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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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房制度

学校危房制度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校危房制度:一、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房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危房认定与报告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上报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的危房进行鉴定,确认危房等级。

3. 危房等级分为以下四类:(1)A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立即停用,进行紧急加固或拆除。

(2)B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拆除。

(3)C级: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加固或维修。

(4)D级:存在轻微安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 危房鉴定结果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危房整改与拆除1. 学校应制定危房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学校应加强危房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 危房整改完成后,学校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

4. 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危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参加危房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应对危房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校危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危房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危房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危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学校危房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校舍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校舍危房报告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5. 《校舍安全检查办法》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设立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校舍安全检查、危房报告、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1.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校舍安全;(3)对违反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组织实施校舍安全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2)对发现的危房进行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3)负责校舍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 各部门、班级:(1)积极配合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2)对所辖区域的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校舍安全检查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3.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六、危房报告1. 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发现的危房进行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危房位置、面积、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等级等。

3. 报告程序: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批准后,由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整改落实1. 对发现的危房,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 整改措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整改效果。

3. 整改完成后,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要组织验收,并向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及设施进行详尽的安全检查与验证,确保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并辅以不定期的抽查。

具体制度如下:1.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施的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

2. 若遇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至____、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3. 学校严禁将现有场所出租用于易燃、____、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4. 校舍安全检查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的原则,结合定期与突击、全面与重点的检查方式。

通常情况下,学校应在每学期初与学期末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覆盖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以及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建筑设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雨雪等,应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与死角。

5. 在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城建部门具备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指导与协助。

6. 每次安全检查均需详细记录于书面文档中,并作为安全档案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7. 总务处应持续进行维护与检修工作,以确保各类设施的安全使用。

校舍的维修工作通常安排在暑假或寒假期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则需立即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与危房报告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并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

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其他建筑物进行检查,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工作应分为每学期初与学期末的重点检查,以及每月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二、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或建筑,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应立即撰写报告并报请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或拆除。

三、对于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责任分工(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2)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校舍安全情况的日常巡查。

2. 检查与报告(1)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日常巡查: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危房报告:发现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填写《学校危房报告表》,并按以下程序上报:①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在发现危房或安全隐患后,立即向总务处报告。

②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或安全隐患进行鉴定。

③鉴定结果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停用该危房或采取其他措施。

3. 维修与整改(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2)总务处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配合维修工作,确保维修期间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4. 档案管理(1)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学校危房报告相关资料。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危房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三、奖惩措施1. 对在危房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危房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篇)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____、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

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____、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

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

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护导部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校务服务部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对校园内的建筑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报告危房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改造。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查频率和周期:学校设定安全检查的频率和周期,例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内容:学校明确需要检查的内容,如校舍建筑、教室设备、消防设施、供电供水系统、食堂厨房等。

3. 检查标准和要求:学校规定检查所需的标准和要求,如根据消防法规、建筑安全法规、卫生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检查人员和责任:学校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或者委托专业的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学校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以及检查后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危房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报告要求:学校规定危房的定义和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下需要报告危房。

2. 报告流程:学校规定报告的流程和程序,明确由谁负责报告危房,报告内容和报告方式。

3. 整改措施:学校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危险的房屋进行维修或改造,确保安全。

4. 监督和评估:学校建立危房整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跟踪维修和改造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

这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其合理、科学的实施可以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校舍及内部设施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小学要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校内火灾隐患,加强对微机室、图书室、教室、办公室、小学大门口、院墙、厕所、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危旧校舍维修改造,每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巡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

三、加强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实验药品、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危险药品必须实行双锁制度,严防化学药品外流。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抓好集体活动、大型考试、各种比赛竞赛期间的师生交通及饮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六、加大对小学内部重点危险人员的排查、管理、教育、稳控工作力度,严防发生暴力事件。

七、加强校校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密切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小学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认真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防范漏洞和突出问题;特别是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和镇、单位、村、社区,认真排查梳理小学周边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教育稳控措施。

聘请治安联络员,将小学发现的校校周边可疑人员、可疑现象,及时由联络员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相关措施。

八、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交警等部门,坚决取缔小学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以及违规经营的摊点,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九、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整治小学周边交通秩序,合理规划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明确车辆管理与使用职责,严防超载、超员现象的发生。

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校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严追细查,严厉打击,绝不使其形成气候。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房定义本制度所称危房,是指因年代久远、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设备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

第三条危房报告责任1.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报告工作的领导,确保危房报告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危房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和报告。

3. 学校是危房报告的主体,校长是学校危房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危房。

第四条危房报告程序1.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疑似危房,要及时进行鉴定。

2. 学校在进行校舍安全检查时,要充分考虑校舍的结构、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深入。

3.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整改。

4.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危房报告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学校危房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危房报告内容1. 危房的基本情况,包括校舍的名称、地址、建筑年代、建筑规模、用途等。

2. 危房的安全状况,包括校舍的结构、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危房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的目标、内容、期限等。

第六条危房整改和拆除1.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师生安全。

2. 学校应根据危房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学校要妥善安排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3. 对于无法整改的危房,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拆除申请。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拆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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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潭红星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由学校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每学期初、末各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平时做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发现校内有危房,要及时写出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或拆除。

三、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

四、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定期检查。

体育教师在组织学生使用体育器材、设施前,要首先检查器材、设施的牢固程度、安全可靠程度,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解决。

六、有关责任人因末及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后,末及时解决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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