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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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出通知,强调依法推进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9 则

教育部发出通知,强调依法推进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9 则

教育部发出通知,强调依法推进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协调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就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下发通知,强调要依法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相关激励政策。

通知指出,高校依法享有并自主行使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要建立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登记、使用、处置的管理规范及办事流程,依法维护国家、学校和科技人员合法权益。

要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整合、重组校内市场化运营机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探索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

要建立健全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返岗任职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要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联交易、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领办或参与创办企业等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引导科技人员依法依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同时,高校依法以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价格,要积极推动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

通知强调,要完善奖励分配政策。

高校要依法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奖励税收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现金奖励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标准,向成果转化受益人发放。

担任领导干部的科技人员获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时,除执行学校规定的流程外,还应在校内公示,并按规定进行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

山东:今年将新增50万个幼儿园学位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济南开幕。

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7年,山东省科教融合发展实现突破,齐鲁工业大学与山东省科学院整合成立新的齐鲁工业大学,齐鲁医科大学组建稳步推进,中国能源大学正在谋划筹建。

2018年,山东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0所以上,新增幼儿园学位50万个以上。

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在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方面,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科学技术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68号建议的答复

科学技术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68号建议的答复

科学技术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6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07.18•【文号】•【施行日期】2019.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68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收悉。

经认真研究,并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科技成果的相关政策为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和国务院关于《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持续开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一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所得税优惠问题,2018年,科技部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规定了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缴纳个人所得税。

切实解决了科技人员长期反映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负较重问题。

二是针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定价、评估、收益分配等问题,2017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资〔2017〕70号),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原由财政部负责,现调整为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负责。

”2019年,科技部配合财政部修订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了国家设立的高校等事业单位处置科技成果的审批备案程序,允许单位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并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评估,同时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赋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进一步促进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议案提案追踪Follow-up Reports on Proposals提案摘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连接技术供求双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迅速发展,但与产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技术转移的需求相比,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一、中介服务体系未形成有效协作网络。

不少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整体战略规划,存在低水平无序现象;在行业管理方面,除咨询、评估、技术市场等领域在少数地区有行业管理措施外,其它科技中介服务领域缺乏促进和规范服务机构发展的评价体系;在公共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方面,区域性信息网络还比较滞后,远不能满足科技中介服务行业的信息需求。

二、中介服务机构竞争力不强。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多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注册资金基本上在500万元以下,人员多在50人以下;拥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服务机构体制机制不灵活,动力、创造性不足;民营中介服务机构则缺乏有效的盈利模式、清晰的业务定位和核心竞争力,整体服务水平不高。

三、服务内容比较单一。

目前中介服务主要针对技术转移之前,开展技术信息发布、技术交易咨询、代理等单一范畴,而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和技术转移之后企业实际需要的技术评估与科技代理等经纪服务、侵权鉴定与打假处罚等司法服务、创业投资与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服务相对单薄,难以满足技术转移主体的需求;在服务手段上,绝大多数中介公司没有构建服务信息系统,缺乏相应的知识积累和案例素材,也没有动态的外部专家网络库,难以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服务;此外,一些不具备条件和资质的机构进入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存在服务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四、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

科技中介服务要拥有技术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金融、贸易、资产评估等方面知识素养。

调研发现,绝大部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仅技能单一,而且普遍缺乏实战能力和经验。

为此,建议:一、开展科技成果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经济学视角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经济学视角

64 2021.040 引言为了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国政府颁布了多条法律法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成为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的纲领性文件。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法进行了重新修订,2016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经济学视角1刘若囡(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南京 210023)概 要:近些年我国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客观上来说,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还很低。

本文以经济学最基础的供需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分析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主要着力点为均衡各方利益诉求问题,结合政府干预和市场自行调节,实现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供给;需求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but objectively speaking,at present, the transformation rat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still very low.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supply and demand theory of economics,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rux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at last puts forward that the main focus of solv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s to balance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in combination with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market self-regulation,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Key words: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Supply;Demand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完成了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为破除以往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保障和激励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转型发展的联系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保障[1]。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
35
转化
能力
1.科技创新能力强,科研资源集聚,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具备较强能力承担为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各类科研任务;
2.成果转化需求强烈,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各类平台;
3.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近三年技术合同成交额高,形成了一批具有高校特色的成功案例。
15
管理
运行
1.建立了成果转化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的落地政策和实施细则,包括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管理机制、风险防控机制、成果评估评价机制等;
2.建立了专门负责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部门或机构,成果转化市场运营体系较为完善。
3.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还应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附认定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顶层
设计
1.在综合改革及各类规划中统筹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充分结合实际,集聚各方资源,科学合理推进成果转化工作;
2.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成果转化各项政策,成果转化氛围好。
3.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还应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
20
特色
示范
1.成果转化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相关工作在国内或省域范围内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具有较强影响力;
2.结合地方发展战略、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创新配套优惠政策,成功探索并提出了个性化特色发展任务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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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技创新创业全链条的服务网络,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第十五章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促进创新创业为导向,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第十六章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创业孵化体系围绕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专业化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综合载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形成高效便捷的创业孵化体系。

第十七章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第六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第十八章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围绕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基础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章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以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实力,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第二十章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深化科研组织体系改革,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科研院所,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科研运行管理机制,形成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

第二十一章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进一步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技术转移机制建设,加强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第二十二章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为重点人群,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以到2020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0%为目标,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

第二十三章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促进创新创业与科普相结合,提高科普基础服务能力和水平。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发展目标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2.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3.有效集聚地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推进本区域高校成果转化的合力,承载高校成果转化成效显著;4.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15•【文号】教技[2004]3号•【施行日期】2004.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技[20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高等学校创新能力,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协调、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知识贡献和人才支持,我部制定了《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报我部。

附件: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高等学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高等学校科技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为抢抓机遇,迅速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引领和支撑“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高等学校科技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科技创新成为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创新人才的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

在近代历史上,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革命性突破,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文明的兴起,也成为世界竞争格局改变、强国崛起与更替的关键因素。

在知识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围绕知识要素展开的竞争更加激烈,这预示着国家间的力量有可能发生新的变化。

一个国家不管现在处于何种地位,如果不重视创新,都有可能面临被淘汰出局的挑战与危机。

世界经济论坛的《国际竞争力报告》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提升竞争力的途径,已经全面转向依靠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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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
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技[2018]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8年5月18日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2.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3.有效集聚地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推进本区域高校成果转化的合力,承载高校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4.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
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申请的基地经主管部门同意,正式行文报送教育部。

(二)组织论证。

教育部成立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基地开展咨询论证或实地调研论证,提出咨询意见,形成论证结论。

(三)立项认定。

对通过专家论证同意认定的地方或高校,经教育部审定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监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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