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于天,领导干部必须遵法畏法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者:梅守福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6年第9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强调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这些要求归结起来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干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一个大的提升。
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身带头了、做好了,就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
一、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总体上讲,当前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权压法、以权乱法,把法律法规置于脑后,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具体说来,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无法无天不信法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人治思想、长官意志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凡事自己说了算,脑子里没有法律这根弦。
受中国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目前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着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官威十足而为民办事的能力不足,派头十足而对法律的知晓了解不足。
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法律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而且还是不太重要的工具。
这些思想和行为直接影响整个社会普遍对法律的认可度和对法律的信仰度,整个社会缺乏信仰法律的氛围。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掌握好同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严格约束言行,当好认真守法的带头人。
各级领导干部既是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又是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公仆,要时刻严格约束自身言行,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情与法等关系,以实际行
坚持依法办事,当好善于用法的先行者。
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其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不越轨越界,厘清权力边界、限定职权范围、明晰岗位权限,从源头上防止专权、特权、越权和揽权;时刻牢记严格坚持程序是关键,做到按程序决策、用权、办事,克服重权限轻程序、把程序当负担的思想,保证用权合法公正;时刻牢记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增强履职用权办事透明度,始终做到
41。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和使命。
在党的领导下,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严守法律红线,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治为保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首先,作为领导干部,要尊法学法。
尊法学法是做好领导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学法于法,才能对法律有正确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法治的角度看待和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
其次,作为领导干部,要守法用法。
守法用法是我们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
我们要严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在工作中,我们要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各种事务,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为人民群众树立正直廉洁的榜样。
再次,作为领导干部,要用法维权。
用法维权是我们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我们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护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和群众守法用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作为领导干部,要弘法利民。
弘法利民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解难题。
要注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尤其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和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实践中,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首要任务。
只有做到对法律尊重、学法有所成、守法有所担、用法有所为,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既是我们合法行使权力的底线,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目标的必由之路。
衷心希望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做到以法律为依据,以法治为保障,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因此,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因此,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因此,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社会各界人士眼中,高级干部是一个国家或组织中的重要力量。
他们的言行举止往往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风气和工作效率。
作为高级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和表率。
高级干部要做到“尊法”。
作为国家的重要代表,高级干部应当尊重国家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在日常工作中,他们要推动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事。
在行政管理中,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抵制以权谋私、践踏法律的行为。
只有做到尊法,才能带领团队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
高级干部还应当做到“学法”。
法律是社会管理的工具,也是权益保障的制度。
高级干部应当通过学法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使自己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的法规,确保自己在工作中不犯错误,不触碰法律红线。
践法更是高级干部的责任所在。
他们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底线,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用法的模范。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推动全体员工自觉践行法纪,真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坚持用法。
高级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自己和团队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他们需要明确用法的范围和条件,不得随意滥用法律权利,更不能以法律为借口为非作恶。
只有正确地用法,才能有效地办好事、办实事,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树立良好的榜样,为全体员工做好示范,才能推动整个团队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希望每位高级干部都能以此为鉴,自觉遵守法律,勇做社会表率,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个人观点: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
只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确保团队和组织的健康发展,带动整个社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希望每位高级干部都能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法,言行合法,为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法 与 时 转 则 治 ,治 与 世 宜 则 有 作 为执 政 兴 国 的 骨 干 力 量 ,发 挥 着 引 在其忏悔 录中谈到的 ,不知法加剧 自
功 。”只有 国家根本大法与时俱进 ,才 领和表率 作用。 习近平总 书记指 出 : 己走 向犯 罪 的 深渊 。 领 导 干部 只 有 自
党 的 十 九 大 报 告 提 出 “全 面 增 强
确定的重大理论观 点和重大战略部署 必须身先士卒、以身作则 ,将尊崇宪法 执政本领”,强调“增强依法执 政本领 ,
载 入 国 家 根 本 法 ,把 党 和 人 民 在 实 践 法律作 为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 加快 形 成 覆 盖党 的 领 导和 党 的 建设 各
证党 和 国家 长 治久 安 的 项层 设 计和 制 宪法法律范围 内活动统 一起来 ,做尊 先 治 党 ,治 党 务 必 从 严 ,从 严 必 依 法
度 安排 ,体现 了党和人 民事业发展 的 法敬法的引领者。领 导干部只有尊法 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学 习习近平关于
新成 就、新经验 、新要求 ,必将 为新时 敬法 ,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 , 全面依 法治 国的重要论述 ,系统学 习
中取得 的重 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 养 ,牢 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把党领导 方 面 的 党 内法 规 制 度 体 系 ,加 强 和 改
度 创 新 成 果 上 升 为 宪 法 规 定 ,这 是 保 人民制定和实施 宪法法律 同党坚持在 善对 国 家 政 权 机 关 的领 导 ”。 治 国 必
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 同意志的权威。捍卫 宪法尊严 ,就是 干部 法治素养 的高低 ,直接决定着依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领导⼲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法的模范2019-04-11法律是我们⼀切活动的⾏为规范和底线,也是领导⼲部政治标准和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
领导⼲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法,争做学法、尊法、守法、⽤法的带头⼈,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努⼒提⾼运⽤法治思维和法治⽅式深化改⾰、推动发展、化解⽭盾、维护稳定的能⼒,进⽽带动全体公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建设法治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法是全⾯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全⾯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场⼴泛⽽深刻的⾰命。
要把法治中国建设的蓝图和纲领落到实处,虽然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但关键在于各级领导⼲部的态度、决⼼和⾏动。
应当看到,领导⼲部是我们党执政的⾻⼲⼒量、中坚⼒量,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改⾰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靠领导⼲部去组织、去推动,需要领导⼲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有⼀个⼤的提升;领导⼲部负有保障法律实施、法律执⾏的基本职责,能不能推动和确保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树⽴,关系到法治秩序的形成和法治建设的成效;领导⼲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范者,⾃⾝带头了、做好了,才能以上率下,带动全体⼈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法治中国建设。
⼆、领导⼲部要带头树⽴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增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觉性和坚定性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部在坚持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保持⾼度⾃信和坚强定⼒。
要深刻认识中国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正确道路,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和核⼼要义,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做到虔诚⽽执着、⾄信⽽深厚,不为杂⾳噪⾳所惑,决不搞全盘西化、照搬照抄。
(⼆)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推进依法治国的⾃觉性和坚定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用法制度方面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应该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法律体系,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并将宪法和法律贯彻到具体工作中。
2. 加强法律学习:领导干部应该加强对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条文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 培养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任何时候都要按照法律和法规来处理问题、制定政策。
4. 依法用权: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依法为民、公正守法,做到法定职责和权限,不蓄意滥用权力,不违法乱纪。
5. 严格执行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纪律规定,履行好组织安排和决定,不得对制度规定进行私自解释和随意变通。
6. 推动立法工作: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国家法律的制定提供合理建议和意见,推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总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法治素养,注重实践操作,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党。
领导干部 学法守法 法治素养

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提升法治素养,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法治素养是指一个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法治观念和法治道德素养。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机关和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下文将从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必要性以及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策略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学法守法的重要性1.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是国家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良好的法治形象,引导全社会形成守法遵纪的良好风气。
2.保障国家安全。
法律是国家的法定兵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做到守法行为,加强国家机密保护,确保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
3.促进改革发展。
学法守法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依法依规才能推动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必要性1.领导干部在政治敏锐性上有较强的优势。
学法守法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只有领导干部首先学法守法,才能带动全社会守法。
2.作为领导者,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公众模范。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机关和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守法办事,才能引领广大干部裙众做到守法遵纪。
3.法治素养有助于领导干部提高决策水平。
学法守法不仅能够提高领导干部的审慎性、规范性和公正性,还能够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
三、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策略1.强化学法的意识,常态化学法。
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参加法治教育活动、学习法规知识、法治理论,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教育,坚持常态化学法的工作机制。
2.严谨依法,严格执法。
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守法观念,带头守法,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要求自己和部属的依法执法和廉洁从政,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3.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对法治建设、法治思维、法治道德、法治精神的自觉认同和自觉行动,并将其融入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守法尊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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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法大于天,领导干部必须遵法畏法
李泓冰
2015年03月31日11: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手机看新闻
一直以来,权力与法律的胶着与较量,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
且不说在少数无良官员
眼中,所谓法律,只是权力挥舞的杀威棒,不惜以权代法、以权欺法、以权害法,权力干
预司法时有发生。
既便是“好官”,也会习惯用批示解决司法案件,以主持公道为荣;善
良的百姓,更会引颈盼望出现“青天大老爷”关注自己的“冤案”,把涉法事件的解决,
寄托在所谓“清官”或相关领导人的批示上。
这些年,信访人群的不绝于道,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些百姓对地方司法、对地方官员以权欺法的不信任,却又对“青天”干预司法产生憧憬,这仍然是带有浓厚人治色彩的社会现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人们期盼的这项制度,在3月30日落了地。
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巨细靡遗,以
不容置疑的坚定姿态,在权与法之间竖起“防火墙”,警告那些敢于铤而走险干预司法的
官员,如越“红线”非但可能“官帽”不保,甚至可能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一项制度的落实,必须是权威法条与操作细则的结合,既有事前警示、事中监管,又
有事后追责——细看这一“规定”,让人放心不少,不但规定任何干预司法活动都将被记录,白纸黑字逃无可逃;且五类违法干预司法行为将进行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更明
确提出还要将之纳入党风廉政和政绩考核体系,这就意味着领导干部再向司法伸手,顶戴
乌纱可能不保。
“规定”的细致程度,几乎是不留死角、杜绝侥幸,比如以下这些曾经司
空见惯的现象,一律叫停,“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
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这则“规定”,将司法和权力彻底“隔离”,法律终于将比“批示”更管用了——不
管是要抓人的批示,还是要放人的批示。
其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依宪行政,而宪法规定非常明确,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各级党委政府、
各位“一把手”,都不能突破这个法律金箍棒划出的禁地。
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整套完备全面的法律体系,但这只是法治的起点。
法
律的生命,在于不折不扣地实施;法治的力量,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
则“规定”,再次让公众看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希望,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百姓合
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曾在漩涡中载沉载浮、此消彼长的权与法的较量,或将以权力的完败而告终。
中国治国理政已进步入新阶段,无论是“官”还是“民”,都得开始适应权力必须对司法敬而远之的常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