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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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然气管道相遇后建工程处理技术要求

1阀室、输气站(含放空管)与周围建筑控制距离

1.1公司在运输气站、阀室,除春晓站外,均按五级站考虑。一般情况下,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安全间距)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表4.0.4处理(详见表一,已针对公司进行换算)。

表一天然气场站、阀室放空区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米)

1.2* 不能满足防火规范要求,但地方政府已经立项,难以协调的情况下。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热辐射计算,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安评报告要求实施。

2 埋地管线与天然气管道间距控制

2.1埋地管线处理参照《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21447-2008T)执行。公司管道按照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方式管道考虑。

2.2自来水管、污水管、燃气、热力管线

2.2.1埋设原则:一般情况下管径较大管线应埋设于较小管径管道下方。热力管道一般埋设在天然气管道上方。

2.2.2埋设间距:0.3m。

2.2.3地形受限情况下,两者间距小于0.3m时,两管道间应有坚固的绝缘物隔离,确保交叉管道的电绝缘,一般使用橡胶垫、废旧轮胎等。后建管道应保证交叉点两端各10米绝缘层无破损。

2.2.4* 参照省安监局组织的甬台温天然气管道与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同沟敷设间距,平行敷设间距一般不应小于1.5米。

2.3电力管线、通信管线

2.3.1 天然气管道正上方或正下方,严禁有直埋敷设的电缆。

2.3.2 与天然气管道平行敷设的直埋电缆,间距不得小于1米。2.3.3 与天然气管道交叉敷设的直埋电缆、通信管线,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间距不得小于0.25米。

2.3.4 水下电缆与天然气管道敷设间距不得小于50米,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米。

3 架空管线、建筑

3.1 架空管线、建筑基础与天然气管道水平间距应符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控制在5米以外。

3.2架空管线、建筑与天然气管道垂直间距应能满足抢修作业要求,按照不同作业环境间距不同。可参照《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建筑物底边缘与自然地面高差不小于2.0米。

3.3 架空电力线,控制间距见下表。

表二天然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米)

4接地体

4.1 电力线路接地体与天然气管道间距应满足下表要求

表三埋地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最小距离(米)

5道路

5.1 参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行)》、《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油气输送管道穿越设计规范》执行。

5.2 公路

5.2.1与天然气管道交叉

5.2.1.1乡镇道路(10米以下),管道埋深1.5米以下。采用φ15*15*15cm管道两侧各5米,双层钢筋保护。

5.2.1.2* 高等级公路。一般采取箱涵保护方式。

5.2.1.3 交叉角度,一般应垂直交叉。特殊情况下不小于45°。

5.2.1.4 管道覆土与公路不小于2米。

5.2. 2 与天然气管道平行

5.2.2.1对于天然气管道,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

5.2.2.2 在县、社公路或受地形限制地段,安全距离可适当减小;在地形困难的个别地段,最小不应小于1米。

5.2.2.3 对于地形特殊困难,确实难以达到上述规定的局部地段,在对管道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管道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内。新(改)建公路路基必要时也可填压管道两侧的防护带范围,但其填压长度不应超过100米。

5.3 铁路

5.3.1* 与天然气管道平行

5.3.1.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无强制规定,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对大型构建筑物有50米要求,可以参照执行。

5.3.1.2 参照《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铁路沿运行压力小于1.6MPa以下的燃气管道建设或架设时,间距不应小于50米。公司管道为长输管道,运行压力基本大于4.0MPa,安全间距应更高。但目前尚无规范明确规定。

5.3.2 与天然气管道交叉

5.3.2.1* 一般应垂直交越。条件受限时,交叉角度不应小于45°。在采取保护措施后,可适当减少。

5.3.2.2 管道与铁路路基垂直间距不应小于2米。

6河道清淤

6.1* 管道河底覆土应保持在1.5米以上。不能满足的应采取压重块措施,并经验算确认。

6.2 河道护坎施工应保持管道上方覆土1米以上,管道两侧3米范围内不宜打桩。

7 绿化

7.1* 高速、大型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大范围堆土的一般应进行安评。

7.2 一般绿化工程,参照杭甬线下沙绿化整治等安评方案,堆土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最大不超过3米。

7.3 绿化种植,参照相关安评方案,管道5米内不得种植深根植物,管道两侧各2米内不得种植乔木、灌木等。可种植草皮。

8堆土

8.1 淤泥、软土地质禁止管道20米范围内单侧堆土。

8.2 管道上方堆土应保持在2米以下,且应覆盖在管道两侧各5米以上。

8.3 地形受限情况下管道单侧堆土,靠管道侧应放缓坡,坡比在1:3以上。

*:一般应进行安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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