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汇编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能源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近几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出台,并提出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和建设汽车强国的突破口。
2012年到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年产销由1.3万增长至60.9万,保有量已超1%的临界点,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行业结束导入期,稳步进入成长期。
2016年7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同志在西安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好新能源汽车五大安全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强技术攻关,以技术来保障安全。
二是要建立安全标准的规范体系,结合技术和产业化发展,要加快推进相关的标准制定。
三是要强化远程运行的监控体系,以建立体系、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为重点,来加快覆盖国家、地区、企业运行的一个监控平台。
四是要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要明确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要狠抓落实,做到全面覆盖、无缝连接。
五是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围绕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环节,要建立起新能源汽车安全的法规体系。
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电池最主要类型,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强制标准。
该标准基于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修订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16年9月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160967-Q-339。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电动汽车电池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1)本标准编写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2)本标准基于GB/T 31485和GB/T 31467.3,对电池单体、模组、电池包或系统的试验方法与安全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基于对近几年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事故的经验总结;基于对国内外电动汽车安全失效与防范机制进一步理解;3)针对修订内容,在工作组内进行多次意见征求,并在会上充分讨论;4)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相关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ISO12405-1电动汽车锂电池组和系统高功率和高能量应用测试规范中文版

序号参考标准测试项目要求备注Preconditioning cycles 预处理循环Standard cycle 标准循环Energy and capacity at room temperature 室温下能量和容量Energy and capacity at different temperatures and discharge rates 不同温度不同倍率放电时能量和容量Power and internalresistance功率和内阻No-load SOC loss 无载SOC损耗SOC loss at storage 7.24ISO12405-1电动汽车锂电池组和系统测试规范 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只适用于battery systems 1.电池系统无载SOC损耗应该在不同温度(25℃和40℃)、不同搁置时间(24h、1d和30d)进行试验,进行各步测试之前应先进行一次标准循环;2.室温(25℃)下无载SOC损耗测试程序:a)电池在室温下搁置达到热稳定后,标准放电;b)室温下标准循环1次,然后1C恒流放电至80%SOC;c)在测试温度25℃搁置24h;d)重复步骤b)的操作,分别在测试温度25℃环境中搁置7d和30d,最后再进行1次标准循环;3.40℃时无载SOC损耗测试方法同上,但进行各部测试之前应待电池在测试温度下达到热稳定后再进行,电池应在40℃(或更高)环境下分别搁置24h、7d、30d;4.计算每次搁置之后的容量和SOC,并表示为初始容量80%SOC的百分数,即容量保持率和容量恢复率。
7.4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 适用于battery packs and systems6 1.电池在室温25℃下搁置达到热稳定后,标准放电;2.室温下标准循环1次,然后1C恒流放电至50%SOC;只适用于battery检测方法1.脉冲功率特性曲线:目的是测试电池在不同温度、不同SOC(80%、65%、50%、35%和20%)条件下功率和内阻(脉冲放电:0.1s、2s、10s和18s;脉冲充电:0.1s、2s和10s);以最大倍率I dmax 脉冲放电18s后,搁置40s,然后以0.75I dmax 倍率脉冲充电10s,搁置40s 结束,计算各时间点充放电功率和内阻。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新能编制说明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性能编制说明一、 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制定计划由国家标准委下达,标准计划名称“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性能”,计划编号20132233-T-339。
QC/T 743-2006《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QC/T 744-2006《电动汽车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开发生产和应用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于2009年被工信部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引用,在加强政府管理、规范产品发展、保证产品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1年底至2013年,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行业完成了QC/T 743和QC/T 744的修订和QC/T 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报批稿)。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动力蓄电池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以QC/T 743、QC/T 744、QC/T 循环寿命等三项行标为基础,自2013年下半年,又启动了基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标准的制定工作。
1)2011年~2013年,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车辆分委会的指导下,工作组基于多年的应用经验和数据积累,开展了QC/T 743-2006《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QC/T 744-2006《电动汽车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形成了报批稿;2)在两个行业标准修订版本的基础之上,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电池工作组启动了基于上述行标的国标转化工作。
2014年03月28日,由秘书处发到工作组进行征集意见。
2014年05月5日工作组根据各成员意见,修改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1、编制原则1)立足国内外锂离子蓄电池产品研发和应用的现状,同时参考国内外锂离子蓄电池测试技术和评价技术的最新进展,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阶段性草案;2)整车企业、生产厂家、检测科研机构共同参与方案和框架讨论,典型企业、权威检测机构、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和讨论;3)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锂离子电池试验规程—能量型蓄电池电池包和系统

能量型蓄电池电池包和系统目录一、电池容量与能量 (3)1.2 室温下电池容量与能量测试步骤 (3)1.3 低温下电池容量与能量测试步骤 (3)1.4 高温下电池容量与能量测试步骤 (4)二、电池峰值功率、内阻以及开路电压 (4)2.1 峰值功率测试充放电制度 (4)2.2 峰值功率测试数据处理方法 (5)2.3 峰值功率测试步骤 (7)2.3.1 室温下峰值功率测试 (7)2.3.2 非室温下峰值功率测试 (7)三、电池自放电率及容量衰减 (8)3.1 室温下电池自放电率以及容量衰减 (8)3.2 非室温下电池自放电率以及容量衰减率 (8)四、冷启动 (9)五、电荷接受能力 (10)六、振动 (10)七、电池充放电库伦效率及能量效率 (10)7.1 电池充放电库伦效率 (10)7.1.1室温下电池库伦效率测试 (10)7.1.2低温下电池库伦效率测试 (11)7.1.3高温下电池库伦效率测试 (11)7.2 电池充放电能量效率 (12)7.2.1室温下电池充电能量效率 (12)7.2.2低温下电池充电能量效率 (12)7.2.3高温下电池充电能量效率 (12)7.2.4室温下电池放电能量效率 (13)7.2.5低温下电池放电能量效率 (13)7.2.6高温下电池放电能量效率 (13)八、循环寿命和使用寿命 (13)8.1 循环寿命测试方法 (14)8.2 使用寿命测试方法 (14)本试验方法以《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为基础而制定,测试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测试规程中的测试方法有所修改。
车用锂离子电池分为高功率型锂离子电池和能量型锂离子电池,本手册对能量型锂离子电池包和系统规定了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
通用测试条件1.除非特殊说明,否则电池测试环境条件为:温度20℃±5℃,相对湿度25%~85%,大气压力86kPa~106kPa。
2.当测试的目标环境温度改变时,在进行测试前测试样品需要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在低温下静置不少于24h;在高温下静置不少于16h;或单体电池温度与目标环境温度不超过2℃,测试样品如果包含蓄电池控制单元,则环境适应过程需要将其关闭。
GBT 31467.3 电池包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解析

序号
测试项目
结果评定
对应测试设备
7.1
振动
GX-600-ZDN电池包振动试验机
7.2
机械冲击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099-N电池包机械冲击试验机
7.3
跌落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电解液泄露、着火或爆炸现象
GX-3000-BRSL系列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室
7.9
海水浸泡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着火、爆炸等现象
GX-7006-C电池包海水浸泡试验机
7.10
外部火烧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爆炸现象,若有火苗,应在火源移开后2min内熄灭
GX-6053-L电池包外部火烧试验机
7.11
盐雾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
GX-6050-LA电池包跌落试验机
7.4
翻转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并连续接地可靠,结构完好,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718电池包跌落试验机
7.5
模拟碰撞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露、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5098电池包碰撞试验机
GX-3040-BRS系列步入式盐雾试验室
7.12
高海拔
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放电电流锐变、电压异常、泄露、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GX-3020-ZL电池包低气压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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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详细了解该电池包安全性测试项目的具体测试方法和设备详细信息,欢迎随时致电广电计量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关键材料性能测试规范

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关键材料性能测试规范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关键材料的性能测试标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电池的性能符合行业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关键材料的性能测试能够准确、可靠地反映材料的实际性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用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材料的性能测试。
第二章测试项目第三条正极材料测试3.1 化学组成分析测试方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或感应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测试频率:每批次。
3.2 粒度分布测试测试方法:激光粒度分析法。
测试频率:每批次。
3.3 比表面积测试测试方法:氮吸附法(BET)。
测试频率:每批次。
3.4 首次充放电效率测试方法:电池组装与测试。
测试频率:每批次。
第四条负极材料测试4.1 化学组成分析同正极材料测试。
4.2 粒度分布测试同正极材料测试。
4.3 首次充放电效率测试方法:电池组装与测试。
测试频率:每批次。
第五条电解液测试5.1 电导率测试测试方法:电导率计。
测试频率:每批次。
5.2 离子迁移数测试测试方法:交流阻抗谱法。
测试频率:每批次。
第六条隔膜测试6.1 孔径测试测试方法:扫描电子显微镜(SEM)。
测试频率:每批次。
6.2 热稳定性测试测试方法:热重分析法(TGA)。
测试频率:每批次。
第三章测试方法第七条测试条件所有测试应在标准环境条件下进行,即温度为25±2℃,湿度为50±10%。
第八条测试设备所有测试设备应定期校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第九条数据记录与分析测试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以评估材料性能。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条原材料检验所有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十一条过程控制生产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性能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成品检验成品应进行性能测试,确保满足电池制造的要求。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规范修订本规范应根据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定期进行修订。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测试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测试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尊敬的读者:感谢您对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规程征求意见稿的关注。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希望能对您的疑问提供解答。
一、编制目的本安全性测试规程的编制目的在于规范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方法与要求,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和异常情况下均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性能,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编制范围本安全性测试规程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包与车辆的通信安全性、电池包和车辆电气安全性、电池包和车辆机械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项目。
三、编制方法本安全性测试规程的编制过程将采用以下方法进行:1.目标确定:明确规程的编制目标和使用范围,确保规范的实施和执行符合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资料收集:收集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安全性测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内外标准、相关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等资料。
3.技术分析: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结合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确定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
4.内外部评审: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听取不同领域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5.修订和定稿: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最终定稿。
四、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本安全性测试规程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引言:对规程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进行简要介绍。
2.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所有适用的国内外标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3.术语和定义:对规程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进行解释和说明。
4.测试范围和要求:明确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项目及其要求。
5.测试方法:提供各项测试项目的具体测试方法和步骤。
6.结果评定和判定标准:根据测试结果制定评定和判定标准,以确定产品的合格性。
7.缺陷处理和纠正措施:对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缺陷进行分类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试验方法》(1)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动力蓄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为新能源汽车的行驶提供电能。
容量、能量、内阻、能量效率等电性能是动力蓄电池的关键性能指标。
GB/T 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和GB/T 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两项标准分别提供了高功率型和高能量型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的测试规程。
以上两项标准发布以来,有效统一、规范了动力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
然而,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而GB/T 31467.1和GB/T 31467.2两项标准已发布6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并且两项标准制定时参考的ISO 12405-1和ISO 12405-2均已被ISO 12405-4:2018替代。
因此,应当充分参考对应国际标准ISO 12405-4:2018,面向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使用场景需求,结合我国动力电池电性能测试经验,对GB/T 31467.1和GB/T 31467.2两项标准开展修订工作。
本项目计划将GB/T 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和GB/T 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2部分:高能量应用测试规程》合并修订为GB/T 3146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电性能测试规程》。
标准制定计划已于2021年8月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正式下达,计划编号:20213561-T-339。
2、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由电动车辆分标委动力蓄电池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修订工作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标准起草组由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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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测试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系统基本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高功率驱动用电动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和电池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其中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 + 12h循环) (IEC 60068-2-30:2005,IDT )GB/T 2423.43-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IEC 60068-2-47:2005,IDT)GB/T 2423.56-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IEC 60068-2-64:1993,IDT)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ISO/DIS 6469-1:2000,EQV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ISO/DIS 6469-3:2000,EQV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 )GB/T xxxx.1- xxxx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Roadvehicles - Environmentalcon ditions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 onicequipmentPart1: Gen eral,MOD)GB/T xxxx.3- xxxx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 机械负荷(Roadvehicles - Environmental con 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 onic equipmentPart3: Mecha ni cal loads,MOD)GB/T xxxx.4- xxxx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 气候负荷(Roadvehicles - Environmentalcon ditions and testing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 onicequipment Part4: Climatic loads,MOD)3术语和定义3.1蓄电池电子部件采集或者同时监测蓄电池单体或模块的电和热数据的电子装置,必要时可以包括用于蓄电池单体均衡的电子部件。
注:蓄电池电子部件可以包括单体控制器。
单体电池间的均衡可以由蓄电池电子部件控制,或者通过蓄电池控制单元控制。
3.2蓄电池控制单元battery control un it (BCU控制、管理、检测或计算电池系统的电和热相关的参数, 电子装置。
更多精品文档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通讯的3.3额定容量rated capacity of battery pack/syetem 制造商所宣称的电池包或系统按照 6.2 的方法确定的放电容量。
3.4电池包battery pack 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单体电子(部件),高压电路,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3.5电池系统battery system 能量存储装置,包括单体或单体的集成,电池管理系统,高压电路(含电流接触器)、包含电连接的过流保护装置,冷却接口,高压,辅助低压及通讯。
见附录A。
3.6高能量应用high energy application装置或应用特性,电池包或电池系统的最大允许输出电功率和室温下其在1C倍率放电的能量比值低于10。
注:高能量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应用于BEVs。
3.7高功率应用high power application装置或应用特性,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大允许输出电功率和室温下其在1C倍率放电的能量比值大于等于10。
注:高功率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应用于HEVS^FEVSo3.8蓄电池电流符号leading sign of battery current 蓄电池放电电流符号为正,充电电流符号为负。
3.9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BMS)控制或管理电池系统电气的或热性能的电子装置,并提供电池系统和其他车辆控制器的通讯,包括单体电池电子部件和电池控制单元。
4 符号和缩略语下列符号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U蓄电池控制单元nC:电流倍率,等于1小时放电容量的n倍(单位A)HV:高压(B级电压,大于60V且小于等于1000V的直流系统,参照GB/T 18384.3-2001 )LV:低压(A级电压,不大于60V的直流系统,参照GB/T 18384.3-2001 )PSD功率谱密度RMS均方根RT (room temperature ):室温(25 ± 2) °CSOC荷电状态:效率I m ax :最大允许脉冲放电电流5通用测试条件5.1 一般条件5.1.1 高压安全设计需参照GB/T 18384.1和GB/T 18384.3的相关进行测试和验证。
5.1.2 受试装置交付时需要包括完整的系统和用户手册,包括所有必要的操作的文件,以及和测试设备相连的接口部件(如连接器,插头,包括冷却系统)。
制造商需要提供电池包或系统的工作限值,以保证整个测试过程的安全。
5.1.3 当测试的目标环境温度改变时,在进行测试前受试装置需要完成环境适应过程:受试装置在新的试验环境温度下静置12h。
受试装置如果包含蓄电池控制单元,则环境适应过程需要将其关闭。
如果在1h内所有测试点的温度变化小于4C,则环境适应过程的静置时间可以缩短。
5.1.4 如果电池包或系统由于某些原因(如尺寸或重量)不适合进行某些测试,那么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用电池包或电池系统的子系统代替作为受试装置,进行全部或部分试验,但是作为受试装置的子系统应该包含和整车要求相关的所有部分,如进行机械性能测试所要求的机械或电连接的连接点。
5.1.5 调整SO®试验目标值n%勺方法是:按生产商提供的充电方式将电池包或系统充满电,静置1h, 以1C恒流放电(100-n )/100 h。
每次SOC调整后,新的测试开始前受试装置需要静置30min。
5.1.6 测试过程中,为了电池包或系统的内部反应及温度的平衡,某些测试步骤之间需要静置一定的时间。
静置过程中切断电池包或系统的主接触器,电池包或系统的低压电控单元正常工作,如蓄电池电子部件和BCU等;冷却系统根据制造商的规定或BCU的指令工作。
5.1.7 测试过程中的放电倍率大小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充电机制和放电截至条件由制造商提供,但是这些条件应前后统一,如循环性能测试过程的充电机制和放电截至条件应该和循环寿命等其他试验的规定相同。
5.1.8 电池包或系统的额定容量对于测试过程具有重要影响。
如果蓄电池实际可用容量(7.1.2.2 )与蓄电池额定容量之差的绝对值超过额定容量的5%则在测试报告中要明确说明,并用实际可用容量代替额定容量用于充放电电流及SOC计算的依据。
5.1.9 电池包和电池系统需要进行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章条号、测试条件等信息见附录B。
5.2 准确度要求5.2.1 测量仪器、仪表准确度的要求如下:――电压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电流测量装置:不低于0.5级;――温度测量装置:土1K;-- 时间测量装置:土0.1%;-- 尺寸测量装置:土0.1%;――质量测量装置:土0.1%。
5.2.2 测试过程中,控制值或测试值的总误差(相对于期望值或实际值)最低要求如下:-- 电压:土1%;更多精品文档——电流:± 1%; ——容量:± 1%; ——温度:± 2K 。
5.3 数据记录间隔除非在某些具体测试项目中另有说明,否则在预计的充电或放电时间的每 5%间隔处记录测试数据,如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等。
5.4 试验准备 5.4.1电池包的准备除非特殊说明, 否则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
根据电池包生产商的要求和实验 测试规程, 由测试平台控制电流接触器、 可获取的电压、 电流和温度参数。
电池包的被动过流保护需要 开启。
测试平台需要保证主动过流保护, 如果需要,可以通过断开电池包的主接触器来实现。
冷却装置 可以连接到测试平台,根据电池包生产商的要求进行控制操作。
5.4.2电池系统的准备除非特殊说明,否则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
电池系统由BCU 控制,平台测试设备将遵循BCU 通过总线通讯传递来的工作限值。
平台测试设备要保证主接触器开关的工作,保证电压 电流和温度剖面和测试规程的要求一致。
电池系统冷却装置及平台测试设备相对应的冷却回路将根据测 试规程和BCM 控制而工作。
BCU 要使平台测试设备能够在电池系统工作限值内完成规定的测试。
如果需要,BCU 勺程序将根据测试规程由电池系统生产商进行更改。
电池系统的主被动过流保护需要开启。
主 动过流保护同时也需要由平台测试设备保证,如果需要的话通过断开电池系统的主接触器实现。
注1:电池包测试过程中,电池包和测试平台之间没有信息交换,电池包的参数限值由测试平台直接控制;而电池 系统测试过程中,电池系统通过总线和测试平台通讯,将蓄电池状态参数和工作限值实时传输给测试平台, 再由测试平台根据电池状态和工作限值控制测试过程。
注2:电池包和电池系统测试中,都是由测试平台控制受试装置的充电、静置、放电等过程的具体参数及其切换, 由测试平台检测电池包和电池系统电流、电压、容量或能量等参数,并将这些数据作为检测结果或计算依据。
6 通用测试循环 6.1 预处理循环6.1.1电池包的预处理循环a ) 室温下进行测试。
b ) 除非制造商在交货前另有建议,否则使用2C 放电。
充电按照制造商的推荐进行。
c ) 进行五次预处理循环。
消费者和厂商之间还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减少预处理循环次数。
d ) 电池包或系统的放电截止电压不可低于生产商推荐的最小电压值 (最小电压是未造成不可恢 复损坏的放电电压最低值)。
e ) 如果在连续两次电池包或系统的放电容量变化不高于额定容量的3(高功率电池用2C 放电倍率,高能量电池用1C 放电倍率,或都根据电池制造商的建议而采取的放电其他放电机制),电池包的高压和低压要和测试平台设备相连, 电池处于正常的工作条件下(主电流接触器关闭, 成设备完成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