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5•【字号】赣府厅函〔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网站总体合格率环比继续上升,但部分政府网站运行管理问题仍然突出。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017年12月8日,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731家。
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家,省直部门网站63家;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1家,市级部门网站490家;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家,县级以下网站66家。
(一)网站抽查情况。
四季度共抽查全省政府网站324家,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35家,抽查合格率为89.2%,环比继续上升、提高2.1个百分点。
省直部门网站抽查合格率92.9%,设区市及市直部门网站抽查合格率83%,县(市、区)及县级以下网站抽查合格率84.1%。
其中,新余、鹰潭、上饶抽查合格率100%,萍乡、宜春、抚州合格率分别为76.2%、82.8%、71%,较全省总体合格率低13%(一)内容保障问题仍存在。
此次抽查发现的35家问题网站中有20家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问题,9家网站存在不可用网页链接和不可下载附件较多等问题,超过问题网站总数的三分之二。
有的政府网站的服务事项要素还不规范、不全面,一些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活动较少,部分政府网站互动回应效果不理想。
多个省直部门和市县部门网站至今未在首页规范添加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平台入口。
(二)网站运行管理不规范。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宜春就业网”、“萍乡市公路信息网”、“抚州水文”、“九江星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家政府网站存在网站域名不规范问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3]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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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3〕4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要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2013年市本级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并选择县区公开“三公”经费,2014年将县级公开范围扩大到50%,2015年全面推开,全力推进市级“三公”经费公开。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5•【字号】洪府厅字[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洪府厅字〔2014〕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2013年6月全国部分省市政府公报工作座谈会议指出,信息化、网络化是期刊发展大势所趋,建设好网站,是扩展政府公报服务空间的重要措施,是实行另一种形式的免费赠阅。
要把做好政府公报电子网络化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确立起来,并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创新公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室于2013年8月开始网站的建设工作,经过半年的精心策划、筹备和试运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网站于2014年1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公报网站网址为:。
二、网站内容涵盖《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所刊登的所有栏目,包括政府文件、政府工作、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决策参考、综合信息、县区动态、市政府大事记、图文报道等。
三、网站开设文章评论窗口,便于读者对优秀稿件进行点评和学习。
四、网站处于上线初级阶段,如有纰漏及不足之处,请反馈至市政府公报室。
联系邮箱:***********************;联系人:殷敏、彭梓露;联系电话:*************。
2014年1月15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府厅字[2010]62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15【实施日期】2010.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字〔2010〕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今年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三年,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洪府发(2008)9号)精神,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作风建设,以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为目标,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机关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现提出2010年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各级行政机关要及时设立、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各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宣传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0•【字号】赣府厅字〔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6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全省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跟踪贯彻落实情况,注重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反映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政务信息,为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工作全局、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25号)精神,以及2016年度信息报送及采用累计得分情况,通过综合考评,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南昌市政府办公厅等40个优秀单位、黄平等40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
2017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精神,深入基层调研,强化信息调度,紧扣报送要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分析研究,主动献计献策,努力提供更多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信息,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2017年1月20日附件:201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按2016年信息累计得分情况排序)一、优秀单位(共40个)(一)设区市(5个)。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赣州市政府办公厅九江市政府办公厅抚州市政府办公室上饶市政府办公厅(二)县(市、区)(20个)。
瑞金市政府办公室南康区政府办公室石城县政府办公室东乡区政府办公室吉州区政府办公室安福县政府办公室永丰县政府办公室湘东区政府办公室赣县区政府办公室上栗县政府办公室龙南县政府办公室安源区政府办公室安远县政府办公室信丰县政府办公室莲花县政府办公室峡江县政府办公室共青城市政府办公室余江县政府办公室定南县政府办公室崇义县政府办公室(三)省直部门(15个)。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e4107e0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81.png)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3号2014年9月11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为促进省政府直属单位和中央驻赣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单位绩效管理单位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和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央驻赣单位共58个。
其中,省政府所属单位48个,中央驻赣单位10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绩效管理内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2014年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这一主题,在指标设计上遵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与适当体现差异相结合的原则,按百分制进行设定。
具体如下:(一)职能职责(50分)。
职能职责是对各绩效管理单位实行个性化考核的指标。
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责。
重点工作指本单位承担201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履职履责指本单位“三定方案”中能体现其核心职能的工作任务或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职能职责由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自行确定不少于5项一级指标作为考核内容。
重点工作满5项的,以重点工作为主,重点工作不满5项的,通过履职履责中予以体现。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赣府厅发[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4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网站管理,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的网站及基于网络的在线服务系统等。
第三条政府网站的管理和运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和公开、便民、效率、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机关在规划、建设、改造政府网站时,应当首先考虑尽量减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浏览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向政府咨询或反映问题的成本和时间。
第五条行政机关的网站应当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和业务流程整合,逐步实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范围内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决策和统一领导,各级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决策和协调。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机构,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级信息中心或运维单位负责技术和安全保障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政府网站建设应当纳入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信息化战略和电子政务发展总体要求,制定省级政府网站发展规划。
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上级政府网站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展规划。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5日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切实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我市参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赣江新区建设等国家、省重大政策的措施和安排,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一周年宣传活动,公开试验区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改革成果、经验模式等信息,加强生态文明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
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的发布、推送和宣讲。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多途径,向社会发布、推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归集并公示,并与“信用南昌”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共享。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力度,健全跨部门、差别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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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
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6]8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6〕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引导政府网站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做好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6日
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6〕86号)、《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信办字〔2016〕11号)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参评工作暨开展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门户网站。
1、“中国南昌”门户网站参与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设区市组测评。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级政府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单位。
2、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参与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县(区)组测评。
3、开发区(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参与市本级组织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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