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财务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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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3)第三章会计政策 (4)第四章预算管理 (4)第五章投资管理 (6)第六章筹资管理 (8)第七章利润分配 (9)第八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9)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10)第十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及公司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的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总裁(总经理)领导并全面负责,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向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提出经营建议及整改措施,落实董事会财务相关决议。

第七条公司可以向二级子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推荐人员按公司治理规则履行程序后聘任。

第八条公司实行统一财务管理,执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体系,实行资金统一集中管理。

第三章会计政策第九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第十条公司以公历年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境外子公司,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为计价原则。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比表

2020年(财务管理表格)新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比表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三十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020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020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020财务管理制度是一个公司的基本制度,为大家搜集了一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020”,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2020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2020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2020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证公司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管理活动。

三、财务管理目标1.保证账务准确无误。

2.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加强预算编制和预测。

4.加强对经济业务的监督与认真核算。

四、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会计核算应当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会计方法和账务处理方式。

3.会计核算应当及时完成月末结账、年度结账等工作,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五、资金管理1.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做到严谨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2.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规范、科学、精细、高效”的原则。

3.公司的资金管理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科学制定资金计划和预算,并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等不同时间段进行管控。

六、财务报告1.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编制、发布财务报告,向股东、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相关方展示公司财务状况。

2.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财务信息。

七、预算管理1.公司应当制定年度预算、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应当按预算执行。

2.公司应当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精简、审慎使用预算。

八、审计管理1.公司应当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并进行整改和改进。

九、违规处罚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对违章者,公司将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制度修改1.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本制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2.本制度的修改、补充,应当通过正式程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总则,希望全公司员工按照制度来落实,保证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并确保公司财务信息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和危害。

2020年修订的财务制度

2020年修订的财务制度

2020年修订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正。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合理、安全。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单位财政收支的控制和监督,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护单位财产安全,加强财务监督。

第六条本单位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财务处除定期组织财务管理培训外,还应当定期向单位领导报送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财务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妥善保管财务相关资料,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

第九条财务处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并及时汇总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建议。

第十条财务处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财务程序和要求开展财务工作,并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流程,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单位各部门应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各自的部门预算,并报送财务管理部门审定、备案。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应当合理、科学、严密,确保各项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年度财政预算,不得擅自改变、挪用预算,发生特殊支出需求时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部门预算执行期间,应当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出现支出不符合预算、收支不平衡等情况,应当立即向财务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部门应当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送。

2020年最新企业财务通则

2020年最新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通则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第4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是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地内的各类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第三条企业应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做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第七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规定,转增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企业依法享有经营权,在企业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企业的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

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应付及以预收款项等。

2020年最新财务管理规则

2020年最新财务管理规则

财务管理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财务制度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财务制度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制度,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建立合适的成本控制系统。

二、各公司应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等,运用合理方法,对公司成本费用水平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成本费用预算。

三、各公司应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主体,保证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有效实施。

四、各公司应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各公司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重点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须遵守辽港集团及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八、各公司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基本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除以上保险外的为员工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须报辽港集团审批。

九、各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十、各公司捐赠性支出须报辽港集团批准。

十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报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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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

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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