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一、事故概述。
放射事故是指在核设施、放射性物质储存设施或放射性医疗设施等场所发生的放射性物质泄漏或其他放射性事故。
这种事故可能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预案。
1. 应急响应组织。
建立放射事故应急响应组织,包括政府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机构等,明确各方责任和协作机制。
2. 事故监测与报告。
配备放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人员疏散与安置。
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人员疏散预案,将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援助。
4. 放射性污染清理。
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放射性污染清理,确保事故区域的安全。
5. 医疗救援。
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提供放射性污染的医疗保健服务。
6. 公众宣传与教育。
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和应对措施,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公众的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7. 事故评估与总结。
事故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改进,以提高应对放射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三、应急预案执行。
1. 应急预案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 在事故发生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响应,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3. 事故结束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应对放射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为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在发生放射事故时,有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
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篇)

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概述核和辐射事故是指发生核能源设施、核材料储存处置等领域的事故,导致核辐射泄露,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和人员伤害。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减少可能的损失,制定一份2024年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和指挥1. 应急组织机构-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牵头负责核和辐射事故的应急工作,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应急行动。
- 政府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应当成立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机构,负责协调和实施应急工作。
- 专家顾问委员会:由专家组成,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2. 应急指挥体系-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由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和救援机构组成,负责应急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 事故现场指挥部:设立在核和辐射事故现场,负责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指挥权限- 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享有应急指挥权限,可以调动相关资源和采取应急措施。
- 事故现场指挥部享有主导权,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与演练1. 应急准备- 制定和完善核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 建立健全相关设施和装备,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供应充足。
- 加强核和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考核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指挥调度、救援处置等方面,以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与处置1. 应急响应级别- 核和辐射事故分为不同级别,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阶段: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和人员疏散。
- 第二阶段:事故现场的辐射监测和污染控制。
- 第三阶段:事故后的环境整治和健康监测。
第五部分:信息发布和社会参与1. 信息发布机制- 核和辐射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防护措施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国家核应急预案

核应急培训与演练
培训计划
制定核应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 、培训周期等,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演练实施
定期组织核应急演练,模拟核事故发生后的应急 处置过程,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演练评估
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 进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核应急设施与设备
设施建设
建设核应急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监测站、应急处置场 等,提供应急响应的基础保障。
设备配备
配备核应急设备,包括辐射监测设备、防护服、呼吸器等,确保应 急响应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设备维护
定期对核应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
核应急通信与信息系统
通信保障
01
建立核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各级应急组织和人员之间的通信畅
通,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信息共享
0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核事故相关信息和情报,为应急响应
05
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
1 2
政府投入
政府应设立核应急专项资金,用于核应急响应、 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投 入足够的资金。
保险机制
建立核应急保险机制,通过保险公司分散风险, 确保核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3
社会捐赠
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核应急捐赠,形成多元化的资 金来源渠道,为核应急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核应急监督,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管理机制
组织管理
建立国家、省、市、企 业四级核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 。
预案管理
制定、修订和实施核应 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 对性和实用性。
核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核事故应急预案范文一、背景介绍核事故是指核设施(如核电站、核实验室等)发生泄漏、爆炸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核物质大量释放或泄漏的情况。
核事故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社会恐慌等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核事故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核事故应急预案应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所有应急措施和决策都应依据此原则。
2.知情权、参与权。
应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信息,并促使民众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协调。
应急预案应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形成统一的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预防为主。
核设施应加强安全监管,事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力争防止核事故的发生。
三、核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包括核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医疗救援队伍等。
2.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核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相应确定应急措施和资源调度。
3.信息收集和预警。
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预警系统,及时获取事故相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人员疏散和安置。
制定详细的人员疏散和安置方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事故区域并提供必要的生活救援。
5.核辐射监测和防护。
建立覆盖范围广、监测手段全面的辐射监测网,及时了解核辐射水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救援和灾后恢复。
组织和部署救援队伍及装备,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并在核事故结束后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7.社会心理疏导。
组织专业人员对受事故影响的民众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和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8.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享信息和资源,提供互助和支援。
四、核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1.排查辨识。
对核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应急预案

国家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应急预案1 总则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使我国政府在核设施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国家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我国其他核设施、核活动发生的核或辐射事故和其他国家发生的对我国造成或可能造成辐射影响的核或辐射事故,参照本预案实施。
实施本预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国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本预案是我国进行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遵照执行。
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 技术基础应急状态分级核电厂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
应急待命。
出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事件的状态。
宣布应急待命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缓解后果和进行评价,加强营运单位的响应准备,并视情况加强地方政府的响应准备。
厂房应急。
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但实际的或者预期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场区局部区域的状态。
宣布厂房应急后,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现场人员。
场区应急。
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场区边界处的辐射水平没有或者预期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
宣布场区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场区人员,并根据情况作好场外采取防护行动的准备。
场外应急。
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场外需要采取紧急防护行动的状态。
宣布场外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和受影响的公众。
其他核设施其他核设施的应急状态一般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
潜在危险较大的核设施可能实施场外应急。
应急计划区划分核电厂应急计划区划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
前者针对放射性烟羽产生的直接外照射、吸入放射性烟羽中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内照射和沉积在地面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外照射;后者则针对摄入被事故释放的放射性核素污染的食物和水而产生的内照射。
核安全局核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核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核事故对人员、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提高核事故应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3)核设施安全规定(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时的应急响应,包括核设施运行、调试、退役等阶段。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5)信息公开,透明公正二、组织体系1. 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核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省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核设施单位应急指挥部。
2. 组织职责(1)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工作。
(2)省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工作。
(3)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市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工作。
(4)核设施单位应急指挥部负责本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核事故应急工作。
三、预警与报告1. 预警核设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核事故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进行预警。
2. 报告(1)核设施单位发现核事故或核事故潜在风险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省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省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响应1. 响应级别核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2. 响应流程(1)核设施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
(2)市级核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核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国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核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核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5.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6.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相关国际公约等。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1. 常备不懈、积极兼容2. 统一指挥、大力协同3. 保护公众、保护环境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核事故。
五、应急组织体系1. 国家核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和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构成。
2. 省级核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构成。
3. 运营单位核应急组织体系:由运营单位核应急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应急小组构成。
六、应急响应级别1. 应急待命:针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应急待命状态,开展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 厂房应急:针对核设施内部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厂房应急状态,进行事故隔离、人员疏散和应急监测。
3. 场区应急:针对核设施场区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场区应急状态,进行事故隔离、人员疏散、应急监测和环境辐射防护。
4. 场外应急(总体应急):针对场区外发生的核事故,启动场外应急状态,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应急物资调拨和应急协调。
七、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接到核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辐射后果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事故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轻事故影响。
4. 应急协调:加强各级应急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模板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核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确保核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核设施及其周边区域内发生的核事故,包括放射性物质泄漏、核设施损坏、核辐射污染等。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2)统一指挥,分工协作;(3)预防为主,快速反应;(4)科学决策,有效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成立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核设施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协调小组、应急医疗救援小组、环境监测小组等。
(2)总指挥负责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3)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 各小组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告、宣传等工作。
(2)应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3)应急医疗救援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疏散和转移工作。
(4)环境监测小组:负责监测核辐射污染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等。
(2)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 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
(2)应急协调小组协调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3)应急医疗救援小组负责伤员的救治、疏散和转移工作。
(4)环境监测小组监测核辐射污染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3. 事故处置(1)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隔离、封堵、消洗等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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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
[摘要] 介绍以IAEA的要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为依据的适应核设施营运单位开展核事故应急工作的相关内容,为开展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帮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核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完善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1 背景
1986-04-26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了严重的反应堆事故,导致核电站向环境释放了前所未有的放射性核素。
这些放射性核素沉降在欧洲、亚洲和北美洲广大地区,引起了明显的放射性污染。
事故发生后,苏联政府紧急启动了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疏散了核电站周围30 km范围内的11.6万居民,及时对核电站厂区和周边进行了放射性污染清理。
2011-03-11发生在东北地区太平洋洋面地震和由地震引起的海啸,袭击了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的福岛核电站,引发了历史以来大规模且长时间的核电站事故。
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紧急成立了以首相为部长的核现场应急响应总部,开展了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设定了室内躲避区域,采取了一系列应急响应行动,目前仍在继续实施中。
核设施核事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认真总结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核事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是缓解和处理核事故的关键。
事先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世纪70年代美、苏等国就开始了应急预案的研究和应急准备,IAEA从1981年起提出了应急预案的要求[1-2],出版了系列安全丛书。
我国从实行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制度开始,就将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作为运行许可的主要条件之一,将其视为核设施安全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先后了发布了GB/T17680《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3]、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4]、HAD002/06《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5]等标准和规定。
2 核事故应急体系的构成和核事故应急
2.1 核事故应急体系的构成核事故应急体系由3个方面构成。
2.1.1 文件系统建立一个应急体系必须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要求,结合营运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适合营运单位核事故应急工作需要的应急预案和具体的执行程序,明确各应急响应小组的应急响应行动。
2.1.2 组织系统一个良好的应急体系必须由训练有素、相互协调的应急组织来构成,并能实施有效的响应行动。
应急组织由各学科的专业人员构成,具备在应急响应时胜任相应工作
的能力。
我国的核事故应急工作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二十四字方针。
核事故应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常备不懈、积极兼容是组织的关键,特别是营运单位内部。
我国的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国家、地方和营运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即国务院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核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地方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
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应急组织。
2.1.3 硬件系统没有应急设施设备的应急体系是不能完成核应急工作的,要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设备,保证在应急时可随时投入使用,发挥足够的应急响应能力。
核应急硬件系统基本配置。
2.2 核事故应急核事故应急分为3个阶段。
2.2.1 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急预案是针对应急响应行动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其它与应急有关的应急基础。
IAEA这样描述:“对于许多核设施而言,这个计划的结构是复杂的,它把各种学科和不同水平的技能组合成一个基于快速反应的协调的预定的行动方案;同时,它还将考虑以特殊的方式扩大正式安排的能力”。
应急预案描述应急响应的目的、政策、组织机构政策及功能、责任、响应组织间的协调、响应行动的安排等,它同时要描述主要的应急响应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严重事故后果分析等。
应急预案是营运单位对应急体系和应急准备的承诺,须经国家核安全主管审查批准。
应急预案应包括:确定应急机构及职责,包括关键人员的责任;应急状态的划分,并明确每一状态的初始和终止条件;授权宣布应急状态的人员名单和发布应急报警的说明;初始和后续评价的安排,包括辐射状态的环境监测;为尽可能减少人员电离辐射照射所采取的措施和保证伤员医疗的措施;在现场为限制放射性的释放和沾污的扩散而采取的行动;指挥和通信网络图,包括同国家与地方政府联系,清楚地表明有关人员和机构的职责;设施和规程的描述;报告有关部门的通告要求;请求增援的通知要求;处于指定地点并处于备用状态的应急设备的清单;预案实施时有关机构和人员必须采取的行动;终止应急状态和恢复正常的措施。
2.2.2 应急准备应急准备指针对应急响应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应急组织的建立、应急文件的编制、应急物质、应急设施的准备与建立、人员的培训和演习等。
IAEA将应急准备要求区分为基础结构和功能结构要素两大类。
基础结构要素包括:授权组织责任、响应的协调、预案和程序、后勤支援以及培训、演习。
功能结构要素包括:应急状态分级、通报和启
动、应急评价、防护评价、应急人员防护、公众信息等。
应急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反映为有效减轻应急后果而采取行动的能力。
2.2.3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指为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而采用的不同于正常行动的应急行动。
应急响应的实际目标包括:重新控制状态、避免和减轻事故后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出现确定性健康效应。
实施急救和处理辐射损伤,尽可能的保护财产、环境和恢复正常的社会及经济活动。
3 核事故应急体系建立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营运单位的实际,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组合,发挥其最大作用。
同时,应根据核设施的具体情况、地理位置建立与其核事故应急相适应的应急体系,既要满足国家法规要求,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如果在同一区域有多座核设施,应急预案还要考虑各核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应有多座核设施同时进入应急状态的应对措施。
同时,尽可能实现应急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共享。
避免应急组织的重复设置,保证应急组织在应急状态下有维持和控制所有人力、物力资源和技术力量的应急管理职能;有效采取应急行动,阻止事件升级,把设施置于并维持在安全状态的操作响应职能;有对设施厂址内外,过去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和设施状态进行评价,估价设施未来状态,确定应急等级等应急评价职能;有根据事故后果可能对人员造成的辐射水平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防护行动能力,具有应急状态时的各种支持职能。
应急设施与设备的设立应根据应急响应的需要,按照日程运行和应急响应积极兼容的原则设立,避免重复设置,合理调配,最大可能的实现应急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共享,保证有冗余性和多样性。
事故源项的选取应结合核设施的实际情况,采用公认的计算模式,合理选择参数和源项,以便合理的确定应急等级和应急计划区,既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又尽可能避免应急的扩大化。
初始事件和条件应根据核设施的实际,尽可能量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应急体系通过合理有效的准备、培训、演练、检查、评估等,保持持续有效运转。
4 核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充分的应急准备是保持核应急响应的保证,应急准备情况一般通过检查来落实。
应急检查主要包括应急计划的及时修订,应急组织人员变动的补充,应急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通信设施检查的频度要高于其它设施,应急组织人员的应急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核设施运行期间,现场应急总指挥(核设施行政主管正职)或其替补人(行政主管副职)必
须保证有一人值班,各应急小组长或其替补人必须保证有一人值班。
应急培训是提高应急人员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途径。
应急培训包括应急理论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
其中,应急演习是最直接、最实际的培训。
应急演习可以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应急组织进行模拟训练,检验并培训应急响应组织和个人的应急响应能力,训练各组织之间组织协调能力。
核事故应急演习分为各组织参加的综合应急演习和某一应急行动小组或某些小组参加的单项应急演习。
对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及时组织整改。
IAEA将应急演习分为计划性演习(又称适应性演练)和激活性演习(又称实时性演练)。
事先设计好场景,提前通知演习的时间和内容,称之为计划性演习;而事先无任何安排计划,无明确的动作和时间要求,临时根据情况进行演习称之为激活性演习,该类演习更接近事故的真实情况,最能提高应急组织的应急响应能力。
5 讨论
核设施按其纵深防御、多重冗余的设计理念,在设计建造时设置了多重核事故的预防、控制和缓解措施,相比其它设施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全世界核设施总体是安全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核安全文化的提升,就核电站而言,已经发展到第三代,设计建造时增加了非能动余热排出系统和自然循环冷却系统等重要安全设施,核设施的固有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但是,无论核设施在设计建造时考虑的多么完善,终究它包容着数量较大的放射性物质,加上自然灾害超出预想的严重程度,如日本福岛核事故,因地震引起的海啸高度超过设计防范的高度,导致所有应急电源中断,最后引发核事故。
所以,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作为核设施安全屏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显得十分重要且不可缺少。
核设施核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准备是核设施纵深防御理念的延伸,是防患于未然的预防为主思想的体现。
实践已经证明,根据核设施的具体情况、地理位置建立与其核事故应急相适应的应急体系,并通过充分的应急准备,保持足够的应急响应能力,能够有效的减轻事故后果,达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