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研究
浅析网络团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浅析网络团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摘要: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购物也异军突起,而近两年新兴的团购更是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伴随着”团购热”出现的是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由于法律固有的相对滞后性和僵硬性,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寻求合适的权益救济途径,提出相应的法律完善建议,显得极为紧迫和必要。
关键词:网络团购消费者商家保护1、网络团购的含义及法律关系1.1 网络团购的含义“网络团购,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将此定义为:通过互联网渠道将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向厂商进行大宗购买的行为。
”①2010年始,网络团购消费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因其折扣大、便捷,在中国的网络消费中占据了强有力的地位。
据2011年9月报告显示:9月全国团购网销售总额达20.51亿元,环比增长9.86%,首次突破20亿元。
1.2 团购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主体引发的,根据法律主体在团购活动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三类:消费者,团购网站和特约商家。
三类主体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形式各样的团购方式,进而产生了不同的法律关系。
其一,网络团购中只有消费者与特约商家参与时,又有两种不同的消费模式:一种是消费者自发组织向商家购买产品或服务,组织者同时也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将其他单个消费者联合起来,以群体为单位购买,从而得到更多优惠;另一种是特约商家发布网络团购信息,以组织者和销售者的双重身份参与到团购中来,当购买者达到最低人数时可以按团购价购买。
这两种情形中,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简单的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按照约定收取价款后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发生纠纷可以按照我国现有的《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加以解决。
其次,当有专业团购组织参与时,团购网站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寻求商家,商家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
因此,可以认定团购组织、商家、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居间合同法律关系。
专业团购组织的介入使团购主体之间的关系变得尤为复杂,由此引起的纠纷也异常棘手。
第三方网络团购引发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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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1 4卷
第 8期
天 津 职 业 院 校 联 合 学 报
J un l f a j o a in ln t ue o ra ni V c t a si ts o Ti n o I t
N o . 8 V01 1 . 4
Aug. 2 2 01
21 0 2年 8月
第 三 方 网络 团购 引发 的法 律 思 考
网络 团 购融 合 了 网 络 营 销 、 媒 体 广 告 、 新 电子 商 务 等 优 势 特 点 , 一 个 非 常 有 发 展 前 景 的 商 业 模 式 。 是
然而, 随着 网络 团 购 的 高 速 发展 , 络 团 购 市 场 也 出现 了许 多 问题 。例 如 , 网 缺乏 行 业 规 范 、 购 网站 的信 用 团 度不高 、 团购 产 品 陷 阱 、 售后 无 法保 障 等 等 。这 些 问 题 不 仅 损 害 了 消 费 者 的合 法 权 益 , 且 严 重 影 响 市 场 而
优 惠 的价 格 。根 据 团 购 组 织者 的 不 同 , 目前 的 网络 团 购 主要 有 三种 形 式 :
( ) 费 者 自助 团购 模 式 一 消 这 种 团购 模 式 中 , 费 者 自身 作 为 组 织 者 , 过 B S社 区 或 即 时 通 讯 软 件 如 MS QQ 等 , 找 同 样 消 通 B N、 寻 具 有 购 买 欲 望 的 消 费者 , 将 这 部 分 消 费 者 召 集 起 来 形 成 一 定 的 购 买 规 模 , 大 与 商 家 的谈 判 能 力 , 用 并 加 利 购 买 数 量 大 的优 势 , 以相 对 较 低 的 价 格 享 受 较 高 的商 品 或 服 务 。这 种 网 络 团购 模 式 可 作 为 网 络 团购 的 初 级 形 态 。然 而 , 于 自发 团 购 的 缺 陷 性 , 发 起 人 及 运 作 的非 规 范 性 、 由 如 团购 会 员 的 随 意性 等 等 , 以保 障 团 难
在线购物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

在线购物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第1章总则 (5)1.1 消费者权益保护宗旨 (5)1.2 适用范围 (5)1.3 定义与解释 (5)第2章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要求 (6)2.1 信息保护 (6)2.1.1 在线购物平台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6)2.1.2 平台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分享和销毁的具体规则,保证消费者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6)2.1.3 平台应对消费者个人信息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保证消费者信息安全。
(6)2.1.4 平台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6)2.2 商品与服务的质量保障 (6)2.2.1 平台应对商家销售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
(6)2.2.2 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商品质量抽检制度,定期对在售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6)2.2.3 平台应对商家进行信用评估,建立信用档案,对信用不良的商家采取限制措施。
(6)2.2.4 平台应明确商品及服务的退换货政策,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6)2.3 合同履行与售后服务 (7)2.3.1 平台应保证商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数量、规格的商品或服务。
(7)2.3.2 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售后服务。
(7)2.3.3 平台应督促商家在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期内,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7)2.3.4 平台应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公正、及时地处理消费者与商家的合同纠纷。
72.4 消费者权益救济 (7)2.4.1 平台应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和维权事宜。
(7)2.4.2 平台应制定消费者权益救济规则,明确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的维权途径和程序。
关于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关于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如今团购、网络购物等网络消费在不经意间蓬勃兴起,它的出现是消费方式日益多元化、消费者日益增长你的消费需求的必然结果。
网络消费的繁荣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怎样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XX区为例,2021年有关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数量为4822件,2022年为5274件,其中网络消费者维权案件占比约30%,同比增速超过80%。
一、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分析网络交易涉及到许多环节,包括商品质量、交易安全、物流配送等方面,其中投诉问题占比排名前三的依次是:售后服务(12.12%)、产品质量(10.61%)及虚假宣传(10.32%)。
其中针对虚假宣传方面的举报中疑似职业投诉举报人占比较大,主要原因是商家习惯使用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或夸大产品功效来误导消费者。
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发货数量不对,消费者长时间收不到货物,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等。
笔者对此分析认为,导致导致网络零售中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监管不力:网络零售平台数量庞大,监管难度较大。
加之一些监管部门监管意识淡薄、执行不力,导致某些网络零售平台在商品质量、交易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却能够长期存在。
(二)商家行为不当:有些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采用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来获取高额利润。
同时,在售后服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拒绝退款、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一些消费者在进行网络零售时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不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容易受到商家的欺骗和侵害。
综上所述,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与监管不力、商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共同努力。
二、网络零售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一)加强网络交易行业的监管力度。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作者:苏皓来源:《电子世界》2012年第24期【摘要】团购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全新电子商务模式日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而这种全新的购物方式也给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鉴于我国目前法律规范的不足和缺陷,团购消费者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的情况,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确立团购网站、特约商家连带责任制度,完善网络消费者诉讼管辖原则;完善网络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支付平台;工商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关键词】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模式,并逐步成为网络时代人们的主要消费模式之一。
团购,国际通称B2T(Business To Team),是继B2B、B2C、C2C之后的第四种电子商务模式。
而网络的普及让网络团购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
2011年,网络团购迅猛发展,以低价、限时、限购策略吸引了众多网民参与,成为互联网最疯狂的电子商务模式。
一、网络团购的内涵及现状本文中所要论及的网络团购,是指专业的团购网站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为消费者和特约商家“牵线搭桥”,在与特约商家签订协议,约定好销售商品的名称、种类、数量、价格等后,在网上发布销售信息,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达成一定规模后,与商家联系完成交易。
[1]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一股“网络团购”热潮席卷中国消费市场,与此同时,糯米团、拉手网、美团网等数百家团购网站也纷纷冒出。
至2011年上半年,短短两年时间,团购网站暴增至5000多家,推出的商品和服务覆盖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餐饮、娱乐、美容、服装、数码家电、家具用品等。
然而,蜂拥而上的团购网站却显得后劲不足,2011年下半年开始,红极一时的网络团购开始呈现颓势。
许多中小型团购网站被迫关闭,一些较大型、销售额较高的团购网站也深陷亏损泥潭难以自拔。
迅速蹿红的网络团购之所以突然降温,原因在于消费者对团购网站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并不满意,更主要的是消费者在消费时,其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害。
从网络团购案例看消费者的法律地位

从网络团购案例看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摘要]网络团购的迅猛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与优惠,给商家或服务经营者带来商机,涉及的主体及法律关系比普通的买卖关系较为复杂。
在国内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管和约束的情况下,网络团购投诉与纠纷大幅增长,消费者进行维权却并不容易,从具体案例出发运用相关法理分析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消费者权益维护。
[关键词]网路团购;消费者;经营者;法律关系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人们生活消费方式的多样化,近年来,我们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始接触到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网络团购,这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在中国发展迅速,网络团购以其独有的优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在网络团购火热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关于假冒伪劣产品、恶意欺诈、服务质量缩水、虚假描述、虚报原价、信息安全等团购投诉、团购纠纷在成倍增加。
在这背后,网络团购消费模式所隐藏的诸多法律问题开始受到人们及专业人士的关注,在推动这种商务模式健康发展的同时如何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必须得到及时的关注与反思。
一、我国网络团购的立法现状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虽然相关的法律问题、纠纷接踵而来,其隐藏的诸多问题如各主体的法律风险、法律责任的分配、纠纷的诉讼管辖与证据认定等方面却并未能得到很好的规范。
目前主要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服务交易进行规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2010年10月29日发布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通过第三方认证约束团购网站行为的方式并不能从实质上保证团购网站提供消费者更好的服务;2011年4月国家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该文件虽然加强了团购交易的监管,促进网络团购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法律上还存在一定不足。
网络团购引发的具体纠纷暂时只能通过《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进行处理,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并没有就网络团购单独的立法。
对网络团购几个现实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网络团购八个王真向的 见
I律思考 去
文 / 潘 酤 ( 南政法 大学 民商 法学院) 西
网 络 团购 是 一种 新 型 的 消 费模 式 , 给 消 费者 带 来 了优 惠 的 价格 和 便 利 , 但 由于 规 范 网络 团 购 的法 律 相对 滞 后 , 消
法 权 益 受 到 侵 害 。 如 21 0 O年 5月 1 目 , 7 央 视 《 费 新 主 张》 目 曝 消 节 光 了 噢 美 美 、 饰 品 团 以 及 5 团 购 网 等 团 购 网 8 站 涉嫌诈 骗 、 次充 好 、 以 出 售 假 冒 伪 劣 产 品 等 现 象 。2 1 0 1年 3月 , 连 大
定 , 害 了消费者 的知 情权 , 侵 同时也令 消
费 者 对 团购 网站 和 商 家 产 生不 信 任 , 不
仅 对 团 购 网站 和 商 家的 信 誉 造 成损 害 , 也 对消 费者 的心 理造 成 了伤害 。
( ) 络 团 购 流 程 的 特 殊 性 导 致 救 三 网
济 途 径 受 限
的 小 宋 在 一 个 叫 “ 品 饰
团 ” 的 团 购 网 上 购 买 了
一
款 原 价 9 8元 , 折 8 打
后 只 需 2 5 元 的 耐 克 0 网站认 证的费 用标 准是 60 0 0元 / , 年 网
运 动 鞋 。 “ 品 团 ” 证 所 出 售 的 商 品描 饰 保
者参 团 , 未给消 费者 提供 商 品或服 务 , 却 使 得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也 导 致 网 友 对 网 络 团 购 产 生 了信 任 危 机 。 为 此 ,0 0年 1 21 O月 , 国 国 际 电 子 商 务 中 中 心发布《 电子 商 务 信 用 认 证 规 则 》, 公 并 布 了首 批 通 过 认 证 的 2 9家 网 站 。 一 规 这 则 出 台后 受到 了公众 质疑 。 首 先 , 证 行 为缺 乏合 法性 。 《 认 电子 商 务 信 用 认 证 规 则 》 确 定 认 证 机 构 为 中 国 国 际 电 子 商 务 中 心 。 据 我 国 《 证 认 根 认 可 条 例 》第 9条 的 规 定 , 立 认 证 机 构 , 设 应 当 经 国 务 院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 依 法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后 , 可 从 事 批 并 方 准 范 围 内 的 认 证 活 动 。 经 批 准 , 何 单 未 任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从 事 认 证 活 动 。 中 国 国 际 电 子 商 务 中心 本 身 并 未 取 得 认 证 资 质 , 其 认 证 行 为不 具 有 合 法 性 。 其 次 , 证 收 费缺 乏 合 理 性 。 就 中 国 认 国 际 电 子 商 务 中心 对 其 规 则 的 解 读 来 看 ,
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摘要]在网购量快速上升的今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也屡屡发生,网络购物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到质疑。
如何有效保护网购中消费者的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章在分析现有传统维权体系的基础上,继而提出建立加快立法、“政府把关”和“行业自律”结合、设立网络质量监察机构、实行举证倒置制度的网购维权体系的构想,以求应对新形势的需要。
[关键词]网络购物;消费者;维权;建议一、网络购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网购因其方便、低价、快捷等特点迅速发展,备受人们青睐。
从2009年开始,阿里集团每年的“双十一”举行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将网购热潮推向了巅峰。
2009年“双十一”销售额1亿元,到2013年销售额飙升至350.19亿元,这相当于中国日均社会零售总额的5成。
信息显示,过去的5年,中国社会零售总额涨了1.8倍,而网络零售总额则飙涨了19倍。
与此同时,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度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58613起,与往年相比在量上有了大幅增加。
在领域分布上,网络购物投诉占56.5%,网络团购占20.1%。
网购由于其本身的虚拟性、无形性使得消费者的各种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一是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侵害了公平交易权;三是泄露消费者身份信息的行为侵害了隐私权;四是产品存在缺陷侵害了安全权等。
①加之经营主体的真实性难识别和现有的有关网购维权的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使得经营主体身在暗处,并在产生网购问题的时候有法律空子可钻。
如此情况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维权无门、维权无效的大难题。
故笔者认为,如何完善网络购物的消费者维权体系,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网络购物这一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二、传统维权系统无法有力有效解决网购侵权问题如上文所述,网购在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对交易安全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引发了不少的问题,而我国现有的维权系统并不能有效解决网购侵权的问题。
团购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迅速崛起。
团购平台通过组织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参与。
然而,在团购市场中,也暴露出一系列法律问题,如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团购法律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团购市场中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介绍2018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一家团购平台购买了一款价格为1000元的智能家居产品。
在购买过程中,李某发现该产品原价为1500元,折扣力度为33%。
然而,在收到产品后,李某发现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于是,李某向团购平台提出退货申请,但平台以“商品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退款。
李某遂将团购平台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三、法律问题分析1.虚假宣传本案中,团购平台在宣传过程中,将商品原价虚高,折扣力度夸大,误导消费者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团购平台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霸王条款在团购协议中,平台设置了诸多霸王条款,如“商品一经拆封,不予退货”、“逾期未支付订单,订单自动失效”等。
这些条款对消费者极为不利,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制定含有免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团购平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3.售后服务不到位本案中,消费者李某在购买产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向团购平台提出退货申请。
然而,平台以“商品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退款。
这表明团购平台的售后服务不到位,未能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售后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团购平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浅析网购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购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摘要]当前,网上购物一片蓬勃,然而网民享受网购便捷的同时也面临权益受到损害的危险。
文章主要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入手,通过案例分析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和诉讼中遇到的难题,最后对其提出建议。
[关键词]网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据CNNIC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网民的数量在2007年6月就已经突破了1.62亿,平均每分钟就新增近100个网民,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网络大国,有25.5%的中国网民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
简单来说,网上购物就是抛弃传统式面对面的交易,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或者享受自己需要的服务。
“网上购物”,这种购物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发展迅猛。
但是这其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商家肆意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加重,诸如此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要从法律上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一、透过案例分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表现前段网上热议的“网购不满意退货惹纠纷,湖南买家竟收到死老鼠”,帖子是这样的:梁女士平时十分喜爱网上购物。
2012年10月15日,她在淘宝网某女装店内购买了一条黑色格子连衣裙。
“到货后,我发现实际尺寸与所标尺寸相差4到8厘米,裙子前后长度也相差很大。
”梁女士说,“网店答应退货,但不肯承担运费。
”三天后,网店仍未回应,梁女士一气之下就给了个“差评”。
当天梁女士就接到了网店店主的电话:“像你这种人让别人生意还怎么做?真是一粒史上最臭的老鼠屎!”并且店主还在网页的评价详情上开口骂人。
随后数天,梁女士的手机经常接到归属地显示为广东的陌生来电,梁女士买的裙子就是从广东的店铺寄来的,怀疑是卖家打的骚扰电话。
2012年11月10日下午5时许,梁女士收到一个快递,包裹送货单上只有一个电话和姓名,没有详细的地址。
她打开纸盒一看,里面是一只用塑料袋包住的死老鼠,她说:“肯定是淘宝店铺邮寄的!”当晚,梁女士便向淘宝网客服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会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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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网络团购概述 (2)1.1 概念 (2)1.2 网络团购的特点 (2)1.3网络团购的分类 (3)1.4网络团购的模式 (3)第二章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 (3)2.1 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 (3)2.2 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实行了《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2.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 (4)2.2.2 《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 (4)第三章当今我国在网络团购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5)3.1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 (5)3.2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5)3.3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5)3.4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6)3.5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6)第四章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 (6)4.1缺乏相应的政府监管 (6)4.2缺乏相应的行业自律 (7)4.3立法滞后,相应的法律制度缺失 (7)第五章网络团购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7)5.1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7)5.2完善监管 (8)5.2.1加强行政指导和法律强制实施 (8)5.2.2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8)5.2.3强化自律意识 (9)5.3完善仲裁制度 (9)5.3.1健全小额诉讼 (9)5.3.2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网络团购纠纷管辖地 (9)5.3.3确定网络团购中证据的取得、保管和举证责任 (10)第六章结论 (10)参考文献 (10)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消费模式也随之改变。
近年来,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逐渐在网络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是在网络购物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问题。
因此,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在对网络团购的概念、特点等理论问题进行概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保护的立法现状,并进一步讨论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网络团购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people's consumption patterns also change. In recent years, as a new consumption mode, online group buying graduall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online consumption. But in the process of online shopping developmen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erefore, from the legal point of view, based on the overview of the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and other theoretical issues of online group buy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legislative status of online consumer protection in China, and furth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online group buying consumer rights, so as to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and online group buying Development.Keywords:online group buying; consumer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第一章网络团购概述1.1 概念网络团购与传统团购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网络团购是消费者在传统线下团购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枢纽,通过组团购买获得更优惠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本文研究的在线网络团购是指一种团购模型,其中消费者购买网站中的商品以达成消费者和商人之间的交易。
网络团购模型基于即时消息和社交媒体,这是电子商务的特定体现之一。
1.2 网络团购的特点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主要有如下三个特点:首先,网络团购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在传统的团购模式中,团购消费者与商家是联系的,通过签订消费合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是在网络团购中,出现了团购的中介,也就是团购APP或团购网站等等。
团购中介直接参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从而拓宽了主体范围。
同时也利于收集更多的团购资源。
其次,团购数量范围扩大。
在传统的团购中,由于利润外界因素,消费者与商家能够成团是在一定范围内的。
而网络团购中,交易的数量和交易的次数均没有任何限制。
能够适应各种类型的项目。
1.3网络团购的分类第一,团体购买的网站主要销售饭店,酒店,KTV和其他娱乐行业的套票和代金券。
这些网站的主要目的是聚集同一地区的消费者。
如公众评论网,百度诺米网等。
第二,团体购买的网站主要销售特定产品。
这样的团购通过用户与目标产品吸引消费者购买,针对特定产品而不限定购买的消费者。
比如唯品会、聚美优品等等。
1.4网络团购的模式第一,商家直接向消费者的销售行为。
具有这种团购行为的商人通过在线媒体直接将消息发布给大量潜在的购买者。
因此,等同于将线下的传统模式转移到线上中,在线上商家与消费者直接签订消费合同,没有网络中介的参与。
例如京东商城、唯品会等。
第二,消费者找到具有相同目标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寻找到相同目标产品的人群并开团。
在成团之后,以数量优势与商家协议价格。
第三,专门的团购网站组织团购。
这也是当前最流行的网络团购模式。
具有广泛资源的团购网站作为中间商,给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一个网络平台。
由于专业团购网站的介入,面对商家,团购网站,消费者三方,明确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交易关系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章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2.1当前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起步时间晚于发达国家。
网上购物也是最近十年才出现的新事物,但中国的网上购物市场已显示出比发达国家更快的发展趋势。
当前,中国在建设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例如,颁布了《电子签名法》。
该法律规定了在线交易中用户的电子签名认证,并确保在线交易的安全性。
根据多年的经验和检查,2013年修订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了“七天不合理的退货权”,运营商的赔偿责任以及第三方平台的责任。
现实。
这些措施在某些方面对保护消费者的在线购物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
近几年在信用评估、信息安全、支付安全、平台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案。
但是,该制度的建立和大多数立法并不意味着保护制度和治理的完善。
相比之下,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
网络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交易安全权和索赔救济权得不到有效保护。
2.2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实行了《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首先,明确了销售者的义务,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其次,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要求,或者消费者明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
当前,我国个人信息的泄漏已经很严重,由此引发的电信欺诈也无休止。
为了打击电信诈骗,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于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与网络运营商相比,在线交易平台更加稳定,并承担补偿责任的能力。
网络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销售的商品负有审计义务,因此当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网络交易平台应优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2 《电子商务法》的实行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单位应当在其首页上的醒目位置公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
第十八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退出电子商务市场的程序。
综上所述,上述规定实施后,确实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经营秩序,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
但是,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也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根据自身实际业务内容需要填写必要信息以外的内容的,由第三方平台决定,但收集到的经营者信息只能用于备案和公示。
本系统旨在防止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运营商,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第三方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运营商而简化注册内容,造成后续监管困难,宣传信息不完整,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第三章当今我国在网络团购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3.1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中的第七条规定可知:“在商品的购买、使用及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有权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
经营者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不可侵犯的权利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货物或服务。
”而线上的网络团购中,消费者都是先付钱后消费。
消费者将钱存到团购的中介网站中,在消费或者获得服务之后,中介网站将钱汇入到商家的账户中。
这种模式看上去很简单,但是由于监管不严,中间很容易出现漏洞。
第一,消费者在将钱打到团购网站后,商家没有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提供的质量有瑕疵。
但商家和团购网站互相推诿责任,均不退款,导致在规定的天数内款项直接打入商家账户中,消费者受到了损失。
第二,现在的线上付款多为支付宝或者微信,直接跳转付款或者扫码付款都有。
在提供便捷支付的同时也使一些钓鱼网站有机可乘。
因为网址的监管、防护不严格,会导致消费者付款时信息被窃取,造成财产损失。
3.2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传统的购物方式中,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视觉和触觉直接了解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特点。
在网络团购中,消费者主要通过商家在团购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描述、视频讲解、图片展示等消费者评价信息来了解商品或服务,然后结合消费者自身的购买体验来决定是否下订单购买。
这种模式虽然减少了消费者挑选商品的时间。
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消费者被骗的几率。
因为信息描述很容易夸大或者与真实的商品不符,而图片展示、视频讲解也容易过于美观,导致消费的误解。
因此,在这种模式中,宣传信息与真实商品不符的情况经常出现。
这就导致了在网络团购中,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