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验收有效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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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疫苗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疫苗管理制度

附件3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疫苗管理制度1.报废疫苗,包括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储存温度异常且经评估不得使用和来源不明疫苗。

2.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报废疫苗。

疫苗领用严格按计划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尽量避免浪费。

3.报废疫苗,不得存放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设备中。

4.预防接种单位按月盘点库存疫苗,发现超过有效期等报废疫苗时,必须立即清点、隔离、登记、封存,当场填写《预防接种单位生物制品报废登记表》,落实“双人双签字”要求。

5.严格执行过期疫苗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必须每月盘点库存疫苗,填写《过期疫苗月报(零报)表》,次月5日前预防接种单位上报辖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每月7日前汇总上报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设区市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无过期疫苗的“零报告”。

6.报废疫苗,按月逐级上报。

其中第一类疫苗逐级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二类疫苗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报废疫苗,必须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使用有效封口,盛装量不得超过容量的3/4。

每个包装物、容器必须标注“红色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内容包括:报废疫苗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经手人姓名及需要特别说明事项等。

8.报废疫苗,必须安全储存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必须明显标识,确保报废疫苗存放安全。

9.接种单位发现报废疫苗,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采用专门车辆常温运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用疫苗运输车常温回收时,同车不得搭载效期内疫苗;运送前必须清点报废疫苗并准确填写《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生物制品转运单》;交接时接种单位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份留存接种单位。

10.发现、隔离、转运报废疫苗当日,其相关信息必须录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疫苗管理子系统”,同时登记账册,确保报废疫苗数量、账册信息、系统信息一致。

11.报废疫苗登记、转运等相关记录须至少保存5年。

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疫苗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疫苗的接收、验收、储存和管理工作,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二、接收疫苗1. 接收人员应该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作人员,并且具有相关经验。

2. 接收疫苗之前,应查阅疫苗品种、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核对清楚。

3. 疫苗接收前,应查验运输工具、运输设备、环境卫生等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4. 在接收疫苗时,应检查疫苗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等情况。

5. 对于接收的疫苗,应填写接收记录,包括疫苗数量、品种、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三、验收疫苗1. 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 对于新接收的疫苗,应进行查验和对比,确保疫苗信息一致。

3. 对疫苗的包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标准规定。

4. 进行疫苗的温度测量,确保疫苗储存温度符合规定。

5. 对疫苗的外观进行查看,确保无明显异常。

6. 对疫苗进行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核对,确保疫苗质量合格。

7.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疑似问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疫苗储存管理1. 疫苗储存管理应遵循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 疫苗储存设备应符合标准,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等条件。

3. 疫苗应按类别、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点。

4. 对疫苗储存温度进行监测,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5. 严格控制疫苗的进出,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环境卫生。

7. 对疫苗进行疫苗冷链追溯管理,追踪疫苗流向,确保疫苗的安全性。

五、疫苗管理记录1. 对接收、验收、储存等每一个环节都应做好相关记录,保留至少两年以上。

2. 记录应真实、详细,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

3. 对于每一次操作都应填写相关记录,包括日期、操作人员等。

六、疫苗异常处理1. 对疫苗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疫苗收货(接收)、验收管理制度

疫苗收货(接收)、验收管理制度

疫苗收货(接收)、验收管理制度1.为保证入库疫苗的数量准确,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疫苗的流入,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指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的疫苗。

3,接种单位在收货时,应当索取和检查该批疫苗的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印章)或者电子文件,进口疫苗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加盖进口代理商印章)或者电子文件,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收货时应当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检查车厢是否密闭,运输的疫苗有无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核对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疫苗运输单位、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

(一)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二)对资料不全、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接收单位可暂存该疫苗。

待补充资料,符合第一款要求后办理接收入库手续。

(三)接种单位接收疫苗时,应当索取本次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并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对不能提供本次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并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4,对符合收货要求的疫苗,收货人员应当拆除疫苗的运输防护包装,检查疫苗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的疫苗,应当拒收。

收货人员应当将检查合格的疫苗放置于相应的待验区域内,移交验收人员。

接种单位应当放置在冰箱待验区待验,也可以在冷藏箱内验收后直接置于冰箱合格区,在冷藏箱内待验从收货到验收完毕不超过15分钟的可以不记录冷藏箱温度,超过15分钟的需要记录冷藏箱温度。

5 .疫苗待验区域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符合待验疫苗的储存温度要求;验收疫苗的设施设备,清洁,不得污染疫苗。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4篇)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4篇)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为规范全县疫苗的使用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实施,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疫苗储存与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生物制品领取、登记和分发管理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省、市、县的顺序,采取逐级申请和分配制度。

未经申请和审批,不得分发。

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⑵、我中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根据市疾控中心疫苗分发计划,有计划的领取一类疫苗和购进二类疫苗,在进行入库登记时,必须详尽的记录每批次入库疫苗的生产厂家、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入库温度等内容,务必保证其入库信息的完整性⑶、各预防接种单位疫苗领取实行单月申请制度。

各预防接种单位于当月____日预防接种门诊日结束后将下个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领取计划报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领取计划根据上级下达的疫苗分配计划、疫苗库存情况和疫苗的储存能力上报。

⑷、在下发各接种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我中心必须做好出库登记(包括疫苗的生产厂家、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出库温度等),同时各乡镇应做好本级的疫苗入库登记。

⑸、各接种单位必须在本月的第一个接种门诊日前,将所上报的疫苗领回,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⑹、疫苗分发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避免浪费。

2、生物制品出入库管理⑴、我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对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

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____年备查。

⑵、我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接收疫苗时,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出入库记录,记录应当注明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及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及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3篇)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3篇)

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在卫生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将为你详细介绍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在卫生院的内容,共____字。

一、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概述1.1 目的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卫生院所使用的疫苗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有效地控制疫苗质量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免疫接种安全。

1.2 适用范围疫苗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

1.3 引用文件在疫苗质量管理制度中,引用的文件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以确保疫苗质量管理工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二、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职责和义务2.1 卫生院管理部门的职责2.1.1 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1.2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2.1.3 负责疫苗质量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疫苗质量问题。

2.1.4 负责建立和维护疫苗质量档案,包括疫苗供货商、疫苗采购记录、库存情况等。

2.2 接种点的职责2.2.1 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的实施,确保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接种。

2.2.2 负责疫苗的储存和运输,保证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2.3 负责对接种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及时上报疫苗不良反应情况。

2.2.4 负责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三、疫苗质量管理流程3.1 疫苗采购3.1.1 制定疫苗采购计划,明确疫苗种类、数量和采购时间等。

3.1.2 选择合格的疫苗供货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3.1.3 进行疫苗质量评价,包括查看疫苗生产单位的许可证和质量认证证书等。

3.1.4 进行疫苗质量抽检,确保采购到的疫苗符合质量标准。

3.2 疫苗储存和运输3.2.1 建立符合要求的疫苗储存设施,包括储存温度、湿度和通风等条件的控制。

3.2.2 制定疫苗储存和运输的标准操作程序,确保疫苗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不受影响。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院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我院目前尚未使用二类疫苗。

第二条各岗位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第三条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

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第四条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

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

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

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药剂科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的及时接种,产房接种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药剂科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

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药房在接收一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第八条本院不得直接从疾控中心以外的单位或厂家直接购入或接收疫苗。

第九条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领取下发数.第十条疫苗的贮存、运输要严格按温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的温度暴露。

疫苗接种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疫苗接种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疫苗接种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疫苗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疫苗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疫苗接种验收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接种验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接种验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生产企业的验收管理第五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对疫苗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合格。

第七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对疫苗进行上市前临床试验,验证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对疫苗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实现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追溯。

第十条疫苗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疫苗质量进行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疫苗质量持续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疫苗流通的验收管理第十一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从具备疫苗生产资格的企业采购疫苗,并验证疫苗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格和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对疫苗进行储存、运输和配送,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避免疫苗质量受到影响。

第十四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对疫苗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实现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追溯。

第十六条疫苗流通企业应当定期对疫苗质量进行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疫苗质量持续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疫苗接种的验收管理第十七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从具备疫苗生产资格的企业或者疫苗流通企业采购疫苗,并验证疫苗生产企业的生产资格和产品质量。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疫苗的管理,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提供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疫苗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疫苗管理的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加强疫苗的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疫苗能正常到达使用单位,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二章疫苗领取第五条疫苗领取工作由各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该专人是疫苗的责任人。

第六条疫苗的领取要确保疫苗的品种和数量与疫苗发放通知单的要求相一致。

第七条疫苗领取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需经过疫苗培训合格。

第八条疫苗领取人应当认真填写领用登记表,并保留相关的单据和文件。

第三章疫苗登记第九条疫苗登记工作由疫苗领用人员负责。

第十条疫苗登记内容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疫苗登记人应当在疫苗领用后及时进行登记,并且要保证登记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疫苗登记人应当定期将登记的信息上报给上级疫苗管理机构。

第四章疫苗验收第十三条疫苗验收工作由疫苗接收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疫苗接收人员应当参照疫苗验收标准,对领取的疫苗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疫苗接收人员要认真核对领取的疫苗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疫苗接收人员发现疫苗有质量问题时,应当立即上报上级疫苗管理机构,并按照程序退还疫苗。

第五章疫苗存储第十七条疫苗存储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该专人是疫苗的保管人。

第十八条疫苗存储要遵循疫苗的冷链管理要求,确保疫苗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标准。

第十九条疫苗存储人员要定期检查疫苗的温度记录和冷藏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疫苗存储人员要对疫苗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确保疫苗的清晰可辨。

第六章疫苗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疫苗的使用工作由疫苗使用人员负责。

第二十二条疫苗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预防接种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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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验收有效期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疫苗验收和有效期检查管理制度
1.疫苗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生物制品。

为了保障疫苗使用安全有效,防止疫苗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疫苗的采购应根据我区疫苗使用的需要对购进疫苗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购,数量应保障本行政区域内2—3个月以上常规使用量,并及时供应给本地区的接种单位。

采购疫苗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

3.验收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

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

验收记录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4.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bOP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5、疫苗的有效期应专门检查记录,并由科室疫苗管理人员定期(每月)到冷库检查(抽查)并作好记录,发现临近失效期的疫苗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以便调剂使用。

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有效期疫苗应按种类、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7、各预防接种门诊领取疫苗时,应科学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疫苗使用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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