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土地规划管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开发和保护进行规划、设计、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从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一些对策措施,以期能够更好地解决土地规划管理的问题,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 土地利用规划与实际开发不符。
在一些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与实际开发存在明显的偏差,规划出了产业园,却被用来建设住宅小区,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2. 土地开发过度。
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资源,没有合理规划保护,导致土地资源严重过度开发。
3. 土地资源的浪费。
在城市建设中,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短期内即使存在着大量的空置土地,却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规划开发。
4. 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
一些地方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土地资源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利用。
二、对策措施1.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的科学性,规划应该与实际开发相结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制度。
应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保护好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利用,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土地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价、审批等部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
4. 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土地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实现“用地与用海总量控制、空间规划控制、耕地保护、资源节约利用”。
5. 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识。
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识,提高全民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的共识。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应对策略,以期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土地资源。
一、存在的问题1. 土地资源过度开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过度开发现象十分普遍。
部分地区存在着盲目开发土地资源的情况,过度开垦耕地、过度开发房地产等问题比较突出,给土地资源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在一些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比较低,部分土地被闲置或者不合理利用,造成了土地浪费的现象。
比如一些农村地区的“三闲”土地问题,即“空闲、荒废、低效”。
3. 土地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导致了土地资源管理上的一些混乱和不合理。
比如土地变更和土地利用审批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导致了一些违法用地和非法占地行为。
4. 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不力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存在着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开发行为,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土地资源的环境保护工作不力。
二、应对策略必须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法规与政策体系,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立法、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管理的规划和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监管和约束,规范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强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尤其是对于耕地、水土流失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一些严重恶化的土地资源环境,要进行修复和重建工作,改善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
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节约利用等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本文将针对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散乱的村庄和农田,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浪费、重复开发等问题,导致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低。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当前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导致部分农村土地不合理利用,限制了农业发展的潜力。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完善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大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土地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给土地管理带来一定的隐患。
4. 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不力在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乱占耕地、滥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现象,导致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不力,严重影响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二、解决对策1. 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合理规划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统筹规划农村建设用地、农田和村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5. 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土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6.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人员队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农村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为农村土地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对策的探讨,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从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完善,为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分析1. 划拨不规范:土地划拨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包括划拨程序不完善、相关法规法规定不清等。
这导致土地资源划拨存在风险,可能出现权益纠纷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2. 利益不均衡:在土地划拨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不到平衡,导致某些群体的利益被忽视。
比如农民划拨土地时,土地价格往往较低,而土地开发商却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3.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不力:农民在土地划拨中的权益保护机制相对薄弱。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流转签订合同不规范、转让、撤销等问题,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 乡村土地整治不彻底:乡村土地资源管理中,很多地方没有进行有效的土地整理和规划,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现象。
1. 完善土地划拨机制:建立规范的土地划拨程序和法规,明确划拨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土地划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2. 促进土地利益均衡:在土地划拨过程中,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确保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价格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促进利益的均衡。
3. 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合同的监管和执法,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培养,提高农民的能动性。
4. 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对乡村土地进行全面的整治和规划,优化土地资源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对于存在问题和浪费的土地,要进行整改和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5. 加强土地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土地划拨、流转和利用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土地管理的效能。
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改善土地资源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土地管理改革一直是国家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和重点工作,在过去几年中,土地管理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当前土地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
现存问题:1. 土地使用权管理混乱。
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划分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一些土地使用权出现了混乱和争议。
一些土地被多次出租、转让,土地权属关系不清晰,甚至出现了土地流转后产权纠纷的情况。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和有效;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上存在缺失,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各种限制,导致一些承包地无法进行有效的流转,限制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4.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平。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些地方存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平的情况,给受征地农民带来了不公平的对待。
政策建议:1. 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
应该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登记和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权属关系,明确土地使用权的产生、流转、终止等相关规定,以防止土地使用权出现混乱和争议。
2. 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
应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
应该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方式,保障受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的对待。
结论:土地管理改革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和改善。
通过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等措施,可以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地资源支撑。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是指政府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布局并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行为。
土地规
划管理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环境的卫生。
土地规划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存
在一些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利用的不合理等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土地资源,
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1. 土地资源浪费:在一些城市,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在建设过期的设施上,比如一
些废弃的工厂、废弃的院落等等。
这些废弃的设施没有得到合理的重新规划利用,导致了
土地资源的浪费。
2. 土地利用不合理:在一些城市,土地利用不够科学合理,大量的土地浪费在低效
用的建设上,比如大量的低矮建筑、大量的道路等等。
这导致了土地的浪费和城市的混
乱。
3. 土地管理缺乏规范:一些地方的土地管理缺乏规范,缺乏可行性研究,缺乏专业
的规划人员,导致了土地开发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1. 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对于废弃的设
施应该进行重新规划,尽量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2. 提升土地利用的科学性:政府应该提升土地利用的科学性,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土地的利用,避免土地的浪费。
3. 规范土地管理行为:政府应该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加强土地管理的监督,鼓励专
业的规划人员参与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效率。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对
策来解决问题,提升土地资源的管理效率和土地利用的科学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土地规划管理是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影响着国家和地方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不断紧张,土地规划管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必须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1.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行为,土地资源被过度浪费。
大量的土地被闲置、废弃或低效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的现象。
2. 规划中存在矛盾。
由于土地规划的时间跨度长、难以精准预测发展变化,导致规划中存在很多矛盾,如用地功能不协调、用地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 土地利益纠纷频发。
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益纠纷日益严重,土地征收、拆迁等问题频繁出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
4. 监管力度不足。
由于土地规划管理涉及各方利益,监管难度大,监管力度相对不足,导致了一些违规行为的出现,加剧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利益冲突。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有效解决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策一:完善土地利用政策。
政府应该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建立健全的土地资源利用体系,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通过科学规划和有序利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土地资源的浪费。
对策二:加强规划管理监督。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土地规划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规划的严格执行,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对策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结构。
政府应引导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结构,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整合、集约利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振兴。
对策四:强化土地利益保护。
政府应加强土地利益保护,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土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策五:加强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土地规划管理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利用,实施各项规划和管理措施,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
在实践中,土地规划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
1. 规划制定不科学。
土地规划制定过程中,缺乏对土地资源的科学评估和调查研究,没有充分考虑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土地规划内容和目标与实际情况不符。
2. 规划执行不到位。
土地规划制定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行机制,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土地规划,违反规划导致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
3. 规划管理不协调。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地方有关规划制定、土地审批、土地用途变更等工作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分散管理现象,难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的整合和有效性。
4. 缺乏土地规划的法制保障。
目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导致土地规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空白和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
4. 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加快制定土地规划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规划的权责分配,建立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提高土地规划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强科学性、强化监管、加强协调、建立法律法规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整体稳定,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地支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唐发荣(扬中市国土资源局,镇江212200)土地是稀缺资源,自国家加强土地调控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继续严格土地管理,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但土地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7年中,也就是1999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500多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的建设用地总量402万亩还要多出近100万亩。
1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1开发区总量失控,且布局不尽合理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进行的非农业用地清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各类开发区4210个,规划占地12356.8平方公里,实际占地2322平方公里,其中实际占用耕地1283平方公里,占耕地比例高达55%。
在4210个开发区中,国家级开发区139个,省级开发区989个,省级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3082个。
各类开发区总量过多,面积过大,不少开发区在建设开发过程中,过分地追求“大而全”,用地上存在着扩张心态,基本上走的是数量扩张的外延开发道路。
全国开发区实际占地面积仅占规划面积的20%,扩张心态由此可见一斑。
有些开发区以“滚动开发”为由,把自己的范围滚得很大,造成了土地和财力的浪费。
特别是省级以下政府批准的所谓开发区,不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规划就一哄而上,匆匆上马,是目前开发区数量偏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地方的局部利益,圈占一片土地,即赋名为开发区,至于开发区选址是否恰当、规模是否合理、有无开发前景,开发区主办单位则心里没谱。
一些开发区虽然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没有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开发的规划建设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联系起来,过于超前,缺乏科学性,结果造成开发区规模过大,总量失控。
1.2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2004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纪违法案件7.06万件,已结案6.07万件,占立案数的86%,共收缴土地6125.5公顷。
按法律规定,哪怕占用一亩基本农田都需报国务院审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先调整规划,将农田改为建设用地,就可以规避审批,且大多未受到严格处理,这使得一些地方党政干部敢于屡撞耕地保护“红线”。
“先上车后买票”,是时下一些地方发展地方经济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公不算违法“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对违法用地不在乎,不怕查,法律失去应有的监督职能。
1.3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9.4%,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成为世界上单位GDP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
据资料显示,江苏省的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要消耗2.4万亩土地。
经济发展速度与资源消耗已失去正常的平衡关系。
建设“宽马路”、“大广场”、“花园式工厂”已成为目前的一种“时尚”。
大量耕地被占用,直接威胁粮食安全。
1.4乡镇企业土地利用率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乡镇企业在我国蓬勃兴起,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多数农民把工厂建在自家的田里,不仅带来了严重的污染,而且浪费土地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土地利用率低。
1.5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犯一些地方不顾农民长远生计,强行征地,造成农民失地失业,不仅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而且给农村稳定埋下隐患。
而且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现象时有发生,生活保障体系建立不完善,导致失地农民长期生活得不到保障。
2 我国土地管理问题产生的根源2.1土地集约利用意识淡薄土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结构极不合理。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不顾实际搞“宽马路”、“大广场”,大量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式住宅,贪大求洋,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相当一部分领导认为当前首要任务是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外商来了必须保证用地,要多少就得给多少,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严重偏低,使得原本就十分紧张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2招商引资形成的地价恶性竞争一些地方发展的心情急迫,为了形成所谓的政策“洼地”,推进招商引资,不论项目大小、好坏,通通降低地价,甚至公开宣称免收地价,严重违反了国家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的规定。
地方政府无钱征地,又要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还要给投资商优惠,于是就只好向农民打白条,农民利益被严重侵害。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而且低地价在相当程度上又进一步诱发用地单位圈占浪费土地,形成恶性循环。
2.3规划执行缺乏严肃性一些地方对规划工作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规划“编制时不重视、实施中较随意”、“说起来重要、用起来不要”的现象;规划的权威性不高,“规划跟着项目走、规划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外商走”的现象屡见不鲜;缺乏科学合理规划,违背城镇发展正常规律,随意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不依规划办事,擅自或变相修改规划,不少地方2010年的规划用地指标已经全部用完,都希望通过规划修编追加指标;同时,由于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影响实施的效果。
2.4土地管理体制中的缺陷,形成管理“真空”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耕地悄然流失,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7号文件,即《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同年6月出台《土地管理法》,实现城乡土地统管制度;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掀起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炒”地之风盛行,1996年,江泽民同志就耕地保护工作作了重要批示,1997年年初,中央领导同志三次听取耕地保护问题的汇报,最后下达了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冻结”令,即1997年的11号文件,并将土地用途管制等内容写进了新的《土地管理法》;2003年1月12日,温家宝总理批示:一些地方土地市场秩序混乱,非法占地、非法入市的问题相当严重,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温家宝同志批示精神,部署在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11月3日,国务院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
回顾18年的土地管理史,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许多政策,但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成效,同时由于土地管理还没有形成成熟、完整的政策管理体系,自身体制中的缺陷造成管理流行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形成管理“真空”。
2.5现行干部考核机制的缺陷以前我国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评价主要以地方完成的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等数字指标为标准,而这又得依靠企业才得以实现,因此,以损害土地所有者收益为成本换取城市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
这些干部不再仅靠直接抓企业来带动GDP以及就业的增长,而是更多地瞄准了“经营城市”的理念,通过政府集中土地再公开招标拍卖吸引投资的方式,不仅使自己所在的城市短时间内“旧貌换新颜”,而且直接增加本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和GDP,形成了占地——收入——再占地——再收益的循环。
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为了展现本届政府的形象和政绩,形成了“政绩是硬道理”,什么法律政策和农民利益可以先放一放的错误观念。
3 进一步做好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3.1防止以建设新农村为名非法占地国土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各级部门既要充分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动摇。
耕地资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政策的首选目标。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始终把保护基本农田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杜绝新农村建设中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以租代征”、以预审代替审批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严格执法监察,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违法违规盲目圈占土地、侵占基本农田。
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公开曝光。
支持新农村建设,就要把政府各类土地收益重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落实上,就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几项重大改革。
当前,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通过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让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公正补偿安置办法和途径,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机制。
防止新农村建设出现重复建设、浪费土地等问题,必须规划先行。
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
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严防盲目大拆大建,侵占耕地,损害农民利益。
3.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2.1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由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的,更是由土地对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决定的。
因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首要的任务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当前我国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保护耕地的重点放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
要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尤其要全面落实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即一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要坚决保住这条红线不能逾越。
同时,还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落实对非农建设用地的“六个一律不批”,即要求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
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督促各市(地)坚决收回各地违规下放的土地审批权。
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一律停止建设用地审批;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年度计划指标已用完的,未依法及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一律不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未按预审要求完善相关内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申报城市建设用地必须说明具体建设项目或详细规划用途;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
“五不准”和“六不批”是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审批这两项制度的层面,推出的新的管理措施,对于促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也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仅从制度层面看,它们显然还不能涵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全部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