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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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评分表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评分表

依据与鉴别诊断分析)及诊疗计划和具体 分析讨论不够、或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内容

1
4 3
1.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内容应包括对病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无内容、无分析、无处理 情演变的分析,明确诊疗措施,评价诊疗 意见或其他缺陷
1---3
日常 上级
2.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应有对病情的 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无分析及指导诊疗的意
1.*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患者入院后 *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48 单项否
医师 首次 查房 记录
5
48小时内完成
小时内完成
2.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 未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
本有无新发现
有无新发现
3.记录上级医师对疾病的拟诊讨论(诊断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
记录或记录不全
2/项
辅助 检查
1
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 果,写明检查日期、外院检查注明医院名
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1
诊断
3
1.初步诊断合理,诊断疾病名称规范,主 次排列有序
无初步诊断 仅以症状或体征待查代替诊断;诊断不合理 、不规范、排序有缺陷
2.有医师签名
缺医师签名
2 1 2
评定医生: 扣分分 得分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未进行疑难 病例讨,或无分析、内容简单,或记录内容 有明显缺陷
1---3
4.上级医师查房加分项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2次以上 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1次以上
加1分 加1分
1.记录患者自觉症状、体征、分析其原 未记录患者病情变化、观察记录无针对性、 因,有针对性地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 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措施等

浙江省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 浙江省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浙江省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2*版)科室:主诊医师:经治医师:病人姓名:住院号:得分:项目病历首页一般项目评分要求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评分说明有一处不符要求扣0.5分。

过敏史不准确扣1分。

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时间中有一项不准确、不规范或缺,扣1分。

其它项目有缺或不准确或不规范,扣0.5分。

a.在病史中发现有症状而未写或不能导出第一诊断,扣1分。

b.无近况描述扣0.5分。

C.时间不准确扣0.5分。

a.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b.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c.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d.记录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e.简要记录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以上1项缺或不规范各扣0.5分,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扣2分。

从首次病程录中拷贝的,扣5分。

a.重要脏器疾病史缺或不具体扣0.5~1.0分。

b.缺食物、药物过敏史,各扣2分。

c.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缺一项各扣0.5分。

扣分及理由入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等准确、规范。

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原则不用诊断名称,病理确诊再入院除外。

现病史院1)发病情况。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3)伴随症状。

4)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5)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

6)发病以来一般情况。

7)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

记既往史录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肝、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2)手术、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最新版医院评审病历质量评分表

最新版医院评审病历质量评分表

A住院号:______________ ____ 病员姓名:_____ 出院时间:
组长医师: __________ ____ 责任医师:
____ _____ 经管医师:
B住院号:______________ ____ 病员姓名:
____ _____ 出院时间:
组长医师: __________ ____ 责任医师:
____
_____ 经管医师:
病历□终末/□运行质量评分表(2.0版)科室:
专家签名: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终末病历和运行病历质量评价。

2、终末病历评价总分100分,甲级病历290,乙级病历76分-89分,丙级病历W75分(四舍五入)。

3、运行病历总分90分(不含病案首页和出院/死亡记录),甲级病历280分,乙级病历66分-79分,丙级病历W65分(四舍五入)。

4、乙级和丙级标准为单项否决项,终末病历累计2项及以上单否乙级则为丙级;环节病历累计3项及以上单否乙级则为丙级。

5、每一书写项目内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的标准分值。

6、对病历中严重不符合规范,而本表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

病历筛选标准:
1、新入院病人、病危及疑难重症病人、手术病人、急症病人、特殊治疗病人等重点病历;
2、住院时间为5天及5天以上的病历;
3、外科为术后病历(某些特殊科室包括靶向治疗、介入治疗病历)、肿瘤内科诊疗的科室为化疗/生物治疗等内科诊疗病历;放疗科为施行过放射治疗的病历。

住院病历评分表(国家标准版)

住院病历评分表(国家标准版)

★影响诊断与治疗的阳性结果,无相 应处理和记录
★择期手术缺术前小结
★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缺术 前讨论记录
11、会诊记录内容齐全,包括会诊时间及医师签字。 缺术前手术者查看病人的记录
12、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有手 术前一天的病程记录,有术前小结,患者病情较重或
缺麻醉医师术前访视病人记录
丙级 1/个
2
2
评分

病 程 记 录
出院 记录 辅助 检查
标准 分值
40 分
10 分 5分
基本要求Biblioteka 缺 陷 内项容首次病程记录未在 8 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中缺病例特点、拟诊讨
论或诊疗计划
首次病程记录内容不规范
未按规定时间书写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内容不全面(包括其他特殊
记录)
★抢救病历无抢救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 8 小时内完成,内 抢救记录内容有缺陷
★缺出院(死亡)记录 出院(死亡)记录 24 小时内未完成
名。
出院(死亡)记录有缺陷
2、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 24 小时内完成。
出院(死亡)记录缺上级医师签名
按广东省常见病基本诊疗规范的要求,完善各项检查 ★缺与主要诊断相关的辅助检查报 告单 缺应有的检查报告单
报告单、检验单粘贴不规范、不整齐 或缺标记
(1)≥90 为甲级病案;(2)75-89.9 分为乙级病案;(3)<75 分为丙级病案;
(4)单项缺陷如有两项为乙级,则定为丙级病案。
乙级
丙级
1/处 2
0.5/项
5 2/处 乙级 2/项 乙级
乙级
2/项
2
4
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中医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

中医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

10
其它
5 2 、上级医师要阅改下级医师的病历,签名 2、签名不易辨认,1次扣0.5分。 字迹清楚。 3 、书写语言通顺、字迹清楚、页面整洁, 3 、书写不规范扣 1 分,未按规定修改 1 处扣 按规定修改,无涂改,正确使用专业术语。 0.1分。用语不规范或错误1处扣0.1分。
注(一)本标准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二)标准分为100分,每项扣完为止,不倒扣。
起病情况 1 分,症状特点(主症和体征的部 现病史:要求围绕主诉,记录患者本次疾病 位、性质、程度及持续时间等) 2 分,伴随 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按 8 症状 1 分,病情演变 2 分,现症状 2 分,有鉴 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记录目前情 别意义的资料1分,与主诉不一致扣 3分,内 况。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具体。 容不真实不得分。 1 、未记录不得分,输血史、手术外伤史、 1 、既往史:回顾既往健康和疾病情况。记 药敏史、接种史等缺 1项 0.5分,记录不准确 录要齐全、准确。 1项0.2分。健康情况0.5分。疾病史0.4分。 2、出生地及居住地(注意疫区)0.2分。 4 2、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过敏史 3、结婚年龄0.2分,配偶健康状况0.2分。 、家族史等记录完整、准确。 4、月经初潮、周期、末次月经时间0.2 分, 月经情况0.2分,孕产情况0.2分。 5 、 过 敏 史 1 分 , 家 族 遗 传 病 史 1 分 , 亲属 (父母兄妹等)健康状况0.5分。 无中医四诊不得分,神色形态、语声气息、 2 中医四诊记录要求全面、准确。 舌质舌苔、脉象缺1 项扣 0.5分,记录不准确 1项扣0.2分。 体格检查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要求记录 全面、真实、准确,医学术语规范、条理清 7 楚,不遗漏重要的器官体征,不遗漏诊断疾 病的阳性体征和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体征。 专科必须有专科检查内容,全面、准确。 记录不全面、不准确缺1 项扣 0.2分,遗漏重 要体征每 1 项扣 1 分。条理不清扣 1 分。无专 科检查扣 2 分。记录不全面、不准确 1 项扣 1 分。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审评分表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审评分表

河津市中心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审计分表
出院病历排列顺序病历首页
出(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死亡通知书)
(死亡记录或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含抢救,24小时内完成)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抢救记录
病例讨论记录
①危重②疑难③术前④术后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一周内完成)
会诊记录
授权委托书
医患谈话记录
参合住院患者告知、
同意书
病危通知书、病情告知书
自动出院签字书
各种诊治技术操作签字书
特殊治疗同意书
特需(麻、精)药品使用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
麻醉同意书
术前、术后麻醉访视单
麻醉记录单
手术记录单
手术护理记录单
分娩同意、产程、分娩记录,
新生儿疾病筛查、喂养记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申请表
化验报告单
①临检②生化③免疫④其他
输血四单
①同意书②申请单
③记录单④不良反应单
X线报告
B超报告
心电图及其报告单
CT、MRI报告
内窥镜报告
脑电、脑血流、脑超
及脑其他报告单
病检报告单
入院患者评估表
护理记录
(按日期顺排)
长期医嘱执行单
长期医嘱单
临时医嘱单
体温单
入院证
住院患者请假条
其他医院重要就诊资料
医患道德责任书
征求意见卡
评分表。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表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表

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说明在中国医院协会病案专业委员会的主持下,邀请了多个学科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病案信息管理专家、医学统计专家及计算机管理专家的共同参与,历经多年的实践、交流、沟通和探讨,编写了住院病案书写质量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全国各地、不同等级医院的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意见,并做了多次的补充和修改,使本评估标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它将用于医院评审及各类检查中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病历环节质量的评审及终末质量检查等;现将本评估标准简要介绍如下:一、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遵循医学伦理3、培养临床医师的临床思维二、评估标准的特点1、突出三级医师职责,加强各级医师对病历书写的责任;2、适用于数字化管理,可以进行计算机网络传输,能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连接;3、符合病历书写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和工作程序,具有可操作性;三、评估标准的设计:1、评估规则:1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明确提出的项目为单项否决的内容,使各级医师真正认识到病历书写在这些方面是不可以被忽视的,对于已经出现的违法、违规事实,应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罚的规则之一,不会影响因病历书写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事件的依法处理,仅限于对行业内部的管理;2重要项目有些项目的缺陷直接影响了临床医学记录的完整,不能客观地反映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诊断、治疗的过程;会对病人的医疗或费用造成某些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有碍于医院的名誉,不利于医师的培养,甚至对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可能由此承担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中所涉及的责任;在出现这些缺陷时,将在处罚中占有相当的权重;以此使各级医师警觉,约束自己的医疗行为,对重要的评估项目应给以重视;3非规范化书写这一部分是指不规范的书写或书写中存在缺陷及空项/漏项等;出现这类问题,虽然在整体上没有明显的影响,但是不符合病历标准化评估规则、规范化的书写要求,造成信息不全、信息中断、信息丢失或信息不准确;有损于医院管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因此,凡是病历中要求的项目必须认真准确填写,不得空项、漏项;在项目设计上这一部分没有细化,主要考虑到这一部分涉及内容较多,而且有些新的内容和问题可能随时出现;为避免内容过多、过细,而新的问题出现时又难以归属而影响评估,因此未规定具体内容,目的是方便质量监控医师操作;2、结构设计:根据病历的基本书写顺序而进行的内容结构设计,基本符合质量监控医师的工作习惯,同时便于计算机管理;内容包括:1、住院首页2、入院记录3、病程记录4、手术记录5、出院记录四、操作程序:一住院病历评估标准设百分制进行评价;二用于住院病历环节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2、经单项否决筛选合格的病历,根据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予以扣分,扣分>25分为不合格病历;三用于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2、经单项否决筛选合格的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得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总分值;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4、总分值为100分,≥75分为合格病历;<75分为不合格病历;五、各项说明:一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提出明确要求的内容为单项否决的项目,也是病历书写的最基本要求,各级医师必须做到;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罚的规则之一,仅限于对行业内部的管理;第一条病案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空白首页系病案首页中临床医师所填写的内容,应在患者出院前由住院医师准确、完整地填写,出院病历不应有空白首页出现;第二条传染病漏报住院医师在接收传染病患者后应按规定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病案首页中详细填写;第三条血型、HBsAg、HCV-Ab、HIV-Ab书写错误住院医师应将患者住院期间检查的血型、HBsAg、HCV-Ab、HIV-Ab的结果准确填写在首页血型、HBsAg、HCV-Ab、HIV-Ab一栏中,不得有误;第四条无入院记录入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指患者入院前作的检查及初步诊断和书写医师签字等;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入院记录应由住院医师书写,大专院校在医院实习的医师不得替代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第五条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在环节质量检查中对超过此时限而医师仍未完成入院记录,为单项否决;第六条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须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在环节质量检查中对超过此时限而医师未完成病历书写,应为单项否决;第七条首次病程记录中无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诊疗计划之一者首次病程记录中无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应逐项记录,不得缺少四项中任何一项;第八条患者入院48小时无主治医师、72小时无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患者入院48小时内须有主治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入院72小时内应有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第九条医师未在交、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交、接班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住院医师进行交接班时,应书写交接班记录;交班记录须在交班前完成,接班记录应在接班后即交班后24小时内完成;第十条24小时内未完成转出、转入记录或无转出、转入记录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由转出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出该科室前书写完成转科记录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该科室后24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第十一条对危重症者不按规定时间记录病程危重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程,至少每天记录一次病程;第十二条疑难或危重病例无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对于确定诊断有困难或治疗不顺利的病例,必须有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的查房记录,或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的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第十三条抢救记录中无参加者的姓名及上级医师意见抢救记录中须详细记录参加抢救的医师姓名,尤其是指导抢救的上级医师,除记录医师姓名、职称,还须记录抢救、治疗意见;第十四条无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有创检查、操作知情同意书或无患者/家属、医师签字在为患者实施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有创检查、操作前,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或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由其委托的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以下四种情况之一:1、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2、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3、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4、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当患者需要作以上检查和治疗时必须填写知情同意书;第十五条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需在上级医师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各个科室的中等以上手术应在医务处科备案;第十六条新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无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经医院主管部门准入后开展的手术及大型手术在病历中必须有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后,方可实施;第十七条无麻醉记录为患者进行全身、椎管等麻醉时须作麻醉记录,使用麻醉记录单记录;一般局部麻醉、臂丛麻醉及无痛人流手术可以不写麻醉记录;第十八条手术记录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第十九条无手术记录手术记录是由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的特殊记录,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第二十条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的条形码未粘贴在病历中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包括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血管、支架等于术后将人工材料的条形码粘贴在病历中;第二十一条无死亡抢救记录死亡抢救记录是指患者临终前的抢救记录,如患者或家属放弃抢救,应将临终治疗情况及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以及在场的上级医师意见详细记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第二十二条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二十三条缺死者家属同意尸检的意见及签字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解,病程记录中应记录死者家属同意尸解的意见并由死者直系亲属签字;第二十四条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未按时完成出院死亡记录出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死亡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日期、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前完成,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第二十五条无死亡讨论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第二十六条产科无新生儿出院记录,无新生儿脚印及性别前后不符产科病历必须有新生儿出院记录,并有新生儿脚印;注意分娩记录与婴儿记录中的性别一致,准确无误;第二十七条缺住院期间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住院期间所做的一切检查报告单均应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其内容应与医嘱、病程相符;尤其是对于诊断有意义、对治疗有价值的检验报告不可遗漏;尤其是患者住院期间曾输血但未检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肝功;第二十八条病历中摹仿或替他人签名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的医务人员签名,各项病历记录所需医师、患者或家属签字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得由他人摹仿代替签字;第二十九条缺少护理记录或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案不完整护理记录是住院病历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能够反映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的客观过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护理记录;因此,护理记录是不可缺少的;病历应按规定顺序排列,并标有页码,以保持病历的完整,中间不得缺页、少项;第三十条涂改/伪造/拷贝病历造成原则错误/计算机打印的病历无书写者的手工签名指用刀刮、橡皮膏粘贴或在原书写字迹上涂改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编造病情、伪造病历,计算机书写病历时拷贝病历并出现明显错误;计算机书写病历须按顺序打印,字体应为黑色仿宋体五号字,每次病程记录书写后须有书写者的手工签名,长期、临时医嘱单中必须有医师、护士手工签名;各种各类计算机打印的检查报告单须有检查者手工签名;二、其他问题:病案首页主要诊断选择错误指病案首页中出院诊断第一项“主要诊断”填写错误;主要诊断的选择原则是患者住院治疗的主要疾病,即对健康危害最大、花费医疗精力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无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签字病案首页中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一栏应及时填写;医院感染未填写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医院感染,应上报医院感染卡,并在首页‘医院感染名称’一栏中将医院感染名称准确填写;药物过敏未填写患者有药物过敏史,应在首页‘药物过敏’一栏中填写过敏药物的具体名称;不规范书写此项涵盖内容较广,包括首页中的所含项目除以上所列项目外书写不规范、空项、漏项及填写有欠缺等等,每处扣1分;如:门急诊诊断填写错误或漏填;入院诊断填写错误或漏填;出院诊断有缺陷、不确切;出院诊断名称填写不全或主次错位;诊断符合情况未按实际情况填写;入院情况填写错误或漏填;出院情况填写错误或漏填;有病理报告,主要病理诊断未填写或填写不全;HbsAg、HCV-Ab、HIV-Ab漏填;输血量未填或填写错误;抢救次数、抢救成功次数未按实际情况填写;随诊、随诊期限未按实际情况填写;麻醉方式填错或漏填;切口愈合填错或漏填;手术操作名称漏填;手术操作名称填写有欠缺;手术时间填写错误或漏填;损伤和中毒的外部原因未填写;入院记录无主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是入院记录中重要的项目,不能遗漏;主诉描述有缺陷指主诉重点不突出、不准确、含糊其词,主要症状或体征的持续时间不准确;无现病史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是入院记录中不可缺少的项目;现病史描述有缺陷这一条包括;1、对患者本次发病诱因、病情演变过程、主要症状特点叙述不清、不准确;2、对患者本次发病的伴随症状、发病后治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记述不清楚;3、缺少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4、未记录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5、病史简单者描述不具体、病史复杂者记录欠条理性、主线不清;主诉与现病史不符指主诉中所记录的症状、体征、时间与现病史所描述的症状、体征及时间等内容不一致;无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这三大病史依次记录,不得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无体格检查是入院记录中不可缺少的项目,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体格检查记录有缺陷,遗漏标志性的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体格检查应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一般要与主诉、现病史及初步诊断相吻合;不得遗漏或臆造体征;无辅助检查记录患者入院前的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是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的检查应当写明该医疗机构的名称;无专科检查专科检查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不得遗漏及空项;专科检查记录有缺陷专科检查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并注意查体准确、与临床实际相符合,避免前后矛盾;无初步诊断或初步诊断书写有缺陷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不得遗漏;书写初步诊断时应当主次分明,注意疾病名称的规范,不得臆造疾病名称;可使用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签字和确诊日期住院医师应在书写完成入院记录后认真签写全名,注意清晰可认;主治医师应及时书写确定诊断,按主要诊断选择的原则书写,要求清楚、准确并签写全名及确诊日期;不规范书写这一项内容中包括:入院记录中的所含项目除以上所列项目外书写不规范、空项、漏项及填写有欠缺,每项扣1分;如:患者一般项目填写有欠缺,包括项目不全或不准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记录简单、不准确、有遗漏或其他欠缺;体格检查顺序颠倒、表格病历某些项目有遗漏;专科检查记录有欠缺;辅助检查有缺项,如无检查日期、无医疗机构名称、结果记录不准确等;其他入院记录中所含项目以上没有列出的内容的书写不具体、空项、漏项等欠缺;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未按规定时间记录病情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无阶段小结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对病情及诊疗情况作一总结;每月应有一次病情小结;术前讨论、转科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治疗或检查不当治疗不当包括:滥用抗生素、用药目的不明确、用药与检查结果不符、对于患者出现的异常表现或检查结果治疗不及时,延误病情等等;检查不当包括:检查目的不明确、未根据患者病情及时做相应的检查或阳性结果未及时复查而延误病情等等;病情变化时无分析、判断、处理及结果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病程记录中未记录具体变化情况、病情变化的原因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而没有记录;检查结果异常无分析、判断、处理的记录对异常的检查或化验结果在病程记录中未能及时分析原因,亦无处理意见;重要的治疗未做记录或记录有缺陷患者的治疗方案,或对诊断及预后有意义的治疗,在病程记录中未能描述或记录简单,不能体现治疗的意义;未对治疗中改变的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说明病程记录中未记录更改药物的名称及更改原因,或采取其他治疗方式的依据;无上级医师常规查房记录上级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随时查房,病程记录应反映三级医师查房,按期进行;上级医师查房无重点内容或未体现教学意识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应根据不同患者的病情进行重点分析,不可仅以一句“同意目前诊断”词语代替查房意见,三级医院的上级医师查房应体现教学意识,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应有国内外新进展;无会诊记录单或会诊记录有部分项目未填写空白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为另页表格书写,请会诊科室的医师应在当天的病程中简要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会诊意见的情况;请会诊记录及会诊记录均应填写完全,不应有空白部分;自动出院或放弃治疗无患者/家属签字患者因某些原因要求出院、或放弃抢救及治疗必须在当天的病程中详细记录患者或其委托的直系亲属的意见及要求,并由患者本人签字;患者本人无行为能力者可由其直系亲属为代理人签字;操作无记录包括进行腰椎穿刺、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肾脏活检、各类插管等操作必须在操作当天的病程中详细记录操作前的准备、操作过程、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术后注意事项等;无术前小结记录经治医师在患者术前对其病情作的总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及注意事项等等;无手术前术者查看患者的病程记录术者应在患者手术前未实施麻醉前查看患者,注意患者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确认病变部位、手术方式和术前、术中注意事项等等;无手术前/后麻醉师查看患者的病程记录麻醉师应在患者手术前查看患者,检查患者一般情况、精神状态,了解病变部位及拟施手术名称,确定麻醉方式;注意患者是否能够承受所实施的麻醉方式及术前、术中注意事项等等须详细记录;麻醉师应于患者术后检查患者一般情况,包括神志、血压、心率及术后对麻醉的反应等;并详细记录;手术记录内容有明显缺陷手术内容明显缺陷包括:手术记录不为手术者书写并且术者未签字;术中所见描述不具体;手术过程、切除组织、术中处理记录不清;送检标本无数目、无去向,术中出血量、输血量记录不具体;无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完成的病程记录,应另页书写;术后3天内无上级医师或术者查房记录手术者于患者术后1天或至少3天内应查看患者,3天内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术后3天内无连续病程记录经治医师应于患者术后连续3天每天至少1次记录有关患者术后情况的病程记录;缺出院前一天记录患者出院前一天须有病程记录,应记录患者出院时的症状、体征、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出院注意事项;缺出院前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记录患者出院前一天应有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出院的意见;不规范书写这一条是指病程记录中除上述情况以外的项目在书写中存在的一般问题和不足,或没有按要求的格式书写;如:首次病程中“病例特点”描述不准确、不具体或罗嗦等;诊断依据简单或重点依据不足;鉴别诊断之鉴别点不明确;治疗计划简单;病程记录简单,病情变化记录不具体或重点不突出等;对阳性或有意义的阴性检查结果分析不够;对检查及治疗目的、结果以及用药后的副作用记录不详细或有欠缺;会诊记录有欠缺;病程记录反映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有欠缺;上级医师查房意见记录简单、不准确或书写不规范等;交接班记录或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格式不正确或书写有其他欠缺;操作记录简单或不完整、不规范等;术前小结书写格式不正确或内容简单;术前讨论书写格式不正确或记录不全等;麻醉记录欠缺;。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表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表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100分)91.未按规定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 292.非标准化书写1/项说明(一)住院病历质量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病历中存在两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为乙级病历,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者,为丙级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90分为甲级病历; 89~70分为乙级病历; 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项目点评内容备注扣分及原因处方规格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内容完整规范1、处方楣栏填写齐全(10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项不完整扣2分)。

2、临床诊断(5分)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3、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用英文名称)书写;药品名称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通用名(不得使用中、英文简写、化学分子式等代替)。

4、药物剂型清楚(5分)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5、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6、用法正确,必要时向患者交待清楚(10分)书写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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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症状(体征)、时间缺一项扣1分;
3、诊断代主诉(确无症状者除外)减2分
4、应简明扼要,主诉冗长减1分,描述欠准确减1~2分,


与主诉相关、相符,有鉴别诊断资料,反映主要病症的发展、变化过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运用术语准确。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生育史、家庭史齐全,传染病应有流行病史,小儿应有喂养史。
5、五史缺一项扣2分,记录或描述不全减1~2


一般检查项目齐全。各系统检查齐全。
有专科或重点检查。
15
1、生命体征四项每缺一项减0.5分,一般体检项目缺一项减1分;遗漏舌象、脉象每项减2分
2、遗漏一个系统或一个阳性体征各扣1分;
3、遗漏专科、重点检查扣2分,遗漏与诊断有关的阳性体征扣5分;
4、项目混乱、错误、影响诊断治疗扣5分。
6、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手术前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每项减3分
7、术前小结内容不全减1~2分。
8、患者拒绝医师下达的检查和治疗,病程记录中缺详细记录和患者或家属意见减3分
9、诊疗操作未及时记录减2分
10、入院超过72小时无入院诊断减3分,3天以上临床诊断未确诊时缺科内讨论记录减3分


确切、依据充分。主次排列有序。
应有的辅助检查及检验齐全.
5
1.主要诊断错误扣5分,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扣2分;
2。诊断不及时减1分;
3。次要诊断中有重要遗漏减1分;
4.诊断主次排序不当减1分;
5.无中医疾病与证候诊断每项减4分






1。首次病程记录必须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按规定注明记录时间。
2。首次病程记录中必须有中医辨病辨证依据、西医诊断依据、必要的疾病和证型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5
1、首次病程记录非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减5分,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减2分.未按规定注明记录时间减1分
2、首次病程记录缺病例特点、中医辨病辨证依据、西医诊断依据、必要的疾病和证型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每项减2分
4、缺各级医师签名或代签每处减0.5分,
5、签名潦草难认每处扣0.5分,修改超过6个字以上扣2分。
6、入院病历超过24小时未完成扣1分;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历超过72小时未完成扣1分;


简明扼要不超过20个字体现出:症状+(部位)+时间.能导出第一诊断。
5
1、主诉不能导出第一诊断减1~2分,主诉不药不合理每处减1~2分
12、无必备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减3分,
13、病人出院前24小时内无经治医师有关出院内容的病程记录减2分
14、专用术语不规范,有错别字每处扣0.5分.
15、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种病程记录每次减1分




应有的各项记录齐全
10
1、手术患者病历的手术记录或麻醉记录内容欠全、欠及时、欠分析各扣2分;
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表
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得分





首页有项必填。病历楣栏项目齐全。
病历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记到时、分)。
5
1、首页各项必填,空项或填写不全每项减0.2分,3项以上扣2分;填写错误每项减1~2分
2、缺传染病上报标记减1分
3、病历中楣栏未按规定填写每处减0.2分
15
1、护理记录不全、不及时各扣1分;
2、体温表缺一项扣0。5分,不整洁扣1分;
3、应有而无过敏试验记录扣2分;
4、医嘱执行不及时,危重护理记录欠完整,护理文件楣栏填写漏项及无签名各扣1分。
5、护士、病员或家属的签字缺一项扣0。5分
初评得分评级1.甲级 2。乙级 3.丙级:
科室病历质控员: 科主任签字:
2、应有而无的记录扣2分,不按要求书写扣1分;
3、住院期间或死亡患者缺门诊病历扣1分,缺死亡讨论记录扣2分;
4、缺必要的辅助检查每项扣0.5分,报告单、检验单张贴不规范、不整齐各扣0.5分;
5、病案总体欠整洁扣2分




各项护理项目填写完整,体温表点线整齐。过敏试验的标记清楚醒目;应有护理常规护理等级、治疗、饮食,重危护理记录完整及时,护理文件楣栏填写完整,有护士签名。
2、重要病情变化、体征变化记录不全或描述不清每次减2~3分,未记录重要诊疗措施变更(包括医嘱)减1~3分
3、未记录合并症及相应处理措施减3分
4、会诊不及时、会诊记录不全减1~2分
5、不能客观反映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减5分。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中缺分析指导意见及执行结果减2分。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未能反映中医辨证施治意见内容减2~3分。
护理病历质控员:终审病历评审员:
注:
一、总分为100分,总分在90分以上为甲级病历,70~89分为乙级病历,70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二、手术患者的病历中缺手术记录或麻醉记录的即为丙级病历。
三、因病历记载有误导致严重医疗差错,即为丙级病历。
四、各项扣分以扣完该项标准分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得分




病程记录重点记录入院时情况、诊断依据及诊疗措施,一般病例有上级医师查房分析意见。危重患者随时记,一般患者每1—2天
记一次,慢性患者每周记2~3次,疑难、危重病例应
有讨论记录.能反映病情变化和治疗方案变化疗效确定。术后前三天,每天必须有记录。
15
1、病程记录应重点突出,有分析、有综合、有判断,记录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及时减3分
25
1、病史不能与主诉紧密结合减2分,发病时间、原因或诱因记述不清,每处减1分,主要症状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包括院外检查、诊疗情)况)描述不清减2分
2、叙述混乱、颠倒、层次不清扣2分;
3、不能反映主要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扣3分;
4、缺与本次入院有关鉴别诊断的重要阴性症状、体征记录减2分,若有重要遗漏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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