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合集下载

市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市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2
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7
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2
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8
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投资入股或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发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影响谋权私利和违法违纪问题。
3
1、没有管理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致使其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每例扣1分。
19
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批转查办,对上级党委批办的重要信访件,要及时按排查处,并按期报结。
4
1、不及时批办,引发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例扣4分,隐匿举报材料的,每例扣2分。
2、无特殊理由,不按期报结的,每例扣1分。
20
无集体越级上访。
4
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重复上访、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例扣2分。
项目
序号
责任内容
标准分
考核标准
扣分
原因
得分
(四)从严治党,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17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战斗力、凝聚力强。
5
1、在本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按国家规定办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
2、存在个别违法违纪现象的,酌情扣分。
3、经上级督查,不认真整改的,每例扣1分。
4
1、无责任分工的扣2分,分工不明确或抓落实的方法、措施不具体的,酌情扣分。
2、责任人在一年中未进行督查的,有1人扣1分,督查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3、年终未组织考核的,扣2分,考核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反腐倡廉落实情况(80分)1、研究部署工作(4项13分)评分标准:组织召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党委负责人提出工作求的5分;党委年内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4分;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的2分;按时提交纪检监察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上级规定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的2分。

2、执行党风考核(2项8分)评分标准:同本公司渠道分管领导,及所辖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4分;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年完成对所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并进行的量化考核和通报的4分。

3、制度学习落实(4项12分)评分标准: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十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的3分;制定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员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二次,观看警示片的主题教育活动至少一次的4分;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司销售人员相关培训计划内容,在年度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各项培训中开展对风险防范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教育至少一次的3分;对外部监督机关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和岗位进行的检查和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2分。

4、落实监督制度(8项13分)评分标准:贯彻执行“两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2分;选拔任用干部履行组织考察程序的2分;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2分;民主生活会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的2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任前谈话面达到100%的2分;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的1分;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1分;开展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监督检查的1分。

5、开展监督检查(8项18分)评分标准:根据上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监督检查方案2分;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完成检查工作内容及任务的3分;发现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建议书的2分;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的3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的1分;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廉政检查及效能监察),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2分;对上级公司反馈的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材料,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4分;“回头看”时员工满意率达80%以上的1分。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上述褒戒分值为县级分值,受地级单位褒奖或惩戒的按同类分值的2倍加扣分;受省级厅局或白山市委、市政府褒奖或惩戒的按同类分值的3倍加扣分;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褒奖或惩戒的,按4倍加扣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褒奖或惩戒的,按5倍加扣分。
(10)政行风和软环境评议情况
所在单位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单位评议结果列入全市前5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加5分,其它班子成员加2.5分;列入最后5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扣5分,其它班子成员扣2.5分;在全市政行风评议中所属单位重点岗位科(股)长以及基层站办所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80%(不含80%)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扣5分,其它班子成员扣2.5分;领导班子成员由于损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责令作出检查的扣5分;通报批评的,扣10分。构成违纪违法的,另行计算。
(6)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中每发现有一个一般性问题扣2分,比较严重的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的,另行计算。
(7)被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因违法违纪或工作不到位等引发法律诉讼或受到治安处罚的,每有一次扣10分;被追究党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8)配偶子女被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3、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直接管理财务的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4、违反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重大财务支出、工程建设项目、人事任免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的,每发现一起对单位主要领导扣5分;
5、单位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工程招投标,每发现一起对责任领导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另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2)轻微违纪行为
1、被廉政戒勉谈话,每次扣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
2、专题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理论和法规年度内不少于2次,明确有发言人和发言材料。(6分)
3、做好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系统内的先进典型。(6分)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分)
1、责任分解、责任主体明确。(5分)
杜廷桂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纪检监察室
靳如席
各股、室、所、中心、协会
负责人
1、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扣2分;2、未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每缺一个层级的扣1分;3、未组织自查和检查扣3分,无专题汇报材料的扣2分;4、本级系统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实施责任追究,而未追究的每发生一起扣1.5分。
2、局、所之间,上下级之间签订责任书。(5分)
2、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向上级汇报或按管理权限组织查处。(2分)
3、按时、按规定上报分局所要求的材料及报表,无错漏现象。(2分)
4、及时反馈基层干部违反“六禁令”、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分)
5、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截留、坐收坐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2分)
1、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无违反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不准”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发生。(2分)
杜廷桂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纪检监察室
靳如席
办公室
高勇
财务股
邓昭萍
负责人
各股、室、所、中心、协会
负责人
1、领导班子成员中每发生一次违纪,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0.5—2分;2、违反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扣1.5分;3、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扣2分;4、领导干部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或未按权限开展审计的,每起扣0.5分;5、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每查实一次扣0.5分;6、不积极配合,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各项划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背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头脑上、政治上坚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意坚决照办。

XXX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1(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原则》和XXX"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定坚决照办。

中央相上级党委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得分(一)组织领导10分1.带领村两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区中央.省.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

2.村干部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1.组织机构不健全;2.两委班子全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于2次;3本村干部成员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5.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应追究未追究的。

(二)工作安排和组织学习10分1.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

2.学习贯彻党的八大.八届三中全会.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一届州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县委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条”.州县相关规定。

1.无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的,扣2分;2.无明确“负总则”具体职责任务的,扣2分;(三)主题活动与宣传教育10分1.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本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

2.认真开展本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加强干部及群众的作风建设,不断增进党群.干群关系;3.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至少讲授一次廉政党课。

4.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1.宣传教育活动无计划,落实不实,效果差的,扣3分;2.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的,扣3分;3.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少于两次或无记录的,扣2分;4.本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到位不得力的,扣3分;5.未开展廉政党课的,扣2分;6.无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活动的,扣2分;7.未按要求征订廉政报刊和教育材料的,扣2分。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工资分配
30
干部作风
10
下井按规定少1次扣1分,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1 各队长、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小队长严格执行矿 人次1天扣1分,出现办事不公平、不透明,每发 有关下井、值班制度,请销假规定。按时按质按量 现或有职工投诉1人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纪委 完成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办的工作任务1次扣5分。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20
信访工作

10
无信访台帐扣2分,对职工提出的问题无答复每 次扣2分,无举报接待记录本扣2分,党风信息员 、廉政监督员旬汇报少1人次扣2分,迟汇报一天 扣0.5分,越级上访1人次扣2分。
纠正不正之风
30
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等申报制度,各单位队长、书记 队长、书记和党员未到纪委执行申报制度1人次 、一般党员婚丧嫁娶要到矿纪委进行申报,坚决禁 扣3分,发现有过十二、乔迁、满月等大操大办 止过十二、乔迁、满月、过生日大操大办。 的1人次扣5分。 严格执行矿工资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方 案。每月召开一次小队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工资分配 会议,研究处理当月工资分配问题,做到工资分配 “三公开、五上墙”即:工资分配过程公开、工资 分配结果公开、工资分配方案公开;工资表、日货 币化分配台账、考勤表、安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上墙。 不召开工资分配会或无工资分配会议记录扣5 分,队长、书记有一人不参加工资分配会扣3 分,上墙公示五项内容少一项扣5分,货币化分 配迟一天扣1分,辅助人员工资有一人次违反矿 规定的系数扣2分,查出违反规定计发工资每50 元扣1分。违规违纪记黑工、记黑资,克扣截留 职工工资,一经查处否决本项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评分办法 制定本单位全年教育计划和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全 无计划扣2分,每月没有组织学习扣5分,学习无 体党员和小队长以上人员的廉政学习,要有记录、 记录扣2分,缺1人次学习扣1分,无签到表扣1 有签到、有学习笔记,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考试。 分,季度无考试扣5分,考试卷缺1人次扣2分。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登 记台帐,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有答复。要建 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要有初核 记录。各单位党风信息员、廉政监督员实行旬汇报 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旬汇报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审计中每发现有一个一般性问题扣2分,比较严重的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违纪违法责任的,另行计算。
(7)被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因违法违纪或工作不到位等引发法律诉讼或受到治安处罚的,每有一次扣10分;被追究党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8)配偶子女被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情况
按照考核内容、要求以及需要了解核实的问题,找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实事求是打分。
四、日常监督(10分)
由市纪委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日常掌握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赋分。
五、基础分(50分)
50
六、加分扣分情况:
(1)受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受群众署实名举报,经有关单位核实确实存在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的,每有一件(同一问题重复举报的只计一次)扣2分;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较高一项分值扣分。
4、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一把手”扣40分,其他扣20分;
(4)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受党纪处分情况
受到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扣10分,其他班子成员扣5分;受到改组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扣15分,其他班子成员扣10分;受到解散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扣30分,其它班子成员扣20分;个人因同一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按较高一项分值扣分。
三、计分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原则。计分结果应与当事人见面,当事人对计分结果有权进行查询、申辩、申诉。
坚持鼓励自查和自我整改的原则。对本计算办法所列的违纪违规问题,当事人能主动纠正、落实整改措施的,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研究同意,可不予扣分或从轻扣分。
本计算办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对本计算办法未列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决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直接管理财务的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4、违反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重大财务支出、工程建设项目、人事任免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的,每发现一起对单位主要领导扣5分;
5、单位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工程招投标,每发现一起对责任领导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另扣5分,构成违纪违法被追究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另行计算。
(5)受政纪处分情况
1、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一把手”扣5分,其他扣3分;
2、受行政记过处分的,“一把手”扣10分,其他扣5分;
3、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一把手”扣20分,其他扣10分;
4、受行政降级处分的,“一把手”扣30分,其他扣15分;
5、受撤职处分以上的,“一把手”扣40分,其他扣20分;
因同一问题同时受党政纪双重处分的,按较高一项分值扣分
(11)单位源头治理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1、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未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对单位主要领导扣2分,主管领导扣4分;
2、个人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财务检查中每发现一个一般性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扣2分;较严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扣4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另加扣4分;
(2)轻微违纪行为
1、被廉政戒勉谈话,每次扣1分;
2、因违纪违法被纪律检查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但免于党政纪处分的,每次扣5分。
(3)受党纪处分情况
1、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一把手”扣10分,其他扣5分;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把手”扣20分,其他扣10分;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一把手”扣30分,其他扣15分;
合计
本人的配偶、子女因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并受到党政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次扣10分。
(9)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受褒奖和惩戒情况
1、个人被评为勤廉典型或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被表彰、授予奖杯、奖章或荣誉证书的,一次加10分;
2、对党内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引发违纪违法行为,单位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一次扣5分。
附2: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量化
考核评分细则被考ຫໍສະໝຸດ 人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
备注
一、述职述廉(5分)
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撰写认真、不缺漏项。
二、民主测评(30分)
(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80%+不满意票数×20%+不了解票数×60%)/总票数×测评分数
三、个别谈话(5分)
8配偶子女被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情况本人的配偶子女因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并受到党政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一次扣109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受褒奖和惩戒情况1个人被评为勤廉典型或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被表彰授予奖杯奖章或荣誉证书的一次加102对党内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引发违纪违法行为单位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一次扣5上述褒戒分值为县级分值受地级单位褒奖或惩戒的按同类分值的倍加扣分
上述褒戒分值为县级分值,受地级单位褒奖或惩戒的按同类分值的2倍加扣分;受省级厅局或白山市委、市政府褒奖或惩戒的按同类分值的3倍加扣分;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褒奖或惩戒的,按4倍加扣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褒奖或惩戒的,按5倍加扣分。
(10)政行风和软环境评议情况
所在单位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单位评议结果列入全市前5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加5分,其它班子成员加2.5分;列入最后5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扣5分,其它班子成员扣2.5分;在全市政行风评议中所属单位重点岗位科(股)长以及基层站办所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80%(不含80%)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扣5分,其它班子成员扣2.5分;领导班子成员由于损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责令作出检查的扣5分;通报批评的,扣10分。构成违纪违法的,另行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