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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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来沪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202102)

上海市来沪人员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202102)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
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保险登记码:□□□□□□□□
注:请按本表背面填表说明填写。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填表说明
一、填写范围:
1、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2、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填写本表到本区就业促进中心(外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填写要求:
1、空格或划线部分,必须完整、准确填写。

2、方框“□”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3、在“政治面貌”栏中,如为“民主党派”的,请在下划线中说明。

三、提交本表时,请确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在填写本表时,若有不明事项,可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样表单位名称:上海***** (盖章)
注:请按本表背面填表说明填写。

《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解读练习题

《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解读练习题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A、属地化B、分类化C、分层化D、统一化【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2、为便于会计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同时为将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预留空间,采用()作为会计人员唯一档案号。

A、姓名B、工号C、年龄D、身份证号【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为便于会计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同时为将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预留空间,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人员唯一档案号。

3、持有护照的外国会计人员,以其()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

A、姓名B、护照号C、年龄D、工号【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持有护照的外国会计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会计人员,以其()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

A、姓名B、工号C、公民身份号码D、年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会计人员,以其公民身份号码作为会计人员档案号。

5、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应通过()上报会计人员信息。

A、外网B、内网C、电话【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应通过外网上报会计人员信息。

6、新规定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要求对专业科目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四分之三【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新规定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要求对专业科目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7、()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2019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9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会计诚信是会计人员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人员(C )管理是会计人员管理的关键环节,因此有必要制定《指导意见》,统筹规划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工作。

A.档案信息B.诚信C.信用信息D.继续教育答案解析:会计诚信是会计人员工作的重要基础,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是会计人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指导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平台。

2.《指导意见》指出要把(C )作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加大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力度,发挥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使会计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

A.激励B.惩罚C.教育引导D.监督答案解析:参见制度第二条。

《指导意见》基本原则的第三点指出要把教育引导作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意识的重要环节,加大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力度,发挥行为规范的约束作用,使会计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

3.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后,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会计监管工作转型升级,从以行业准入管理为主,向(C)管理服务为主进行转变。

A.网络监管B.登记C.事中事后D.事前事后答案解析:多年来,会计人员管理主要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为基础..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后,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会计监管工作转型升级,从以行业准入管理为主,向事中事后管理服务为主进行转变。

4.在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时,要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A )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A.分级管理B.统一管理C.统一要求D.分级负责答案解析:参见意见第三条第二款。

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意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大企业2(含解析)

大企业2(含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1. 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

(1.0分)A 千户集团会计B 千户集团财务负责人C 千户集团数据联络员D 千户集团法人代表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印发《千户集团数据联络员管理办法》通知》(税总企便函〔2017]9号规定:第三条千户集团总部设置独立或兼职联络员1名,与税务机关大企业管理部门直接对接,是千户集团数据采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2. 2018年度千户集团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主要涉及年度为()。

(1.0分)A 2016年度、2017年度B 2015年度、2016年度C 2014年度、2015年度D 2017年度、2018年度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千户集团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税总企便函〔2018〕45号)规定:二、采集年度和内容。

(一)采集年度。

此次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主要涉及2016年度、2017年度。

3. 2018年,某千户集团需要采集涉税电子财务数据,其主要采集内容是()。

(1.0分)A 会计核算类、部门架构类、报告类B 财务报表类、会计核算类、报告类C 财务报表类、会计核算类、公开信息类D 会计核算类、公开信息类、部门架构类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千户集团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税总企便函〔2018〕45号)规定:二、采集年度和内容。

(二)采集内容。

此次采集内容包括财务报表类、会计核算类、报告类等3类数据。

4. 2018年度千户集团开展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采取的模式是()。

(1.0分)A 成员企业对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对省税务机关、省税务机关对税务总局B 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省税务机关对集团总部、税务总局对省税务机关C 成员企业对集团总部、省税务机关对集团总部、省税务机关对税务总局D 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省税务机关对集团总部、省税务机关对税务总局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千户集团涉税电子财务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税总企便函〔2018〕45号)规定:三、采集方式和时间。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04•【字号】沪财会〔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为加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

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具体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内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信用信息和调转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修正)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1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修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等要求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有关规定,现就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

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时停止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完成或终止全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恢复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附件2)。

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2019年培训课程(非持证人员)考试题一、单选题1、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应规范( )。

A 、会计人员信用评价B 、信用信息采集C 、信用信息综合利用D 、以上均对A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正确]【答案解析】研究制定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会计人员信用评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综合利用、激励惩戒措施等,探索建立会计人员信息纠错、信用修复、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体系。

2、下列事项中,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的是( )。

A 、支付购货款B 、支付现金股利C 、偿还长期借款D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正确]【答案解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不涉及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变动,所以不引起现金流量的变动。

3、根据需要只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叫做( )。

A 、全面清查B 、不定期清查C 、定期清查D 、局部清查A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正确]【答案解析】局部清查,也叫重点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

二、多选题1、关于职业工作能力的开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增强实力B、利用关键性事业变动获得新能力C、适应职业需要发展个人能力D、变更职业工作,获得新能力A B C D【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ABC【答案解析】以上选项说法均正确。

本题考查职业工作能力的开发,选项BCD均属于获取新能力。

2、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

A、单位名称B、账簿名称C、日期D、签字人A B C D【正确答案】AB【您的答案】AB[正确]【答案解析】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3、会计人员应坚持()。

A、客观公正B、诚实守信C、廉洁自律D、不做假账A B C D【正确答案】ABCD【您的答案】ABCD[正确]【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均正确。

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30学分(课后习题及限时考试)

2019年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30学分(课后习题及限时考试)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6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15学分《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9学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讲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的会计法律制度不属于2018年颁布的是()。

A.《会计人员管理办法》B.《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C.《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D.《代理记账管理办法》A B C D答案解析:《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是2016年颁布。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二讲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担任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年以上经历。

A.1B.2C.3D.5A B C D答案解析:《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作了明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是()。

A.会计机构负责人B.总账报表C.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D.会计机构内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学分。

A.90 B.100C.110D.120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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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问题解

1.问:本市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

因此,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本市人员(以下统称为“采集对象”)。

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非采集对象”),无需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2.问: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是否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不采集是否会影响后续的资质审验?
答:已在本市成功报考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建议在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否则,将影响成绩合格后的资质审验。

3.问: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答:退休人员不需要信息采集。

但、在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属于采集对象,应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4.问: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重新采集信
息?
答: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原有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和工作证明后按流程提交即可;原有信息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有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补充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属于采集对象的,也可以自愿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问: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答:原则上,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首次在本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他采集对象若在采集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应先完成学习和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6.问:采集对象的工作单位发生跨省变动,是否需要办理调转?如何办理调转?
答:采集对象因工作单位变动,主管财政部门发生跨省变化的,应当办理信息调转。

由于目前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平台尚未开通,会计人员信息暂时无法调出或调入本市,敬请谅解。

7.问:会计人员通过信息采集系统提交信息后,主管财政部
门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审核完成?审核结果以什么方式反馈?
答:主管财政部门的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并以短信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为确保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务必准确填报手机信息。

会计人员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个人中心-我的办事”查询审核结果。

由于近期信息采集人员比较集中,部分审核结果可能无法及时反馈,敬请谅解。

8.问: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后,还需要到现场审核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承诺制,上传证明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进行审核。

如果通过其他途径证实或社会举报查实,会计人员存在违反承诺、提交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则按照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9.问: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有截止日?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什么后果?
答: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一项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截止日期。

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按国家及本市规定使用,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10.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高中及以下”学历是否必须上传学历证书?如果该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可用其他材料代替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历”信息为必填项目,
须根据所填学历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

如果学历证书遗失或毁损,应到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学历,并上传补办件。

确无法补办的,应上传相关情况说明。

11.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是否在岗”如何填写?是否有工作单位就是“在岗”?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是否在岗”,是指当前是否处在会计岗位实际从事会计工作。

“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一定有工作单位,但有工作单位却不一定“在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
(十)其他会计工作。

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是”,同时需在“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如果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在岗”则填“否”。

此次信息采集后,“在岗”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否则将影响会计工作年限的累加计算。

12.问:“工作证明”是否必须上传?是否必须按模板填写?
答:有工作单位的采集对象,必须在附件类型“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中上传“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统一的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属于采集对象的本市在校学生,须上传“学生证明”;在本市没有工作单位也不是本市在校学生的采集对象,可以用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代替“工作证明”。

13.问: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怎么填?需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指的是衡量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技术等级的会计专业职务,从高到低依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14.问:什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项目需上传哪些材料?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和正高级资格。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会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2017年11月5日前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批文”中,应上传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初、中级资格证书,或经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证书或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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