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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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

接种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

接种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疫苗成为预防疾病的重要工具之一。

接种率是衡量疫苗免疫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接种率免疫效果的监测与评价是确保疫苗预防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

一、接种率的意义接种率是指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特定人群中接受指定疫苗接种的比例。

它是评估疫苗免疫效果的重要指标,对于传染病的流行控制和预防至关重要。

首先,接种率反映了群体免疫水平。

只有当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疫苗免疫才能有效地抑制该疾病的传播。

例如,麻疹疫苗的效果要求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只有当大部分人都接种疫苗,才能实现“群体免疫”,减少病原体的传播并保护未接种者。

其次,接种率反映了免疫接种工作的覆盖率。

高接种率意味着更多的人受到了预防性疫苗的保护,减少了疾病的发病率和传染风险。

通过监测接种率,可以评估疫苗接种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效果。

最后,接种率可以帮助制定疫苗接种策略。

接种率的监测与评价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关键信息,以便制定更加科学和有效的疫苗接种策略。

根据接种率的数据,政府部门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接种率并改善人们对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二、接种率免疫效果的监测接种率免疫效果的监测是评估疫苗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通过监测接种率,可以及时了解疫苗接种覆盖面和人群接种率的情况,及早发现和解决接种工作中的问题。

1. 数据收集与统计:收集和整理接种率的数据是监测工作的首要任务。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等方式,收集不同人群的接种率数据。

然后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得出相应的结论。

2. 接种率监测网络:建立接种率监测网络是有效监测接种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覆盖范围广泛的监测网络,可以及时获取关于接种率的数据,并进行实时的监测和评估。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接种率的波动和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数据分析与报告:监测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了解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的接种率情况,并进行比较和评估。

aefi监测管理制度

aefi监测管理制度

aefi监测管理制度一、背景自从疫苗问世以来,它一直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

然而,由于免疫接种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对接种疫苗后不良反应的监测十分重要。

为了加强疫苗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提高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建立完善的AEFI监测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疫苗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的安全性,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疫苗接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职责1.政府部门负责疫苗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工作;2.接种单位负责对接种疫苗后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3.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对疫苗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五、监测流程1.监测指标:将接种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和严重反应两种,对病例进行分析和报道;2.监测程序:接种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对疫苗不良事件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3.监测方法:通过对患者的随访调查和疫苗接种的管理档案,对疫苗不良事件进行系统监测。

六、管理制度1.建立AEFI监测网络,由政府部门、接种单位和疫苗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监测工作;2.加强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定期发布疫苗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3.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及时处理疫苗不良事件,保障受种者的合法权益;4.加强对疫苗批签发的审核和监测,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七、风险管理1.建立疫苗不良事件的紧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2.加强对疫苗的监测和评估,对疫苗质量存在问题的批次及时下架处理;3.加强对接种单位和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疫苗不良事件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八、结语通过建立完善的AEFI监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保障受种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本制度,共同努力维护疫苗接种工作的良好秩序。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免疫规划管理制度是一种用于有效管理和监督免疫规划工作的制度。

它的目标是确保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人民的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背景和目的免疫规划是指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人民的健康。

二、组织机构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包括免疫规划管理委员会、免疫规划管理办公室和各级免疫规划管理机构。

免疫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方针,免疫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免疫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和监督免疫规划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1. 疫苗供应管理确保疫苗的供应充足和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的疫苗采购、储存、运输和分发制度,确保疫苗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2. 免疫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制定免疫规划计划,明确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和时间节点。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年龄段的免疫规划方案,并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3. 疫苗接种管理建立疫苗接种登记制度,记录接种人口的基本信息和接种情况。

加强对接种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4. 免疫规划宣传和教育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和接受度。

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5. 监测和评估建立免疫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疫苗接种率、疫苗不良反应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6. 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建立免疫规划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免疫规划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四、监督和考核建立免疫规划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各级免疫规划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目录第一章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1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5 第三章冷链系统管理 12第四章预防接种服务 16 第五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27 第六章接种率监测 33 第七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36 第八章实验室管理 39 第九章资料管理 42 第十章督导、考核与评价 46附件一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50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51附件三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53附件四名词释义78附件五缩略语80第一章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1 组织机构1.1 疾控机构县级及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控机构)设立负责预防接种工作的业务部门(中心、所、科、室)。

1.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其职责设立预防接种科室。

1.3 接种单位1.3.1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接种单位),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并明确其责任区域或任务。

1.3.2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3.2.1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1.3.2.2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1.3.2.3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1.3.2.4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承担常规接种服务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2 人员2.1 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专业技术和接种人员。

2.2 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3 职责3.1 疾控机构3.1.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1.1 协助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其他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制定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的方案、指南等技术文件。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订)【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4.23【实施日期】2016.04.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第三条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第四条疫苗的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国家免疫规划;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并报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接种率监测和评价

接种率监测和评价
此例K=33 333,若选定的人民币后5位数为10 724,这个数即为R;若后5位数为44 057,则44 057÷33 333,其余数10 724即为R。
组群抽样法—抽样步骤 (5)
确定第1个被抽样单位。R接近并小于累计 人口数的备选抽样单位(村),即确定为 第1个被抽样单位;本例10 724小于表1中的 编号2组的累计人口数(22 000),因此编 号为2的村即为第1个被调查单位。
报告单位不完整 应种对象掌握不全 对报告接种率分析利用不够 抽样调查接种率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强 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接种率监测分类
被动监测----报告接种率 主动监测----调查接种率
接种率报告
接种率报告
年 用)

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各级通 月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各级通用)
快速评价方法
快速评价方法的优点是调查时无人为干扰,能 快速地、真实地了解当地儿童是否接受预防接 种,特别是近期的接种情况;缺点是由于是家 长回忆,不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具体接种疫苗 的种类、时间。
主要用于对当地某一种疫苗近期开展接种情况 的评价、强化免疫评价、流动儿童的接种情况 评价以及上级对下级单位的突击检查等。
计算全年(或半年)的累计接种率,则累计实种人 数是指1-12月(或1-6月)实种人数的总和;累计应 种人数则指1-11月(或1-5月)实种人数总和加上12 月(或6月)应种人数。
累计接种率计算举例
【例】某乡卫生院1-6月的接种人数如下表,试计算该地上半年
的累计接种率。
月份 当月达到免疫月(年) 本次应种
调查结果的评价及分析
接种率完成情况; 调查接种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未接种原因,不合格接种原因; 影响接种率的主要原因; 与以前的接种率调查结果进行比较,评价进展情

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

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
12
应种人数
• 在接种单位的辖区范围内,常住户口和外来人 口中的适龄儿童。
13
应种人数
• 基础免疫第1针(次)的应种人数:指按免疫程序的规定, 本次接种时达到该疫苗初免月龄的适龄儿童数,加上次接 种时该疫苗该针(次)应种儿童中未完成接种者。
• 基础免疫第2或第3针(次)的应种人数:是指上次接种时己 完成该疫苗第l或第2针(次)免疫的儿童数,加上次接种时 该疫苗该针(次)应种儿童中未完成接种者。
C:
村医未掌握其出生的儿童
25
某县所辖各乡某年常规免疫数据报告状态
31%
40%
漏报
迟报
及时报
29%
乡次数
26
部分地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示意图
应接种 儿童
接种率报告 “1100万”儿童
27
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
1. 未能掌握所有应接种对象 2. 漏报问题普遍,报告不及时 3. 报告数据准确性差 4. 未包括流动人口相关数据
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28
上述原因的成因 1.报告意识淡漠 2.培训效果不尽人意 3.指导、督导力度较弱 4.人员更换频繁
29
接种率监测
30
我们面临的问题
“分母问题”带来的忧患
未能掌握所有的应接种儿童 (如新出生儿童)
后果
未接种(漏种) 报告数据无法使人信服
31
报告接种率的评价
• 2019年,《全国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方案》
再次修订常规免疫报表,双月报
8
历史回顾(3)
• 2019年,第三次修改常规免疫报表 增加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信息
• 2019年,第四次修改常规免疫报表 将原表“3-1-2”、“3-1-3”、“3-14”取消,合并为一张报表,增加第二类疫 苗报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是主动干预人体免疫系统,通过给予疫苗来诱导机体产生持久的抗体或活化细胞免疫反应,从而达到防止、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目的。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国家、地方、单位等各级组织,对预防接种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接种权益、疫苗的安全性以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效果。

本文将重点介绍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内容。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障公众接种权益。

预防接种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对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保证公众接种时的权益,包括接种疫苗的安全性、接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等方面。

二、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预防接种是通过给予疫苗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力,因此疫苗的质量安全是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核心问题。

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包括疫苗的生产、存储、运输、接种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三、提高预防接种率。

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但只有足够高的接种率才能达到有效的防控效果。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加强对接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提高接种率,进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宣传。

预防接种是科学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公众对于预防接种的认识和知识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通过预防接种管理制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度,可以加强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增加预防接种的接受程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疫苗的研制、注册与管理。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应对疫苗的研制、注册、生产、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疫苗的研制需要经过科学的试验和严格的实验室检测,注册过程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二、接种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应加强对接种服务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制定接种计划、建立接种机构、培训接种人员、监督接种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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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
性,≥1:320 计算保 者占 75%
护水平
间接血凝试验 白喉类毒 锡克氏试验

抗毒素≥0.01IU/ml ≥80% 96 小时判定,局部反 阴转率≥80% 应直径≤10mm 为阴 性
破 伤 风 类 间接血球凝集试验 毒素
抗毒素≥0.01IU/ml ≥85%
微量血球凝集抑制试验 血凝抑制抗体≥1:2 ≥85%
1.2 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 接种单位每半年将本责任区内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品种、受种人数
向所属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内容见
《附件五》表 3-1-5、表 3-1-6。 1.3 接种率调查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期
对本行政区域内儿童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进行抽样调查。 1.3.1 调查内容 1.3.1.1 适龄儿童建卡率、建证率,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的合格接种率和“五苗”全程覆盖率,乙肝疫苗 首剂及时接种率,卡介苗疤痕率等; 1.3.1.2 不合格接种原因; 1.3.1.3 未接种原因。 1.3.2 调查方法 1.3.2.1 评价县级以上单位接种率:组群抽样法,具体方法参见有关 材料。 1.3.2.2 评价乡级接种率:批质量保证抽样法,具体方法参见有关材 料。 1.4 接种率评价 1.4.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报告接种率的评价 1.4.1.1 评价内容及方法 (1)常规报告接种率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评价 ①及时率: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单位数占应报告单位数的比例。 ②完整率:在规定时限内实际报告以及无漏项单位数占应报告单位数 的比例。 ③正确率:报表中无逻辑性、技术性错误的单位数占应报告单位数的 比例。 (2)常规报告接种率的可靠性评价
麻疹疫苗 ELISA 法
或有 4 倍及以上增长 IgG≥1:200 或有 4 ≥85%
倍及以上增长
2.4 监测频度及分工 2.4.1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全省的监测工作提出计划,进 行质量控制,同时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监测。分析监
测结果,进行总结反馈。
2.4.2 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布置
指标
乙肝疫苗 ELISA 双抗原夹心法 抗-HBs≥10mIU/ml ≥85% 放射免疫法(RIA)
卡介苗 PPD 试验
72 小时判定结果,局 ≥80% 部反应直径≥5mm
脊灰疫苗 细胞中和试验(微孔塑 中和抗体≥1:4 或有 ≥85%
料板法)
4 倍及以上增长
百 日 咳 疫 试管凝集试验(半量法)凝集抗体≥1:20 为阳 ≥1:320 以上

月 15 日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前传递
国家级 国 家 → 简报 每 逢 双 以县为单位分析、评价全国数据。

月 30 日
前反馈
1.1.4 统计与报告的要求 1.1.4.1 接种单位于每次接种前 3~5 天,对责任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进行清理核实,在查阅接种卡、册的基础上,按不同剂次统计每种疫
苗各剂次应种人数,并在每次接正。
1.1.4.2 每次接种结束后 5 天内,根据对实际接种人数,按各种疫苗 不同剂次分别统计受种人数,计算接种率;同时统计累计应种人数、
累计受种人数和累计接种率,按要求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1.4.3 上级单位负责审核报告数据,评价报告质量,确保报告数据 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国家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管理办法 1 接种率报告与监测 1.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报告 1.1.1 报告内容:见《附件五》中表 3-1-1、3-1-2、3-1-3、3-1-4。 1.1.2 统计计算方法 1.1.2.1 接种率统计 (1)应种人数:到本次接种时,在接种单位辖区范围内,常住户口 和流动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 儿童人数,加上次接种时该疫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12 月龄内儿童和超过 12 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 破疫苗、麻疹疫苗的基础预防接种人数应分别统计。 (2)受种人数:指本次接种中,某疫苗(某剂次)应种人数中的实 际接种人数。12 月龄内儿童和超过 12 月龄儿童完成乙肝疫苗、卡介 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受种人数应分别统 计。 (3)接种率计算: 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率=某疫苗(某剂次)实际接种人数/该疫苗 (该剂次)应种人数×100% 1.1.2.2 累计接种率统计 (1)累计应种人数:指本年度某疫苗(某剂次)累计实种人数与本 年度最后 1 次该疫苗(某剂次)的应种人数之和。 (2)累计受种人数:指某疫苗(某剂次)的各次实种人数之和。
种)后 1 个月,卡介苗完成接种后 12 周的儿童。 2.2 监测人数 每种疫苗 30~50 人。 2.3 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免疫成功率指标 见表 6—2,具体检验方法参见有关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和其他参考 资料。
表 6-2 疫苗免疫成功率检验方法、阳性判定标准及免疫成功率指标
疫苗 检 验 方 法
阳 性 判 定 标 准 免疫成功率
3-1-3
县 级 县→市、同乡级 每 逢 单 接到下级单位表 3-1-2、表 3-1-3 后,

月 20 日完成计算机录入,联网传送至市、
前传递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 级 市→省 同乡级 每 逢 单 同县级 月 30 日 前传递
省 级 省 → 国 同乡级 每 逢 双 在收到县级数据后,联网传送至国
的监测任务,并完成书面报告上报。 2.5 结果与评价 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对开展免疫成功率监测疫苗的品种、免疫成功率 指标、影响免疫成功率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向 上级部门报告和反馈到下级部门。 3 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3.1 监测内容 乙型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以及纳入省级 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所针对的传染病。 3.2 监测对象和人数 监测对象:<1 岁、1~2 岁、3~4 岁、5~6 岁、7~14 岁、15~19 岁、≥20 岁年龄组健康人群。发病主要为成人的疾病,可适当调整监 测对象的年龄范围。每个年龄组、每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 的监测样本数为 30~50 人。 3.3 监测频度及分工 3.3.1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对全省的监测工作提出计划,进 行质量控制。分析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反馈。 3.3.2 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布置 的监测任务,并完成书面报告上报。 3.4 结果与评价 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 向上级部门报告和反馈到下级部门。
①图表法、差值(D)评价法、比值(R)评价法等。 ②比较法:将常规报告接种率与调查接种率进行比较,是否一致,分
析不一致的原因;根据疫苗使用情况和出生儿童数估算实际接种率。
1.4.2 调查接种率的评价 1.4.2.1 2 次调查接种率的比较。 1.4.2.2 调查接种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1.4.2.3 近年来本地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情况。 1.4.3 具体评价方法参见卫生部下发的工作方案和有关参考资料。 2 免疫成功率监测 2.1 监测对象 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分别为完成基础免疫(初
种单位)
3-1-1 成后 5 日日内完成表 3-1-1 的填报。表 3-1-1
内报告 一式 2 份,1 份向乡级上报,1 份存
档。
乡 级 乡→县 表 每 逢 单 接到下级单位表 3-1-1 后汇总于表 3-1-2 月 10 日3-1-2、表 3-1-3,一式 3 份,2 份向 表 前报告 县级上报,1 份存档。
(3)累计接种率计算 某疫苗(某剂次)累计接种率=某疫苗某针(次)累计实种人数/
该疫苗(该剂次)累计应种人数×100% 1.1.3 报告程序、时间及内容:见表 6—1。
表 6—1 接种率报告的时间及要求
报告单 报告程 上报 报告时
报告要求与内容

序 表式 间
村级(接 村→乡 表 接 种 完 接种单位在完成每次接种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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