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控制程序

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控制程序
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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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知识产权的作用,规范知识产权运营活动,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制定本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知识产权实施、许可和转让行为全过程。

3职责

3.1知识产权组:负责促进和监控知识产权在本公司的实施,并进行实施前的调查和评估。3.2知识产权组:负责管理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行为,包括许可或转让前的调查和评估、审核许可或转让合同等。

4定义:

5工作程序

5.1知识产权组对本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分类管理,并在《知识产权管理台账》中注明知识产权的运用状态,包括实施、许可或转让,并及时监控和更新。

5.2知识产权组通过知识产权目标的设置和分解促进知识产权的实施,并监控有关知识产权的实施情况,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应用率考核促使知识产权转化为生产力。

5.3制定知识产权实施前的调查方案并评估

知识产权组根据生产或其他部门提出的实施需求,对相应知识产权制订实施前的调查方案,并从风险和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知识产权运用申请评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4知识产权组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以及市场需求,对相应知识产权进行许可或转让,制订许可或转让前的调查方案,并进行评估,形成《知识产权运用申请评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许可或转让,同时对许可或转让合同进行审核。

6相关文件

6.1《知识产权维护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7.1《知识产权运用申请评估表》

文件编号:IP-COP-08 版本:A/0 第2页共2页

【精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精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立合约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编著x x 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x x 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 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 二、本书预计字数为x x万字左右。 三、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x x 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x x x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 鉴于:许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书写的________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鉴于:被许可方准备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合营公司业务)且希望在合营合同规定的合营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 本许可仅授予给以合营公司名义进行的合营公司业务。 1.4 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合营公司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区域 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第三条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 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合营公司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四号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以下简称强制许可)的给予、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和终止强制许可请求并作出决定。 第三条请求给予强制许可、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和请求终止强制许可,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依照本办法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 第四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强制许可事务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一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另有声明外,以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指明的第一当事人为该方代表人。 第二章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第五条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的,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给予强制许可。 第六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其指定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强制许可。 第七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制造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下列国家或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班级:2013级国际商务2班 姓名:宋斐 学号:2013814040

摘要: (3)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 (3) 二、药品专利的特殊性 (4) 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5)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缓解公共健康危机 (5) (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防止专利权滥用 (6) 四、结语 (6) 参考文献: (8)

摘要: 药品专利作为与社会公共健康息息相关的一种权利,已广泛被各界人士所重视,2012年到2013年的印度第一起专利强制许可案------德国拜耳公司诉印度拿特科公司一案更是将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推到了风口浪尖。①本文通过明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明析药品专利的特殊性,进而得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必要性,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最后得出结论,本文只是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做了一些较浅的尝试与分析,难免会有一些不足,至于如何在我国实践中启动强制许可制度、发挥强制许可的效用,囿于知识水平的有限,思想高度的桎梏,不敢再做赘述。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公共健康权利滥用制度价值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排他性的独占权,这是一种具有强有力效力的权利。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以药品为许可客体的强制许可,我国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定义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③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即:围绕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和。 ①易继明专利的公共政策_以印度首个专利强制许可案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11.07 ②刘斌渐、张恩凯论专利权的效力、内容及其消灭化甘肃科技2011(8) ③《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第五十条

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程序

X电子有限公司EICC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程序文件编号:EICC-WI-XXX 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生效日期:2016-06-1 第 1 页,共 2 页版本:1 1.0 目的 加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制定本文件防范泄密造成公司伤害。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骏业公司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人员及活动。 3.0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可以是公司的,也可能是客户提供的。 3.1各类专利技术、定义为技术秘密的新技术。 3.2申请的各类产标及客人提供的各类商标。公司定义为商业秘密的事项及资料。 3.3著作权:公司及客人提供的各类图纸、软件、电子布线图、教材、录像等。 3.4国家知识产权规定保护的其它保护项。 4.0 职责 4.1 工程部负责专利申请,总经办负责商标申请及技术、商业秘密的认定。 4.2 财务部负责知识产权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4.3 法律顾问负责代表公司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 5.0 作业流程 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的保护 5.1 新产品立项开发阶段,研发人员必须上网检索此类开发是否有专利保护,否则不得立项。 5.2 新产品研发取得成功后,报总经理批准是否申请专利,经总经理批准后,研发部经理提供资料向国家申请专利。取得纸质文件后,移交财务部建档并保管。 5.3 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由总经办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总经办向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5.4 公司规定研发部所有从事研发的人员电脑不得上网,研发项目负责人必须同公司签定保密协议,严格控制核心机密图纸、技术外泄。 5.5 另外研发部办公场所加密码锁,任何人进出必须得到公司授权,否则不得内进。研发部人员下班后不得单独在办公室,办公场所由研发部经理负责管理及最后锁门。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专利的实施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很多人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并不知道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专利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具体来说: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这些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 3、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于2012年3月15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4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与受理、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查和决定、强制许可使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冲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条签约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2. 1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口 2.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2. 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口 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年月 日在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 第五条专利状况 5.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属于:口发明□实用新型口 外观设计 5. 2 专利权人:

5. 3 专利授权日: 5. 4 专利申请号: 5. 5 专利号: 5. 6 专利有效期限: 第六条专利实施状况 6.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的状况: 6.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 第七条许可范围和方式 7.1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 7. 2 实施专利技术的方式: 第八条技术资料 8.1让与方向受让方交付以下与实施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样品: 8. 2 交付时间: 8. 3 交付地点: 8. 4 交付方式: 8. 5 其他约定:

第九条技术指导 9.1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 9. 2 技术指导的内容: 9. 3 其他约定: 第十条相关技术秘密 10.1让与方是否允许受让方使用与本合同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 是 否 10 . 2 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秘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10. 3 保密范围: 10. 4 保密期限: 第^一条专利效力 让与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义务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权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第三方侵犯专利权,应由让与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专利相关规范性文件、通知汇总

第一部分专利法律 (一)专利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国防专利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公告 专利审查指南2010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用于专利程序的生物材料保藏办法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 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关于中国实施《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 中国申请人向国际局递交国际申请实施办法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 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国际申请(PCT申请)费用减、退、免方面的规定 关于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1、一般强制许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特殊强制许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 3、交叉强制许可。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 1、一般强制许可 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 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给予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三次修正的《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

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适用一般许可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第一,申请者获得强制许可的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里的单位应理解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行政管理单位不能申请;相比原专利法,新法允许个人在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强制许可。 第二,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对象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非外观设计专利。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仅是产品的形状、色彩、图案及其相互的组合,它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是形式的内容,可用其他代替,而发明实用新型是内在本质的内容,它难以合理地代替。 第三,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或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 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2、特殊强制许可 特殊强制许可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专利局有权决定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给予强制许可使用,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公众的利益。特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 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 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 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 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 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 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 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 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 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 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 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 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V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版本V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以下简称为“软件服务SBU”。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着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所有软件服务SBU及各行业本部的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着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软件服务SBU或各行业本部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软件服务SBU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软件服务SBU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软件服务SBU均有权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后,软件服务SBU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商号和xx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

通过许可或转让取得知识产权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取得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中,应当注意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重视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等问题。 1、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获得的技术方案不一定是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技术方案。同时,即使是一项成熟的技术方案,是否值得支付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大小,都需要多方考虑和衡量。在决定引进技术前,企业应当对技术进行评估,这一评估包括几个方面: (1)专利技术是否成熟完善;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企业的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实施、再现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2)专利技术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能源等;是否有市场前景,是否已临近更新换代的周期;是否适应将要开拓的市场环境。 (3)专利技术在同类技术中的竞争力情况,有无价格更加便宜的替代技术。 (4)相关的辅助、实施技术是否成熟;实施流程是否还需要其他的工艺、技术秘密,是否能获取这些技术支持和服务。

(5)技术是否真正取得专利权;是否仍然是有效的专利技术;专利费用是否已经按时缴纳,是否存在其他许可或者权利负担。 (6)专利技术的专利性是否稳固,有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7)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其他外围专利技术,是否必须同时取得其他许可。 2、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 有时企业支付了大量的许可费用,向他人购买技术成果,或取得使用许可,但是将该技术用于生产时,却无法达到与原技术所有人相同的技术效果。究其原因,在于原技术所有人往往在申请专利时,将许多技术秘密,如最佳配方、产生最佳效果的温度、湿度等关键技术秘密隐蔽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虽然从法律上获得了该项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仍然受制于人,无法真正拥有该技术。很多这样的技术秘密隐藏在企业技术工人丰富的实践经验中,企业在取得技术所有权或许可权的同时,也要重视取得这类隐性知识。只有完全掌握这类隐性知识,企业才能从法律与技术两方面真正拥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引进战略引进的技术才能够算是自主知识产权。 3、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

浅析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2009214338

浅析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摘要 为了平衡专利权人、社会、国家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代各国纷纷采纳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由于其哲学基础、历史基础、现实原因等多方面原因,理应被我国采纳。虽然经过20余年发展,但是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仍然存在诸如不够灵活、管辖权容易重叠等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的发展和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我们应该立足本国国情的同时,依靠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完善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关键词 专利权强制许可国际公约法律灵活性管辖权冲突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垄断权。1623年英国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就叫《垄断法规》。但是,专利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恰当的平衡, 乃是有关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①“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国家、社会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各国专利法同时又对专利权人的独占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②强制许可就是对专利权进行适当限制的一种制度设计。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因此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 一、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1.专利强制制度的哲学基础 1.1卢梭的“社会公益”理论 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提出了财产权的正义理念。在卢梭的财产权观念中,“平等不是指财富的程度应该绝对平等,而是试图将它限制在最狭隘的界限之内,给它一种措施、一种规矩、一种羁绊,并使它始终服从于公共的幸福”③。卢梭主张财产和正义的概念同时产生,把正义和财产权联系到了一起。在他看来,“所有权一经确定,即使得财产成为真正的权利,也同时产生对个人的限制”④。他还在他的社会公益理论中反复强调“共同利益”、“公共幸福”思想。“公益必须从全体出发,才能对全体都适用;并且,当他倾向于某个别的、特定的目标时,它就会丧失它天然的公正性。”⑤ 如上所述,卢梭的“社会公益”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知识产权限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并提供了理论支持。 1.2扎霍斯的“抽象物”理论 “抽象物”是扎霍斯经常使用的一个基本范畴。他以权利的客体不同区分财产的有形与无形。“就知识产权而论,所论及之物乃是抽象物。如我们所知,抽象物并不存在,或者我们可以宣布它不存在。知识产权中的抽象物采取了一种法律虚拟的形式。”扎霍斯通过对近代英国法的分析,阐述了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正当性理由。 但是他又提出,一个发明或者一个作者只能期待某种高于其他人的暂时优势,这一优势的性质乃是一种特权,但绝不能超越这一特权。倘若市民社会对独占权利进行无限制的追逐,抽象物利用中所隐含的人身依赖关系就会产生一种危险,即这种财产权制度在社会共同体中不是促进自由而是限制自由。扎霍斯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有碍自由的特许权。”扎霍斯得出这样的结论不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否定,而是从一定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的深远且在某一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警醒。而强制许可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扎霍斯的疑虑。 2.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历史发展的自主选择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建立起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170多个,专利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在认识到专利制度进步的同时,专利权人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常用版

编号:ZL-2021610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常用版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 titlecontent]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名称: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许可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被许可方)使用; 鉴于乙方希望使用该专利技术且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专利权强制许可 一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最早出现在《巴黎公约》,公约第5条A款第2项的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利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 二是《TRIPS协定》。《TRIPS协定》第7、8条作为原则性规定,第31条作为具体规定,以及第27条第二款,共同构成《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基本框架。TRIPS 第31条“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其他使用”,除规定了合理条件强制许可外,还包含了公共利益强制许可、依存专利强制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强制许可等内容,并作了详细的限制性规定。 三是《多哈宣言》。2001年底,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问题成为一大棘手问题。与会代表就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问题进行了三天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多哈宣言》,明确了WTO成员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公共健康的主权权利。《多哈宣言》第6条规定:“认识到在制药领域生产能力不足或缺乏生产能力的WTO成员方在有效实施TRIPS协定下的强制许可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我们指示TRIPS协定理事会在2002年年底前找出这一问题的迅捷解决办法,并向WTO总理事会报告”。 四是《总理事会决议》。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直至2003年8月30日,WTO成员才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即《关于实施多哈宣言第6条款的理事会决议》(《总理事会决议》)。文件规定,对于缺乏药品生产能力或药品生产能力有限的贫穷国家,可以进口其他成员方通过强制许可而生产的廉价仿制药品。这一规定实际上豁免了出口方实施强制许可只能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义务,从而有利于贫穷国家在必要时更容易进口用于治疗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廉价仿制药品。这是对TRIPS 协定和《多哈宣言》的一个重大发展,其实质意义在于突破了TRIPS协定第31条(f)1的限制,至少从理论上解决了缺乏或没有药品生产能力的国家的公共健康危机。该文件称:“特定条件下出口方成员为生产必要药品并将其出口至‘合格进口方成员’而颁发强制许可的,其在TRIPS协定第31(f)条项下的义务被免除”。《总理事会决议》从法律操作层面上界定了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仿制药品的权利。

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完整版

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1.目的 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使用无效文件,确保与体系有关的文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的控制,也包括相应的外来文件。 3.组织与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年度目标;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年度目标;3.3知识产权部 3.3.1负责本程序的贯彻实施,具体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3.2负责公司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归档、保管、发放、回收、作废、销毁工作。 3.3.3负责组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核、更改及管理工作。 3.3.4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受控文件进行年度评审,确保文件的有效性。 3.3.5负责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记录运行。 3.3.6负责收集国家最新相关政策法规。 3.4研发中心 3.4.1负责本部门知识产权程序文件的编制、审核、更改及管理工作; 3.4.2负责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相关文件的管理和专利申报文件的准备工作。 3.4.3负责收集行业内最新相关信息。 3.5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与控制。 4.程序概要 4.1文件的分类 4.1.1按文件来源分:内部文件、外来文件。 4.1.2按文件受控状态分: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 5.1.3按文件类别分: a)知识产权管理手册; b)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c) c)公司内部支持性管理文件(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等); d)外来文件:知识产权局下发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课件

论文 题目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 二级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专业知识产权 班级 912170103 学生姓名左旺学号 91217010334

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保护【摘要】国际技术转让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紧密结合的,我国应当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 为技术引进和输出创造良好条件。本文介绍了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般现状认识,主要探讨了国际技术转让中运用有关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并进一步讨论了我国在国际技术转让中相应的此方面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国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 1 国际技术转让概述 1.1 国际技术转让定义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中关于技术转让的概念是: 技术转让是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知识转让,但不包括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大多数国家在本国的立法中对技术转让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日本在《外资法》中规定: 技术引进是指工业产权和有关技术的其他权利的转让,以及授予所规定的使用权和给予有关管理技术的指导。我国1985年颁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 技术引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贸易或经济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获得的技术,其中包括: 专利权或其它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服务技术。 一些国家的学者们也从不同的角度阐明了国际技术转让的定义。如美国的科恩兹在《商业技术性技术的国际转让》一书中指出,技术转让“必须是引进方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如果技术仅仅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并不构成技术转让”。他还指出: “所谓吸收是指技术接受方能够掌握并有能力独立使用所引进的技术。如果仅仅是技术的转移而不包括技术的消化吸收,则是不完全的转让。[1]”综上,国际技术转让概括而言即是指转让方将技术超越国界转让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 1.2 国际技术转让的现状及发展 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通过技术商品化,现代的国际技术转让就逐步萌芽、发展起来。技术先进就意味着经济占优势,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立于不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4508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合同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合同示范文 本)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

排 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 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 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 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 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有哪些方式知识产权的自主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企业缺少相应资源或者技能,自身无法使该知识产权产业化,则可以考虑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采用许可或转让的方式。下面以专利为例进行介绍。 (1)专利许可 专利许可仅仅是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该技术并收取一定的许可费用,此时的知识产权依然属于该企业,被许可人仅仅具有使用权。专利许可主要是针对企业不想将某一专利技术产业化,而又希望利用该技术获得长期的利益;或者企业发展尚未触及某一国家、地区,可以实施专利许可,在不丧失专利权的情况下,持续获得收益。 另一种比较特别的情况是,企业与竞争对手间为了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而进行妥协,对对方实施专利许可。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2015年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虽然这两家公司都属于同一领域,但是通过专利许可相互取长补短,拉开与其他企业的技术差距,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产品竞争力。 进行专利许可的专利往往技术含量较高,而技术是企业的优势来源;但在有些情况下,知识产权许可面临树立和培养了强劲的竞争对手,自身失去市场的风险。所以,企业在选择被许可人时,应当对自身的知识产权开发利用有一个总体的战略统筹安排,从许可战略的高度加以把握,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进行知识产权许可,使研发活动的成果成为公司获得利润

的源泉,确保公司赢利能力稳步增长,并保持持续的收益。美国彩色电视机市场被日本企业占领就是一例:当初美国在彩色电视机专利技术开发上占先,但由于美国本土企业缺乏开拓全球市场的战略构想,而是向日本企业发放专利许可,结果反而使美国企业失去了彩色电视机市场。 为了增加知识产权许可的科学性,企业无论是作为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都要进行仔细的论证,以便使许可行为成为增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行为,同时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技术风险。一般地说,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能否扩大本企业在相关产业中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二是该许可对本企业自身是否具有不利的竞争形势;三是该许可能否给本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四是该许可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本企业只是共有知识产权人之一,在许可时需要遵循共有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应清晰界定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期限、范围及使用方式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进行专利许可的谈判时,应清楚地了解所涉及的权利以及可以行使该权利的范围。 通过颁布技术许可,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技术产品的演进路线,使整个市场的发展跟企业的研发路线保持一致,提高企业技术对整个产业的标准化影响。知识产权许可人的收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前期的收入一般较少;后续收益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一般可以根据知识产权后续创造的价值约定提成费用。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创造太大的价值,许可人随后的收益就会较小;反之,如果知识产权后续创造的价值较大,其随后收益也会越来越大。 (2)专利转让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哪些条件和种类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有哪些条件和种类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家主管机关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专利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且向其颁发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的专利许可。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的种类

(1)不实施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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