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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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一、前言师德师风建设是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本文将探讨。

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1. 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

教师不得发表、传播、参与任何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行为。

2. 歧视学生。

教师不得因学生家庭背景、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原因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 校园欺凌行为。

教师不得参与、纵容或默许校园欺凌行为,发现学生欺凌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

4. 违规补课。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或推销课外辅导机构。

5. 收受礼品礼金。

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侵犯学生隐私权。

7. 学术不端。

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弄虚作假。

8. 违规招生。

教师不得参与或协助学校进行违规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承诺录取结果。

9. 违规兼职。

教师不得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兼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营利性活动。

10. 教育教学质量低下。

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得出现教育教学事故。

三、处理办法1. 教育警示。

对首次违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教师,学校应进行教育警示,督促其改正错误。

2. 诫勉谈话。

对违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教师,学校应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深刻反省,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

3. 通报批评。

对违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教师,学校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示警示。

4. 暂停职务。

对违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且情节较重的教师,学校应暂停其职务,待整改完成后视情况恢复职务。

师德考核不良行为清单制度

师德考核不良行为清单制度

师德考核不良行为清单制度一、引言师德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关乎教育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升师德建设水平,本文旨在制定师德考核不良行为清单制度,明确不良行为的范围和后果,促进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要求,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不良行为清单为了便于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的师德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特制定以下不良行为清单:1. 遇事不负责、推诿扯皮:对于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解决,而不应推卸责任或敷衍塞责。

遇事不负责、推诿扯皮:对于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解决,而不应推卸责任或敷衍塞责。

2.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包括违反学校教学计划、违规补课、教学不力、教学内容不合规范等。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包括违反学校教学计划、违规补课、教学不力、教学内容不合规范等。

3. 态度不端正、言行不检点: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不得言行不检点,尤其是不得有侮辱、歧视、诋毁学生及家长的言行。

态度不端正、言行不检点: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不得言行不检点,尤其是不得有侮辱、歧视、诋毁学生及家长的言行。

4.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教师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如收受贿赂、违规招生等。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教师应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如收受贿赂、违规招生等。

5. 违反学生权益:包括侵犯学生人身权、教育权、隐私权,对学生不公正评价等。

违反学生权益:包括侵犯学生人身权、教育权、隐私权,对学生不公正评价等。

三、不良行为的后果对于处于不良行为清单范围内的教师,将采取以下惩处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不良行为轻微的教师,一般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让其意识到行为的不当,并进行自我反思。

批评教育:对于不良行为轻微的教师,一般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让其意识到行为的不当,并进行自我反思。

2. 责令改正:对于不良行为相对严重的教师,将会被教育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进行监督。

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及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及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实验中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及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为规范实验中学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根据《XX 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XX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负面清单内容1、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未经批准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机构或私立学校等地方兼课。

3、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4、索要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5、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6、品行不端,对学生实施骚扰、猥亵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损害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

8、在职称申报、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不服从学校或年级正常教学工作安排,不承担正常教学工作任务。

10、工作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旷会;不认真备课、上课、批阅作业。

11、工作期间饮酒、酗酒闹事等。

12、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二、教育及处理程序1、年级和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教育的直接负责人,对本年级本处室的师德师风建设负责。

2、出现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况的年级或处室,综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其主要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3、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由学校专门调查小组进行核查。

调查小组由政教处牵头,年级和相关处室配合。

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介入的,由学校申请介入。

4、已经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由调查小组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情况严重的移交教育主管部门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处理办法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2、除给予政纪处分外,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一、适用对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师训、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二、负面清单内容(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文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或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八)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九)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一)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上述清单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师德考察负面行为清单制度

师德考察负面行为清单制度

师德考察负面行为清单制度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师德考察负面行为清单制度,以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作风的规范,维护教育系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该制度旨在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从事的行为,为教师的职业行为提供指导和规范,以促进师德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 负面行为清单制度的内容要点本清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行为:2.1 不当言行举止- 语言侮辱、挑衅或辱骂学生、家长或其他教职工;- 发表或传播带有歧视、仇恨、暴力或色情等内容的言论;- 无端批评、谩骂学生,对学生进行侮辱,贬低学生自尊心。

2.2 违反师生关系的行为- 与学生建立不当的个人关系;- 以任何形式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性侵犯;- 虐待学生,包括体罚、精神辱骂等。

2.3 教学行为方面的不当行为- 缺乏教学热情和责任心,不尽职尽责教授课程内容;- 不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目标进行教学,搞"跑火车"现象;- 教学内容浅尝辄止或者脱离教材与课堂实际;- 不遵守教学伦理或教学规范,使用教育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2.4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搞违纪或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学校教育秩序;- 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不履行管理职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有效执行本清单制度,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是必要的:3.1 请专业人员参与制定和评估在制定和修订本清单制度时,需要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层、教师代表和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2 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学校管理层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组织对教师的师德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相关教职工,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3.3 加强培训和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升他们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良好的师德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4. 结论师德考察负面行为清单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能够促进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提升教育质量和社会形象。

中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作为一名中学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和梦想。

因此,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是每位教师的基本素养和职业操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1. 散布有损于国家形象、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或发表、传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的观点和信息。

2.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擅自减少教学内容,降低教育质量。

3. 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4. 擅自变动课程设置,挤占、挪用课程时间,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 接受、索取、谋取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营利活动。

6. 旷工、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7. 透露考试试题或答案,参与、组织学生作弊,或纵容学生作弊。

8. 侮辱、诽谤、诬陷同事,或干扰、破坏学校内部管理秩序。

9. 侵犯学生隐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0. 违反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三、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的教师,学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2.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教师,学校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涉及职业道德问题的教师,学校应组织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理。

4.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应在其所在部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在一定期限内的评优评先、晋级资格等。

5.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6.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不再犯类似错误的承诺。

7.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引言:教师师德是教师教育职业行为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是教师道德的分类和评价标准。

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和监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制度往往只侧重于正面评价,对于负面行为的评价和处罚不够明确和具体。

因此,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教育从业者数量不断增加。

一些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在教学过程中缺乏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导致一些负面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罪行和处罚。

二、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必要性1.规范教师行为:中小学教师是社会的楷模和学生的榜样,在行为上应该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可以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

3.保护师生权益:负面行为往往会损害师生的权益,给他们造成伤害和困扰。

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可以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惩处,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内容1.考核项目的明确化:明确列举出一些常见的教师行为,包括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法违纪行为等。

通过这些具体的考核项目,对教师行为进行明确评价。

2.处罚措施的规范化:针对不同的负面行为,制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对于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解聘等措施进行处罚;对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可以追责追究并追回利益。

3.考核过程的透明化:建立起透明公正的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同时要加强对教师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教师对教育职业的自觉责任感。

四、建立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1.成立教师师德评价专家组:由教育部门、专家学者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组成的专业评价团队,负责制定负面清单和评价机制的具体内容。

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兴宁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一、适用对象中学所有在岗教职员工二、负面清单内容1.思想、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在各种媒体散布不健康的话题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非法集会、集社、上访;捏造事实攻击他人或集体..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4.参与封建迷信、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5.违规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歧视特殊学生和困难学生;或只关注少数关系学生..6.让家长代印各类练习卷或代批作业等..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职务晋升、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8.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违反国家规定;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9.下列以教谋私行为:1利用职务之便;在分班、调座、评先选优等工作中收受学生家长好处;参加家长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2故意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校外培训机构、校外食宿点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3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4擅自向学生及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或教辅资料;5推销商业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并从中获利..10.利用工作之便;骚扰学生家长;猥亵学生;私生活不检点;追求低级趣味..11.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及时正确履行工作职责..1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承担工作任务;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进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13.迟到、早退、旷职;上班时间上网闲聊、网络购物、炒股、玩游戏;工作日期间饮酒;酗酒闹事;酒后驾车等..14.向学生散布不良思想和言论;对学生不良行为不闻不问..15.上班期间穿奇装异服;染怪异发色;染指趾甲除工作需要;着装暴露;穿拖鞋、背心、超短裙裤等服饰..1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三、处理办法本处理颁发参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制定..1.有违反本清单的;记录当月月考核;扣除师德分数;并记录师德档案;在年底扣除相应绩效..2.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3.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4.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举报电话:中学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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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制度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中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兴宁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一、适用对象
中学所有在岗教职员工
二、负面清单内容
1.思想、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在各种媒体散布不健康的话题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论。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非法集会、集社、上访,捏造事实攻击他人或集体。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义务。

4.参与封建迷信、赌博、非法集资等活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

5.违规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歧视特殊学生和困难学生,或只关注少数关系学生。

6.让家长代印各类练习卷或代批作业等。

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职务晋升、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8.从事有偿家教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违反国家规定,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

9.下列以教谋私行为:
(1)利用职务之便,在分班、调座、评先选优等工作中收受学生家长好处,参加家长安排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故意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向校外培训机构、校外食宿点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3)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4)擅自向学生及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或教辅资料;
(5)推销商业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并从中获利。

10.利用工作之便,骚扰学生家长,猥亵学生;私生活不检点,追求低级趣味。

11.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及时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1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承担工作任务,不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进行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

13.迟到、早退、旷职,上班时间上网闲聊、网络购物、炒股、玩游戏,工作日期间饮酒,酗酒闹事,酒后驾车等。

14.向学生散布不良思想和言论,对学生不良行为不闻不问。

15.上班期间穿奇装异服,染怪异发色,染指(趾)甲(除工作需要),着装暴露,穿拖鞋、背心、超短裙(裤)等服饰。

16.其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三、处理办法
本处理颁发参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文件精神制定。

1.有违反本清单的,记录当月月考核,扣除师德分数,并记录师德档案,在年底扣除相应绩效。

2.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

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3.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4.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
中学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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