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培训课件-PPT课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五、《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管理 ⒈新参保职工:用人单位应在申报缴 费前及时到园区劳动人事局经办窗口为其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代为管理。 ⒉转入职工:用人单位应首先核查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转出社保机构审 核确认的印章是否齐全,无问题的情况下 代为管理。 ⒊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应及时为参保职 工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准确记载 缴费记录,经手人签章,并定期让参保职 工本人签字确认。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四、调整缴费基数及补征基数时需提供的资料 1、稽核查处的,提供《稽核整改意见书》 复印件 2、基金监督处查处的,提供《处理意见书》 复印件 3、劳动监察查处的,提供《劳动监察指令 书》、《劳动行政处理决定书》或《劳动监察处 理决定》复印件 4、仲裁裁决的,提供《仲裁调解书》或 《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5、法院裁决的,提供《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6、缴费单位自查的 (注:以上情况均需提供相应职工工资收入台 帐复印件,并填报《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理 申请单》 )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异地转入人员需办理哪些手续: ⒈ 转入单位需到园区社保分中心基金管 理部门(八楼801号房间)办理登记手续, 获取相关接收信息,同时到社保6号窗口加 盖转移章后交予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⒉ 转入单位在确认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已将基金做转出后,电话咨询园区社保 分中心是否已到帐(电话:83715669)。 ⒊ 转入单位证实基金已到帐后,携带转 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转出人员缴费 明细及个人帐户转出额明细、《天津市职工 养老保险手册》到园区社保分中心6号窗口 办理转入基金确认录入手续(时间每月1—8 日)。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统筹内转入园区经办程序: ⒈接收单位携带公章到社保6号窗口开 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接收单 位加盖公章后将其交予转出单位。 ⒉转出单位携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通知书》、《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及单位公章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 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办理 转出手续。 ⒊接收单位将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审核盖章的需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留存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 联交回园区社保经办窗口,并填报人员增 减变动名册同其他参保人员一同为转入人 员办理申报缴费。接收单位负责管理转入 人员《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社会保险培训课堂
2019年度社会保险 经办政策培训
(第一期)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 培训服务小组
• 社会保险重要法规文件 •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重点经办流程 • 生育保险登记及待遇享受 • 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管理办法 • 医疗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经办规定
社 会 保 险 重 要 法 规 文 件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七、医疗保险卡的申办 办卡:用人单位当月为新参保职工申 报缴费完毕后,携带单位公章到社保5号窗 口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卡(医保卡初始密码 为6个0) 补卡:如遇有《医保专用卡》遗失、 销磁、折损等情况,参保职工应持本人有 效证件到发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 失后,银行出具《书面挂失通知书》,用 人单位凭参保职工的《书面挂失通知书》、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5号窗口办理 补卡登记手续,同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 疗保险专用卡挂失登记表》,并加盖单位 公章。
• •
国 发[2019]38号 津政发[2019]71号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一、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Baidu Nhomakorabea名、单位类型变更时,需提供新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时,应提供新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开户银行、户名、基本帐号变更 时,应填报《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 理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与 变更后银行签署的委托协议复印件。 4、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变更时,应 提供有关机关批准或变更证明复印件。 (注:办理变更登记时,均需提交社会保险 登记证)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异地转出人员需办理哪些手续: 转出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 园区社保分中心5号窗口办理(每 月25日至次月3日): ⒈ 异地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 证明及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 户行、银行帐号说明; ⒉ 转出人员自愿转移养老保 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申请; ⒊ 在社保6号窗口已审核确认 的转出人员《天津市职工养老保险 手册》、《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 移单》(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六、《医疗保险证》的管理 ⒈新参保职工:用人单位在首月为新参保职 工申报缴费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证》, 手续分为五步:①用人单位为办理《医疗保险证》 职工编制花名册(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职 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②用 人单位到社保10号经办窗口购买《医疗保险证》, 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③用人单位将填好的《医 疗保险证》(16页工作单位处也要填写)及对应 职工花名册交到社保6号窗口加盖图章。④将社保 机构盖章确认的《医疗保险证》及对应花名册交 到园区劳动人事局经办窗口加盖钢印。⑤将《医 疗保险证》发放给参保职工。 ⒉调入职工:用人单位需在调入职工《医疗 保险证》的第16页单位变更处将转入单位名称及 代码填写清楚,并到社保6号窗口加盖转移章后交 予本人。
社 会 保 险 征 缴 业 务 重 点 经 办 流 程
二、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工 商局注销营业执照、税务注销登记证)复印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 件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 的证明。 (注: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填写 《社保园区分中心特殊业务办理申请单》 ) 三、缴费人员修改信息需提供的资料 1、修改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的,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修改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工 龄审定表复印件 (注:修改信息需填写《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