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措施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措施一、合同签订管理。
1.1 明确合同条款。
高速公路的合同啊,那条款得明明白白的。
就像咱们平常做买卖,得把啥都讲清楚。
比如说工程范围,这得精确到每一米的道路施工、每一个桥梁的建造细节。
再就是质量标准,不能含糊,是按照国家的啥规范,得像写菜谱一样详细,从原材料的质量到施工工艺的要求,一点不能落下。
这就好比我们盖房子,根基要稳,合同条款就是这根基。
1.2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
签订合同前,得好好看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干这事儿。
不能随便找个阿猫阿狗就签合同。
对方要是个施工队,得看看他们有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有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这就如同相亲,得了解对方的家底儿,可不能糊里糊涂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
要是碰到个没有资质的,就像引狼入室,到时候工程出了问题,哭都没地方哭去。
二、合同执行管理。
2.1 进度监督。
高速公路工程那是个大工程,就像一场马拉松比赛,得时刻盯着进度。
施工方说什么时候完成某个路段的基础建设,就得按时完成。
咱们不能让工程像蜗牛爬一样慢腾腾的。
可以定期去施工现场看看,就像检查孩子作业一样,看看工程进展到哪一步了。
要是发现进度落后了,得及时问清楚原因,是资金不到位啊,还是遇到啥技术难题了。
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然到最后工程不能按时交付,那可就误了大事了。
2.2 质量把控。
质量可是高速公路的生命啊。
这质量把控得像铁面无私的包公一样严格。
原材料进场得检验,不合格的就像老鼠屎一样,绝对不能放进锅里。
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得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来。
要是发现有偷工减料的情况,那可不能姑息,必须让施工方返工。
咱们修的高速公路是要让老百姓走的,可不能搞成“豆腐渣工程”,那是要遭人唾弃的。
2.3 变更管理。
工程中有时候会有变更,这就像计划赶不上变化一样正常。
但是这个变更得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来。
不能施工方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比如说要增加一个隧道,得先评估这个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大家商量好了,签订补充协议,把变更的内容写得清清楚楚。
高速建设公路合同管理办法

高速建设公路合同管理办法高速建设公路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高速建设公路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旨在规范高速建设公路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履行的公平、公正,促进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签订原则(一)公平原则。
在合同签订前,应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招标,选取资格合格、价格合理、诚实守信的承包商,以确保公平合理。
(二)协商原则。
合同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积极争取磋商和解决问题,以达到平等互惠、合理利益的目的。
(三)合同一致原则。
签订合同应当符合双方意愿,双方应当尽量在合同范围内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四)保密原则。
合同签订前、中、后,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涉及到具有机密性的信息,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尽量保守秘密。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一)招标程序:项目招标资格、应征文件编制、开标和评标、评标报告、合同签订。
(二)纠纷处理程序: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冲突和纠纷。
当需要双方达成协议时,应遵循妥善解决问题的原则,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四、合同的履行(一)承包商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施工符合相关标准;3、按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二)建设单位的义务。
1、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3、依法承担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的履约保证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方案按照计划进行履行,须要强制性约束。
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商提供有关保证,如履约保证金、财务担保、第三方担保等。
六、争议解决(一)协商解决。
当存在争议时,应当首先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妥善解决争议。
(二)诉讼解决。
当交涉不成,引起的纠纷需要诉讼解决时,建设单位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起诉。
七、违约责任(一)承包商违约1、不按时交付或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责任;2、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损害建设单位合法权益,应当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2024精)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2. 合同管理原则2.1 诚实守信原则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应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者违约。
2.2 公平公正原则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讨论并达成合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做出不公平的决策。
2.3 依法合规原则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范违法风险。
2.4 效率优先原则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应本着效率优先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简化流程、提升效率,提高合同执行效果和管理效益。
3.1 合同签订与审批在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相关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合同签订和审批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合同履约监督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3.3 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需要进行合同变更,各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变更管理,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4 合同纠纷解决对于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中产生的合同纠纷,各方当事人应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解决,并确保争议的合理、公正、公平解决。
4.1 建立合同管理数据库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数据库,记录和管理相关合同的签订、审批、履约情况等信息,提供便捷的合同查询和管理服务。
4.2 加强合同管理培训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实施。
4.3 定期开展合同风险评估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合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4.4 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公开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便于各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合同管理情况,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引言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中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监督和结算等工作的管理过程。
合同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双方利益的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2. 合同签订阶段•需求分析与明确: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包括项目范围、工程量、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更进行分析和评估。
•招标文件准备: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准备,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投标书等。
•投标评审: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包括对投标人的资质、经验、技术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中标人。
•合同谈判与签订: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最终签订合同。
3. 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计划制定: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要求,制定合同履行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工期等。
•合同履行监督与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申请、评估、审批等,确保合同变更符合规定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同支付与结算: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包括资金支付、进度支付、竣工结算等。
4. 合同风险管理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也面临着各种风险,需要进行合理的风险管理。
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包括工程款支付风险、资金流动风险等。
需要进行资金计划和预测,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支付和合理支出。
•技术风险:包括施工技术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等。
需要加强技术监督和技术培训,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法律风险:包括合同违约风险、法律纠纷等。
需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及时处理纠纷和争议。
5. 合同管理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合同文本的精确性和准确性:合同文本应精确、准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产生歧义。
•合同变更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合同变更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和程序合规的审批。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简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控制,合同的质量和进度得到保证。
2. 合同签订阶段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中,合同签订是整个项目的起点。
合同签订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2.1. 招标与投标在确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后,需要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
招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会议等。
投标工作包括编制投标书、投标报价等。
2.2. 合同议标在完成投标后,需要进行合同议标工作。
合同议标是指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和修改,以达到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2.3.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指在经过招标与投标、合同议标等程序后,最终将合同签署到双方之间。
合同签订包括合同书的填写、双方代表人的签字等。
3. 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是指合同签订后的实际执行过程。
合同履行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3.1. 合同进度控制合同进度控制是指对合同工期的管理与控制。
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的工期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指标。
需要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并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调整。
3.2. 合同质量管理合同质量管理是指对合同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与控制。
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安全和可靠性的重要因素。
需要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 合同支付管理合同支付管理是指对合同款项的支付管理与控制。
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款项支付。
需要制定支付计划,并对款项支付进行跟踪与核对。
4. 合同变更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发生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是指对合同变更的管理与控制。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4.1. 合同变更申请合同变更申请是指在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提交变更申请书。
变更申请书应包含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流程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准备阶段1. 需求分析项目业主或发起方需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需求分析,包括工程的规模、预算、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
2. 招标与投标根据需求分析结果,编制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3. 评标与中标由招标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选择出最合适的承包商。
二、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条款谈判双方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格以及违约责任等。
2. 合同草拟根据谈判结果,由法律顾问或专业律师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审查双方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确保所有条款都能被正确理解和接受。
4. 正式签订合同在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工程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
三、合同执行阶段1. 工程实施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始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向业主报告进度和质量情况。
2. 合同变更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3. 付款管理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 质量控制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团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四、合同结束阶段1.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业主组织验收,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结算与最终支付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3. 合同终止在所有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后续合作或结束合作关系。
4. 售后服务与保修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并对工程进行保修。
五、争议解决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
2023版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是针对高速公路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下面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订:高速公路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应当依法签署合同。
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的签订地点、合同各方的基本情况、工程的名称和规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2. 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并确保合同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得到满足。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现问题或变更需求,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 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合同变更: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5. 合同索赔和争议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单位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索赔事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保证索赔权益的合法性。
合同纠纷的解决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当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6. 合同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对高速公路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以上是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以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合同合规、有序进行。
最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公司计划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公司物资部负责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6、项目部经理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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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公司计划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公司物资部负责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6、项目部经理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
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
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3 对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2.4 对方延误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时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的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用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中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找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将基本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办公室。
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八、合同日常整理
1、合同办公室、经营部、物资部、工程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2、公司的公章(即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有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公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
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一份留存。
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派专人保管与签发,所有合同复函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工程联系单、索赔报告、对账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有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账时可以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管理部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部门。
九、考核与奖惩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
损失;
3.1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3.2 为他人提供公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3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4.1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4.2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4.3 遗失重要证据;
4.4 发生纠纷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4.5 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为及时报案和报告;
4.6 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7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十、合同管理流程
#####项目部20XX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