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摘要:一、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概述二、塑胶件常见不良现象及原因三、塑胶件检验流程与方法四、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的途径正文:一、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概述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颜色、表面光滑度、形状和尺寸、结构完整性以及功能符合性。
检验时,需对比产品实物与设计图纸、承认书等资料,确保塑胶件的外观质量满足要求。
二、塑胶件常见不良现象及原因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5.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三、塑胶件检验流程与方法1.检验前准备:了解产品设计要求、图纸、承认书等资料,熟悉检验标准和方法。
2.实物检验:对比实物与设计要求,检查外观质量,如颜色、表面光滑度、形状和尺寸等。
3.功能检验:根据设计要求,测试产品功能是否符合规定。
4.不良品处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类、记录,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检验报告:编写检验报告,记录检验结果,包括合格品数量、不良品类型及处理方法等。
四、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的途径1.优化原材料选择:选择优质树脂和添加剂,确保塑胶件的色泽和表面质量。
2.严格模具设计:合理设计模具结构,降低熔接痕、塌坑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完善生产工艺:优化成型条件,如温度、压力、时间等,以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
4.加强品质管理: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提高检验人员素质,确保产品质量。
5.及时处理不良品:对发现的不良品,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外观查验标准一、目的 :为规范塑料外观查验标准,保证经IQC 查验之部品切合产质量量要求。
二、职责本标准一定经由培训合格之查验人员履行查验中若有疑问及争吵,须由MQE 主管协调办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波及的项目,应立刻通知MQE 工程师改正或解说本标准。
三、参照文件GSM FQA 外观查验标准DBTEL 电池板外观查验标准客户要求的有关文件四、缺点定义点 (含杂质 ):拥有点的形状,丈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毛边:在塑料部件的边沿或联合线处线性突出(往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部件表面褪色(往常为白色 )。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汲取湿气,所以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绝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崛起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别或冷却不良惹起的塑料部件变形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往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缺料:因为模具的破坏或其余原由﹐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况.断印:印刷中因为杂质或其余原由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状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点大于0.3mm,也被以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质部品颜色与认可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高出允收值。
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靠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流水纹:因为成形的原由﹐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熔接痕:因为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部件表面的线性印迹装置空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空隙外,由两部组件装置造成的空隙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印迹(往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部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往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凹痕缩水:部件表面出现凹陷的印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往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颜色分别: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往常因为加入重生资料惹起 )不行见:指瑕疵直径< 0.03mm 为不行见, LENS 透明区除外 (依每部品资料所制定之检测距离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沿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印迹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样原由此致使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修边不良:产品边沿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毛屑:散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塑胶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一、目的:为检验过程中对产品可见表面质量有一个统一的判断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我司所有的塑胶件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成品检验之用。
三、塑胶表面分类:3.1检查面-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3.2正面-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3.3侧面-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3.4底面-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
(如图所示):四、缺陷释解:是指加工成型后的零件,存在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
它分别包括致命、严重和轻微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现象。
4.1致命缺陷(CRI ):是指引起顾客退货、抱怨及在过程中会出现危害和涉及人身安全的缺点。
4.2严重缺陷(MAJ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缺点。
4.3轻微缺陷(MIN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点。
五、检查条件:ABBBCBA :正面B :侧面C :底面或内面5.1检查的环境5.1.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5.1.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5.1.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如图所示)5.3接受标准:见6.1表格所示40CM455.4检查范围时间如下:检测面正面侧面底面时间10秒5秒5秒六、缺陷判定标准: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
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
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
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MA)”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检查判定中“轻微(MI)”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6.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项目缺陷名称缺点状态检查工检查判定具01 顶白顶白允许数目≤1处,直径≤0.7mm可接受,顶白数有2-3处,直径在0.7-1.0mm间,间距在0-100mm判MI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目视平尺测量接受(AC)轻微(MI)严重(MA)02 颜色不符合样板或规格要求与样板规格相符但颜色有偏差目视样板对比严重(MA)轻微(MI)03 拉伤/拉白允许数目≤1处,长度<2mm,宽度<0.5mm可接受,拉伤/拉白数有2-3处,长度在2.0-4.0mm间,宽度在0.5-1mm间判MI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目视平尺测量接受(AC)轻微(MI)严重(MA)04 料花允许数目≤1处,长度<1mm,宽度<0.5mm可接受。
塑胶件的检验标准

塑胶件的检验标准工具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打火机。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60W日光灯下。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检验项目及要求塑壳外观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
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尺寸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材质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试装配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五金件尺寸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外观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检验方法外观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寸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塑壳表面分类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等级分类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质量评定检验办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缺陷分类A级来料附件一执行。
B级来料参照附件二执行。
C极来按客户承认样品进行检验。
塑胶验货标准1、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公司品质标准,对胶塑产品检验与判定的依据,同时为客户及协力厂商对本公司品质要求认知准则。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或加工组装所需塑胶件产品皆适用之。
3、定义:3.1 缺点(defect):发生危险(如发生火灾、爆炸等)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能,或不影响产品的使用目的但影响产品的外观。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二类:丝网印
3.3检验方法
3.3.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2个; ∮≤0.2mm4个, 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不明显影响
丝印:丝字样或图案到此为止
图形、字体应整齐、工整,
2
垂流
A、B、C面不允许有垂流
3
针孔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3mm2个;∮≤0.2mm点3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A、B、C面划分图例:
√
√
√
√
√
√
表—1注 塑 件 检 验 标 准
序号
类别
缺陷
一类
二类
1
变形
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pp料另做要求)
同一类
2
缺料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象
8
喷花
A、B、C面不允许有喷花现象
D面:不影响使用
9
涂膜
应平整光滑,亮度符合要求
10
划伤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划伤1个;0.2*3mm2个两点间距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塑胶件检验标准

3PCS/LOT
2
附着力测试(印刷字体)
先对印刷部位脱脂,后将3M胶纸粘在印刷区域,并使用铅笔橡皮擦擦拭接触部位,以加强胶带与待测区之接触面积,静置90±30秒后,用手抓住胶带旳一端,在垂直90度方向迅速拉下胶带,同一位置测试3次
丝印字体内容不完整且模糊不清晰为不合格
A
D≤0.4, N≤3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B
D≤0.6, N≤3
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C
无刮手旳点即可
MI
目视
3
无感划伤
目视不明显且无手感
A
L≤5mm W≤0.2mm
N≤1
MI
对比菲林
B
L≤15mm W≤0.2mm N≤2且DS≥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4
有感划伤
目视及手感均很明显旳划伤
1.目旳:
明确产品检查鉴定原则,有效管控产品旳品质,保证产品满足正常旳生产与客户旳规定
2.范畴:
合用于所有旳质量检查人员
3、作业内容
3.1外观检查条件:
光照度:800±200LUX(约40W日光灯下),距被测物60CM
检查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
观测角度: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3.8壳料外观检查
序号
项目
缺陷描述
检察面
接受原则
CR/MA/MI
检查措施
1
同色点
与产品表面颜色一致旳点
A
D≤0.5, N≤3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通常根据具体的产品和行业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一般性标准和考虑因素:1. 色泽:* 颜色一致性:检查塑胶件的颜色是否与规定的标准一致。
* 色差:使用色差仪等设备测量色差,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
2. 表面质量:* 气泡和孔隙:检查表面是否有气泡、孔隙或其他缺陷。
* 流痕和熔接线:检查塑胶件表面是否有流痕或熔接线,这可能是注塑过程中的痕迹。
* 瑕疵和斑点:检查表面是否有明显的瑕疵或斑点。
3. 尺寸和形状:* 尺寸一致性:检查塑胶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形状偏差:检查塑胶件的形状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4. 标志和标签:* 标志一致性:如果有印刷或标志,确保其清晰、准确。
* 标签附着:检查标签是否正确附着在塑胶件上。
5. 外观一致性:* 表面光泽:检查表面光泽是否一致。
* 图案一致性:如果有图案或纹理,确保一致性。
6. 注塑瑕疵:* 短射、翻模等:检查是否有短射、翻模、异物等注塑过程引起的缺陷。
7. 耐用性和稳定性:* 耐候性:如果塑胶件暴露在外部环境,检查其耐候性。
* 稳定性:确保塑胶件在各种条件下保持稳定性,例如温度变化、湿度等。
8. 检测设备:* 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如显微镜、光学仪器、色差仪等,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9. 检验频率:* 确定检验频率:根据生产批次和质量要求确定外观检验的频率。
10. 记录和报告:* 记录检验结果:记录每次检验的结果,包括任何不合格项。
* 报告:生成外观检验报告,明确说明合格和不合格项。
请注意,具体的外观检验标准可能会因行业、产品类型和制造过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建议参考相关的国际、行业或公司标准以确保符合特定要求。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一、目的: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3.1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3.2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四、缺陷定义4.01 黑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4.0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0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4.0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4.0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4.0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4.0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4.0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0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4.12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4.13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4.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 (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4.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4.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4.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4.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4.21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4.22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4.23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4.24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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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Rev: 1
适用范围 :
4月29日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品保检验之部品外观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二、职责
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主管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适用范围:
此规范的检验标准仅针对中兴客户之产品,其他产品参考崇正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四、缺陷定义
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4.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4.3 亮痕(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4.12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3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4.14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4.15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4.16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4.17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4.18毛屑:分布在注塑件、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4.19刮痕: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4.20 刮伤:无深度的表面划痕,用手指甲感觉无感、无层次感。
4.21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4.22桔皮: 涂装表面呈现桔子皮似的凹凸,也称桔子皮
4.23黑条及烧痕:零件表面发生变色、弯曲或破裂,显示出热分解后的现象
4.24拉白:把成型品从模具中拿出时,因拔取方向造成的伤痕(大多出现于侧面)
五、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AQL以各部门作业指导书为准,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
主要缺点(MA):MA=0.65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且此类型缺陷会引起客户投诉或返工费用较大者.
次要缺点(MI):MI=2.5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六、检验方法:
1.检验条件及方法
a.室内检验环境下、目距500mm、视线相对水平面45度以上、从观察物正面开始观察
一周b.部品不能为突出表面瑕疵而使用单向照射光源,目视时应无直接照射光源。
c.检验时间:每一个检验之位置的时间如下表,若有可视之缺失点发现于上述任一两种
检验位置时,则该可视缺失所在区域,以该区域之允收标准判定之。
编码CLASS A CLASS B CLASS C&D
目视距离500mm500mm600mm
目视时间10秒5秒3秒
2.接收/判退决定:
当在指定的检验条件内发现瑕疵而很难作接收/判退的决定时,参考表F1,部品即使瑕疵被注意到了也是基本上可以接受的。
3.重复检验:
一个瑕疵在同一个表面位置不断出现而且显得容易觉察,如果这一外观瑕疵在运做或批次检验的开始就判为接受时,那么在最后它也应该判为接收。
4 外观参照标准:
表F1列出了注塑件上典型的瑕疵,此表构成了外观允收参考标准,允许混杂瑕疵的总数不应超出瑕疵数目的最大指定限度。
七、级之区分及定义:
1.CLASS A
上面
前面
通常指 Modem 之上方及正前方。
2.CLASS B 后方
两侧
通常指Modem 之两侧及后方。
3.CLASS C
下方
通常指 Modem 之下方。
4.CLASS D
通常包括 Modem内部之组成零件或可替换周边之多功能插槽。
八、检验与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