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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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特点及对策

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特点及对策

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建议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和扶贫工作力度的加大,各项中央惠农财政补贴和扶贫专项资金不断增多,滋生了一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而基层县作为惠农扶贫资金的重点投向,其腐败风险也尤其大。

基层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了新的历史使命。

*县检察院就如何大力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推动涉农惠民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结合‚精准扶贫‛大背景,派出专项预防调查组,深入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乡(镇)政府及村、组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并对‘十八大’以来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了综合分析。

通过调查‚十八大‛以来*县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势头。

201*年至201*年*年间,*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28.3%。

其中,贪污*人,受贿*人,挪用公款2人,贪污和挪用公款1人,行贿3人。

有效地保障了扶贫开发任务的全面完成。

现结合查办案件相关情况,对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主体集中,多为涉农扶贫部门和乡(镇)、村级干部。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主体绝大多数为涉农扶贫部门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及基层站所工作人员。

在查处的1*名犯罪嫌疑人中,涉农扶贫部门和乡(镇)干部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等农村‚两委‛人员8人,占总人数的47.1%。

(二)涉嫌的罪名集中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上。

在查办的17件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5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29%,受贿案件6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行贿案件3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7.6%,挪用公款案件2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11.8%,另外还有贪污和挪用公款1件。

(三)犯罪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

试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试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试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论文摘要201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好“五大战役”、实施“四大工程”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努力为经济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同时,依法查处多起涉及“三农”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

本文通过对2011年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案件频发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以期能对制定新的农村发展策略提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涉农职务犯罪人民检察院农村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征用农村土地拆迁房屋等工作也越来越多,而一些镇、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侵吞公共财产、挪用公款的情况也多了起来,涉农职务犯罪严重损害村民的利益,已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严重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下面就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2011年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做个简单介绍:2011年总立案件20件27人、涉案总金额1492万余元,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涉案总金额1256万余元。

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领域为征地拆迁7件11人,新农村建设(“两违”)7件8人,征收规费1件1人。

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性质为贪污3件5人,受贿8件9人,挪用公款,3件3人,玩忽职守1件3人。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一)重点领域突出涉及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的案件14件19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157万元。

其中土地征用、拆迁房屋案件6件8人,新农村建设案件6件7人。

土地征用案件的一大特点是涉案金额大,2件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特大案件都是发生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有1件涉案金额高达950万余元。

新农村建设案件的特点是窝串案突出,仅在内坑镇行政执法中队就挖出系列窝串案5件6人。

(二)涉案主体为镇、村基层组织人员今年来我院办理的涉农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都为镇一级及其以下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在逐渐增加,给农村社会治理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我们需要了解其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具有隐藏性强的特点。

农村地区资源和信息相对匮乏,监督不足,使得一些腐败分子能够利用职权便利,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他们常常借用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等权力,以及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一些涉及卖官的虚假招聘、权钱交易等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一些贪婪、腐败的干部。

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一些基层干部仍然存在贪婪、腐败的心理,他们将自己的职权视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途径。

在政府管理中,他们乱用权力,谋求私利,以及贿赂、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受害者多为农民和弱势群体。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涉及到土地征收、农田水利、扶贫政策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农民往往成为他们的主要受害者。

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加强监督机制,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透明度。

完善农村干部评议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纪律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察,减少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的机会。

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养,培养他们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减少社会矛盾。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减少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管压力,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并严格执行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处罚和惩治措施,依法严肃追究职务犯罪者的法律责任,让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如果出现了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民生等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害。

了解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1. 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腐败问题严重农村基层干部在扶贫、发展乡村经济等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如果领导责任不落实,就容易导致腐败问题严重。

有些干部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把手中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导致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2. 知识水平不高容易滋生腐败由于中国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意识薄弱,对一些敏感的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容易滋生腐败。

一些干部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容易违法乱纪,给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3. 短期利益观念浓厚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规划,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等方面短期行为忽视,导致了职务犯罪行为的滋生。

4. 监管不力导致漏洞百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容易形成权力寻租、职务侵害等行为,从而导致职务犯罪漏洞百出。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1. 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应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学习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 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威慑力。

3.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知识水平不高的问题,可以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

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文/ 刘柏林金凤近年来,涉及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并不断呈现出新趋势、新特点。

我市在2008年以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6件125人,这些人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便利,大肆侵吞国家的各项政策性专项资金,其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等方面都表现出新的特征。

我们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一)侵犯对象主要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当前涉农职务犯罪容易滋生的主要领域和范围集中在国家的惠农政策、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环节。

从我市近三年情况看,涉及侵犯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已占到我市近三年查办案件总人数的61%,其中各领域和环节侵犯对象所占比例为:涉及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占59.2%,涉及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占32.8%,涉及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受贿占8%,水稻直补占5%,平整土地占4%,农村合作医疗占3%。

可以说,国家政策性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的领域,已成为涉农犯罪重点。

(二)犯罪案件多呈“涉众型”我市近三年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特征非常明显,涉案人员的“从众心理”、“攀附和依附心理”严重,也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从我市情况看,涉案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公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两大系列案件上。

这主要表现为窝案、串案比例较大,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63%,其中,一件窝案共犯最多达7人,一串案件多达9人。

再从作案类型看,主要是以团伙或相互勾结的共同犯罪为主。

主要表现为: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相互勾结合伙作案,乡镇相关部门干部通过村干部协同作案,村干部之间共谋犯罪,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结伙作案以及跨村的村干部之间相互勾结作案等。

(三)涉案人员以村干部为主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分布具有集中化、多元化的特点,基本形成了以村干部为中心、部分村民以及乡镇、县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共谋参与作案的模式。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惩防建议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惩防建议

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惩防建议近年来,随着各地大开发的推进,涉农的经济项目增多,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的事务也不断增加。

在此过程中农村干部贪污贿赂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破坏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标签:涉农职务犯罪;惩防;建议2008年以来,资溪县检察院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所立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存在新特点,探究原因,提出相关惩防建议。

一、案件呈现“二转变”特点(一)犯罪方式从个体单独或内外串通作案向干部群体上下联手共同犯罪转变。

2008年以来,所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为镇、村干部个体单独作案或者伙同村民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作案,内外串通。

(二)犯罪主体从镇、村干部向村民小组干部转变。

2008年以来,查处的涉农职务案件的犯罪主体均为镇、村干部,立案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有4人为村干部,占所立案人数的80%,村民小组干部涉案的比例明显提高。

二、原因分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呈现新特点的原因有:一是犯罪手段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

一方面,村组干部利用公务便利实施受贿犯罪隐蔽性较强。

村组干部利用协助政府发放征地补偿费用或管理建设工程等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实施受贿犯罪。

另一方面,“村官”贿选为村组干部实施受贿行为提供了群众心理基础和社会环境。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系由村民选举产生,产生了认同心理,认为贿选和上任后受贿的关系就如同投资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只要不直接侵害到共同利益(指贪污、挪用),允许双方自愿情况下的互惠互利(指行受贿)。

二是个人犯罪难以实施,共同犯罪成为犯罪主要形式。

当前,随着农村基层组织权力监督机制的不断健全,村组干部之间形成了层层把关,权力相互监督制约的格局。

在此监督机制下,村干部难以凭一己之力完成行受贿类型职务犯罪,需要群体之间各自利用职务便利互相配合才能实施“为他人谋利”的行为。

村干部一旦集体产生邪念,形成犯罪利益集团,就会使得村组织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从而达到上下联手共同犯罪谋取私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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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之策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农项目和涉农惠民资金的不断增多,涉农领域中村干部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高发、频发的态势,这些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如何预防村干部在涉农资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成为检察预防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某基层检察院共查处了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29人。

笔者以该基层检察院涉农资金运行情况为例,探讨如何有效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一、特点
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呈现出以下特点:
1、涉及的犯罪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有的涉及到村两委的所有工作人员。

某基层检察院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均有村支部书记。

涉及到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的有1件。

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曾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2、窝案窜案较多,有的涉及当地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

在查处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窜案6件,占所办案的三分之一。

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2件,占所办案的22%。

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邹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其他村干部和个别乡镇政府干部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3、犯罪涉及的领域更广。

与过去相比,近年来该院查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扶贫、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

4、作案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形式骗取各种资金。

如某村原村支部书刘某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虚报移民骗取补助。

又如某乡干部殴某在兼任某村村支部书记间,将一工程的发票记帐联和发票联分别用于支出做帐,从中重报支出3万元据为已有。

5、村干部职务犯罪,引发民愤较大。

往往村干部染指犯罪后,村民频频上访控告,有的甚至会发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成因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大量投入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制度存在漏洞。

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审批不严格,白条列支,真假难辩。

报帐做帐不及时,有的半年做一次,有的一年做一次帐,甚至不建帐。

这样就为村干部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创造了有利条件,滋生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

2、制约机制失调,监督不力。

纵观某检察机关所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制约机制的缺陷,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的又一重要因素。

其表现:一
是内部监督不力。

有些村是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里的事情无论大小一人说了算,自己有充分的自主权,其他村两委干部如同虚设,失去监督。

二是外部监督不力。

这主要表现在群众监督和乡镇政府监督不到位,大部分村政务和财务都不公开,村民无法监督。

有时乡镇政府发现问题,不管不问,听之任之。

3、法治观念淡薄。

由于村干部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农村工作繁杂,工作头绪多,缺乏学习,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错误的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只有当案发后才知自己犯了法,追悔莫及。

4、村干部职务犯罪,也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关。

笔者认为,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观念因素有两方面:首先是认识上的偏差。

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是村干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为村里做了不少工作,为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回报甚少,况且还不知能当几年的村干部,在位不捞竟待何时。

其次,价值观念发生偏差。

由于村干部的工资不高,与公职人员相比悬殊较大,心理失衡。

在这种失衡的心态支配下,导致价值观发生偏差。

为满足欲望弥补失衡的心理,便将手中的权力化为个人私有之产,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社会和村民利益这上,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轮为阶下囚。

三、预防之策
要真正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必须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土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一)规范制度管理,构建制度监督防线
1、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通过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制约机制,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把好财务收支关,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

一是配齐村委会财务人员,同时加强对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经纪律观念。

二是乡镇政府要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检查,按时做帐,不断强化对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是大力推行村财乡(镇)管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资金纳入乡财政设立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完善村级财务支出监督制度,规范村级组织票据领销程序,严把审查关、监督关、检查关。

2、建立健全用人制度。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特别是对村党支部、村主任人选的选拔任用,要按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村干部的推选工作,把文化水平高、能力强、有事业心的人,选拔到村干部的岗位上来。

其次是抓好村干部的管理,加强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用制度管好人。

3、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

要做到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工作,要进行检查监督,对村务公开弄虚作假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4、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上级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村委会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各项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并将资金去向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通过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通过组织定期学习、培训,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制教育,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

一是注重思想教育。

定期组织村干部学习有关政治理论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约束力,预防腐败思想的侵蚀,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强化法制教育。

结合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加大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使他们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远离犯罪。

(三)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
检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加大打击力度,查出一个处理一个,不能姑息迁就,真正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同时,要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结合案情仔细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预防犯罪。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等作为宣传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乡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面对面地聆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倾听群众反映的诉求,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反腐倡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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