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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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摘要:一、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概述二、塑胶件常见不良现象及原因三、塑胶件检验流程与方法四、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的途径正文:一、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概述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颜色、表面光滑度、形状和尺寸、结构完整性以及功能符合性。

检验时,需对比产品实物与设计图纸、承认书等资料,确保塑胶件的外观质量满足要求。

二、塑胶件常见不良现象及原因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5.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三、塑胶件检验流程与方法1.检验前准备:了解产品设计要求、图纸、承认书等资料,熟悉检验标准和方法。

2.实物检验:对比实物与设计要求,检查外观质量,如颜色、表面光滑度、形状和尺寸等。

3.功能检验:根据设计要求,测试产品功能是否符合规定。

4.不良品处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分类、记录,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检验报告:编写检验报告,记录检验结果,包括合格品数量、不良品类型及处理方法等。

四、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的途径1.优化原材料选择:选择优质树脂和添加剂,确保塑胶件的色泽和表面质量。

2.严格模具设计:合理设计模具结构,降低熔接痕、塌坑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3.完善生产工艺:优化成型条件,如温度、压力、时间等,以提高塑胶件外观质量。

4.加强品质管理: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提高检验人员素质,确保产品质量。

5.及时处理不良品:对发现的不良品,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膠件外觀檢驗標準適用範圍:成品檢驗/IQC進料檢驗制作人:何榮日期:2011.3.29第一章一、目的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检验人员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三、缺陷定义1.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2.毛边:在塑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性凹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3.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珍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树脂内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7.缺料:由于模具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的缺陷情形。

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和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11.同色点: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12.流水纹:由于成型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13.炽【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胶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14.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15.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用时造成)16.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用时造成)。

17.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18.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次村料引起的)19.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20.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塑胶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质量检验标准一、目的:为检验过程中对产品可见表面质量有一个统一的判断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我司所有的塑胶件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及成品检验之用。

三、塑胶表面分类:3.1检查面-指产品能看见的表面,它包括正面、侧面和底面三个表面。

3.2正面-指在最经常能被看到的主面。

3.3侧面-指要在某种方向的视线才能看到的表面。

3.4底面-指很少被见到或要在拆装时才能见到的表面。

(如图所示):四、缺陷释解:是指加工成型后的零件,存在某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点。

它分别包括致命、严重和轻微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现象。

4.1致命缺陷(CRI ):是指引起顾客退货、抱怨及在过程中会出现危害和涉及人身安全的缺点。

4.2严重缺陷(MAJ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性能缺点。

4.3轻微缺陷(MIN ):是指对产品的使用功能无影响的缺点。

五、检查条件:ABBBCBA :正面B :侧面C :底面或内面5.1检查的环境5.1.1环境光亮度应在600-1000LUX的光线,且光源应高于检查者的头部。

5.1.2环境四周不能有反光面。

5.1.3人眼与被测的零件的距离应保证在40cm,且与检测零件的角度为45°,(如图所示)5.3接受标准:见6.1表格所示40CM455.4检查范围时间如下:检测面正面侧面底面时间10秒5秒5秒六、缺陷判定标准:以下判定标准只用于正面检查,而侧面检查缺陷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2。

对于底面的检查缺点大小及数目在正面的基础上×3,夹水纹及变形除外。

对不影响装配的底面不作严格要求。

检查判定中“接受”代表此缺点状态可接受;检查判定中“严重(MA)”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1.0来检验判定;检查判定中“轻微(MI)”代表此缺陷状态按AQL4.0来检验判定。

6.1塑胶件外观检查标准如下表:项目缺陷名称缺点状态检查工检查判定具01 顶白顶白允许数目≤1处,直径≤0.7mm可接受,顶白数有2-3处,直径在0.7-1.0mm间,间距在0-100mm判MI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目视平尺测量接受(AC)轻微(MI)严重(MA)02 颜色不符合样板或规格要求与样板规格相符但颜色有偏差目视样板对比严重(MA)轻微(MI)03 拉伤/拉白允许数目≤1处,长度<2mm,宽度<0.5mm可接受,拉伤/拉白数有2-3处,长度在2.0-4.0mm间,宽度在0.5-1mm间判MI超出以上要求则判为MA目视平尺测量接受(AC)轻微(MI)严重(MA)04 料花允许数目≤1处,长度<1mm,宽度<0.5mm可接受。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为了对塑胶件外观进行有效控制、检验及判定有依据而制定本标准。

2.范围此标准适用于注塑、喷油、丝印、烫金件的外观检验及判定。

3.检验条件3.1.照明应保证40W-60W的日光灯2支,灯管的高度约为160CM。

3.2.眼睛与产品的距离应保持在30CM左右,视线与产品被测面呈60°±30°角,目视时间为5-8秒。

4.产品外观面的划分A级面:正面、顶面;B级面:侧面;C级面:底面;D级面:正常使用时不可见面。

5.检验标准(“√”表示接收;“×”表示拒收;“△”表示限收)5.1.注塑件外观检验标准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A级面B级面C级面D级面夹水线缩水30CM处不明显,且无手感(顾客特殊要求除外)△√√√缺料断柱柱位变形影响外观或装配××××影响外观,不影响装配×××△不影响外观或装配△△△√杂质、料花冷胶、黑点混色斑Φ<0.2mm两点,间距75mm以上,可以不在同一面上√√√√0.2mm≤Φ<0.3mm两点,间距75mm以上,可以不在同一面×△√√0.3mm≤Φ≤0.4mm两点,间距75mm以上,同一面上不超过2点××△√顶白、烘印、气纹、模痕、色纹30cm处不明显△√√√划伤、伤痕长度<0.5mm,宽度<0.1mm △√√√长度≤1mm,宽度<0.1mm ×△√√长度≤5mm,宽度≤0.2mm ××△√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A级面B级面C级面D级面污迹能擦掉或不能擦掉×××√拖花无明显间隙,且不发白,不发亮△△√√无明显间隙,但发白,发亮面积<20mm2×××√色差偏离标准,但未超出限度样板△√√√变形任何角度、任何位置变形量≤0.3mm √√√√任何角度、任何位置变形量>0.3mm(客户有特殊要求或不影响装配除外)××××披锋高度≤0.2mm,且装配后不刮手√√√√高度>0.2mm,但不影响装配×××√断扣、裂纹、爆裂塑件任何位置××××披锋连结异物残留塑件任何位置××××水口位加工不良未加工平齐,影响外观或装配××××未加工平齐,不影响外观或装配△√√√5.2.喷油件外观检验标准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A级面B级面C级面积油、粗糙30cm处明显可见、且有轻微手感、分布不均×△√薄油30cm处不明显、局部或全部位置、不见底材×△√气泡、尘点黑点、杂质Φ<0.2 mm两个,间距75mm以上(可以不在同一面上)√√√0.2 mm≤Φ<0.3 mm两个(可以不在同一面上),间距75 mm以上×△√0.3 mm≤Φ≤0.4 mm,间距50mm以上,同一面上不超过2个××△烧焦、气纹30cm处明显可见、局部位置×△√碰伤、划伤轻微不见底材,长度≤0.8mm,且宽度<0.1mm △√√砂纸印30cm处不明显,无手感△√√色差偏离标准且未超出限度样板△√√夹水线、缩水30cm处不明显,无手感(顾客特殊要求除外) △√√5.3丝印件外观检验标准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偏位、倾斜任何方向,丝印偏移位置<0.2 mm,且有对位参考点△任何方向,丝印偏移位置<0.3 mm,且无对位参考点√任何方向,丝印偏移位置≥0.3 mm ×笔画粗、细字体或图案清晰,笔画粗细欠均△重影、模糊字体或图案欠清晰,30cm不影响辩认△字体或图案欠清晰,30cm处影响辩认×断笔画、少字符任何断笔,字体残缺,少字符×漏油Φ≤0.15 mm的漏油点,每个丝印方案上不超过2个△Φ≤0.15 mm的漏油点,每个丝印方案上超过2个或Φ>0.15 mm的漏油点×色差偏离标准且未超出限度样板△5.4 烫金件外观检验标准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划伤不见底材,长度<0.5mm,每面不超过1处√不见底材,长度<0.5mm,每面不超过2处,间距50mm以上△掉金任何位置,Φ≥0.2mm ×打皱长度5mm以内,每面不超过二处,且间距50mm以上△发白局部位置,30cm处看不明显△局部位置,30cm处看得明显×砂纸印局部位置,30cm处看不明显△局部位置,30cm处看得明显×尘点气泡Φ<0.2mm,且间距75mm以上,每个面不超过2个√0.2mm≤Φ<0.3mm,且间距75mm以上,每个面不超过2个△Φ≥0.3mm ×5.5.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缺陷名称缺陷描述判定A级面B级面C级面D级面汽泡黑点麻点Φ<0.2mm两点,间距50mm以上√√√√0.2mm≤Φ<0.3mm两点,间距50mm以上×△√√0.3mm≤Φ≤0.4mm两点,间距50mm以上,同一面上不超过2点××△√污积手指印能擦掉或不能擦掉×××√色差、发黄发黑、发白装配后可见××△√变形影响外观或装配××××影响外观,不影响装配×××△不影响外观或装配△△△√电镀位置不对,多镀、少镀任何位置××××脱皮任何位置××××皱纹30cm处不明显△√√√缩水30cm处不明显,无手感△√√√伤痕轻微不见底材,长度≤0.8mm,宽度<0.1mm ×△√√。

塑胶件检验标准

塑胶件检验标准
成果鉴定:规定附着力≥4B时为合格
3PCS/LOT
2
附着力测试(印刷字体)
先对印刷部位脱脂,后将3M胶纸粘在印刷区域,并使用铅笔橡皮擦擦拭接触部位,以加强胶带与待测区之接触面积,静置90±30秒后,用手抓住胶带旳一端,在垂直90度方向迅速拉下胶带,同一位置测试3次
丝印字体内容不完整且模糊不清晰为不合格
A
D≤0.4, N≤3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B
D≤0.6, N≤3
两点距离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C
无刮手旳点即可
MI
目视
3
无感划伤
目视不明显且无手感
A
L≤5mm W≤0.2mm
N≤1
MI
对比菲林
B
L≤15mm W≤0.2mm N≤2且DS≥100mm以上
MI
对比菲林
4
有感划伤
目视及手感均很明显旳划伤
1.目旳:
明确产品检查鉴定原则,有效管控产品旳品质,保证产品满足正常旳生产与客户旳规定
2.范畴:
合用于所有旳质量检查人员
3、作业内容
3.1外观检查条件:
光照度:800±200LUX(约40W日光灯下),距被测物60CM
检查距离:人眼距被测面25-35CM
观测角度:测物被检测面与视线成45度,上下左右转动被测物15度以内
DS
距离(mm)
S
面积(mm2)
3.8壳料外观检查
序号
项目
缺陷描述
检察面
接受原则
CR/MA/MI
检查措施
1
同色点
与产品表面颜色一致旳点
A
D≤0.5, N≤3

塑胶件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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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cm对比样品目视不明显

丝印质量收货标准
1.
色差:不接受.
2.
丝印偏移:
判定:.0.3mm≤偏移≤0.35mm

3.
沙孔:产品表面有沙子般大小的小孔.
A面:大于1个,

B面:D≤0.3mm2大于1个

C面:D≤0.3mm2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4.
漏油:产品漏出底材.
A面:大于1个
个周期物质循环.然后在25℃50%RH状态下取出试验样品,再在常温下恢复两小时一进行外观检验,并测
试百格测试.
判定:产品表面不出现异常,附着力≥4B则为合格:产品表面出现油膜有脱落、变色、裂痕、起皱、分离为异常.

3.
表面油漆硬度测试
测试方法
A
用4H铅以45度角力,5MM/秒的速度在油漆表面往返擦拭20次无异常.
B
用橡皮擦在表面擦拭往返20次无异常.
C
以1KG重力,40MM小平面在表面自然推动,以一个往返为1次,推动20次无异常.

4.
百格测试
测试方法
用百格刀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0个1mm×1mm小网格,每一条划线应深及油漆的底层;用毛刷将测试区域
的碎片刷干净;用3M600号胶纸或等同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区域,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
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静置30秒后,用手抓住胶带一端,以90度迅速撕下胶纸,同一位置进
行3次相同试验;
判定:外观不允许有剥落、裂痕、起皱分离等现象,剥落范围不大于被测面积的5%

5
高温测试所有塑胶件必须做高温测试
测试条件及方法:
65℃环境下将所测样品放置于恒温测试仪中,保持12小时.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规范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第1版生效日期1•目的及适及范围: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3.内容:3.1术语: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16)针孔: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18)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表— 1 注塑件检验标准表— 2 二次加工件(喷涂)检验标注:同一表面上漆点颗粒与针孔总数不得大于4个;划伤与毛尘总数不得大于4个轻重不良区分表--3。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的外观检验标准通常根据具体的产品和行业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一般性标准和考虑因素:1. 色泽:* 颜色一致性:检查塑胶件的颜色是否与规定的标准一致。

* 色差:使用色差仪等设备测量色差,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

2. 表面质量:* 气泡和孔隙:检查表面是否有气泡、孔隙或其他缺陷。

* 流痕和熔接线:检查塑胶件表面是否有流痕或熔接线,这可能是注塑过程中的痕迹。

* 瑕疵和斑点:检查表面是否有明显的瑕疵或斑点。

3. 尺寸和形状:* 尺寸一致性:检查塑胶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形状偏差:检查塑胶件的形状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4. 标志和标签:* 标志一致性:如果有印刷或标志,确保其清晰、准确。

* 标签附着:检查标签是否正确附着在塑胶件上。

5. 外观一致性:* 表面光泽:检查表面光泽是否一致。

* 图案一致性:如果有图案或纹理,确保一致性。

6. 注塑瑕疵:* 短射、翻模等:检查是否有短射、翻模、异物等注塑过程引起的缺陷。

7. 耐用性和稳定性:* 耐候性:如果塑胶件暴露在外部环境,检查其耐候性。

* 稳定性:确保塑胶件在各种条件下保持稳定性,例如温度变化、湿度等。

8. 检测设备:* 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如显微镜、光学仪器、色差仪等,确保检验的准确性。

9. 检验频率:* 确定检验频率:根据生产批次和质量要求确定外观检验的频率。

10. 记录和报告:* 记录检验结果:记录每次检验的结果,包括任何不合格项。

* 报告:生成外观检验报告,明确说明合格和不合格项。

请注意,具体的外观检验标准可能会因行业、产品类型和制造过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建议参考相关的国际、行业或公司标准以确保符合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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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喷花
A、B、C面不允许有喷花现象
D面:不影响使用
9
涂膜
应平整光滑,亮度符合要求
10
划伤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划伤1个;0.2*3mm2个两点间距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B 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2*6mm2个;0.2*3mm3个,距离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2个; ∮≤0.2mm4个, 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不明显影响
丝印:丝字样或图案到此为止
图形、字体应整齐、工整,
2
垂流
A、B、C面不允许有垂流
3
针孔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3mm2个;∮≤0.2mm点3个,两点间距大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号
第1版
生效日期
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10
泛白

11
拉毛

11
杂物(毛尘)

12
划伤
12
划伤

注:被判定不合格批量制品,由委托方视不良情况进行修复后,方可移交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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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第1版
生效日期
19)喷花: 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
20)杂物: 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21)泛白: 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2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
3.2自制件分类说明:
3.2 .1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二次加工件(喷涂)
一类: 高精度喷涂制件;
二类:丝网印
3.3检验方法
3.3.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关于塑件及喷涂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手写板、电话机、手写笔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A、B、C面划分图例:






表—1注 塑 件 检 验 标 准
序号
类别
缺陷
一类
二类
1
变形
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pp料另做要求)
同一类
2
缺料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象
C面: 无明显影响
轻 重 不 良 区 分
表--3
塑料件
二次加工(喷涂)件
序号
名称
B类不良
C类不良
序号
名称
B类不良
C类不良
1
变形

1
漆点
颗粒

2
缺料

2
垂流

3
异色点

3
针孔

4
气丝\油丝

4
皱皮

5
白印

5
涂膜

6
熔接缝

6
露底

7
滋边(毛刺)

7
分界线不清

8
塌坑

8
虚喷

9
断裂

9
喷花

10
油印
4
气丝
A面:不允可视的气丝
B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5*5mm2个;0.5*3mm3个,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允许有不明显气丝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5
白印
A面:不允许有白印;
B、C面允许有不明显的白印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不允许有喷涂盖不上的划伤
11
油丝
允许在不明显油丝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泉涂可以覆盖)
12
拉毛
外露面不允有明显的拉毛
同一类
表—2二次加工件(喷涂)检验标
注: 同一表面上漆点颗粒与针孔总数不得大于4个; 划伤与毛尘总数不得大于4个
序号
类别
缺陷
一类
二类
1
漆点颗粒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4mm颗粒2个; ∮≤0.2mm4个,两点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4mm点2个;∮≤0.2mm点3,两点间距大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C面:无明显影响
4
皱皮
A、B、C面不允许有皱皮;在非外露面允许有轻微的皱皮
5
露底
A、B、C不允许露底
6
分界线不清
有分界线上,由于工装问题允许有小于0.2mm混色现象
7
虚喷
非直观面允许有轻微的虚喷
2.参照文件 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
3.内容:
3.1术语:
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12)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13)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4)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5)分界线不清: 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
16)针孔: 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17)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
18)虚喷: 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同一类
9
断裂
在不影响使用的内表面允许有局部撕裂现象
同一类
10
划伤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划伤1个;0.2*3mm2个两点间距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B 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2*6mm2个;0.2*3mm3个,距离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3个
C:面:无明显影响
同一类
3
异色点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4mm点2个;∮≤0.2mm点4个,两点间距大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点3个;∮≤0.4mm点4个,两点间距大45mm; 同一表面上数不得大于4个
C面:无明显影响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是经喷涂可以覆盖)
6
熔接缝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7
滋边(毛边)
通风孔及透孔不允许有毛刺,凡分型面处允许有厚度小于0.3mm的滋边不影响使用。
同一类
8塌坑Leabharlann A面允许有深度小于1mm,∮≤3mm的塌坑1个
B、 C 面不允许有明显塌坑2 个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C:面:无明显影响
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11
泛白
A、B、C面不允许有泛白
12
杂物(线性毛尘)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3mm杂物2个:0.1*1mm4个,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杂物2个:0.1*3mm3个,间距大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3.3.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4 不合格类别划分:
B类: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
3.5检验项目及标准
3.5.1塑件的检验标准(表1)
3.5.1二次加工(喷涂)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2)
3.5.3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3)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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