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汇) 工程洽商、联系单(桩头)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你都知道吗?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的含义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如何区分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

如何区分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签证一、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例如: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催要甲供材料。
二、工程洽商记录:用于对工程方面的技术问题的核定,需要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家签认。
例如:将电气桥架与排水管相交时如何施工?这就需要做洽商记录。
三、工程签证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
这几个单子的名称。
在各地和各单位中,会多少有不同。
看这些单子的功能,主要从这样几个角度看1. 单位,谁能给谁发得单子,谁有权给谁发单子,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发单子,这些事情的属性很重要。
项目各参建单位由于项目关系不同,比如合同关系或管理关系等,再加上项目建设程序及规律的特性。
谁能给谁发单子,决定了单子的有效性;2. 日期、签署、事由等。
这些都与发单子单位之间的项目关系直接有关。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发单子,也不是什么单子都可以发;3. 各单据的管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联系单、工程洽商单、工程签证,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甲方、监理、承建商、稆种供贷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包括监理单位也有可能向甲方发“工程签证”,但通常不是以工程签证为抬头就是了。
如果要说三单之间的差别。
单纯从建设方这个角度看。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建商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建商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与“工程洽商”等相关流程。
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法务角度理解法务角度考虑,直白的说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我们就要从法务角度出发去分析讨论,就要从增减合同额的文件证据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很显然从文件流程上理解,洽商单和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增减合同额的证据必须是签证单或变更单。
成本运营角度理解成本经营角度考虑,通过该文件增减合同额的数据大小是结果,我们要从成本运营分析怎么能控制好工程利润多少是关键,从文件的内容分析讨论。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和联系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和联系工程签证:就是施工过程中发现、发生图纸或合同以外的;工程变更:就是设计院或业主对会审后的图纸进行的个别修改;工程洽商:就是对工程变更和签证、材料、合同外人工等的价格洽谈;其他的有关施工、技术等问题的谈判工程量确认单:1、对已完的约定工程量的签认2、隐蔽、合同外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签认以上的情况都影响造价文件的结果,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不管是工程签证还是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确认单,都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涉及造价、付款等经济问题重要证据,都可以作为最后的影响造价的重要文件。
工程签证:一般情况下是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工作内容,双方针对该工作内容办理的认证文件。
如基础施工时地下意外出现的流沙、墓穴、工事等地下障碍物,必须进行处理,若进行处理就必然发生费用,因此双方应根据实际处理的情况及发生的费用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变更:是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修正、设计补充或变更,由设计院提出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发致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或由建设单位提出由设计院签字认可,再由建设单位下发。
工程洽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许多诸如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工期、材料、造价及其他合同涉及的内容办理的关于技术及经济洽商文件。
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提出由建设单位认可(也有建设单位提出,由施工单位认可的)。
工程洽商必须经双方认可后方能生效。
工程量确认单:是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已完成工作量(含月度、年度、阶段或全部)的确认文件,以及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工程洽商所引起的工程量的确认文件。
一个最容易理解的也是实际运用中的程序性答案:工程签证、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确认单四者之间的关系要清楚,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图纸上的修改时业主方会给工程变更通知单,或者是需要向业主方索取:2、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就工作内容的增减,实质影响到原合同,双方就有新的谈判于是就有工程洽商,洽商是新合同,或可以是原合同的附件,3、接受业主方提供的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后,开始施工,施工后的工作量需要及时向业主单位递交工程量确认单,以便监理业主单位签字确认,以保证结算。
工程洽商、联系单

工程洽商、联系单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序 号 1 2 3 4 5 山西××公司办公区试验楼 专业名称 编号: 001 建筑
图号
洽商、联系内容
建-01 建-01 建-01 建-01 注:
实验楼办公室原设计墙面为喷大白浆,现改为耐擦洗涂料。 实验楼试验室原设计内墙为1:3石灰膏砂浆打底,纸筋灰罩面,现改为水泥砂浆打底压 光。 一层大厅缘石合计楼地面为20㎜水泥砂浆地面,现改为水磨石地面。 二层小会议室吊顶原设计为纸面石膏板,现改为吸音板。 工程费用执行2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费用共计:155800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
提出单位: 山西××建筑公司 设计单位
(公 章)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
制表: 施工单位
×××
(公章)
(公章)
(公章)
(公章)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 师:
×××
项目经理:
×××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001
建筑
涂料。
பைடு நூலகம்
为水泥砂浆打底压
磨石地面。
板。
。
整
××× 施工单位
(公章)
×××
×年×月×日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文搞懂!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文搞懂!目录一、设计变更 (2)(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2)(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3)(三)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3)(四)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4)二、工程签证 (4)(一)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 (4)(二)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5)三、工程签证与工程量确认单的区别 (6)四、会签 (7)五、工程联系单 (8)六、工程洽商 (8)七、发生的范围、关系与差别 (9)(一)发生的范围 (9)(二)关系 (10)(三)差别: (11)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这7个名词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这7个名词明源地产研究院官方微信出品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都有啥区别,你分得清么?反正我是看完这篇文章才弄明白的。
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 副本
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1.工程洽商联系单范本
洽商内容摘要
洽商发起部门
□甲方营销部门□甲方设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
洽商内容归属合同
(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发起)
洽商原因
建设单位原因:□设计变更□现场管理□客户要求□营销展示需要
□合同范围调整□适应政策规范调整□其他
设计单位原因:□设计错漏□其他
施工单位原因:□施工错漏□施工困难□第三方影响□其他
申请洽商的内容:
此洽商是否涉及费用:□增加费用□减少费用□不涉及费用增减
申请单位:(如为外部单位需加发起时)
工程职能部门:
说明:1、此联系单适用于除甲方工程职能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部门发起的工程洽商。其作用是向工程职能部门申请工程洽商。
2、此联系单中工程职能部门意见栏仅在不同意洽商内容而回退给发起单位时填写,如同意直接流转《工程洽商指令审批单》。
3、此联系单需作为《工程洽商指令审批单》的附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对偏位桩桩中心偏出剪力墙所在轴线平面外距离s的桩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分别对承台
进行处理:
(1)桩平面外偏位100<s≤150mm时,承台梁相应加宽100mm,加宽承台梁长度为桩轴线方向桩两侧各一
跨,箍筋不变。
(2)桩平面外偏位150<s≤200mm时,承台梁相应加宽200mm,加宽承台梁长度为桩轴线方向桩两侧各一
C16,间距不大于200mm.
3.对偏位桩桩中心偏出承台超过规范要求的,加大所对应方向的承台.
4、桩中心无混凝土的桩,凿掉后压浆水泥,用高强度灌浆料填充。
5、对于露筋桩须凿掉露筋范围内混凝土,然后用C40混凝土重新浇筑,桩径扩大100
6、对于未到桩顶设计标高的桩,须凿掉600高桩头,然后搭接钢筋至设计标高,再用C40混凝土浇筑,桩
径外扩100。
结构G05
提出单位:(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制表: 施工单位(签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0
表C.3.1-6
工程洽商、联系单工程Leabharlann 称2019年4 月 25 日
太行悦泉苑项目1#、2#楼地下车库、商业B区1#楼
专业名称
编号: THYQY-LX-004 结构
序号
图号
洽商、联系内容
1.对偏位桩桩中心沿承台梁轴线方向偏出s≤300mm非端头处的桩不做处理,端头处的桩桩位偏差超出规
1
范部分,
垂直于承台梁轴线方向的承台梁按第2条要求处理。
跨,纵筋上下各增加1根纵筋、箍筋增加一肢,最外侧封闭箍筋直径改为C12,加宽承台梁腰筋改为C14.
(3)桩平面外偏位200<s≤300mm时,承台梁相应加宽300mm,承台梁高度变为1m,加宽承台梁长度为桩轴线
方向桩两侧各一跨,纵筋上下各增加2根纵筋、箍筋增加二肢,箍筋直径改为C12.,承台梁腰筋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