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_2.doc

合集下载

2021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

2021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

2021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计划生育法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揉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达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马来西亚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七条我国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进万家、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开展其他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工作农村妇女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中计划生育工作推行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冒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其他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鲁热蒙县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其他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下内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患病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组长分管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理事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计划生育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公民工作。

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与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数量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并将其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人能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面临着巨大的人口管理挑战。

由于人口过快增长给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中国政府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人口增长速度。

计划生育条例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

本文将对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综述,探讨其对中国发展的影响。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中国面临着人口爆炸的困境。

为了解决过快增长问题,中国政府于1979年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每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计划生育条例具体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具体实施办法。

该条例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促进人口的优化结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定具体的计划生育方案,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计划生育条例运用了多种手段来实施,包括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经济奖励和法律制裁等。

宣传教育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通过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素质。

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节育措施、婚前婚后指导和避孕方法等,以帮助人们实现计划生育的目标。

经济奖励是鼓励计划生育的一种方式,政府给予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家庭一定的奖励。

同时,通过法律制裁来惩罚那些不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个人和单位,以达到强制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

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统计数据,计划生育政策在过去几十年中避免了大约四亿人口增长。

人口总数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有效减轻了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还缓解了就业压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并促进了男女平等的实现。

然而,计划生育政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一方面,计划生育导致了长期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二篇)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二篇)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责任区)、乡属企事业各单位:____年是“____”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人口计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为切实做好我乡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____,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建成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市,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基本正常值范围内,确保年内脱掉市性别比重点管理乡镇后进“帽子”。

计划生育率达____%以上,孕前一围孕期保健率达____%以上;计生知识宣传普及率达____%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达____%;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____%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金兑现率达____%;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好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医疗救助等问题。

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____%以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规范落实率达____%以上,当年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率达____%,结案率达____%以上,实现“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____%以上的村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村标准。

三、具体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理念,继续抓好中央《决定》的____,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推进工作新发展。

(一)、推动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主线,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心女孩行动”建设新型生育文明村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幸福和谐,文明家庭、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充分利用“5.29”“7.11”“9.25”等重大计生纪念活动日,强化节日宣传,开展街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
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吉林政报》
【年(卷),期】2004(000)011
【摘要】为了落实《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多年来悬而未决的关于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问题得以解决。

【总页数】4页(P21-2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24.21
【相关文献】
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J], ;
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J], ;
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9〕31号) [J], ;
5.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J],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最新吉林省人口数据,吉林省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

最新吉林省人口数据,吉林省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

最新吉林省人口数据,吉林省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2023年最新吉林省人口数据,吉林省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准确】吉林省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11月1日全省常住人口为27462297人。

2023年-2023年的10年间,我省净增人口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我省人口10年慢涨182406人公报显示,1990年到2023年的十年之间,我省人口净增长2277542人,年均增长0.98%,而2023年到2023年的十年之间,我省净增人口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两个十年相比,后一个十年比前一个十年人口净增长减少了209.51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2023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2.16%下降到2.05%,下降0.11个百分点。

对此,吉林省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这表明我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得到了较好执行,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很好地控制。

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基础。

每个家庭平均不到3个人普查结果显示,这次人口普查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23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了0.38人。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的家庭规模小于全国0.16人。

对于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的原因,工作人员分析主要是由于我省生育水平不断下降、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另外,普查结果显示,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比2023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2下降2.2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53。

大学生占吉林人口总数近一成在人口性别结构微调的同时,结果显示,我省居民的全社会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的素质不断提高。

与2023年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926人上升为989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5076人上升为1686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5687人上升为420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3598人下降为24059人。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规划与管理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吉林、江苏、上海、海南等地二胎生育政策汇总

吉林、江苏、上海、北京、海南等地二胎生育政策汇总在我国,“生育间隔”主要指可生二胎的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到生育第二个孩子间隔的时间。

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地纷纷依照“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地方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拉长生育间隔。

这个间隔通常是4年,有的是3年。

未放开生育间隔省份和地区:黑龙江、宁夏、云南、青海其他情况:西藏: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但没有对占全区总人口77.4%的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

直接取消“生育间隔”省份和地区(均以条例执行时间计算)2002年吉林、江苏2003年上海、海南2006年甘肃、新疆、2007年湖南、浙江、山西2008年内蒙古2009年陕西、江西贵州、广东、湖北2011年安徽2012年广西、福建2013年山东“变相”放开生育间隔省份和地区北京、河南、四川、天津、辽宁、重庆、河北我国二胎政策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中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增长而实行的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该条例于2001年12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正式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人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计划生育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控制人口数量,调整人口结构,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采取综合措施,在经济、教育、卫生等方面发挥作用,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机构是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技术保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人口信息管理和科学研究,保护计划生育人口权益,加强人口计生国际合作。

第二章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第五条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是,坚持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的方针,以及严格控制超生和高龄生育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计划生育,推行多种计划生育方式,改善计划生育服务,为实现二孩政策提供条件。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完善生育制度,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人口的基本信息管理第八条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准确把握人口数量、结构和动态变化。

第九条鼓励推广计划生育技术,保障计划生育人口的健康和权益,减少不良出生的发生,提高人口质量。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口计生科学研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信息搜集、统计和分析,及时研究和预测人口发展的趋势和问题。

第四章计划生育服务和技术保障体系第十一条国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二条通过加强人口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素质和能力,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吉林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八号

吉林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正文:---------------------------------------------------------------------------------------------------------------------------------------------------- 吉林市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1989年1月3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八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户籍在我市或流动到我市的公民,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

大力推行计划生育,禁止早婚、早育,禁止计划外生育。

第四条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我市的人口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口计划,并保证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人口控制计划纳入各级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落实计划生育干部的各项待遇。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逐级建立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计划生育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市、县(市、区)设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编制人口发展计划;指导落实生育计划和节育措施;总结交流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组织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第八条各级计划、经济、公安、司法、民政、农业、工商、财政、卫生、劳动人事、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吉林省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规定

吉林省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规定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吉林省农村计划生育奖扶规定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最新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

最新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五)
、孕产期保健制度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婴儿,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综合干预为重点的一级预防工作,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后,可以开展二级预防工作。

第三十九条有生育意愿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和优生健康服务。

第四十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四十一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条件而怀孕的妇女,应当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第四十二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与育龄夫妻和流动人口中
的已婚育龄妇女签订生育节育技术服务责任书。

第四十三条实行计划生育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育龄夫妻,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孕情检查、宫内节育器的放取和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等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农村村民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证;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在医疗保险费中支付,未参加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三)本条第二项以外的城镇人员,在当地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第四十四条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

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补贴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领取再生育证明怀孕后,无医疗机构证明终止妊娠或者生育后自报婴儿死亡又无确凿证据证明死亡原因的,再生育证明作废,并不再发给再生育证明。

第四十六条接受节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需要再生育的,可以持再生育证明接受恢复生育手术。

第六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