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网---对小微企业税收服务需求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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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国税收调查问卷模板

企业全国税收调查问卷模板

尊敬的受访者: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参与本次全国企业税收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了解我国企业税收状况,分析税收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您的真实反馈对我们至关重要。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以下问卷,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

以下是问卷内容:一、基本信息1. 企业名称:2. 所属行业:3. 企业性质(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外资等):4. 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微型):5. 企业成立时间:6. 企业所在地(省、市、县):二、财务状况1. 2022年度企业总收入(万元):2. 2022年度企业利润总额(万元):3. 2022年度企业缴纳增值税(万元):4. 2022年度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5. 2022年度企业缴纳其他税种(请列出税种及金额,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三、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1. 您的企业是否享受过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可多选)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④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⑤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请说明)2. 您的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幅度是多少?(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百分比)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___%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____%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____%④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____%⑤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____%3. 您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如何?(请选择)① 非常大② 较大③ 一般④ 较小⑤ 无影响四、税收政策满意度1. 您对当前税收政策的总体满意度如何?(请选择)① 非常满意② 满意③ 一般④ 不满意⑤ 非常不满意2. 您认为税收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请列举)五、其他建议1. 您对企业税收政策有哪些意见和建议?2. 您认为在税收征管方面有哪些问题需要关注?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我们将对您的反馈进行认真分析,为我国税收政策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状况及对策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状况及对策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状况及对策建议近年来,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据统计数据显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状况并不理想。

为此,本文将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首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状况存在以下问题:1.宣传不到位。

国家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小微企业对这些政策了解不多甚至毫无了解,导致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权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2.申请难度大。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所需提交的材料繁琐,手续繁重,且要求较高。

很多企业因为不了解具体要求或无力提供所需材料而放弃了申请。

3.监管不到位。

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不够严格,造成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能够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从而打破了政策的公平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宣传。

国家税务部门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政策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的存在和具体操作方式。

2.简化手续。

税务部门应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手续进行简化和规范化,减少繁琐的材料要求,尽量简化申请流程,并提供在线申请服务,方便小微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监管。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政策的审核制度,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对于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4.简化税收征收流程。

税务部门应加快推进税收征收流程的信息化建设,减少与企业直接接触的环节,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征收效率。

税务系统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税务系统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税务系统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某某区某某镇是全国著名焊管之乡,有各类规模的焊管生产企业201家,主要设备使用焊管机组口径自16mm到165mm不等。

生产各种规格产品2万多种,主要用于摩托车、家具、健身器材、钢结构、建材等行业。

06年全镇焊管企业年销售达30.04亿元,占全镇经济总量33%。

应征增值税4631.72万元左右,实际入库4631.72万元。

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119户,占行业生产企业59.20%;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82户,占40.80%。

企业之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偏差较大,行业税收负担率低的0.3%,高的2.6%,行业平均税收负担率仅为1.54%。

该行业存在以下特点:1、生产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不高,前期投资少,行业门槛低;2、附加值低、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从而导致企业之间互相压价,整体企业利润率低,行业平均利润率仅为3%。

3、部分销售为低档建筑用焊管,导致行业内无票销售严重,同时废料销售的不开票,少申报,造成征管难度加大,税负率较低。

为此,某某国税二分局针对税负率明显偏低且销售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对具有行业代表性企业A公司进行了服务性调研。

一、企业基本情况A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公司主要生产大中型口径焊接方、矩形钢管的大型企业,拥有400某300、200某200、60某160等大中型截面方、矩型管生产线和冷弯型钢机组,常年生产标准为GB/T6728-2002、GB/T6725-2002、JIS3466、EN10219、ASTMA500等各种大中型口径优质焊接钢管。

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结构,如大型体育馆、展览馆、工业厂房、高层建筑、煤矿矿井、机械等,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该公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内部控制基本有效。

2006年该公司产品销售收入12455.31万元,缴纳增值税132.06万元,实现利润561万元;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19967.71万元(含外销收入1590.98万元),缴纳增值税116.25万元,实现利润324.6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小微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为了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

1. 法规复杂,操作难度大目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规较为复杂,操作难度较大,导致很多小微企业难以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些刚刚创办的小微企业,由于缺乏相关税收知识,往往无法正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在税收申报过程中存在错误和遗漏。

2. 实施监管不足,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目前,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小微企业存在违规行为。

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存在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甚至偷漏税款的情况。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也损害了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受益范围有限,效果不显著目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范围有限,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才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这导致一些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际效益,也无法有效地刺激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1. 简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操作难度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复杂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简化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降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难度。

可以通过优化税收申报流程、发布更加清晰的操作指南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操作环境。

2. 加强监管力度,遏制违规行为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监管不足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税收违规举报机制、加大税收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式,遏制小微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

3. 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范围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益范围有限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适当降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扩大受益范围。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1. 引言1.1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着经济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

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小微企业可以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同时也促进了人们的收入增长。

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创新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小微企业通常灵活、敏捷,能够更快地适应市场变化,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更新换代。

小微企业还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推动力量,为整个行业的竞争提供了更多活力。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对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必须重视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促进其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字数:241】1.2 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意义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意义非常重大。

税收优惠可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其竞争力。

由于小微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利润较低,税收占比较高,因此适当的税收减免或优惠可以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更好地进行经营和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激发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小微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拓展市场份额。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研发和创新,促进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

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为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通过减轻企业的负担,激发企业的活力,小微企业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竞争力,激发创新活力,带动就业增长,对整个经济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府应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 正文2.1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当前,我国对小微企业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调研报告近段时间以来,在市、区局的正确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股紧紧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内容,始终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服务目标,不断提高和创新服务手段,积极宣传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办税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做到真正服务于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相关工作内容总结如下: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升级为确保发票税控系统2.0顺利上线,我股开展多项延续性工作。

系统上线前我股根据管理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通知区内纳税人在系统停机前领取发票,更改开票系统离线开票时间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票业务。

系统维护期间,我股联合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业务测试,系统压力运行测试等工作,为下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于此同时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上线后平稳、有序、高效运行,我局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讲解新系统操作规范,注意事项。

系统上线后,针对出现问题,我股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沟通,解决实际问题,为系统的顺利运行保驾护航。

二、纳税服务规范3.0升级为构建“自主遵从、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机构、新职责、新变化,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我局结合纳服规范3.0的新要求,新做法开展以下工作,提高服务质效。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

选派业务精湛、政治素养高,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参加省市局《规范(3.0版)》师资培训,组成管理区局专业师资团队。

二是组织针对性培训。

由师资团队对管理区局纳税服务部门、分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采取视频教学、实地示范教学、新旧版纳税服务规范对比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3.0版)》培训,确保办税人员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办理各项税收业务。

三是规范办税服务。

纳税服务部门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在办税厅张贴,按照《规范(3.0版)》要求,强化办税服务。

关于调研小微企业税赋的函

关于调研小微企业税赋的函

关于调研小微企业税赋的函
根据国务院要求,当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开展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专题调研。

为真实反映我省小微企业基本情况和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特请贵单位支持,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反馈企业以下信息,反馈材料尽可能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一、2008年至2012年期间,企业提供城镇就业岗位,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发明专利、企业技术创新等基本情况。

年度提供城镇就业
岗位创造的最终产品
和服务价值
发明专利等基本
情况
2011 13 0
2012 30 333.44万申请2个知识产权
二、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障碍。

困难与问题,与税收政策有无关系?运用税收手段能否解决问题?
主要问题是技术市场方面的,与税收政策无关
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原因?对政策有何评价?
现行有关税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税收征管有效。

四、调整完善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小微企业资金比较匮乏,对于所得税减免需先预交的税
款能否改变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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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网---对小微企业税收服务需求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虽小,却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与回报社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此,国家出台了大量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那对这类群体的涉税服务怎么样?他们最关注什么?服务的焦点应在哪?对此,笔者结合市南区小微企业经营状况,从近几年投诉举报情况及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入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梳理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诉求”,从而精准落实“春风行动”,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一、小微企业涉税服务需求现状市南区作为青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商业繁荣,店铺林立。

截至2017年5月,共有正常税务登记户53195户(含个体),其中按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划分,小微企业51865家,占约97.5%,可谓“点多、线长、面广”,而且从近几年涉税投诉和情况反映看,小微企业的投诉也占到了投诉总量的99.97%.为了给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税收服务,我们从2015年开始连续两年,采用走访、座谈、问卷等不同调查方式,每年从市南分局管辖范围内分别选取100户小微企业对涉税服务需求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调查,调查共涉及权益维护、涉税咨询、业务能力等3大类14项指标。

纳税人认为“业务能力”“权益维护”较重要,对“优惠政策”“涉税咨询”关注度最高,分别占调查问卷的15%、22%、28%、29%,其次是“办税流程”和“办税效率”,分别占调查问卷的19%和16%,这六项纳税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得分和比例都明显超过其他项目,其中纳税人的知情权占57%.相反,纳税人认为“办税场所”相对不是很重要,其次为“仪容着装”,这两项纳税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得分和比例分别占4%、3%,都明显低于其他项目。

通过调查,纳税服务项目按重要性程度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重要服务项目,包括业务能力、权益保障、办税效率、办税流程、税务咨询、优惠政策、执法公正;二是一般服务项目,包括服务态度、网上办税、清正廉洁、信息公开、办税途径、办税提醒;三是最不重要项目,主要指办税环境和仪容着装。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纳税服务投诉情况(2015年11月——2016年10月):全国税务系统共受理9915件,服务质效类5462件,占55.09%,其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回复涉税事项的1352件,占13.59%;未一次性告知的636件,占6.40%;未履行首问责任制的424件,占4.26%;违反办税公开、涉税查询规定的202件,占2.03%;违反纳税服务规范其他要求的2848件,占28.64%.属服务态度类3146件,占1.73%,其中:服务忌语的311件,占3.13%;态度恶劣的1822件,占18.32%;违背文明服务礼仪要求的1013件,占10.19%.属侵害权益类投诉1307件,占13.18%,其中:泄露商业秘密、隐私的33件,占0.33%;擅自要求提供资料的170件,占1.71%;妨碍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的82件,占0.82%;超过检查频次规定的1件,占0.01%;违反规定要求纳税人出具鉴证报告、违背纳税人意愿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的13件,占0.13%;侵害纳税人权益的其他行为1008件,占10.14%.国税、地税机关投诉类别构成大致相当,纳税服务投诉指向问题聚焦明显,主要集中在服务质效和服务态度方面。

事实证明:99%的投诉举报等征纳矛盾和冲突也是在小微企业中产生的,比如浙江湖州、河南汝南及辽宁营口等地发生的恶性暴力抗税案件及河南驻马店征纳冲突等。

由此可见,目前小微企业纳税人对税务咨询、服务态度、优惠政策和权益保障等高层次的税收服务诉求的关注度日益增大。

二、小微企业涉税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他们经营行业广泛,经营结构多样,注销、合并、股权转让等涉税事项频发。

比如:市南区2015年、2016年两年新办税务登记企业(正常状态)14763户,100%是小微企业;受理股权转让2015起,其中1984起是发生在小微企业身上,只有31起是大企业;注销企业1617户,100%是小微企业;税务登记变更事项108303起,其中106678起是发生在小微企业身上,只有1625起发生在大企业身上。

为了给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服务,减少征纳纠纷,提高征管质效,防范执法风险,笔者经过调查分析,归纳税收服务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税收服务深度不够。

其一,小微企业往往对政策和经济现象敏感性强、转型快,由此新的经济业务带来新的涉税问题,在一时很难找到合适税收依据情况下,使得经济业务在确认发生和计量后产生的税收事项,往往和税务部门的计算结果差距较大,也难以给以准确和及时的答复,更难提得上税收指导了。

其二,小微企业核算规范性较差,数据质量也不高,没有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指导和筹划,而税务机关的人力资源和精力有限,相关配套的税收服务和培训往往也没有跟上。

其三,主动性不够,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后,主动宣传和告知纳税人的意识不强。

由于小微企业往往没有专业的财务顾问或人员,对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往往是从同行那里得到信息后过来问才知晓,加之政策的“有效期性”。

此时,不是优惠政策已经过期就是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的事情,国家的“恩泽”往往普照不到他们身上,使之对政府机关产生积怨。

(二)征纳信息不对称。

其一,业务能力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对称。

小微企业类别五花八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98类经济性质中80%皆有涉及,而我们一线税务人员的业务和知识的更新和代谢缓慢,有些行业根本不知道是怎么个由头,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其二,对企业的信息采集和掌握不对称。

小微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一般,一些企业的真实信息可能只储存于业主一人脑中,涉税信息和真实经营情况根本不“对外开放”,致使税务部门在对企业的信息采集上,渠道相对狭窄,很难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所在行业发生的共性问题及经济事项,对涉税事项的处理比较被动。

比如,纳税人一些业务的操作和往来往往是口头上的,没有形成书面的,不进入计算机或帐本,税务人员很难获取一些真实的经营信息。

其三,关注“焦点”不对称,纳税人往往在优惠政策、服务质效和涉税流程上在意,而我们目前的注意力则在监控和管理上,“供需”不对接。

(三)税收服务方式“呆板”。

其一,调查的单一,大部分是调查问卷,网络、媒体用的太少。

其二,涉税事项诉求的受理、渠道层级过多,历时过长。

一些问题处理比较呆板,“芝麻小”的问题可能也要层层上报,涉税事项审批层级太多。

其三,税收宣传的“一阵雨”,宣传月大张旗鼓,彩旗飘飘,日常无声无息,转入地下,问之则答,不问不答,税收宣传没有“常态化”。

三、对小微企业涉税服务的建议(一)要一视同仁,确保税收资源面前“人人平等”。

其一,领导走访、座谈不能“嫌小爱大”,也要经常实地查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组织小微企业的座谈,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其二,杜绝“歧视”思想,绿色通道、信誉等级评定、VIP室等让小微企业一样享受到,一视同仁,不单纯以缴税数额大小定指标和衡量纳税人。

其三,注重个性化服务。

细节决定成败,细微之处见真功。

每位纳税人都有自己的偏好,税收服务应重视细节,从细微处做起,重视每一次服务,如果税务人员能及时了解并根据纳税人偏好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就有提高小微企业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要及时服务,保证政策落实“不过期”。

其一,需求响应要及时。

建立涉税诉求响应服务制度,加强小微企业需求管理,广泛收集、全面分析和响应小微企业的正当需求,对于纳税人“喊渴”的呼声,限时回复、限时办结,并做好反馈、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权限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通过向上级反映,及时解决他们的“疑难杂症”和“急症”,使企业合理需求得到满足。

其二,政策落实要及时。

深入小微企业进行走访,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防止政策“过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业务培训和开展纳税辅导,实现由坐等服务上门向上门服务的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实现互动共赢。

其三,信息公开要及时。

比如个体工商户非常想知道他们和同行的缴税情况,税务机关要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严格履行征管程序,大力推行阳光操作,并通过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商贸市场电子公示屏等途径及时公示定税情况。

其四,政策宣传要及时。

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希望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与其相关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希望税务机关提供更专业、更便捷、更透明的服务,充分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因而,税务机关要依托征管系统,及时通知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小微企业优惠资格;通过开设培训班、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防止政策过期;主动告知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期限及要求,开展多项提醒服务,提高小微企业办理涉税事项的能力。

(三)要风险提醒,减少小微企业经营上的“雷区”。

其一,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实现税法宣传内容的准确权威、口径统一、指向明确,使小微企业正确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避免引起误读而产生的纳税风险。

其二,开展税收执法风险排查,对小微企业的定税及定额调整情况“回头看”,公示定税情况,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企业的纳税遵从意愿、能力和水平,降低遵从成本,让优质服务却可以伴随企业终身,让他们轻装前进。

(四)要社会统筹,让税收服务无处不在。

其一,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和网络,在采集工商、房产、土地等部门信息的同时,也利用他们的平台嵌入税收政策,让税收政策无缝不入。

其二,利用非政府性社会机构,比如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纳税服务联系点,定期调查研究,及时回访反馈。

税务部门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税收政策通知企业,尤其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税款缴纳产生较大影响或对其具有税收优惠效应的政策,给予详细辅导、个性化解读,实现联动性税收服务保障和全覆盖模式。

(五)要文明执法,增强税收服务的“亲情化”。

一是把握小微企业的动态和难处,不仅要宣传税收政策,还要理解他们的辛勤劳动和工作业绩,让纳税人不仅知道税收的意义、国家的政策,还要让他们了解税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通过各类媒体将宣传落到实处。

二是执法程序要正确,询问通知书、限改通知书、催报(缴)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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