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合集下载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1统计与管理 二○一五·六双基建设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统计系统的一件大事。

县级统计工作既是统计的基础,又要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县级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极为重要。

一、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必须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找出存在的问题。

比如说,依法统计观念淡薄,统计网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问题找出来了,不要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找出问题背后起决定作用的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是内部系统的遗留问题,还是外部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是我们还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要求,还是队伍思想建设不到位或个人品行使然,还是制度不健全而致。

找准问题原因,逐条对照,深挖细看,只有这样,解决起来才会事半功倍。

二、规范统计工作的具体措施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涉及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证是不行的,必须一把手亲自抓。

只有一把手从思想上重视,在组织上落实,在行动上支持,才能使规范化建设协调有力,保障措施到位,才能取得实效。

统计规范化标准涵盖了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系统内部运行以及统计与社会的关系三个层面,从统计数据准确性、统计工作及时性、统计工作科学性和统计的实用性等方面,规定了统计机构的基本范畴,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统计工作的根本是机构统一化 在统一机构人员的模式下,经多方运作,联合执法督察办督促各乡镇建立了统计站,做到大乡镇设专、兼职统计人员3-5人,一般乡镇设专、兼职统计人员2人,每个乡镇设统计站长一名,实行统计站长直接负责制。

所辖村级和企业设专、兼职统计人员一名,使他们成为基层统计工作的中枢力量。

(二)统计工作的基础是硬件标准化 经过多方筹措资金,为各乡镇配备1至2台微机、打印机,并由统计专业人员统一进行软件安装与调试。

目前,全县各乡镇基本都配齐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实现了各乡镇统计站和县局统计内网的连接,提高了数据的传输速度,大大减轻了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强度。

基础规范化工作汇报(共4篇)

基础规范化工作汇报(共4篇)

基础规范化工作汇报(共4篇)基础规范化工作汇报(共4篇)第1篇:11月份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年11月份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年以来,红星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工作,在县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为全面推进全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年达到规范要求,今天是11月份,现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最后几点汇报:1、应制定好乡镇统计工作的"三制度、一职责"抓紧挂墙。

2、按照此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要求,各专业统计员在电脑上抓紧建立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服务业统计、综合统计、基本单位、农业、农经等六个方面内容的统计名录库。

3、未建立各企业、村居统计人员信息网络,请抓紧落实。

4、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要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

总之,我们将按照县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红星街道的具体情况,继续抓好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红星街道综合统计员年11月28日第2篇:成武县统计基础规范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成武县统计基础规范化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为了迎接国家和省统计局对我市的统计工作巡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局党组对这次统计规范化工作整顿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经过十多天的努力奋斗,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同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对于这次基层统计规范化工作整顿,成武县党组高度重视,深感责任重大,为保证这次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万无一失,我局成立了基层统计规范化整顿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实施。

局长和分管局长,分管局长和股长,各股室和基层统计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真正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迅速出击,狠抓落实。

8月17日全市工作会议后,我们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了局党组会,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午召开了全体会,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并对这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做了精心部署。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8•【字号】苏政发[2011]167号•【施行日期】201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基础性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

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十分重要,非常关键,尤为紧迫。

(一)统计调查任务更重。

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二,统计单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统计客体多元化、多层化、差异化特征日趋明显,统计任务艰巨而繁重。

创新统计技术手段,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队伍力量,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现代化水平已是当务之急。

(二)统计信息需求更广。

当前,统计工作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党委和政府掌握发展动态、了解社情民意、实施科学决策及管理的重要依据,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和投资消费的必需指南。

统计信息需求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统计服务要求更高。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

关于《江苏省统计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江苏省统计条例(草案)》的说明

关于《江苏省统计条例(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江苏省统计条例(草案)》的说明省统计局局长徐劼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江苏省统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统计是国家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统计数据不仅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依据,也是企业家投资兴业、消费者理财消费的重要依据。

1989年12月出台的《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在明确统计机构职责、规范和引导统计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我省统计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制定《江苏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需要。

统计法于1995年和2009年先后两次作了重大修改,建立了严格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和调查对象保护制度,完善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和报告的法律机制,赋予了统计机构行政处罚权,并明确了统计机构的执法权限。

《管理条例》实施20多年来,除1997年针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未作过其他修改。

由于制定时间比较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和局限,《管理条例》多数内容已显陈旧,且与统计法的规定不符,需要重新予以规定。

另外,统计法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统计关系的建立、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等方面,规定得比较原则,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

(二)制定《条例》是适应统计工作发展变化的需要。

当前,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统计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解决。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在中国工业发展的背景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规模以上企业通常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对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探讨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以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定义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工业企业。

这一标准主要是基于企业的经济规模和生产能力来确定的。

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定义,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何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制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指标: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从业人数。

一般来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年从业人数达到3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可以被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这一标准既考虑了企业的经济规模,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规模效益。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重要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中国工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们通常拥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发展也反映了中国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进程。

4. 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反映了中国工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工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中国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认定标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工业的发展方向。

总结回顾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的确定,是基于国家工业发展的需要和现状,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经济规模和生产能力。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中国工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们的发展对于推动中国工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精选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精选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精选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统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建设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统计头数据质量,圆满完成2021年度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的规定,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着力稳定基层统计队伍,着力保证基础资料准确完整,着力加强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着力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打造高质量统计提供坚实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一)实施范围。

全区部分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内所有“四上企业”。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全区“四上企业”单位总数为99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3家,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88家,房地产企业ZZ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12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2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55家。

(二)实施内容。

本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分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和“四上企业”三个层面推进,重点突出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基础“六有六化”和“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六有八化”建设内容,实行整体推进。

1、区直部门要细化统计职责分工,完善统计工作台账,重点是劳动工资报表。

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应建立首席统计员制度,负责协调本部门统计工作。

及时参加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数据资共享分布与管理。

2、各级统计站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六化”。

六有即有阵地、有标识标牌、有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六化即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

3、“四上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实现“六有八化”。

六有即有办公场地、有标识标牌、有统计制度并上墙、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及统计负责人、有联网直报专用电脑等设备、有专用统计档案资料柜;八化即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5篇)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5篇)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数据采集和数据汇总上报制度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____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____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

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____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

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

第四条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好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

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

1、原始记录包括。

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2、统计台帐包括。

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

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

第六条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标准(3篇)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标准(3篇)

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标准一、引言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并执行规范化的工作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总结了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1. 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规范化建设可以制定明确的统计程序和操作规范,标准化数据录入和处理流程,有效防止统计数据的误操作和错误录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规范化建设可以明确统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分配统计工作的资源和时间,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3. 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规范化建设可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决策风险,推动企业的发展。

4.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规范化建设可以提高企业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依据和参考,推动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三、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 统计数据的采集规范。

制定明确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报表,规定统计数据的采集时间、方法和程序,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统计数据的处理规范。

制定统一的数据录入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统计数据的处理流程,确保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统计分析的规范。

制定统一的数据分析方法和标准,明确统计分析的目的和要求,规范统计分析的流程和结果呈现,确保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和可读性。

4. 统计报告的规范。

制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内容,明确报告的编制要求和评审流程,规范统计报告的呈现方式和内容,提高统计报告的可读性和科学性。

5. 统计岗位的培训和管理规范。

制定统一的培训计划和内容,规范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的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四、实施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措施1. 制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计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江苏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业、能源统计专业的特点,特制订本标准。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1、统计机构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国家、部门、地方、企业的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部门。

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统计法第四章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3、统计负责人的职责:(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的统计工作;(2)保证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3)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4)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并进行统计分析;(5)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6)负责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

二、统计人员1、统计人员是指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2、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在企业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人员应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省统计局统一发放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3、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本企业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统计任务。

4、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生产情况。

5、熟悉并掌握工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包括统计报表的指标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有关的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表中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等,了解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行业发展情况。

6、具有使用计算机处理数据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三、企业领导的统计行为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一名厂长(经理)主管统计工作,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职责,保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注意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整体功能。

2、企业领导要为企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3、企业统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调动需征得统计负责人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需征得企业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的同意,并采取先交接、后离任的办法。

4、企业领导了解本企业统计资料主要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法,运用统计资料进行经营管理,重视对统计资料的开发运用工作。

5、企业领导带头宣传和执行《统计法》及其有关法规,支持企业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

四、原始记录1、原始记录是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要求,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对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录和客观反映,是未经过加工整理的第一手材料,是企业进行核算管理的原始依据。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始记录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适应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需要;二是与企业生产管理状况相适应;三是与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3、设置原始记录的基本要素要完整。

企业设置原始记录,最基本的要素应包括:确定记录对象、记录表式和项目、记录份数、记录人员和填报方式等。

4、原始记录基本体系要完整。

其基本体系主要包括:产品生产方面的记录;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利用方面的记录;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方面的记录;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记录;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5、原始记录的传递要规范。

针对原始记录所反映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制定流传程序,使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程序完成传递,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6、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标准。

为了数字的准确与完整,原始记录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的填表要求,把时间、计量单位、各项数值、文字说明及记录人签名等填写清楚,并做到记录与实物、账卡相一致。

7、原始记录的管理要科学,做到完整配套、格式规范、统一编号、分级管理。

五、统计台账1、统计台账是把原始记录所反映的零散原始资料,根据企业生产和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加工整理的一种汇总和积累资料的账册,是企业统计报表的基础资料。

统计台账应包括进度台账、专用台账及历史台账。

2、根据现行工业统计制度,企业应设置以下台账:(1)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统计结果台账:下设计算台账,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等计算台账;(2)工业用电量计算台账;(3)产品产量台账;(4)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结果台账,下设平均指标计算台账,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计算台账、流动资产平均余额计算台账、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台账;(5)工业增加值统计结果台账:下设应交增值税计算台账、工业中间投入计算台账、用倒算法、正算法计算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明细台账;(6)原材料、能源消耗、库存材料台账。

3、统计台账及其指标设置要规范。

每种台账的设置都要有明确的目的,其指标要能够反映台账的要求,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要符合统计制度的规定。

4、统计台账的登录要规范。

统计台账按时登记,在时间上不间断。

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可附加文字说明。

做到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账内相关指标数字必须符合逻辑。

5、台账管理要规范。

企业统计台账应集中由综合统计部门设置,综合统计部门对其下属企业或各职能部门的各种台账要实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分列台账目录并将表式汇编成册。

同时,还要建立统计台账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

六、统计报表1、统计报表由国家、地方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的需要进行统一设计,并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报告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填报和汇总。

统计资料是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了解情况,分析市场运行趋向,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字不错。

3、统计报表报送的时间是指报告单位向国家、地方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时间,按统计制度规定执行。

4、统计报表必须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数字与会计报表数字衔接一致。

5、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印章齐全(包括: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制表人印章等),字迹清晰,并填写报出日期。

6、建立统计报表的订正制度,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上报下月报表时予以说明,附报正确数,订正时必须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

7、统计数字不得数出多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数字以统计报表为准。

企业制定、检查计划,考核经济效益,向新闻单位提供和发布统计信息,以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签署、盖章的统计资料为准,并与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数据相一致。

七、统计数字质量检查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建立数字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本企业及所属单位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

2、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3、统计数字质量检查时间:每年要进行两次统计数字质量自查和抽查。

每年7、8月份对上半年的统计数字进行一次检查;次年1至2月对上年度数字进行全面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汇报,做出更正。

4、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1)统计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编码和调查表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统计指标的范围是否与规定一致;(3)计量单位是否采用法定标准;(4)统计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之间的数字是否保持一致;(5)专业报表与综合报表同一指标是否一致;(6)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及会计核算中相关指标是否一致;(7)统计核算中有无技术性差错;(8)统计报表的报告期是否符合规定;(9)统计台账的登记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从事和开展统计工作,不得有下列统计违法行为:(一)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二)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五)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六)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七)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八)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者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九)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十)非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九、统计自动化建设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微机设备。

统计人员熟悉微机的操作技术,应用微机完成统计报表数据处理工作。

2、大中型工业企业应当按照全国联网直报工作要求,实行统计数据的网上传输(本项作为联网直报专项任务单独考核)。

十、统计资料的管理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设置统计资料档案室或档案柜。

有关统计核算的一切原始记录、凭证、计算表、统计台账、企业内部和外部报表、统计分析资料等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应妥善保管。

2、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封皮、分卷装订、分类保管和归档的办法,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及统计分析资料应分别立卷保管,各项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参照国家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统计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对统计资料应进行交接。

4、统计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等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台账(参考表式)二ΟΟ五年十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