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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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09.14)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8-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18年8月13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论证且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应用于临床,用以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过程。

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

其他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疗机构自我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鼓励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和技术评估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第九条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22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第一章医疗技术的分类及分级管理第一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临床应用管理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根据卫生部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及目录公布、调整。

第二条医疗新技术是指我院尚未开展的技术,包括:医疗技术管理1.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2.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3.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4.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5.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6.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第三条我院医疗新技术根据其安全性、临床应用成熟度和应用范围分为三级。

第Ⅰ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有多家医疗机构在开展,并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成熟的技术;第Ⅱ级医疗新技术是指技术尚未成熟医疗技术,即国际、国内或自治区内已有医疗机构在开展,但仍未被上级医疗卫生部门确认安全、技术仍处于需进一步验证阶段的技术;第Ⅲ级医疗新技术是指完全新技术,即自主创新或国内仍未开展的医疗新技术。

第二章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第一节医疗新技术准入申请准备第四条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前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向医院医教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院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技科室管理,规范医技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技科室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技科室,包括临床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科、内镜科等。

第三条医技科室负责人是医技科室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医技科室的工作。

第四条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医技工作。

第五条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

第二章医技科室管理第六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医学或医技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协调医技科室内各项工作,做好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第八条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医技工作。

第九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医技科室进行巡查,确保医技设备和仪器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医技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确保患者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嘱要求进行医技检查,不得擅自操作或更改医嘱。

第十三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医技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医技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医技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

第四章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技科室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医技质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医技科室应当定期对医技设备和仪器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医技科室应当建立医技工作流程,保证医技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医技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医技质控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医技科室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的医技工作人员,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

医院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
6.1质量控制
(已述)
6.2质量评估
(已述)
6.3持续改进
(已述)
七、信息管理
7.1信息记录与保存
(已述)
7.2信息共享与利用
(已述)
八、法律责任
8.1医师法律责任
(已述)
8.2医院法律责任
(已述)
九、跨科室协作
9.1协作原则
跨科室协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患者利益优先;
(2)资源共享、互补优势;
(3)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8.2医院法律责任
医院应加强对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医疗安全。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医疗事故,医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各部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手术分级
(已述)
二、医师授权
3.5质量评估与改进
定期对手术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监督管理
4.1监督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4.2监督内容
(1)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的合规性;
(2)手术质量及安全;
(3)制度执行情况。
4.3违规处理
对违反手术分级及医师授权管理制度的个人或科室,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1)手术分级标准及原则;
(2)手术风险评估与管理;
(3)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与推广;
(4)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5.2考核
医师授权后需参加相应级别的手术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级别的手术。考核内容包括:
(1)理论知识测试;
(2)操作技能考核;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

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定义和术语解释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岗位设置
第五条职责分工
第六条岗位权限与职责
第三章员工管理
第七条招聘与录用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奖惩与激励
第十条岗位轮换
第十一条薪酬福利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门诊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住院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急诊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体检工作流程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管理
第十九条检查检验标本处理
第二十条感染控制
第六章安全保障
第二十一条突发事件处置
第二十二条环境清洁与消毒
第二十三条设备维护
第二十四条安全防护
第七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审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调休与加班
第二十七条报销与请假
第二十八条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保密规定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违规处罚
第三十一条附件解释
第三十二条效力和修订
以上是医技科室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具体内容及条款细则将在规章制度正文中详细规定。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患者就医体验,特制定科室诊疗分级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管理要求等进行制定。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的所有医师和患者,以及涉及科室的其他相关人员。

三、术语解释1. 诊疗分级管理:根据患者的病情不同,将患者进行分级管理,从而给予不同的医疗服务。

2. 科室:指医院内的各个专业医疗部门。

3. 医师:指拥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院从业人员。

四、分级标准1. 一级:患者的病情较为稳定,可以在基层医院或门诊部等进行诊疗。

2. 二级:患者的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在二级医院或综合门诊进行诊疗。

3. 三级:患者的病情非常严重,需要在三级医院或综合门诊进行诊疗。

五、患者分级流程1. 患者就医:患者首先通过诊所、基层医院或门诊等途径就医。

2. 评估病情:医师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转诊。

3. 分级管理: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级管理,并向患者解释相应的治疗措施和就医途径。

4. 患者选择:患者根据医师的建议以及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服务方式。

5. 转诊:如果需要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医师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转诊凭证和转诊意见,并协助患者进行转诊手续。

六、医师执业责任1. 评估病情:医师应认真评估患者的病情,判断是否符合分级标准,并及时向患者解释。

2. 提供建议:医师应向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和就医途径,帮助患者做出正确的选择。

3. 符合转诊条件:医师在评估患者病情后,如认为患者需要转诊至其他科室或医院,则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转诊凭证,并协助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4. 协调沟通:医师需要与其他科室或医院的医师进行协调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服务。

七、患者权益保障1. 选择自由:患者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师。

2. 信息透明:医师应向患者提供准确的医疗信息和建议,帮助患者做出明智的诊疗决策。

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整改方案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专项检查状况整顿方案为增强医疗机构平时监察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我院手术科室仔细学习贯彻部省市三级工作要求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010 版)》等有关规章制度,增强内部风险管控,增强内涵质量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立健全医疗技术管理组织及有关规章制度联合我院实质状况,医教科制定了《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审批制度》、《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外会诊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同时依据规范要求对不一样职称资格的医生进行手术受权,对三级及特别手术患者严格执行手术审批制度,对需请上司医院专家会诊的病例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尽可能将医疗风险降至最低。

二、学习有关法律法例及规章制度增强院内文件书写质量及内涵,提升医护人员思想认识,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我院特组织全院手术科室人员仔细学习《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审批制度》、《病例书写方案》、《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例及规则制度,并进行查核。

三、增强检查力度由医教科牵头,护理部、信息科配合,并成立检查小组(详细见附表),按期不按期到病案室随机抽查手术病例,对未进行手术审批医师进行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严重者停止其手术权,根绝越级及超范围手术;对上司专家来院会诊未进行申报、审批及登记医师,赐予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对出门会诊医师未到医教科存案者,进行通告责备及经济处分,严重者停止其出门会诊权。

四、踊跃进行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申报我院踊跃响应上司领导部门的呼吁,实时对我院能展开的二类医疗技术及四类手术进行申报。

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文件邮三卫[ 2012]第 18 号——————————————————★——————————————————对于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的决定各科组:为增强医疗机构平时监察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工作,依据上司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院特成立“医疗技术及手术分级管理检查小组” ,详细以下:组长:柏林宏副组长:陈业祥、环球、陈荣伟成员:王桂武、沈俊、王海家、赵书金、姚恩东、朱林松、陈秀红、蒋建牛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2012年6月4日高邮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增强本院手术管理,保证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联合本院实质状况,特拟订以下规定:一、手术分级依据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和技术难易程度不一样,手术分为四级(包含介入、腔镜等各样微创手术):(一)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一般手术。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

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工作,包括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师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四条分级诊疗办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第二章分级诊疗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和权利,指导和保障医务人员按照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进行分级诊疗,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和时间,确保及时就医。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患关系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诊疗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患者的病历记录和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分级诊疗的实施办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分级诊疗的门诊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和地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各科室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的衔接,做到专病专治,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就医需求,合理安排各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的利用率。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改进医疗服务模式。

第四章分级诊疗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对医疗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分级诊疗的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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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

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

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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