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化.
当前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安排及其变革

当前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安排及其变革——兼论金融监管体制安排的理论模式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across Countries——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项卫星李宏瑾内容提要近年来,有关金融监管体制安排的讨论逐渐成为国内外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以1997年英国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为标志,各国出现了分离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并成立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实行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新趋势。
本文首先对此进行了初步的考察。
从理论上讲,目前学术界对金融监管体制的设计提出了三种主要的理论模式:机构型监管、功能型监管和目标型监管。
本文第二部分对这三种理论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
笔者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我国银监会成立以后新的金融监管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安排如果从1720年英国针对本国“南海泡沫”事件和法国“密西西比泡沫”事件而颁布旨在防止证券过度投机的《泡沫法》算起,人类金融监管的实践至少进行了几百年(白钦先,2000),金融监管理论也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学的成熟而成熟。
然而,金融监管体制安排问题,往往并非人们关注的重点。
1997年,英国政府把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将原来的9个金融监管机构合并,成立了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统一负责对各领域金融活动进行监管。
虽然早在此之前的80年代中后期,北欧各国和加拿大也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类似的改革,但作为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进行的首次尝试,国际金融界对英国的此项改革予以了极大的关注,学术界有关监管体制的讨论也逐渐多了起来。
随后,韩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相继效仿,进行了类似的改革;欧盟的荷兰、爱尔兰等国和南非、以色列以及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如泰国和墨西哥)也开始就这一问题进行咨询和讨论1。
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

③ 财务更加公开,透明度更大
④ 私营部门在应付危机方面适当地分担一些任务
⑤ 出现危机的国家要对那些最贫困的人给予本方案
日本方案主张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进行彻底的改革。该方案主要以下5个要点:
① 设置金融监督机构,使之成为新的国际组织;
② 每一个地区都要设置货币基金组织以使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更加完善;
对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构建权威的国
际金融监管机构,形成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新秩
序,以适应当今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需要,成
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识和21世纪国际金
融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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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评价 (一)美国得自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利益 只想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世界范围内的铸币税收入大幅度增加 利用汇率浮动摆脱债务 (二)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一个不公正的体系 (三)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一个低效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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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三、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方案
1.鲁宾方案
美国前财长鲁宾目标是“建立一个不那么容易出现
金融危机而且更加能够在金融危机出现时控制住这 种危机的体系”。他的建议包括:
① 设法促使发展中国家进行结构改革和实行健全的 宏观经济政策
② 设法减少过度投资,设法减少工业国银行和投资 者在经济景气时对风险注意不够而提供过度信贷
③ 把负责金融的布局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 银行以及国际清算银行分离出来,设置金融监 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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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把世界银行集团的担保机关同多边投资担保机 关统一起来,对多边投资担保机关进行改组, 使之成为“担保基金”,以推动民间资本流向 由于金融危机而难以筹措资金的国家;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历程。
金融监管制度作为保障金融市场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深化,金融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粗放到精细的变迁过程。
本文将通过回顾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监管制度的变革动因,探讨监管制度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以及展望未来监管制度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采用历史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结合相关数据和文献资料,对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还将借鉴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先进经验,对比分析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优劣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通过研究,本文旨在揭示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内在规律和外部动因,分析监管制度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和影响,以及探讨监管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理解,也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从业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起源与早期发展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在这一时期,中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命令和计划手段,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也相对有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开始逐步建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金融市场的监管。
随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成立,分别负责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的监管。
这些机构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在早期发展阶段,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主要面临两方面的挑战。
一方面是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较弱,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以维护金融稳定。
另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带来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要求金融监管机构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和手段,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金融发展特点

20世纪90年代金融发展特点20世纪90年代是金融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金融发展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20世纪90年代,全球范围内推动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浪潮兴起。
各国纷纷放开金融市场的管制,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引入外资金融机构,并开展金融创新和金融产品多元化。
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程度也大幅提高,金融资本的跨国流动更加便利。
2. 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金融市场迅速扩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得到了快速发展。
股票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明显提高,股票价格大幅上涨,许多国家也相继开展了股票市场的改革和开放。
债券市场的发展也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大幅增加,汇率波动加剧,国际汇市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核心。
3. 金融创新的兴起:20世纪90年代,金融创新活动频繁,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相继出现。
其中,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尤为突出,包括期货、期权、利率互换等。
这些新型金融产品为金融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和避险工具,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
4. 金融风险的增加: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兴起,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
其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成为主要的金融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的开放和自由化,金融机构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尤其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受到了严重冲击。
市场风险主要源于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投资者需要面对更多的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 金融监管的加强:20世纪90年代,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风险的增加,各国纷纷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和权限得到了扩大,监管制度和规则也得到了完善。
同时,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也进一步加强,各国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应对金融风险。
6. 金融全球化的加速:20世纪90年代,全球金融市场的融合和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国际金融机构的力量不断增强,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的兴起成为全球金融格局的重要特征。
金融监管1

第一章:1、金融业从自由发展走向管制,最初是对货币发行的限制,各国中央银行的建立是金融管制的第一步。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打破了古典经济学市场万能论的神话,立足于市场不完全、主张国家干预政策的凯恩斯主义取得了经济学的主流地位,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将金融管制引入经济政策操作实践。
2、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趋势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80年代后期达到高潮。
随着金融管制的逐步放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过不同程度的金融危机和动荡,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全球金融发展面对金融恐慌、金融危机以及由此引发的严重经济倒退,强烈呼唤着金融监管的回归。
3、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最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巴塞尔委员会的深化发展;二是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之间合作的加强。
具体表现为:从最初对金融监管管辖权的协议发展为主,发展到不断加强对监管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特别是信用风险的监管;从侧重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从倾向于寻找和推荐国际趋同的监管标准,转向注重确立和推行国际认同的最低标准;从强调外部比率类管制,转向同时注重银行内部加强自律;从传统监管哲学下监管是矫正市场失灵,转向监管制度能够激励被监管者主动承担责任。
1、简述影响金融监管变迁的主要动因2、金融监管的严格时期采用的主要措施3、什么原因导致各国逐步放松金融管制4、简述金融监管变化的内在逻辑1、(1)一国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变化决定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一定的金融监管体制要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特定的经济制度框架下形成的不同的金融分配偏好和产权格局会直接决定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必要性、可能性与空间范围。
(3)金融创新和金融国际化导致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加剧,监管的低效率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
2、(1)注重通过法律、法规的手段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边界进行限制,处于分业监管的阶段,金融业的立法加强。
(2)注重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监管机构,并依法实施监管。
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演进与构建

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演进与构建1. 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历程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在这一阶段,中国金融监管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实行严格的信贷管理政策,以控制货币供应和维护金融稳定。
这一时期的监管模式主要表现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监管。
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金融监管逐渐从单一的人民银行监管向多元化、综合化的监管模式转变。
在这一阶段,国家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法规和政策,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以规范金融市场行为,保障金融安全。
世纪初至今:在这一阶段,中国金融监管模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国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推动银监会、证监会等专门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能明确;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国家还加大了对金融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和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实现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1.1 早期金融监管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逐渐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和监管经验的不足,金融风险逐渐暴露出来,对国家经济和金融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一套适应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
早期的金融监管模式主要表现为“双轨制”,即银行业和证券业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和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进行监管。
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监管重叠、监管力度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开始探索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管理法》,将原有的银行业和证券业监管职责整合到一个机构——中国银保监会(现在为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
金融监管发展历程

金融监管发展历程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金融市场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各国政府逐渐建立了相应的金融监管体系。
本篇文章将对金融监管发展历程进行介绍。
一、早期金融监管早在18世纪,英国政府就开始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
当时的监管主要是为了防止银行倒闭和金融欺诈。
英国政府先是设立金融监管机构Bank of England,之后又出台了多项法规和制度,包括《银行法》和《证券交易法》等,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与此同时,美国也开始建立金融监管制度。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银行法》,该法规定银行必须成立联邦储备银行,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督,以保障储户利益。
此外,1934年,美国还颁布了《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Act of 1934),该法要求在证券市场上发行的证券必须符合一定的披露标准,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金融全球化与监管体系的变化20世纪末,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跨国金融机构的出现使得金融监管变得复杂和困难。
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也使得有关国家重新审视了自己的金融监管制度,例如2002年美国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就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以增强投资者保护。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使得金融监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随后,G20成员国就开始合作,加强对全球金融市场的监管。
在此过程中,不仅建立了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例如巴塞尔协议,而且还成立了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并对成员国的金融政策进行协调和监管。
三、金融科技与监管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金融行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同时金融监管也需要适应这种变化。
例如,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高效的交易方式,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相关监管制度也需要随之调整。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国内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定,例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旨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利益。
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

经济学研究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曹凤岐(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摘 要:本文比较了各国(地区)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及变化趋势,分析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明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
从长远看,中国应当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
提出了应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图分类号:F8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919(2009)0420057210收稿日期:2009204210作者简介:曹凤岐,男,吉林省松原市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07J Z D0010)。
一、各国各地区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及对我们的启示 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一国的金融市场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跨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日益增多,跨国界的金融集团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大的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当一部分是国际业务。
一国的银行或金融市场发生问题会传染和影响其他国家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上个世纪末出现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如何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保持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因此,金融监管变得越来越重要。
金融监管国际化是一个发展趋势①。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跨金融行业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传统金融领域及金融产品间的界限日渐模糊。
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
而传统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很难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出现了很大的监管漏洞。
美国对华尔街投资银行就缺乏必要的监管,对衍生工具市场更是监管不到位,导致衍生工具泛滥,脱离了实体经济,引发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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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国际化浪潮推动下,跨国金融集团日渐崛起和强大,传统的三大金融领域(银行、保险和证券及金融产品之间的界线日渐模糊,很多国家纷纷通过修改金融法律法规回归综合经营。
与此相适应,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调整和改革本国金融监管体制。
各国所采取的主要调整或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1、转向统一金融监管(这些国家往往采取全能银行模式,或者将两个主要监管机构进行合并,如逐步实现银行与保险、银行与证券或证券与保险之间的监管统一(半统一监管;2、保留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根据金融集团的出现和金融产品的创新做适当调整,如采取牵头监管、“伞”式监管或主监管制;3、采取功能监管模式,即依照金融稳定、审慎监管、市场行为、竞争监管四大主要金融监管领域划分监管职能,如双峰监管模式的出现。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全球85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所作的调查,截至2004年底,实行统一监管的国家29个,占比33%,主要为欧洲国家;实行半统一监管的国家21个,占比26%;实行分业监管的国家35个,占比41%。
国际学术界对很多国家选择统一监管的原因进行了案例和实证研究,发现除了为适应本国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外,选择统一监管的因素还包括:(1中央银行参与监管的程度。
研究表明,中央银行参与监管程度越高,实行统一监管的可能性越小;(2本国经济规模。
经济规模越小的国家,选择统一监管的可能性越大;(3近期金融危机的影响。
这主要反映在亚洲国家,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以韩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一些亚洲国家开始检讨其金融结构和金融监管体系,并逐步转向统一监管体制;(4一国的法律制度。
以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国家选择统一监管的可能性更大。
此外,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也充分反映了金融监管理念的新发展。
其中,风险监管和功能监管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
二、主要金融监管体制介绍和利弊分析从目前看,经发展演变和调整后的全球金融监管体制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统一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和双峰监管模式。
就金融经营体制与监管体制的对应关系来说,目前国际上主要有四种对应模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如我国和法国;分业经营统一监管,如韩国;综合经营分业监管,如美国;综合经营统一监管,如新加坡、英国、日本等。
短期来说,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经营体制未必一定完全对应,但长期看还是应该相对应。
(一统一监管模式及其利弊统一监管模式指由一个机构统一负责至少对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主要金融领域的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
统一监管主要是为了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而产生,也是全球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统一监管的典型代表国家为新加坡和英国。
新加坡是最早实行统一监管的国家(1984年,也是最为统一的国家,即由一个机构(新加坡金融服务局,MAS负责所有金融监管领域,履行相当于我国“一行三会”的职能。
英国和新加坡相似,由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实施对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区别在于英国的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相分离,不承担微观监管责任,但负责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同时承担外汇、期货和贵金属交易方面的监管。
统一监管的主要好处在于:有利于管理和控制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有利于获得监管的规模效益,降低监管成本;有利于提高监管质量和监管一致性,减少多重监管。
统一监管在监管金融集团时优势尤为明显,有利于全面评估整个集团的风险,实现有效并表监管。
统一监管的弊端在于:由于不同领域风险不同,监管目标并不一致,如果不对监管目标加以清晰界定,其监管效率甚至可能低于分业监管;原有分业监管带来的法律法规不协调等可能导致监管合力难以形成,不能达到预期的监管一致性和效率;缺乏监管竞争,易导致官僚主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并蔓延到整个金融领域;难以培养专业领域的金融监管人才。
(二分业监管模式及其利弊分业监管模式建立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
其基本框架是: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主要金融领域分别设立专业监管机构,负责全面监管(包括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
分业监管的主要好处在于:监管分工明确,能较好地避免危机的连锁反映;能够集中精力监管某一个特定机构或领域,有利于提高监管专业化程度。
弊端在于:第一,监管机构权力交叉重叠,金融法规不统一,降低了监管效率和监管一致性;第二,管理分散容易形成监管“真空”。
这主要体现在对金融集团的监管,难以全面把握集团整体风险。
如果各监管主体之间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易导致监管套利行为。
我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代表国家。
有些国家在回归综合经营后,依然实行分业监管,但根据需要做出一些改进,实现某种程度上的统一,如美国的“伞”式监管。
美国1999年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同时从事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与商人银行等业务。
为适应此变化,美国在改进原有分业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独有的“伞”式监管模式,主要体现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上:即指定联储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伞式监管人(umbrella supervisor,负责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监管;同时,金融控股公司附属各类金融机构按所经营业务的种类而非机构类型接受不同行业主要监管人的监管(被称为功能监管人。
伞式监管人与功能监管人必须相互协调,共同配合。
为避免重复与过度监管,伞式监管人的权力受到限制,也就是说,联储必须尊重功能监管人的权限,一般不得直接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应尽可能采用功能监管人的检查结果。
在未得到功能监管人同意的条件下,联储不得要求非银行类机构向濒临倒闭的银行注入资本;当控股公司或经营非银行业务的子公司威胁银行业务子公司稳定性时,联储有权干预。
通过这种特殊的监管安排,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健性与效率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但这种模式过于多边分散,是由美国监管体制复杂多层的历史和双轨银行制(联邦注册和州注册银行,其中联储负责监管联邦银行决定的,如果不能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很容易造成职责不明,监管扯皮等弊端。
此外,也使美联储成为唯一一家能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机构,监管职能进一步集中整合到中央银行,容易造成监管垄断。
(三“双峰”监管模式及其利弊双峰监管建立在功能监管基础上,也就是根据金融监管的两大主要功能领域,即审慎监管(这里的审慎监管也包括宏观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进行监管。
这种监管一般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从这个角度上讲,双峰监管也是一种统一监管;另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故这种模式被称为“双峰”模式,代表国家为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自1998年7月开始实行新的监管体制。
其具体安排是,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负责对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在内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所有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监管。
中央银行专司货币政策职能,不参与金融机构的监管。
此外,协调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的职责归财政部。
双峰监管的好处在于:较好地解决了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两大监管目标之间的内在冲突,能够保证各自监管领域内监管的一致性,同时避免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
与分业监管相比,降低了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和难度,与统一监管相比,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和制约关系。
弊端在于:可能存在监管上的“灰色区域”,也没有考虑到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差异,难以有效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除了统一或分业,金融监管体制的差别还体现在中央银行是否参与金融监管。
业界普遍认同的观点是,中央银行应该参与宏观监管,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责。
但在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参与单个金融机构的微观监管,参与程度和方式问题上,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这一争议无论在统一监管模式还是分业监管模式下都存在。
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5年的评估报告中指出,如果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则该机构从中央银行分离的可能性非常大。
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实行统一监管体制的国家都分离了中央银行的微观监管职能。
当然,仍有不少经合组织国家(OECD国家的中央银行参与金融监管,而在非OECD国家,绝大多数中央银行仍然参与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参与微观监管同样存在利弊两方面。
其主要好处在于,一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具有较强相关性,有利于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
二是有利于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
如果中央银行不承担监管职责,没有掌握必要的监管信息,那么在进行援助时就会进退两难。
其主要弊端在于:第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一般说来,货币政策是逆经济周期操作,而监管政策则有顺经济周期操作的性质,这是二者冲突的根源所在。
第二,同时担任银行监管人和最后贷款人可能产生道德风险。
作为银行监管者,为了在可能的金融危机中不成为被指责的对象,在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责时往往存在过度借贷倾向,从而引发道德风险问题,也具有通货膨胀效应。
从各国情况看,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整合与分离都只是相对而非绝对的,其区别仅仅在于运用正式还是非正式的监管权力。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金融监管者和负责金融稳定者都必须进行深度合作。
事实上,中央银行无论是垄断金融监管职能还是完全脱离金融监管,都是不现实的。
三、关于金融监管体制的几点结论和启示纵观各国关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理论探讨和实践选择,可以得出以下一些初步结论:第一,各种金融监管体制均有利弊,并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最优体制。
理论上讲,尽管金融监管体制对监管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但它只是为有效监管提供良好环境,本身并不能确保监管的有效性。
第二,一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必须考虑本国国情和经济、金融的发展状况,同时充分考虑一国的金融发展历史、文化和现有法律体系。
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与本国金融体系结构(银行、保险和资本市场的各自发达程度和相对重要性以及金融机构的特点(分业经营或综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育程度高度相关。
第三,任何国家必须全面分析金融监管体制调整所带来的成本收益,包括调整过程本身蕴涵的风险。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审慎推进,避免对金融产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尽管不存在普适性的最优模式,一般说来,良好的金融监管体制需要具备如下特点:首先,能够确保金融监管目标明确,运作独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金融集团和功能领域,有效应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各种风险,并能适应金融体系的不断发展。
其次,能够兼顾监管效率(以最低的成本达成目标和监管有效性(能够实现既定的监管目标。
也就是说,一方面,各监管机构之间分工明确,不存在过多交叉监管和重复监管;另一方面,不存在重大监管真空。
第三,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以及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监管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