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社会治理创新——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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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报告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报告

在实践应用方面,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公共服 务和法治建设等领域。例如,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 法等方面,行政法学的研究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研究重点
未来,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重点将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当前,中国行政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如行政程序法制化程度不高、行政救济制度不完善等。因此,加强行政法律制
中国行政法学在未来发展中有着广阔的空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种新型社会关系和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对行政法学的需求将不断增长。未来, 行政法学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政府治理、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法律问题,
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方案。同时,行政法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与宪法、刑法、民法等学科的交流与互动,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为构建完善的法 律体系做出贡献。
三十年来,中国行政法学经历了许多标志性事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89 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这部法律标志着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为公 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增加了“国家尊重 和保障人权”
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此外,中国行政法 学界还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里程碑人物,如应松年、马怀德等,他们 的学术研究成果对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内容二
稳健发展的中国行政法学:行政 法学研究综述
本次演示旨在回顾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分 析前人研究的主要成果和不足,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我们希望通过梳理 和评价行政法学的基础概念、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 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研究论文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研究论文

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研究论文「出处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制研究中心主编:《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宪政与行政监察法治评论》按北京大学学理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罗豪才先生担任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两届会长。

2003年8月10日至12日在宁夏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3选聘年年会进行了理事会换届在工作中,泰苏老师坚持卸去研究会会长一职,后经新一届研究会及其领导机构一致推举,身兼了研究会的名誉会长。

在盛况空前的西宁年会开幕式上,罗老师发表文章了重要讲话。

这篇讲话系统地总结了发展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我国的成绩和经验,马小平分析展望了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发展的趋势和研究重点,并对行政法学者和行政法制工作者提出了殷切期望。

现经罗老师授意,特由《宪政与行政监察法治评论》创刊号前言发表这篇讲话,以飨读者。

行政监察行政法学界一年一度的盛会,今天在银川隆重召开了。

这次会议,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第三次年会。

本次大会,上承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学研究稳步发展的势头,十五下启二十一世纪行政法学研究的新局面,对于总结十多年历练来的发展战略经验,凝聚力量,在新的世纪里推进行政法学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将完成三个诸多方面的任务:第一个是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换届,第二个是讨论准备分会以研究会名义向立法机关提交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是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委托起草的《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方案(专家建议稿)》。

过去的十多年里,在中国法学会党组的领导下才之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行政法学研究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反映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述说要求,顺应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促进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对于推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起到了应积极的作用,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

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行政法学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它是以行政法作为基础,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构建起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

本文将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由行政法学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构成。

它以行政法的基本观点为出发点,即以人民为中心,以依法治国为根本原则,以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

基于这一观点,行政法学构建了一系列的基本原理,如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程序正义原则等,从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有:行政法的性质和内容理论、行政法的体系和结构理论、行政法规范有效性理论、行政法责任理论等。

这些基本理论为研究行政法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思路。

同时,行政法学在研究行政法的过程中,还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构建了一些专门的理论体系,如行政法与宪法关系理论、行政法与民法关系理论、行政法与刑法关系理论等。

这些理论体系有助于揭示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门类的联系和区别,为推动行政法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指在研究行政法问题时所采用的一系列科学方法和技术。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理论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

理论研究方法是行政法学的基础,它主要采用逻辑分析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

逻辑分析法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读和对行政法学理论的分析,揭示行政法的本质和内涵。

历史研究法通过对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的研究,探究行政法的起源和发展。

比较研究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法的比较分析,揭示行政法的异同和发展趋势。

实证研究方法是行政法学的实践性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案例分析法、调查研究法、实地观察法等。

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实际行政案例的分析,揭示行政法的适用规律和解释方法。

调查研究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行政法实际问题的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与现状概要

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与现状概要

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与现状概要�~回顾历史可以发现,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兴起与发展,始终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

有关行政法学的真正研究应该说始于八十年代初期。

11983年出版的《行政法概要》是建国以来第一本全国性的行政法学统编教材。

该书的出版可以视为中国行政法学的研究逐渐步入正轨。

其后1989年第二本较为系统的全国性统编行政法学教材出版。

2该书的体系、结构与内容较之第一本统编教材有所变化和更新。

这期间,有关行政法的著述和论文的数量不断增加。

有关行政法的专门论著和教材、论文相继出版和发表。

行政法学作为中国法学的一门年轻学科正在崛起与蓬勃发展。

现在中国形成了以大学教师与研究人员为主体,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有志之士共同组成的行政法研究队伍,而且这支队伍还在不断扩展、壮大。

以下,笔者仅就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与现状作一简要介绍与述评。

一、新中国行政法学的产生背景分析笔者认为,新中国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与背景。

以下主要从经济、政治及思想渊源等方面试图对新中国行政法学产生的背景作一扼要分析。

1、经济背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到八十年代初期开始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建国后三十多年来形成的经济体制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传统意义上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这里首先是指国有企业或者国营企业)的关系。

强调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的分离(所谓政企分开或政企分离)。

八十年代以前,政府主要是以行政命令与行政计划为手段对企业进行管理,政府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直接经营者,企业则是政府的“附属品”。

改革要求政府对企业经济的管理应当是间接的宏观经济调控。

这样就要求彻底改变政府过去的“管理者或统制者”角色。

企业作为经济利益的主体开始强调自己独立的利益,强调不断增强企业内部活力,企业也更加关注保障自身的利益与职工的权益。

最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结

最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8年工作总结2018年度,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本着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行政法治实践发展的宗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主题,在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学术合作交流、探索智库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全面加强研究会建设,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研究会积极开展组织生活,落实政治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不断提高研究会党员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充分发挥研究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举办的活动主要有:4月,研究会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5月,研究会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主题活动,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9月,研究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北戴河讲话精神,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10月,研究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的依法治国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的依法治国思想,马怀德会长做专题报告;12月,研究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马怀德会长主持,名誉会长应松年,副会长董皞、刘莘、莫于川、杨建顺等发言和研讨。

为了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会于2018年8月换届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新党支部,秘书长王敬波老师为支部书记,副秘书长李洪雷教授为组织委员,副秘书长张红副教授为宣传委员(兼文艺委员),以提升研究会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凝聚党员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务工作的力量。

二、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深化行政法治理论研究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积极发挥作用,研究会的城市管理执法专业委员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法治政府专业委员会、行政法教学专业委员会、政府规制委员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委员会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实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行政法重点问题和法治政府新课题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行政法重点问题和法治政府新课题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行政法重点问题和法治政府新课题研讨会在广西南宁召开本刊讯(记者/张严方) 10月15日、16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广西南宁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广西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承办。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副部长张苏军,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广西大学党委书记刘正东,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崔智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何开长,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行政法专家、实务工作者和媒体代表等约300人参加了此次年会。

开幕式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主持。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行政法是规范公权力的基本法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时期,行政法学研究会在推进法治建设、法学交流、培养法学人才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届年会确定了三个主题,分别是行政不作为法律问题、市场监管及其行政法问题、行政检察监督问题,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相信本届年会能够推进这些领域的研究。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致辞,他指出行政不作为、市场监管法律问题、行政检察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这些议题的研究和讨论有助于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快速的推进。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有良好的传统,始终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有助于相关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胡焯同志在致辞中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做法和经验正在全国推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选择在南宁召开,这是对广西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的充分肯定,深入讨论行政法前沿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

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时间:2009-10-28 11:47来源: 作者: 点击:412次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内容提要】行政法学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是平衡论、行政法基本原则、公法问题、软法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公众参与机制、行政性 ADR 、行政执法研究和案例行政法的发展。

总结分析这十个问题希望对行政法学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行政行政法行政权力公民权利 AbstractThis paper summarizes ten hot topics in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se are the balance theor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public law soft law the enact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amendment mechanism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administrative ADR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case administrative law development. Through summarizes these ten questions people can grasp the dire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jurisprudence research. Which can guide administrative jurisprudence research to the depth development. Key wordsAdmin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Civil Rights 一、行政法基本理论之平衡论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行政法的整个理论体系建构传统的行政法都以行政权为核心来建构理论体系。

学术综述(详细版)

本课题研究的学术综述本课题是针对证券领域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之间的衔接所进行的研究,因此,拟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之间的衔接以及证券法律责任等两个方面的研究进行简要介绍。

一、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之间衔接问题研究的现状(一)90年代初有关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之间衔接问题的研究在我国,有关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之间衔接问题的研究始于90年代初。

由于涉及到行政法学与刑法学两个不同的学科,因此,两者之间衔接难的问题从产生之初就得到了行政法学界和刑法学界的共同关注。

这一时期,刑法学界关注的学者有张明楷、陈兴良、卢建平、刘艳红、匡科等,行政法学界关注的学者有汪永清、刘莘、周佑勇、杨解君等。

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这样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适用范围、竞合以及竞合时适用的原则等;二是行政刑法的概念、性质以及行政刑法规范等方面。

其中,行政法学者对于前一个方面的关注较多,而刑法学者对于后一个方面的关注较多,较为重要的著作及论文主要是张明楷教授于1991年主编的《行政刑法概念》一书和其199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行政刑法辨析》一文。

论文:1.陈兴良:《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4期;2.汪永清:《行政处罚与刑罚的适用范围和竞合问题》,《政治与法律》1993年第2期;3.卢建平:《论行政刑法的性质》,《浙江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4.张明楷:《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5.刘莘:《行政刑罚——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5年第6期,该文主张在我国采用独立性分散型刑事立法方式,建立行政刑罚制度;6.周佑勇、刘艳红:《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立法衔接》,《法律科学》1996年第3期;7.周佑勇、刘艳红:《论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适用衔接》,《法律科学》1997年第2期。

著作:1.张明楷主编:《行政刑法概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2.杨解君:《权力·秩序与法律控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关于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综述

关于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综述经供参考,杜绝不修改!神的门关于国内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综述行政法是国家重要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行政学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规范,一般适用于广泛的行政法律秩序领域,而不是特别领域的原则。

[2] 行政法的制定与实施虽然要遵循许多的原理与准则,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却只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原理或准则,不能是为一切统治工具或管理工具都共同遵循的一般政治原则或一般社会原则。

[3] 宪法的核心是保障人权,国家机构组织、权力及其运行规则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保障人权的根本目的。

行政法只是宪法搭建起来的有机结构当中的法律再生产。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依赖于学者们的概括、总结,而不同的学者研究角度和方法的不同,必然导致其所概括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差异,因此对什么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论。

一、国内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在周佑勇主编的《行政法原论》中,作者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为三项:一是,行政法定原则。

行政法定原则,相当于德国行政法上的“依法行政原则”和我国行政法上的“行政合法性原则”。

作者又细划为: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

所谓职权法定,就是指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优先原则作为法律位阶在行政法中具体作用的客观要求,在强调国家立法权限与行政法立法权限划分的同时,侧重于要求低位阶法律规范的制定必须以高位阶的法律为规范依据;而所谓法律保留是指凡属宪法、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则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机关做出规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学习目的和要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系统、全面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反映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

通过课程训练,力图让学生掌握认识、分析问题的方法,建立体系化的知识,具备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能力。

编次教学内容课时1 导论 62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83 行政行为法264 行政程序法 35 行政复议法 66 行政诉讼法197 国家赔偿法 48 实践36小计108第一章导论本章是行政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所阐述的理论概念是涉及整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最重要的基本概念。

本章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含义及特点;行政法的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教学目的:明确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及行政法的发展概况,认清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渊源和特点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念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含义是执行和管理。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习语的行政包括私行政与公行政。

行政法是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了解和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必须对什么是行政予以认识上的界定,否则,难以清楚、准确地把握行政法所欲规范的对象。

这就是教材之所以首先讨论“行政”涵义的原因。

至于对“行政与行政国”、“行政与法治国”的讨论,则可以从一定角度将之理解为说明行政法是在怎样的社会生活现实条件(行政国)和怎样的精神氛围(法治国)之中产生的。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一定组织机构或者授权某些组织采取特定法定手段与方式对公共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公行政又分为政府行政与社会公行政。

公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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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法与社会治酬新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综述余睿,覃兴升(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0)[摘要]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以“行政法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深入研讨了行政检察监督 机制、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社会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检察监督等法治热点问题。

针对全面依法治国背 景下行政法理论及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提出大量建设性意见,为新时期广西地方 行政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务参考。

[关键词]行政法;社会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综述;[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48(2018)03-0019-06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在此背景下,广西行政法学研 究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1月25日在南 宁召开。

本次会议由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广西 检察官学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 处联合承办。

会议共收到论文120余篇,收录论文数 量为近年研讨会之最。

共有来自区内各高校和研究 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各 级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部门80余位知 名行政法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 会以“行政法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具体围绕“检 察行政公益诉讼与政府依法履职”和“地方法治与行 政创新”两个议题开展了 4场学术讨论。

共有14位 来自不同领域的论文作者发表了主旨发言;由14位 区内资深行政法学者和实务专家对发言论文进行了 富有指导性的点评。

与会代表针对区内外当下热点、难点行政法理论及实务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交 流。

整个研讨会呈现出“规格高”“主题好”“气氛热烈”的特点,并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学术研究 成果。

一、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与政府依法履职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政府是执法主体,政府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是法治精神 得以贯彻实施的根本保障。

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必需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手段来推 动。

检察公益诉讼和政府依法履职问题在行政法理 论和实务界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和价值。

检察机关 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治政府如何建设、依法 履职如何推进等问题在研讨会上引起了与会专家 学者的激烈讨论,并形成了关于广西行政法理论和 制度方面的许多成果。

(一)关于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研讨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收稿日期:2018-04-06基金项目:2017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17BFX001)作者简介:余睿(1978—),男,湖北武汉人,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究。

覃兴升(1991—),男,广西梧州人,广西大学法学院2016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顼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行政法研究。

〇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在该法第二十五条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规定了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 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 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 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 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 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由此,经过两年多的授权试点,检察机 关已获得立法授权,可通过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来监 督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

在发现政府有违法、滥权 和失职、渎职行为时采取措施,纠正其渎职和滥权行 为。

作为检察行政监督的利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 益诉讼制度具有不能被其他制度所取代的地位和功 能。

与会学者尤其是来自于检察系统的实务专家,积 极发言,就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程序等问题展 开热烈讨论,对完善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提出了各种 有益的建议。

来自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唐 素金撰写的《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价值规制和层 面研究》一文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必须遵守司法规 律,遵守必需的诉讼原则。

作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 只有在遵守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社会的热点、难 点问题,依照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办法,来 设定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

虽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 政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与法院的行政公益诉讼受理 范围相一致,但是由于行政公益诉讼还处在探索阶 段,还不能像刑事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一样相互衔接,甚至还存在争议。

因此,探讨行政公益诉讼受理范 围,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现 实意义[1]〇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秦庆宏与胡琴在《检 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试点检视与制度完 善》一文中指出:要从实践观察和理论反思这两个角 度对试点期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进 行分析。

作者认为当前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面临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缺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人财物配置上力量配 备不足,司法执法衔接不畅,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 配合相对不足,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应当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 益诉讼的法律地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跨行政管辖,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行政公益诉讼基金,加强公益 诉讼队伍建设等制度设i f2]。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孔德雨在其撰写的《论检察 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一文中强调:检察 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最根本 性职能自然是法律监督职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授 权试点期间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应具有维 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 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三项原则性职能。

作者认为,检察 机关的其他具体职能,应在三项原则性职能的基础 上设置、调整和完善,进而构建科学合理、全面准 确、统一协调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起 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3]。

(二)关于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研究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权是 其职能中重要的一项。

行政检察监督尽管一直都是 检察机关工作任务之一,但缺乏系统的规范和制度 框架。

构建和发展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无疑是其中非 常重要的一环。

可以说,行政检察监督机制的质量在 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检察监督体系的整体水准。

与会 的专家学者针对当前行政检察监督权运行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 法,并形成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检察院秦奕明与蒋世明撰写 的《检察建议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的实践与探索》一文, 从检察建议在行政检察监督中的实践出发,探索如 何完善行政检察监督制度。

作者主张:要进一步完善 法律法规,提高检察建议的强制力;重视运用,提升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严格检察建议的管理机 制;规范检察建议的制作;统一检察建议的发放流 程,对监督行政权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行政法制统 一,麵依法行政和保障社会么,正义有重要意义网。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蒋义红与周锦秀在其撰写 的《依法治国背景下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路径探索》一文中指出:依法行政是实现法治中国目标和依法 治国方略的关键。

作者探讨了如何在依法治国的框 架下构建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 效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制度。

作者认为,违法行政 行为检察监督具有丰富的理论根据,行政违法检察 监督的方式有:提出检察建议、发送司法建议、提起 公益诉讼、提起督促起诉、制发检察意见和要求说 明理由通知书等。

并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运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权,完善行政违法检察监督的立法,建立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和外部线索提供渠道[\来自德保县人民检察院谭邦成撰写的《行政检 察监督的反思与重构》一文,则从宏观方面对行政检 察监督制度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 强调,行政检察监督应当包括对行政机关具体行为 和抽象行为的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

其在文中指出,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把行政检察监督 工作局限于行政诉讼监督,造成行政检察监督的萎 缩。

检察机关应当以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强化对行 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契机,完善行政检察监督机 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和重构行 政检察监督机制网。

(三)关于推动政府依法履职的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的号角,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而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关键环节。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法治政府 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 节。

与会学者立足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从行政法理 论及实务操作出发,就如何加强政府依法履职积极 献言献策,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贵港法学会的陈毅清和王军辉在《凤凰捏槃:浅 议中国法治建设的挑战与改进策略》一文中主张要 从体制机制层面,不断完善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社会 公平;推动调整社会管理格局,建立服务型、诚信型 政府;健全机构设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层 面完善法制,强化监督;加快建立中外法治模式探索 机制。

作者从中国法治建设的机遇与问题出发,认为 只有多渠道肃清障碍,才有可能为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成长提供适宜的环境,真正构筑起伟大的法 治中国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徐欢的《城市治理中舰“交通管制,,设定的合法性研究——以青岛交警为“暴走团”限行为切人点》一文中从实际案例出发,探讨了政府依法履职中交通管制的问 题。

作者指出,“交通管制”已经成为缓解交通压力的 一种极为普遍的手段。

然而,交通管理部门在具体的 执法活动中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甚至出现“权力滥 用”的现象。

作者从青岛市交警南大队民警为“暴走 团”施行“交通管制”人手,分析了交通管理部门在实 际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建议,包括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立法、建立有效司法审查制度,建立 交通管制行政补偿制度等,以期完善政府依法履职 的制度建设[8]〇来自来宾市人民检察院韦仁伟撰写的《由混沌 迈向有序:非诉行政强制执行规范化之路研究——以行政执法领域“强制拆除”为例》一文则指出:非 诉行政强制执行对于维护行政决定的权威性,保障 公共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但当前我国非诉行政强制 执行存在主体上不确定性、司法处理上的矛盾性、立 法形式上的分散性,以及执行模式探索上的无序性 等问题。

文中强调首先,要梳理各类制定法,确保强 制执行设定权的真正回归;其次,是要基于授权之 下进行,为改革完善执行模式积累经验;最后,是要 公布指导性案例,促进非诉行政强制执行司法裁判 尺度的统一。

作者从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化角 度论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法 治政府建肌二、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的地方法治与行政创新党的十九大指出,要通过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 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 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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