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保险201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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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2015最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成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城 镇 户 口 最 低 基 数 大病医疗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 (元) 1791 2584 2584 2584 2584 单位缴费 比例(%) 金额(元) 20% 358.20 6.5% 1.0% 0.6% 1.5% 167.96 25.84 15.50 38.76 个人缴费 比例(%) 金额(元) 8% 143.28 2% — — 0.5% 51.68 — — 12.92 合计 比例(%) 金额(元) 28.00% 501.48 8.50% 1.00% 0.60% 2.00% 0.60% 40.70% 28.00% 8.50% 1.00% 0.60% 2.00% 0.60% 40.70% 20.00% 2.50% — 0.60% 2.00% 0.60% 25.70% 20.00% 2.50% — 0.60% 2.00% 0.60% 25.70% 219.64 25.84 15.50 51.68 15.50 829.64 3760.68 1098.29 129.21 77.53 258.42 77.53 5401.67 358.20 64.60 — 15.50 51.68 15.50 505.48 2686.20 323.03 — 77.53 258.42 77.53 3422.72 执行时间
工伤保险 2584 0.6% 15.50 — — 合计 30.20% 621.76 10.50% 207.88 本 养老保险 13431 20% 2686.20 8% 1074.48 地 医疗保险 12921 6.5% 839.87 2% 258.42 最 外 大病医疗 12921 1.0% 129.21 — — 高 地 生育保险 12921 0.6% 77.53 — — 基 失业保险 12921 1.5% 193.82 0.5% 64.61 数 工伤保险 12921 0.6% 77.53 — — 合计 30.20% 4004.16 10.50% 1397.51 养老保险 1791 12% 214.92 8% 143.28 医疗保险 2584 2.5% 64.60 — — 最 大病医疗 — — — — — 低 生育保险 2584 0.6% 15.50 — — 基 失业保险 2584 1.5% 38.76 0.5% 12.92 外 数 工伤保险 2584 0.6% 15.50 — — 地 合计 17.20% 349.28 8.50% 156.20 农 养老保险 13431 12% 1611.72 8% 1074.48 村 户 医疗保险 12921 2.5% 323.03 — — 最 口 大病医疗 — — — — — 高 生育保险 12921 0.6% 77.53 — — 基 失业保险 12921 1.5% 193.82 0.5% 64.61 数 工伤保险 12921 0.6% 77.53 — — 合计 17.20% 2283.63 8.50% 1139.09 1、2015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4476.83元,40%为1791,300%为13431 2、2015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4306.75元,60%为2584,300%为12921 3、2015年3月起,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 ( 、 )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doc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据实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月足额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缴费范围●按照《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的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劳动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都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07年缴费基数可在2006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两档中确定一档;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3)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成都历年社保缴费标准表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成都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是多少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5.58元,个人246.56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个人1849.44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二、医疗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62.4元,个人95.48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三、失业保险: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成都市社会保险缴交政策(五险一金)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工资收入低于职工平均工 资60%的缴费基数(元/
月)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工资 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元/月)
1428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1364 实际工资收入
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缴费基数(元/月) 7140 6819 6819 6819 6819 6819
注: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如何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函》(成社险[2007]17号 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 互助补充保险按实际工资申报,按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缴费基数。
二○
眉山市社会 眉社
眉山市社 关于征收2010
各区、县社保局(中心),市属以上参保单位: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 会保险参保缴费及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最低按1429元,最高按714 (二)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其缴纳201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572元、5148元、5724元。2010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10年10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按规定加收利息。 (三)2010年当年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养老金补发的,在2010年8月补发到 (四)2010年度内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人员,其丧葬费计发基数按28563元核定,涉及丧葬费补发的,在2010年10月前补发到位

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标题: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全面评估与分析在2015年的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市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和支出情况。

这一数据不仅仅是一组数字,更是对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真和重视程度的真实体现。

通过对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到政府对社会保障的努力和成效,也可以从中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呈现出哪些特点?从支出规模来看,成都市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较可观的。

在这份决算表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项目的支出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府对社会保障的高度重视和投入。

从支出结构来看,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相对均衡,各项保障项目都得到了一定的支持和保障。

这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虽然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呈现出了一些积极的特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虽然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比较大,但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关注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是否能够真正惠及到广大的社会民众?是否能够解决老年人、失业人员和贫困裙体的实际困难?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另外,支出决算表还需要更为透明和规范,公众应当有权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运转情况,这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提高都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上述问题,我个人认为,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需要更多地注重效益和公平。

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政府还应加大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更多的民众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红利,从而共同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通过对2015年成都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的全面评估与分析,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和支出情况,也能够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成都市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拥有着庞大人口和多样化的经济。

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的发展,成都市政府逐年发布不同的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本篇文章将对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指的是社会保险缴费的基础金额,是标准的选择和使用的基数;是决定其所得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本数额。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的重要基础。

各地政府需要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在本地区范围内适用的社保缴费基数。

二、成都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1、2011年:上限公积金为3021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1年,成都市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没有上调,但是上限公积金增加到3021元。

同时,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个人及单位分别缴纳8%和20%。

2、2012年:上限公积金为3468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2年,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仍然没有上调,但是上限公积金又增加到3468元。

与上一年相比,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3、2013年:上限公积金为3926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3年,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也没有上调,但是上限公积金再次增加到3926元。

与前两年相比,2013年的缴费比例也没有变化。

4、2014年:上限公积金为4720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4年,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到了4720元,同时上限公积金也增加到了4720元。

与前三年相比,2014年的缴费比例不变。

5、2015年:上限公积金为6121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5年,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到了6121元,而上限公积金也增加到了6121元。

与前几年相比,2015年的缴费比例同样保持不变。

6、2016年:上限公积金为7210元,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不变2016年,成都市的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再次上调到了7210元,与此同时,上限公积金也增加到了7210元。

15年成都市社会保险费用缴费算法精编版

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2015年6月起)算法:单位:元 。

说明:个人缴费比例为“ + ”后数字。

年平均工资月平均 工资缴费档次工资基数养老(20%+8%)医疗(6.5%+2%)失业 (1.5%+0.5%)工伤 (0.6%+0)生育 (0.6%+0)大病 (1%+0)缴费合计缴费基数258453730 447840% 1791 358.2+143.28 167.96+51.6838.76+12.9215.515.525.84829.64 60%2687 537.4+214.961080.5280% 3582 716.4+286.56 1331.12 100%4478895.6+358.241581.98城镇职工社会养老缴费基数只与参保的工资基数相关。

原则上不按照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中所说的60%、80%、100%档位缴费,也没有类似说法。

缴费档次 工资基数(区间)公司(单位)应缴合计个人应缴合计 40% 1791 621.76 207.88 60% 2687 800.2 280.32 80% 3582 979.96 351.16 100%44781159.14422.84非本市户籍农民工(3类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2015年6月起)算法:单位:元 。

说明:个人缴费比例为“ + ”后数字。

年平均工资月平均 工资缴费档次工资基数养老(12%+8%)医疗(2.5%+0)失业 (1.5%+0.5%)工伤 (0.6%+0)生育 (0.6%+0)大病 (+0)缴费合计缴费基数258453730 447840% 1791 215.64+143.28 64.638.76+12.9215.515.5505.48 60%2687 322.44+214.96684.6880% 3582 428.84+286.56 826.68 100%4478537.36+358.241042.88③类人员以城镇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只与参保的工资基数相关。

成都市历年市平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20.60% 12.60% 20.60% 12.60%
20% 12% 20% 12%
20% 12%
8% 20.60% 9.50% 7.50%
8% 20.60%
8% 20.60%
8%
20%
8%
20%
9.50% 9.50% 9.50%
7.50% 7.50% 7.50%
8%
20% 8.50% 6.50%
2% 2.25% 2% 2.25% 2% 2.52% 2% 4.14% 2% 2.25%
成都市历年市平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记
历年市平均工资
年度
非私营企业
年平均
月平均
合计
60% 100% 300%
单位
个人
1990 2205 110 184 551
1991 2428 121 202 607
1992 2837 142 236 709
21%
19%
1993 3222 161 269 806
22%
基本 医疗服务
工资 指导价位
工伤 及劳动能 力鉴定
职业 技能鉴定 、培训机 构
岗位 供求分析
企业 年金
农民 工子女入 学花名册
就业 援助补贴 拨付情况
创业 项目库
2月单位1.5%;生育保险97年7月至12月按0.6%的比例直接从养老基金中移出(私企和个体 工商户 ;工伤保险从1996年4月至2003年12月缴费比例为五档,一档0.6%、二 档0.9%、三档1.1%四档 缴费比例为4%。 +缴费工资×0.02%或0.035%×年龄。
业缴费比例为准。
社平 工资及缴 费档次
8%
8%
1-9 0% 月:28.6%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1.12.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73号),结合《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废止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内容的3个市政府规章、我局代市政府(含办公厅)起草的13个规范性文件、以我局名义制发(含我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发文)的2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公布废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令第173号摘录)
2.废止的市政府(含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令第173号摘录)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附件2
废止的市政府(含办公厅)规范性文件
附件3。

2008年成都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08年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拨付等一系列业务都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统计局《2007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待遇支付经办业务中,涉及到的2007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4月1日起将使用21312元这一数据;根据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统计发[2008]36号),200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941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2008年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金征收经办业务中,涉及到的2007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4月1日起将使用21941元这一数据。

一、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以提高职工平均工资是政府统计部门根据统计资料依法发布的一定区域和统计时段内,职工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它表明一定统计时段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

它的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并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年增长。

随着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今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将相应提高: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从今年4月起将随之提高,按照“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原则,2008年1月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将相应提高。

二、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单位和职工缴费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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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4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4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

现就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791元/月,上限为13431元/月(见附件1)。

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5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1.1至5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包括已办理退休
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2.1至5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足额缴纳。

其中变更前的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后,由变更前用人单位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见附件2)。

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见附件3)。

(三)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

(四)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

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53722元(4476.83元/月)。

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2015年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丧葬补助金时使用53722元(4476.83元/月)。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5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发〔2015〕9号)规定执行;2015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53722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584元/月,上限为12921元/月(见附件1)。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工资收入在缴费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44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4307元为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4307元为月缴费基数。

(三)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5年1月起按51681元执行。

附件: 1.2015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2015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3.2015年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6月9日
附件1
2015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附件2
2015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附件3
2015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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