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C02产品认证机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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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5)5 认可程序 (5)5.1 初次认可申请 (5)5.2 评审准备 (7)5.3 评审 (7)5.4 不符合的验证 (9)5.5 评审报告 (10)6 认可决定和认可证书 (10)7 监督评审 (11)7.1 监督评审周期 (11)7.2 监督评审程序 (11)8 复评 (12)9 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 (13)10 认可后的情况通报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分类 (16)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规则,与其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形成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RC01:2006。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1 范围1.1 为确保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公正、有效,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标准、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的认可。

1.3 需要时,对于特别领域或行业,CNAS还将补充相应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GB/T27011-2005/ISO/IEC17011:2004《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GB/T 19011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CNAS-R01 《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CNAS-R03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CNAS-RC02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3 《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4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C05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7 《具有境外关键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3 术语和定义3.1 认可规范CNAS实施认可活动的政策、程序、准则及其说明和应用指南,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文件。

CC02_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C02_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 (2)引言 (3)1范围 (5)2规范性引用文件 (5)3术语和定义 (5)4通用要求 (7)4.1法律和合同事项 (7)4.2公正性管理 (9)4.3责任和财力 (10)4.4非歧视性条件 (10)4.5保密性 (11)4.6可公开获取的信息 (11)5结构要求 (11)5.1组织结构和最高管理层 (11)5.2维护公正性的机制 (12)6资源要求 (13)6.1认证机构的人员 (13)6.2评价的资源 (14)7过程要求 (15)7.1总则 (15)7.2申请 (16)7.3申请评审 (16)7.4评价 (17)7.5复核 (18)7.6认证决定 (18)7.7认证文件 (18)7.8获证产品名录 (19)7.9监督 (19)7.10影响认证的变更 (19)7.11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 (20)7.12记录 (21)7.13投诉和申诉 (21)8管理体系要求 (21)8.1可选方式 (21)8.2通用的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2)8.3文件控制(方式A) (22)8.4记录控制(方式A) (23)8.5管理评审(方式A) (23)8.6内部审核(方式A) (23)8.7纠正措施(方式A) (24)8.8预防措施(方式A) (24)附录A(资料性附录)产品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的原则 (25)附录B(资料性附录)过程和服务应用本文件的信息 (27)参考文献 (28)本文件等同采用ISO/IEC17065:2012《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本文件是CNAS对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基本认可准则,并与其他适用的CNAS专用认可准则以及认可方案的相应部分共同构成特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 15189:200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Quality and Competence of Medical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管理要求 (6)4.1 组织和管理 (6)4.2 质量管理体系 (7)4.3 文件控制 (9)4.4 合同的评审 (9)4.5 委托实验室的检验 (10)4.6 外部服务和供应 (11)4.7 咨询服务 (11)4.8 投诉的解决 (11)4.9 不符合的识别和控制 (12)4.10 纠正措施 (12)4.11 预防措施 (12)4.12 持续改进 (13)4.13 质量和技术记录 (13)4.14 内部审核 (14)4.15 管理评审阿 (14)5. 技术要求 (15)5.1 人员 (15)5.2 设施和环境条件 (17)5.3实验室设备 (18)5.4 检验前程序 (20)5.5 检验程序 (23)5.6 检验程序的质量保证 (24)5.7 检验后程序 (25)5.8 结果报告 (26)附录A与ISO 9001:2000和ISO/IEC 17025:2005的对照 (29)附录B实验室信息系统(LIS)保护的建议 (34)附录C实验室医学伦理学 (37)前言本准则规定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进行认可的专用要求,包含了医学实验室为证明其按质量体系运行、具有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正确的技术结果所必须满足的要求,其内容等同采用ISO 15189:2007。

医学实验室专业人员的行为和职责还应符合我国相关的专门法规和要求。

医学实验室的服务是对患者医疗保健的基础,因而应满足所有患者及负责患者医疗保健的临床人员之需求。

这些服务包括受理申请,患者准备,患者识别,样品采集、运送、保存,临床样品的处理和检验及结果的确认、解释、报告以及提出建议。

CNASCC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中国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实验室、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等进行管理和认可。

在CNAS的要求下,认证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标准和要求。

一、组织结构和管理1.认证机构应建立适当的组织结构,确保有效的管理和运作。

2.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和权力分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4.应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认证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流程。

5.应建立并实施内部审核机制,确保认证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人员要求1.认证机构应设置合适的工作岗位,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2.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3.应建立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4.应建立并实施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认证过程1.认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认证评审。

2.应建立并实施认证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应建立并实施认证监督机制,对已认证单位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4.应及时处理认证申请和投诉,确保申请单位和消费者的权益。

四、质量管理1.认证机构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认证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2.应建立并实施内部审核机制,对认证工作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3.应建立并实施不符合处理机制,对认证工作中的不符合项进行及时处理。

4.应建立并实施持续改进机制,不断提高认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机构资源1.认证机构应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建立并实施设备管理制度,对认证工作所需的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

3.应建立并实施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认证工作的信息安全和可靠性。

4.应建立并实施知识管理机制,对认证工作中的知识和经验进行有效传承和利用。

以上是CNAS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证机构需要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以确保认证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前点题卷二(题库)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前点题卷二(题库)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前点题卷二(题库)[单选题]1.误用了符合性标志的个人、组织或其他法人机构(江南博哥)是()认证制度中使用,表明在该制度监督下与标准相符合。

A.召回者B.误用者C.危害者D.危害发现者参考答案:B[单选题]2.根据《标准化法》,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口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

A.产品质量认证B.产品标准认证C.产品特征认证D.产品合格证书参考答案:A[单选题]3.认可机构应当对取得认可的机构和人员实施有效的跟踪(),定期对取得认可机构进行复评审,以验证其是否持续符合认可条件。

A.审查B.培训C.监督D.指导参考答案:C[单选题]4.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由()统一规定。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管理总局B.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C.认证机构D.认可机构参考答案:B[单选题]5.指定的认证机构()。

A.不得向其他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B.不得向其他指定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C.可以向其他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D.可以向其他指定机构转让指定的认证业务参考答案:A[单选题]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的主要目的()。

A.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B.明确产品质量责任C.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D.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参考答案:C[单选题]7.认证范围不包括对以下内容的界定()。

A.批准认证的产品、过程或服务B.适用的认证方案C.认证标准的所有者D.评价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要求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发布日期)参考答案:C[单选题]8.当认证撤销或终止时,下列事项哪项不属于客户应采取的措施:()。

A.停止使用包含产品认证内容的所有广告B.交回认证证书C.停止在认证产品上加施认证标志D.申请认证证书的恢复参考答案:D[单选题]9.根据质量法,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CNAS-RC02-2019《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C02-2019《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Rules for Sanctions Against the Accreditation ofCertification Bod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规则,与其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等共同形成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RC02:2018。

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1范围1.1为加强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认可约束,确保CNAS认可资格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规定了对获得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引用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CNAS-R03 《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3 《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CNAS-RC04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CNAS-RC05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7 《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3术语和定义在CNAS-R01、CNAS-R03、CNAS-RC01、CNAS-RC05、CANS-RC07中确定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缩小认可取消部分认可范围。

3.2 暂停认可临时对全部或部分认可范围进行限制。

3.3 撤销认可取消全部或部分认可范围。

3.4 注销认证机构主动提出申请,CNAS取消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

3.5 告诫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资格采取的一种警示措施。

4认可资格的处理对认证机构认可资格的处理包括暂停、撤销、缩小、注销和告诫五种方式。

其中,在对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做出暂停、撤销、缩小认可资格的决定前,CNAS将提交认证机构确认。

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和CNAS-CC22《〈

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和CNAS-CC22《〈

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和CNAS-CC22《〈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的修订说明
ISO/IEC 17065:2012《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于2012年9月15日发布,用以代替ISO/IEC Guide 65:1996 《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IAF确定实施该标准的过渡期为3年。

为了与国际认证认可保持一致,CNAS已组织对ISO/IEC 17065:2012进行等同转换,并修订为认可准则CNAS-CC**《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该认可准则将替代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和CNAS-CC22《〈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

与CNAS-CC21相比,该认可准则主要修订内容有:
1.基于ISO/CASCO所采纳的通用结构重新构架;
2.基于ISO/PAS 17001至ISO/PAS 17005进行修订;
3.修订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4.改进了公正性要求(机制);
5.在第7章过程要求中引入了ISO/IEC 17000的功能法;
6.在第8章中强化了管理体系的要求;
7.附录A给出了产品认证机构及其活动的原则;
8.附录B给出了对过程和服务应用本文件的信息;
9.考虑IAF GD5的要求进行了改进;
10.引用了认证方案,有关的进一步信息见ISO/IEC Guide 67。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过渡转换安排的说明(征求意见稿)0 背景0.1 ISO/IEC 17065:201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2年9月15日发布了ISO/IEC 17065:2012《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Conformity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

该标准用以代替ISO/IEC Guide 65(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operating product certification systems)。

我国已经按照等同采用的原则,正在将该国际标准转换为国家标准。

为了持续保持我国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与国际接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将该标准转换为CNAS认可规范(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作为对从事产品、过程和服务的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

0.2 IAF关于ISO/IEC 17065:2012过渡转换的安排2012年10月IAF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大会上,各成员国一致通过了IAF 2012-09号决议:决定了ISO/IEC 17065:2012过渡期为3年。

IAF为指导各成员机构的转换工作,发布了IAF IDXX:2012《IAF关于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由ISO/IEC 导则65:1996向ISO/IEC 17065:2012过渡的资料性文件》(IAF IDXX: Informative Document for the Transition of Accreditation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 Bodies to ISO/IEC 17065:2012 from ISO/IEC Guide 65:1996)(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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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Requirements for Bodies Certifying Products, Processes and Servic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 (2)引言 (3)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通用要求 (7)4.1 法律和合同事项 (7)4.2 公正性管理 (9)4.3 责任和财力 (10)4.4 非歧视性条件 (10)4.5 保密性 (11)4.6 可公开获取的信息 (11)5 结构要求 (11)5.1 组织结构和最高管理层 (11)5.2 维护公正性的机制 (12)6 资源要求 (13)6.1 认证机构的人员 (13)6.2 评价的资源 (14)7 过程要求 (15)7.1 总则 (15)7.2 申请 (16)7.3 申请评审 (16)7.4 评价 (17)7.5 复核 (18)7.6 认证决定 (18)7.7 认证文件 (18)7.8 获证产品名录 (19)7.9 监督 (19)7.10 影响认证的变更 (19)7.11 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 (20)7.12 记录 (21)7.13 投诉和申诉 (21)8 管理体系要求 (21)8.1 可选方式 (21)8.2 通用的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2)8.3 文件控制(方式A) (22)8.4 记录控制(方式A) (23)8.5 管理评审(方式A) (23)8.6 内部审核(方式A) (23)8.7 纠正措施(方式A) (24)8.8 预防措施(方式A) (24)附录A(资料性附录)产品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的原则 (25)附录B(资料性附录)过程和服务应用本文件的信息 (27)参考文献 (28)本文件等同采用ISO/IEC 17065:2012《合格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本文件是CNAS对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基本认可准则,并与其他适用的CNAS专用认可准则以及认可方案的相应部分共同构成特定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

为了便于使用,本文件对ISO/IEC 17065:2012用“本文件”替代“本国际标准”。

本文件代替CNAS-CC21:2006《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基于ISO/CASCO所采纳的通用结构重新构架;——基于GB/T 27001至GB/T 27005进行修订;——修订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改进了公正性要求(机制);——在第7章过程要求中引入了GB/T 27000功能法;——在第8章中强化了管理体系的要求;——附录A给出了产品认证机构及其活动的原则;——附录B给出了对过程和服务应用本文件的信息;——考虑IAF GD5的要求进行了改进;——引用了认证方案,有关的进一步信息见GB/T 27067。

引言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的总体目标是向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的信心。

认证的价值在于所建立的信心和信任的程度,这种信心和信任来源于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进行的公正和有能力的证实。

认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a) 认证机构的客户;b) 获得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的组织的顾客c) 政府部门d) 非政府组织,和e) 消费者以及其他公众利益相关方可以希望或要求认证机构满足本文件的所有要求,需要时,也可以包括认证方案的要求。

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是为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证明的一种方式。

有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认证方案可包括初始检测(或检查)和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

对于后续监督,要考虑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及从生产现场和市场抽样的检测或检查。

有些认证方案基于初始检测和监督检测,还有一些认证方案仅包括型式试验。

本文件规定了对认证机构的要求,遵循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认证机构以有能力、一致和公正的方式实施认证方案,以促进国际和国内承认这些认证机构,接受获证产品、过程和服务,并因此促进国际贸易。

本文件可作为认可、同行评审使用的准则文件,也可作为政府部门、认证方案所有者或其他方指定使用的准则文件。

本文件的要求是认证机构实施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方案的通用准则。

在特定行业或其他部门使用时,或必须考虑诸如健康和安全等特殊要求时,可对本文件的要求进行扩充。

附录A(资料性)包含了与认证机构及其提供的认证活动相关的原则。

本文件未对认证方案的内容及其制定提出要求,也不限制方案所有者的作用或选择,但是方案的内容不宜与本文件的任何要求产生排斥或冲突。

可采用认证证书和/或符合性标志的形式来表明满足适用的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但在很多情况下,根据规定的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认证特定产品(或系列产品)、过程和服务的认证方案,还需要其特有的解释性文件。

本文件不仅适用于第三方产品、过程或服务认证,其诸多条款也可用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产品合格评定程序。

在本文件中,使用如下动词形式:“应”表示要求;“宜”表示建议;“可”表示允许;“能”表示可能性或能力;详见ISO/IEC 导则第2部分附录H。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1 范围本文件包含了对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能力、一致性运作和公正性的要求。

按照本文件运作的认证机构不必提供所有类型的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是一种第三方的合格评定活动(GB/T27000-2006的5.5)。

在本文件中,除了那些专门说明“过程”或“服务”的条款(见附件B),术语“产品”也可理解为“过程”或“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1 《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GB/T 27025 《合格评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27000给出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户client有责任向认证机构确保满足认证要求(3.7)包括产品要求(3.8)的组织或个人注:若无特别说明,则本文件中使用的术语““客户”既适用于“申请人”也适用于“客户”。

3.2 咨询consultancy对下列活动的参与a) 获证或拟认证的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分销;或b) 获证或拟认证的过程的设计、实施、操作或维护;或c) 获证或拟认证的服务的设计、实施、提供或维护注:在本文件中,术语“咨询”是指涉及认证机构、认证机构的人员以及与认证机构有关联的组织的活动。

3.3 评价evaluation合格评定活动中的选取和确定功能的组合注:GB/T27000-2006的A.2和 A.3对“选取”和“确定”功能进行了描述。

3.4 产品product过程的结果注1:GB/T19000-2008中给出了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 服务(如运输)(见3.6定义);--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部件);--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剂)。

许多产品由分属于不同产品类别的成分组成,其属性是服务、软件、硬件,还是流程性材料取决于产品的主导成分。

注2 :产品包括自然过程的结果,如植物生长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形成。

注3:改编自GB/T27000-2006,定义3.3。

3.5 过程process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例:焊接过程、热处理过程、需要确认过程能力的制造过程(如在规定的允许误差内操作或生产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植物生长过程。

注:改编自GB/T19000-2008,定义3.4.1。

3.6 服务service在供方和顾客的接触面上至少需要完成一项活动的结果,并且通常是无形的注1:服务的提供可涉及如下几种:– 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如要修理的汽车)方面所完成的活动;– 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如准备纳税申报单所需的损益表)方面所完成的活动;– 无形产品的交付(如在知识传播方面的信息提供);– 为顾客营造氛围(如在宾馆和餐馆)。

注2:改编自GB/T19000-2008,定义3.4.2。

3.7 认证要求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作为获得或保持认证的条件,客户(3.1)所要满足的规定要求,包括产品要求(3.8)注:认证要求包括为满足本文件由认证机构提出的对客户的要求(通常通过认证协议,见4.1.2),也包括认证方案提出的对客户的要求。

本文件所指的“认证要求”不包括认证方案对认证机构提出的要求。

例如,以下为认证要求,但不是产品要求:– 履行认证协议;– 缴付费用;– 提供获证产品变更的信息;– 为监督活动提供获取获证产品的途径。

3.8 产品要求product requirement认证方案列出的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与产品直接相关的要求注:产品要求可以在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中规定。

3.9 认证方案certification scheme针对特定的产品,适用相同的要求、规则和程序的认证制度注1:改编自GB/T27000-2006,定义2.8。

注2:“认证制度”是一种“合格评定制度”,其定义见GB/T27000-2006 2.7。

注3:实施产品、过程、服务认证的规则、程序和管理由认证方案规定。

注4:GB/T27067结合GB/T27028及GB/T27053提供了制定认证方案的通用指南。

3.10 认证范围scope of certification对以下内容的界定:– 批准认证的产品、过程或服务;– 适用的认证方案;– 评价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要求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发布日期)3.11 方案所有者scheme owner负责制定和维护特定认证方案(3.9)的个人或组织注:认证方案所有者可以是认证机构自身、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机构团体或其他组织。

3.12 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body运作认证方案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注:认证机构可以是非政府的或政府的(具有或不具有监管权利)。

3.13 公正性impartiality客观性的表现注1:客观性意味着利益冲突不存在或者已解决,从而不会对认证机构的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注2:表述公正性要素的其他术语有:独立、无利益冲突、没有成见、没有偏见、中立、公平、思想开明、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均衡。

4 通用要求4.1 法律和合同事项4.1.1 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应是一个法律实体,或一个法律实体内明确界定的一部分,以便该法律实体能够对其所有认证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注:政府的认证机构基于其政府地位而被视为法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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