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修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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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修订中)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修订中)

编号:元福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写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2)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2)第一节规章制度的起草 (3)第二节规章制度的审核 (4)第三节规章制度的审议与颁布 (5)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实施 (6)第五章附则 (7)附表:管理制度发布(废止)审批表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元福集团(下称“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规范集团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力求做到“制度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制度”,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权威性,促进集团战略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元福集团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元福集团章程,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

1.体现元福集团意志,维护元福集团权益。

2.统一制度,层级清晰,监管有力。

3.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保障规章制度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4.从实际出发,科学设计规章内容,合理确定元福集团管理机构、管理者和员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第四条定义1.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元福集团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本办法不适用于技术标准、其他应用公文及各级党群组织的规范性文件.2.规章制度等级按照规章制度规制与调整的范围及重要程度,元福集团规章制度分为三级:(1)核心管理制度核心管理制度是规定元福集团基本运作规则、实现元福集团核心管控职能的制度;(2)重要管理制度重要管理制度是规定元福集团重要的全局性的管理职能实现方式的制度;(3)一般管理制度一般管理制度是对核心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制度进行解释、补充、支持、细化,指导元福集团具体业务开展的辅助性和可实施性的制度。

元福集团核心管理制度、重要管理及一般管理制度目录由集团决策小组制定,并根据元福集团管理环境变化随需进行必要调整。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分类元福集团所有规章制度按照所属性质分类,可分为:组织决策类制度、职能类制度、业务类制度.第六条各级规章制度的效力元福集团规章制度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的顺序为:总经理组织制定核心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等。

企业规章制度修订管理办法

企业规章制度修订管理办法

企业规章制度修订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颁布流程,体现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民主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公平合理、平等协商、依法修订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由人事部门修订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涉及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及其它公司重大决策和管理制度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制度修订流程(一)制度修订权限:1 、相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人事部门修订。

2、人事部门修订的制度草案须公开征询意见,并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协商。

(二)制度修订意见征询:1、为方便员工了解和有效提供意见,公司以在公告栏公告制度草案的方式向全体员工征询意见。

2、公示和收集意见期间为 ________ 日。

3、员工意见必须注明本人姓名和所属部门以便确认和反馈,未署名的将不列入公司参考范围。

4、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负责员工意见的收集与汇总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人事部门。

(三)制度修订意见讨论和通过1、意见征询完毕后,由人事部门依据平等协商的原则,召集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进行讨论,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或工会及其工会委员会应有2/3以上人员出席,与会人员必须按规定签到。

2、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经讨论后,由与会人员举手表决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签名确认。

第五条制度公告1、经讨论通过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在公司公告栏公告3 日。

2 、公告原件由人事部门存档。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贯彻并监督执行。

2024年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篇)

2024年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篇)

2024年规章制度管理办法____年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必须依法进行,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做到科学、合理、透明。

第五条规章制度管理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公平管理。

第六条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规章制度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实施、监督和考核等环节。

第二章制定与修订第八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地划定权限和责任。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当注重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形成广泛的民主参与。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修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须有充分的理论、实践依据。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依法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并公开征询。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废止应当在依法程序下进行,确保修改或废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发布与实施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发布应当简练明了,有针对性地向相关机构和个人传达。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原则,确保实施的有效性和便利性。

第十六条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应当与宣传工作结合,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率。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实施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九条规章制度的监督可以由上级机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等多方面进行。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实施不力或对利害关系人不公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三条规章制度是组织为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组织秩序而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组织的宗旨和目标。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合法程序,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领导审定,方可正式生效。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遵循科学性、公平性、民主性、透明性、法律依据性的原则。

第六条组织应当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修订计划、审核规章制度的修订方案等工作。

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等工作进行记录、归档。

第八条组织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的制度规定。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修订程序第九条规章制度的修订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修订计划制定: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的修订计划,明确修订的目的、范围、时间等。

(二)修订方案起草:相关部门根据修订计划,起草规章制度的修订方案,明确修订内容、理由、依据等。

(三)审核意见征集:将修订方案发送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四)领导审定:相关部门将修订方案提交给领导审定,领导审定后,方可正式生效。

第十条规章制度的修订过程中,应当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避免过多冗余和繁琐的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质量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发布程序和文件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保障规章制度得以严肃、严格、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并统一发布的具有强制约束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司内部法定性文件,包括制度、办法、规范、规定、规程、流程、标准、以及由此而生成的表格、记录、格式文本等,是公司各级单位按章办事和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使用、遵守或用于指导、规范本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工作或需要跨部门协作完成的所有规章制度均属于本办法控制范围,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发布实施。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是指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制定、审核、修改、批准、发布、修订、执行和废止等一系列工作,并将全部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归集,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法规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一)对规章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推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对新发布规章值得成文必要性、合理性、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性、文件格式、文字、条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三)责成相应部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进行必要的修订,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____起草、修订、审核、登记、编号、发布、归档、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是公司规章制度地提出、制定、修订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并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释、宣贯、推行,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以及所有员工都是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对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条款和工作标准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并接受考核的义务。

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修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运行效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各种内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需要。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培训、监督和评估等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制定与修订第五条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调研:对企业现状、行业特点、员工需求等进行调研,为制定规章制度提供依据。

(二)起草:根据调研结果,起草规章制度文本,明确规章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内容、责任主体等。

(三)征求意见:将规章制度文本征求员工、相关部门、工会等各方意见,充分沟通协商。

(四)审核: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等方面的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

(五)审批:企业负责人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批,批准后正式发布。

第六条企业修订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评估: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其执行效果、存在的问题等。

(二)起草修订稿:根据评估结果,起草规章制度修订稿,明确修订内容、理由等。

(三)征求意见:将修订稿征求员工、相关部门、工会等各方意见,充分沟通协商。

(四)审核:对企业规章制度修订稿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等方面的审核,确保修订后的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

(五)审批:企业负责人对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批,批准后正式发布。

第三章发布与培训第七条企业发布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途径:(一)企业内部网站、公告栏等宣传渠道发布规章制度全文。

(二)将规章制度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要求。

(三)定期组织规章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组
织章程、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组织领导班子讨
论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符合组织发展需要
的规章制度,并经组织领导审核备案。

第五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违反
规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组织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

第七条组织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
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组织领导批准。

以上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实用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制定和修订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研阶段: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需要制定或修订的规章制度项目;(二)起草阶段:根据调研结果,撰写规章制度草案,明确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内容、责任主体等;(三)征求意见阶段:将规章制度草案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员工,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四)审批阶段:将征求意见后的规章制度草案提交给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审批;(五)发布和实施阶段:经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向全体员工发布,明确实施时间和过渡期等;(六)监督和评估阶段: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第六条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组织架构、管理需求等因素,确保制度内容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模糊不清、相互矛盾等问题。

第八条规章制度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制度的合规性。

第三章发布和实施第九条规章制度发布前,由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条规章制度发布后,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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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元福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写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2)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 (2)第一节规章制度的起草 (3)第二节规章制度的审核 (4)第三节规章制度的审议与颁布 (5)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实施 (6)第五章附则 (7)附表:管理制度发布(废止)审批表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元福集团(下称“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规范集团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力求做到“制度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制度”,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权威性,促进集团战略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元福集团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元福集团章程,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

1.体现元福集团意志,维护元福集团权益。

2.统一制度,层级清晰,监管有力。

3.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保障规章制度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4.从实际出发,科学设计规章内容,合理确定元福集团管理机构、管理者和员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第四条定义1.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元福集团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本办法不适用于技术标准、其他应用公文及各级党群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2.规章制度等级按照规章制度规制与调整的范围及重要程度,元福集团规章制度分为三级:(1)核心管理制度核心管理制度是规定元福集团基本运作规则、实现元福集团核心管控职能的制度;(2)重要管理制度重要管理制度是规定元福集团重要的全局性的管理职能实现方式的制度;(3)一般管理制度一般管理制度是对核心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制度进行解释、补充、支持、细化,指导元福集团具体业务开展的辅助性和可实施性的制度。

元福集团核心管理制度、重要管理及一般管理制度目录由集团决策小组制定,并根据元福集团管理环境变化随需进行必要调整。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分类元福集团所有规章制度按照所属性质分类,可分为:组织决策类制度、职能类制度、业务类制度。

第六条各级规章制度的效力元福集团规章制度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的顺序为:总经理组织制定核心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等。

为了保证制度体系的完整性,下一等级的规章制度制定必须遵守上一等级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上一等级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七条最高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总裁办公会是规章制度体系最高管理机构,由集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元福集团制度体系规划,并审议各部门和单位制度建设年度计划。

2.负责元福集团核心管理制度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审批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元福集团制度的执行与修订。

第八条综合管理机构和职责行政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1.制订、修订规章制度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总裁办公会委托组织起草核心及重要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审核、会签各部门和单位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

4.组织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行冲突进行协调处理。

第九条分管机构和职责元福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领域、授权范围内的规章制度设计、论证、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1.行政部负责规章制度的总体执行监督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或调换岗位的员工上岗前的规章制度学习培训。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十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元福集团规章制度的制定应按照起草、审核、审议与颁布程序进行。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程序,一般参考制定程序办理。

第一节规章制度的起草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起草前的准备规章制度起草应组成由起草部门负责人领导的工作组,对于业务、职责交叉的具体规章,应由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并明确牵头起草部门。

规章制度起草前应事先对规章制度制定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对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与现有规章制度的关系、部门职责划分和主管部门的确定等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其中对重要制度或有争议的问题,应当形成论证报告。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依据和宗旨●适用范围●管理事项●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职责●违规责任●颁布生效时间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格式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名称规范并符合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

2.内容顺序按照总则、分则、附则的先后逻辑排列。

3.涉及管理事项范围广、内容多的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涉及管理事项范围窄、内容少的应直接分条、款、项、目。

4.具体规章的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款不需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

5.分条描述部学合理、逻辑关系清晰,属于一个条文内的事项应采用款、项、目的体例。

6.文字准确、简练,容易引起歧义的名词须作出明确解释,不得使用没有定义的简称。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的意见征求起草部门完成具体规章草案和论证报告后,应根据具体规章的内容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被征求意见单位应认真组织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起草部门应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

对征求意见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事项或问题,起草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

第二节规章制度的审核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申报起草部门应将修改完善后形成的送审稿及其说明,向行政部申报列入集团审议议程。

第十六条申报审议应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1.规章制度审议申报表。

2.规章制度送审稿。

3.规章制度起草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具体规章论证情况、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具体规章主要内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4.各相关单位的意见。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第十七条行政部在收到申报文件后,应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具体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是否符合本章有关规定。

2.具体规章送审稿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起草程序,对不同意见是否协商一致。

3.具体规章送审稿与其它规章制度的衔接情况,是否有与其他规章制度冲突的规定。

4.具体规章送审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其上一等级管理制度的规定。

5.具体规章送审稿文件格式是否规范。

6.具体规章送审稿内容是否符合集团经营管理实际,能够贯彻执行。

第十八条审核意见反馈行政部应于收到具体规章申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核意见。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原起草部门补充、修改。

对重要的具体规章送审稿,行政部可视情况直接组织征求意见。

第三节规章制度的审议与颁布第十九条审议主体元福集团规章制度的审议主体应根据规章制度的级别差异有所不同:核心管理制度及重要管理制度由集团决策小组审核总裁审批。

一般规章制度由元福集团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由集团决策小组审批。

第二十条核心管理制度与重要管理制度的审议1.元福集团核心与重要管理制度经审核具备审议条件的,应列入总裁办公会审议议程。

在召开规章制度审议会议之前行政部负责提出审议项目和与会人员范围,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通知与会人员。

并将具体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报送全体与会人员。

2.制度审议会议由总裁或总裁委托的副总级领导主持。

会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起草部门负责人作起草说明并宣读具体规章送审稿,行政部对草案审核情况作补充说明;(2)与会人员发表审议意见;(3)会议主持人总结确认具体规章审议决定。

3.集团决策小组的审议决定包括:(1)批准规章制度的颁布;(2)原则通过、按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颁布;(3)需深入研究论证;(4)撤销具体规章项目;(5)需提请董事会审议。

4.元福集团规章制度经审议认为需深入研究论证的,起草部门应按审议意见深入论证,并修改完善,另行申报审议。

5.集团决策小组审议认为需要由董事会讨论审定的管理制度,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6.集团决策小组会议审议规章制度情况由行政部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的颁布1.核心的管理制度及重要管理制度经集团决策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或原则通过的,起草部门应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由行政部和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报总裁签署颁发。

2.元福集团一般规章制度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送行政部和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由集团决策小组签署后颁发;3.对特殊类型具体规章送审稿,主管领导可以决定采用传签方式审议,最后由主管领导签署颁发。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实施第二十二条规章制度一经颁发实施,应严格执行。

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宣传,使与规章制度实施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能够掌握、了解规章制度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冲突与遗漏同一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规章制度在执行期间,有关部门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相关冲突和遗漏之处,应及时向规章制度主管部门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

第二十四条规章制度的解释规章制度执行中,应由制度起草部门进行解释。

规章制度需要解释的,其解释不得违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五条执行监督与检查行政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的更新与修订1.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根据体制和管理改革的需要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发展变化,及时申报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每个年度至少需要收集一次所属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汇总后交报行政部,作为下个年度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的组成部分。

3.具体的规章制度修订应遵循可行性、稳定性、总体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总体原则:(1)制度的修订应列入年度制度工作计划,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度的修订工作。

制度的起草部门负责制度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的编制;(2)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个别条款的适应性修改或补充,制度起草部门应采用解释说明单的形式进行,解释说明单根据制度的级别经分管副总或总裁批准后执行。

制度解释说明单具有制度条款同样的效力。

4.制度的废除应列入元福集团年度工作计划,由行政部负责落实及废除制度的回收、销毁等工作。

5.制度的试行期或暂行期不得超过一年,试行期或暂行期结束应按照本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议或作废程序。

第二十七条制度执行的年度总结元福集团各部门应于每年第一个季度结束前,向行政部报送本部门上一年度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全面信息,包括规章制度的有效、修订、废止情况,规章制度管理的工作总结以及行政部要求的其他有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制度的归档元福集团所有规章制度由行政部统一印制、下发和归档(含电子文档)管理。

元福集团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有关专业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行政部负责对元福集团所有规章制度的汇编。

规章制度的档案管理按照元福集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保密规定规章制度是商业秘密,向外提供应按有关保密管理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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