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师德师风的负面清单

(4)泄露考试内容,为考生提供不正当便利;
(5)违反课程设置,私自调整教学内容,影响教学质量;
(6)对学生的评价不公正,误导学生和家长。
4.学术道德方面
(4)在学术评审、鉴定、验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将未完成的研究成果作为已完成成果提交,骗取荣誉和利益;
六、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
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8)对师德师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和不端行为的教师进行提醒和整改。
七、责任追究与整改
3.资源保障
(24)加大师德师风建设投入,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5)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26)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师德师风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4.激励保障
(27)建立师德师风建设激励机制,对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定期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制度保障
(21)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确保各项规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22)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3)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
十、结语
本负面清单旨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国教育事业提供坚实保障。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本清单规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中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教师是教育的灵魂。
作为一名中学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和梦想。
因此,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是每位教师的基本素养和职业操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二、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1. 散布有损于国家形象、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或发表、传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的观点和信息。
2.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擅自减少教学内容,降低教育质量。
3. 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4. 擅自变动课程设置,挤占、挪用课程时间,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 接受、索取、谋取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营利活动。
6. 旷工、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7. 透露考试试题或答案,参与、组织学生作弊,或纵容学生作弊。
8. 侮辱、诽谤、诬陷同事,或干扰、破坏学校内部管理秩序。
9. 侵犯学生隐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10. 违反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三、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的教师,学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2.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教师,学校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涉及职业道德问题的教师,学校应组织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理。
4.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应在其所在部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在一定期限内的评优评先、晋级资格等。
5.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6.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并作出不再犯类似错误的承诺。
7. 对于涉及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学校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

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则是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
教师的职业行为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未来,也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在现实中,部分教师可能存在一些不符合职业道德和规范的行为,为了保障教育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明确教师职业行为的负面清单,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1、师德师风方面(1)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伤害。
(2)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接受宴请等,谋取私利。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教育教学方面(1)不认真备课、上课,敷衍教学,随意调课、停课。
(2)布置过量的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不批改作业或让学生代批作业,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关心、不指导。
3、人际交往方面(1)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性侵害。
(2)在同事之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4、学术研究方面(1)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侵犯知识产权。
(2)在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5、校外兼职方面(1)未经批准在校外从事兼职活动,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2)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违反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产生负面行为的原因1、部分教师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不足,缺乏对教师职业的敬畏和热爱。
2、教育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过于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导致教师为了追求成绩而采取不当的教育教学方法。
3、学校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教师的职业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
4、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如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等价值观侵蚀了教师的思想。
三、整改措施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
(2)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榜样示范、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中小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4.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师德师风教育与培训
1.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权益保护等。
6.教师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在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
7.教师不得违反教育教学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
8.教师不得泄露学生及家长隐私,不得将学生及家长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9.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价等环节弄虚作假,不得违规操作。
10.教师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三、处理措施
1.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
3.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指导和督促。
4.学校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八、责任追究与表彰奖励
1.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学校应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校应鼓励教师创新实践,为教师提供发挥才能的空间和平台。
4.教育行政部门应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跨部门协作与联动
1.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教师管理部门应与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协同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3.学校应建立健全支持系统,为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教师工作满意度。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10条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10条一、教师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教师应该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不能以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荣誉和成就。
二、教师不负责任地迟到或早退。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影响学生的学习秩序。
三、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益。
四、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当身体接触。
教师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对学生进行不当的身体接触,避免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五、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精神虐待。
教师应该以爱和关怀的方式对待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精神虐待,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六、教师不尊重同事,存在师德不端行为。
教师应该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尊重,不得在同事之间散布谣言或进行恶意攻击。
七、教师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和上课。
教师应该兢兢业业,认真备课和上课,不得敷衍塞责,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八、教师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师应该正确行使职权,不能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的利益。
九、教师进行不当言行,影响学校形象。
教师应该言行得体,不得进行不当的言论和行为,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十、教师对学生歧视或偏袒。
教师应该公正对待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歧视或偏袒,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权益。
师德师风是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风范的集中体现,是教师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教师的师德师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良好发展。
因此,教师应该时刻保持警惕,自觉遵守师德师风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一、引言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2. 违反教育教学规律,敷衍塞责,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3.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4. 收受家长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隐私权。
6. 上课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炒股、经营微商等。
7. 在微信群、家长会等公开场合批评、辱骂家长,损害家校关系。
8. 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他人教学成果。
9. 歧视、排斥、侮辱少数民族学生,损害民族团结。
10.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1. 对违反本负面清单的行为,学校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3. 对违反本负面清单的行为,学校应认真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4. 教师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5. 学校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负面清单的执行。
6. 对违反本负面清单的行为,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7. 对违反本负面清单的行为,学校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8. 对因违反职业道德被处理的教师,学校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9.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可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1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一、思想政治方面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3.通过课堂(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二、工作纪律方面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6.在教育教学(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幼儿)人身安全职责,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9.鼓动、逼迫学生转学、休学或退学,导致学生辍学、流失的。
10.侮辱、歧视学生,虐待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11.以任何形式猥亵、性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三、廉洁从教方面12.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
13.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的。
14.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幼儿读物、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15.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的。
16.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师德失范负面清单、评价方面

师德失范负面清单、评价方面师德失范是指教师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方面出现违规行为或不端行为。
它不仅令学生受到伤害,也影响了整个教育行业的声誉。
本文将从师德失范的负面清单和评价方面展开,探讨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应对之策。
一、师德失范负面清单1. 虐待学生:教师对学生采取体罚、侮辱、威胁等行为,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2. 性骚扰: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当的性言论、行为或暗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3. 贪污受贿: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生、家长或其他人员的财物,严重扰乱了教育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
4. 学术不端:教师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学术成果,损害了学术诚信和学术自由。
5. 懒散教学:教师对教学不负责任,课堂教学内容浅显、重复,或者无故缺课、迟到早退,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师德失范的评价方面1.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学生可以通过匿名调查、评价问卷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态度、行为进行评价。
学生的评价可以反映教师是否存在师德失范问题。
2. 同事评价:教师之间的相互观察和评价也是重要的评价方面。
同事可以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态度、职业精神、与学生的关系等方面,评价教师的师德水平。
3. 学校领导评价:学校领导对教师的师德失范问题有责任进行评价和管理。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考核、教学观摩等方式,评价教师的师德水平,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4. 家长评价:家长对教师的评价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家长可以通过与教师的沟通、家长会等渠道,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关系等方面,判断教师是否存在师德失范问题。
三、应对师德失范的举措1. 加强师德教育: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
教师应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素养。
2. 建立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通过定期考核、教学观摩、评价问卷等方式,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1.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2.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
3.违反教育等法律法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教师形象、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行为。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9.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申报、晋职晋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2.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