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健康管理规程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设立专门的健康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持续改进
(1)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2)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司健康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
(2)对健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3.信息安全
(1)建立健全健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健康信息泄露。
(2)对涉及员工个人隐私的健康信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七、紧急情况处理
1.突发疾病处理
(1)制定突发疾病应急预案,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2)对突发疾病员工进行及时救治,并通知家属。
2.事故伤害处理
(1)建立健全事故伤害处理机制,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时能够得到迅速有效的救治。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疫情防控
(1)制定疫情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及时向员工传达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八、持续优化与提升
(1)公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满意度、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等方面。
(2)根据培训效果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
4.培训档案管理
(1)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的各类培训信息。
(2)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健康风险评估与控制
1.风险识别
(1)公司定期进行工作场所健康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导致员工健康问题的各种因素。
1.制度优化
(1)定期对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企业发展需要进行优化调整。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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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第2篇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第3篇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例第4篇药业公司卫生和员工健康状况管理制度第5篇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第6篇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第1篇】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为了保证公司全部员工的体质达到健康标准,保证所从事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并详细支配执行,其他各部门予以协作。
三、健康检查的分类:录用前检查及录用后定期检查。
(一)录用前的体检:1.凡公司聘请人员,必需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本公司指定体检医院为_______市职业病防治所。
2.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职业病、传染病及各种器官功能检查,如过敏症、结核病、肝炎、皮肤病等。
(二)工作期间定期检查:1.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需根据公司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如查出有传染病携带者一律予以解聘。
2.定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与录用前体检相同。
四、员工健康状况预防工作。
(一)员工进入公司后必需按规定接种各种疫苗,以增加自身的免疫功能,防止对各种传染病的感染。
(二)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频繁消失某种病症,应马上到指定医院检查,如查出对从事本职业有害的任何病状,都应首先予以隔离治疗,直到完全恢复后,方可复工,状况严峻者依据《劳动法》协商处理。
(三)员工应时刻留意日常保健及饮食卫生,增加体质,杜绝各种传染病。
五、员工健康档案(一)公司员工自加入公司之日起,即由人事部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对各种健康检查记录资料进行存档跟踪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内容:应聘时体检资料、年度体检资料、疫苗接种记录、工伤状况记录等。
(三)健康档案设专人管理1.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员工健康及健康档案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员工健康管理规程。
范围:全体员工。
职责:综合办公室。
内容:1健康标准1.1从事药品生产和食堂的每一位职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及精神病。
1.2在洁净区从事药品生产的职工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不得患有皮肤病,体表不得有伤口及对药物过敏。
1.3本厂每一位职工每年至少应体检一次。
2体检管理2.1体检范围2.1.1皮肤病方面检查2.1.2肝功能全项检查2.2体检频次及工作程序2.2.1新职工进本厂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否则不允许录用。
2.2.2职工进本厂以后,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项下要求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职工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体检结果列于《体检登记表》。
2.2.3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人事科应安排复检。
对于复检不合格人员应安排调离岗位或回家休息。
填写《调离通知》2.2.4各部门主管应随时关注每一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如有疑问,有权要求职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岗位上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规定的健康水平。
2.2.5职工患病康复后要求上岗,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3职工健康异常报告程序3.1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并且必须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健康标准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3.2各有关管理人员在接到人员健康异常的报告后,必须向直接领导及人事科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药品污染和其它人员的感染。
4健康异常情况处理4.1对患病职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决定调离岗位或回家休息。
4.2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是与之接触、可能感染的人群均应进行体检。
5 人员健康档案要求5.1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企业全体员工健康档案并管理。
5.2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载人员的健康状况。
5.3健康档案应按人员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列出。
5.4每年度人员健康体检记录、凭证应保存在各自人员健康档案之中。
5.5健康档案分类与管理。
5.5.1做好各类传染病等情况报告,及时提供人员健康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爱岗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较新1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二(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由于实验室工作中要接触各种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标本, 而这些标本中可能含有各种病原微生物、病毒等危险因子。
病原微生物可以以气溶胶的形式, 通过工作人员的手、摄入、吸入、针刺、割破或擦伤等途径感染工作人员。
因此在工作中, 工作人员要按照二级生物防护水平要求来采取防护措施, 保护好自身健康。
为了了解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变化情况, 科室规定如下:1.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例行一次健康查体, 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内容包括:体重、血压、胸透、b超和肝功能、肾功能、血液分析。
2.对检验科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甲、丙肝炎抗体和乙肝两对半检测;3.对从事hiv筛查的工作人员增加hiv抗体检测;4.对意外事件被刺伤的员工要及时注射抗血清, 并定期检测追踪, 确保员工健康、安全;5.对高危人员必要时予以预防接种。
6.实验室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时, 要立即向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 并及时安排就诊和治疗;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 要及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1.所有人员应有文件证明其对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的风险受过培训。
2.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监测工作, 及时了解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3.凡进入实验室的员工都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包括实验室人员岗位情况表、体检情况和免疫接种登记表。
4.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人员年度体检计划并按时实施, 及时将体检结果记入人员健康档案, 根据需要也可进行临时性体检。
5.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 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6.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 新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不符合岗位健康人员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7.所有实验人员在开始工作前要留取血清样品, 应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因子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
制药行业GMP文件 人员卫生、健康管理规程

人员卫生、健康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降低人员对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通过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遵守卫生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对药品污染。
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操作、检验、保管等工作的员工,或因工作需要有可能接触药品生产操作过程的人员。
3 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健康档案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质量部负责监督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与药品接触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生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物料管理部、各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员工卫生制度的执行和检查。
4 内容:4.1个人卫生要求4.1.1 人体是最大的污染源,企业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卫生要求的知识培训,遵守卫生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4.1.2 公司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1.2.1 体检医院:二甲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体检医院4.1.2.2 体检项目:肝功能、胸透、五官外科、尿检(女性项目)4.1.2.3 凡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直接从事接触药品的生产。
4.1.3 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进行指导。
4.1.4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按照规定更衣。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4.1.5 进入洁净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4.1.6 生产区、仓储区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非XX 第 2 页共 2 页生产用药品。
4.1.7 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4.2 员工身体健康异常管理4.2.1 直接接触药品生产的员工(含操作工、维修工、管理人员、现场QA等),因过敏、感冒、创伤、伤口感染或感染皮肤病、传染病时应及时向生产管理人员主动报告身体不适情况。
示例-人员健康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药品生产人员健康管理规程,防止药品的污染。
2.职责:人力部负责本文件的执行。
3.范围:全体生产、质量、采购有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4.内容:4.1健康标准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生产的职工不得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和体表有伤口。
4.2体检范围4.2.1常规检查:心、肝、脾、肺、腹、血压、皮肤。
4.2.2化验检查:血、尿、便。
4.2.3X光胸片透视。
4.2.4五官检查、眼鼻、喉。
4.2.5视力检查、辨色力。
4.3体检管理4.3.1新职工进公司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执健康证明上岗,不符合健康标准的不允许录用。
4.3.2直接接触药品的职工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规定的项目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职工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4.3.3各级管理人员应关注每一位职工的身体状况,以确保生产岗位上每位职工的身体达到规定的健康要求。
4.3.4职工患病康复后,必须到指定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4职工健康异常报告程序4.4.1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发现患有健康标准中不允许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
4.4.2各部门主任发现职工身体异常必须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4.4.3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人员健康异常的报告后,必须向公司人力部报告,以便安排到指定医院或防疫站检查。
4.5健康异常情况处理4.5.1对患传染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的职工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决定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岗位或离职休息,经治疗康复后持有关医院或防疫站的健康证明,经确认后可重新上岗。
4.5.2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是与之接触、可能感染的人群均应进行体检。
4.6人力部负责质量、生产、采购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组织体检,建立每位生产有关人员的健康档案。
03员工健康与体检管理规程4.doc

03员工健康与体检管理规程4目的:建立人员健康管理规程,掌握员工身体健康,杜绝员工健康问题对药品的污染,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符合GMP要求。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职责:人员健康工作由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
内容:1 公司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2 公司全体在岗员工均应身体健康,并有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资料。
3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继续留在本岗位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调离岗位,体检结果记入员工的健康档案。
4 每个职工的健康档案上需将体检结果详细注明,并与健康体检表一致。
5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从事药品生产的人员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健康标准,方能上岗工作,其标准如下:5.1 从事药品生产的员工,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及精神病。
5.2 直接接触药品和洁净区的人员,除达到上述规定外,还不得患有皮肤病,体表不得有开放性伤口及对接触药物过敏。
6 健康检查范围包括:视力,心、肺X光胸部透视,皮肤病方面及肝功能检查。
7 体检工作程序:7.1 体检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安排。
7.2 新员工必须按体检范围检查合格方可考虑录用,否则不允许录用。
7.3 体检部门为本公司指定的医院。
8 质量、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均应把人员健康作为监控的一项内容,如必要,可做出随时体检的决定。
若患病康复后上岗,应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若发现患传染病的员工,则接触人员亦应立即检查,防止传染病蔓延。
9 对患病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或调离岗位,进行治疗或休息。
对其所在的岗位怀疑与之接触的有关人员也应进行体检,岗位环境、用具、设施等立即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以有效地防止蔓延。
10 生产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每位员工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况,如有疑问应立即告知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通知其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决定其工作安排,对身体不适应生产的员工按照《员工身体不适应生产情况报告管理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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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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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人员健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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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1/02
1.目的
建立一个人员健康的管理规程文件,以规范人员的健康管理.职责
行政部。
4.内容
4.1•从事医疗器械工作人员,特别是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的人员的健康情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医 疗器械质量,有必要对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的新工人在入厂前进行全面的体检。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 体检,由行政部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体检合格方可上冈,一旦发现有患急、慢性传染病的人员要立 即调离。
4.2•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能直 接接触医疗器械的生产。
4.3•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巡检或进行质量检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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