取给予明确的规述与JB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一致;压力试验中取消了(p+0.1)的限制,并对大型容器的压力试验给予了规定。
章(GB150-89中第2章)根据钢材标准的变动,相应的增加和撤消了一些钢号;增加了不锈钢复合钢板的技术要求;加严了钢板逐章(GB150-89中第3章)取消了“圆筒和球壳的组合应力计算”。
章(GB150-89中第4章)外压圆筒和外压管子计算中,其条件D o/δe≥10改为D o/δe≥20;D o/δe<10改为D o/δe<20。
章(GB150-89中第5章)补充了7.2.5“受外压锥壳”的计算。
章(GB150-89中第6章)修订了“不另行补强的开孔直径”的规定;撤消“开孔补强设计的另一方法”。
10章增加了锻焊压力容器和焊后热处理工艺的要求。
录C补充了对奥氏体不锈钢制低温容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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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性标准
又称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
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
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
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标准的附录
是标准正文内容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标准条文具有同等效力。
只是为了保证标准结构的均匀,将某些内容防在附录中,成为标准的附录。
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标准的附录有两种,一种是规范性附录,一种是资料性附录,二者都属于标准的可选要素。
规范性附录属于标准的规范性技术要素之一,它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条款。
规范性附录一般由正文中以“遵照附录A的规定”的形式来引用,因此,和标准正文一样,是要执行的。
资料性附录属于标准的资料性补充要素之一,它给出对理解或使用标准起辅助作用的附加信息。
因此,不是按照要求的口气来陈述的,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的。
提示的附录
用来给出附加信息,帮助理解标准内容,以便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的可供参考的附录,称为提示的附录。
它不是应包含要求。
附录
是作为说明书(论文)的补充部分,并不是必需的。
1.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编于说明书(论文)之后:
(1)为了说明书(论文)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损于正文的处理和逻辑性,这一类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细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的途述,对于了解正文内容具有重要的补充意义;
(2)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
(3)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注释、框图、统计表、打印机输出样片、结构图等。
2.附录中的有关格式
说明书(论文)的附录依次为“附录A”、“附录B”、“附录C”等编号。
如果只有一个附录,也应编为“附录A”。
附录中的图、表、公式的命名方法也采用上面提到的图、表、公式命名方法,只不过将章的序号换成附录的序号。
附如图A.5是代表附录A的第5个图。
其它依次类推。
范例:《中国金属工业年鉴2006》附录
一、1949年~2005年全国金属重要统计资料汇编
(一)全国金属产量
(二)全国金属工业总产值
(三)全国金属工业利税指标
(四)全国金属固定资产投资
1.黑色金属
2.有色金属
(五)全国金属进出口贸易额
二、1949年~2005年全国金属企业概况
(一)全国金属工业企业数
1.黑色金属
2.有色金属
(二)全国金属工业从业人数
(三)全国金属工业职工人均工资
(四)全国金属工业企业平均产能
1.黑色金属
2.有色金属
(五)全国金属工业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
1.黑色金属
2.有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