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某一职务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避免损失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职务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法制建设。
因此,本文将对职务犯罪案进行调研,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一、职务犯罪案现状据调查统计,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挪用公款、渎职侵权为主。
其中,贪污受贿案件数量最多,占据了职务犯罪案件的70%以上。
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也是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职务犯罪案的原因1.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贪图利益而产生。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甚至经常是直接索取贿赂、受贿形式,发生这种犯罪,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个体心理因素在职务犯罪案中还存在一些个体的心理因素。
某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心理扭曲而搞出各种离谱的事情,滥用职权或虐待职权;一部分官员面对利益诱惑,从而主动地挑动了职务犯罪的火种。
3.缺乏有效监管缺乏有效监管也是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地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较为松散,监督机构不够有力,自然会激发出公职人员若干行贿受贿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案应对措施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一系列评估和监管。
2.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职务犯罪,公开整治案件。
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建立落地机制,做到旗帜鲜明打击犯罪分子,震慑犯罪分子的活动。
3.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提高有关机构的审查调查能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
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和制度互动,确保职务犯罪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并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生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在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制的缺失、失职渎职,但是更深刻的原因是少数人的丧失信仰和价值观。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李婷摘要:近年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人数日渐增多,犯罪人员的级别越来越高,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本文简要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经济犯罪的现状危害及成因,探讨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应采取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原因;对策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现状与危害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十八大以来国企高管落马不断,涉及石油、钢铁、煤炭、电力、通信、航空等多个领域。
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且涉及面广,危害性越大,探究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对于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国企职务犯罪的成因有很多,既有企业内部、外部的因素,又有现实直接的原因,也有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历史遗留因素等。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导致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根本原因随着国有企业体制的不断改革发展,政府丧失了过去传统体制下对企业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权。
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经营的是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缺乏必要的产权制度的约束,不必顾虑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责任,加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体制存在弊端,不能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实施监督,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运用其掌握的经营决策权,以损害所有者权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职务犯罪大开方便之门。
(二)综合素质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是内部自身原因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虽不直接表现为企业经营者的能力和政绩,但它对企业经营者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却常常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些综合素质不高的人走上领导岗位,往往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有的本身廉洁意识不强,一旦手中有了权力,在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国企改革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甚至化公为私,最终不可避免就走向犯罪深渊。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第一篇: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依法打击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是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我院认真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同时,先后在我市国有厂矿、企业,依法查办厂长、经理职务犯罪案件十余件,为国企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的促进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
针对企业领导职务犯罪突出这一问题,近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厂矿、企业进行调研,并就犯罪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国企领导职务犯罪的成因⒈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化。
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步转轨中,某些厂矿、企业领导者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些主要领导彻底放松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抵御不了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步一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这些领导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从严要求自己,工作有业绩,群众口碑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私欲开始膨胀,进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职务犯罪。
⒉民主意识较差,特权思想严重。
随着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转换经营机制中,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其经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
针对这些新问题,在决策方面,个别企业领导不走群众路线,不发扬民主作风,一意孤行,搞一人说了算。
加之重效率、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错误思想支配,致使不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给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⒊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管理混乱、粗放,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甚至有些是家族式管理,从原材料购进到产品销售都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既便有制度也不去执行,也没有人监督制度的执行。
财务报销由领导一支笔签字,会计只能履行核算职能,而对监督职能的履行感到畏难。
职务犯罪成因的深层次剖析

职务犯罪成因的深层次剖析【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地位或职务便利,为谋取私利或达到非法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本文分析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危害性以及研究目的。
在深入探讨了个人动机因素、组织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心理因素和道德观念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结论部分对职务犯罪成因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包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等。
未来研究可重点关注职务犯罪预防策略的有效性评估和制度建设的完善。
通过深入剖析职务犯罪成因,可以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职务犯罪、成因、个人动机、组织因素、社会环境、心理因素、道德观念、预防、建议、研究、分析、展望1. 引言1.1 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是指在履行或利用职务之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通常是指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借助职务之便,为谋取私利而犯下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更严重地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职务犯罪往往由于其隐蔽性和影响力而带来巨大的危害性,对于社会发展和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在法律领域,职务犯罪一般包括职务侵占、职务受贿、职务滥用、职务渎职等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组织的声誉和利益,也损害了公众对于法治社会的信任与认可。
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显得尤为重要。
透过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可以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和管理职务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1.2 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对组织的负面影响。
职务犯罪往往导致组织内部秩序混乱,信任破坏,员工士气低落,甚至影响整个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职务犯罪还可能引发财务损失,包括偷窃资产、挪用公司资金等行为,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职务犯罪还可能造成法律风险和法律诉讼,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除了直接对组织造成的危害,职务犯罪还可能对员工个人造成严重影响。
员工可能因为涉及职务犯罪被解雇或受到法律制裁,进而影响其职业生涯和社会形象。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

民营企业中职务犯罪的几点分析首先,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需要明确。
职务犯罪通常指的是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受贿、受贿等行为,以谋取不当好处或违反法律法规。
与其他犯罪形式相比,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特点,如具有收入、财力等多方面的便利条件,更容易实施;同时,职务犯罪往往涉及大额财物,对企业、员工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也相对较大。
其次,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动机有多方面。
首先,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和监督不到位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账务反馈制度,使得员工更容易发现和利用企业内部存在的漏洞和弊端。
其次,贪婪和个人私利是职务犯罪的常见动机。
企业高管和职员可能因为私欲膨胀,想尽办法获取个人利益,出现侵吞公共财产、索取贿赂等行为。
再者,企业内部的人事处置不公和酬薪机制不合理也会成为职务犯罪的催化剂,导致员工为了迎合上级、获取更高的报酬而采取不法手段。
然后,影响职务犯罪的因素有多方面。
首先,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职务犯罪的发生。
当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富分配不均等问题突出时,增加了员工追求私利的动机和需求,从而增加了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也会对职务犯罪产生深远的影响。
如果企业文化鼓励个人主义、追逐利益最大化,不重视诚信和忠诚,那么员工很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好处。
另外,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也是影响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
如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力,职务犯罪者就会因为缺乏惩罚和监督而放纵自己的行为。
最后,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机制。
其次,企业应加强员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增强其诚信意识。
此外,法律部门应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处罚力度,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快速严厉处罚。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行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doc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今年,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解剖分析,并到我省几类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发案的基本情况1998年至此2000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291 件,2379人,占检察机关查办的整个职务犯罪案件的46%左右,涉案金额约3.2亿元。
从案件分类来看,贪污1252人,贿赂381人,挪用公款712人,私分国有资产27人,隐瞒境外存款1人,巨额产财来源不明2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75人,5万元以上大案672件。
从年度分布来看,1998年为675件713人,1999年为655件680人,2000年为961件986人。
从发案的行业分布来看,多集中在粮食、电力、烟草、金融证券、机械制造、工程建筑等行业。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贪污、挪用犯罪比例较高,分别约占53 %,30 %;涉案金额较大,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71件,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总数的12%左右;共同作案和窝案较多。
典型的案例有:自贡市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江仲生、总经理马一中、党委书记何允明、副总经理程兆峰四名厅级干部共同贪污904万元案;乐山嘉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眉山分公司经理沈志祥等人挪用公款2000万元炒股案;泸洲卷烟厂包括原厂长、副厂长在内的四人,在一年之中先后因贪污被判刑等等。
二是一些重点行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务犯罪严重。
在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了近一半,而且多集中在“三类企业”即亏损企业、垄断行业、热门行业的企业。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成因分析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问题,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打消国企改革积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作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深入解剖国有企业滋生职务犯罪的源头性问题,对症下药,才能取得实效。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
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也曾指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力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两种。
其中所有权是由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
而经营权则由国有企业享有。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多是由政府委派,其权力是建立在政治权力至上并以经济权力表现出来的一种权力。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最终所有者是人民,而人民不能亲自去行使监督权,只能是委托国家,国家在委托给政府和相关部门。
而这些政府和部门并非真正的所有者,因此,其工作人员极易有以权谋私的行为。
因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义务失衡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理论上我国《公司法》在权力制约上存在很大缺陷,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行使决策权,加剧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现象的存在。
实践中,股东大会和董、监事会的职权不能有效地得到落实。
使得公司各机关之间,各部门之间缺乏权力制横,只是存在整个公司上下级之间的指挥与服从关系,而没有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与制约。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不大。
首先在立法方面,立法视野过窄,法制不健全。
立法滞后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是职务犯罪滋生重要的因素。
在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法律理论研究滞后,立法技术不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内因与外因相结合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
在职务犯罪领域,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也由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相互结合而发生。
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
一是监督缺位,迈向职务犯罪的助推手。
“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现实中,某些企业内部一些重要的职权,往往掌握在少数几名管理人员手中,而针对这些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却大多停留在表面,缺乏广度和深度。
这就造成了一些干部在运用权力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一个人说了算,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制约作用。
这是诱发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二是环境的影响。
首先是家庭环境。
人常说,一个廉洁的干部背后必然有一个“廉内助”。
同样,一个贪官的背后也一定有一个“贪内助”。
其次是交际环境。
社会是一个大熔炉,每个人都在交往中生存。
但交友不慎,交友过滥,都会对自己产生重要的影响。
很多领导干部自认为人缘好、”哥们儿“朋友一大堆,收他们的钱不会出事。
可到头来却往往是这些所谓的”哥们儿“把他们送上不归路。
导致企业干部职工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
一是信仰立场动摇,职业道德沦丧。
大多数的职务犯罪,都是从丧失信念开始的。
因为失去了信仰,人生就没有了奋斗的方向,就容易走上歧途。
有很多落马的干部不去好好修养自己的德行,不思为企业和职
工谋取利益,却要么迷信风水、烧香拜佛;要么生活糜烂、腐化堕落。
二是价值观扭曲,贪欲无限泛滥。
一些人把金钱、官位看得太重,私欲严重膨胀,对物质、金钱有一种本能的占有欲,只要有机会,就大肆敛财。
三是侥幸心理作怪,聪明反被聪明误。
当前在一些职务犯罪分子中有一个顺口溜,把一些贪官的侥幸心理描述的非常到位:犯事未必被发现、发现未必会立案、立案未必能查清、查清未必被起诉、起诉未必被判刑、判刑可能是缓刑。
这就是典型的侥幸心理。
纵观一些大大小小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嫌职务犯罪的干部无一不是觉得自己的事情做得很隐蔽,没人会知道,但恰恰是这自认为做得“很隐蔽”的事情让他们栽了跟头。
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通过对民营企业干部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制度的缺陷、监督的乏力、环境的影响以及思想上的散漫是导致企业干部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那么如何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下面我从内外两个层次和大家共同探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我们先从外部工作说起:
一是重在预防,构筑起“不想腐败”的自律防线。
要针对民营企业干部的心态,从实际出发加强拒腐防变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牢固的廉洁自律防线。
二是重在落实,构筑起“不可腐败”的制度防线。
主管部门要制定
出更加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使权力的使用置于党纪国法的限定范畴,置于规范和程序之中,更好地防范新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三是重在监管,构筑起“不能腐败”的监督防线。
必须加大对一些掌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推行企业事务公开,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计力度,防止重点岗位人员“越轨”,杜绝职务犯罪隐患。
四是重在惩治,构筑起“不敢腐败”的惩戒防线。
坚决惩治腐败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增加职务犯罪被查处的概率。
对已经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做到违法必究,有罪必惩;同时,收缴非法所得,加大经济制裁的力度,铲除职务犯罪的动机。
预防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通过广大干部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战胜诱惑、抗拒干扰来实现。
把好六道关,克服七种不健康心理,自觉把职务犯罪拒之门外。
把好六道关:一是把好初始关。
人生贵在开始,把握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第一次防线被冲破,后果就不可收拾。
一旦第一次守不住,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把自己送进监狱那一次。
二是把好亲情关。
人生在世,亲情宝贵。
“父母情”、“夫妻情”、“战友情”、“同窗情”结成了社会“关系网”。
大量的案例表明,这些“关系网”很可能沦为“腐败网”,因此要把握好“情”与“权”的关系。
三是把好交友关。
结交朋友要慎重,不少人是瞄准你手中的权力而来和你交朋友、套近乎的。
职务犯罪行为人被埋葬的“坑”,很多是那
些所谓的“朋友”挖下的。
四是把好美色关。
“淫逸生患”,领导干部切莫贪图色欲,免得身落“玫瑰陷阱”,遭致灭顶之灾。
五是把好节庆关。
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这千年的民俗如今却成为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的机会和借口,当然也会成为一些官员落马的“鬼门关”。
六是把好小节关。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有人认为收一点、拿一点、吃一点是人之常情,无伤大雅,其实正是这种小节无碍的想法,滋长了放任心理。
于是今天沾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越陷越深,终酿成大恶。
克服七种不健康心理:一是克服定势心理。
不要认为大权在握,不用白不用,一旦贪污受贿成了一种习惯,总有一天会跳进犯罪的深渊而无法自拔。
二是克服侥幸心理。
不要觉得自己伸了手,也未必被捉到,进而一次次地铤而走险。
须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三是克服投机心理。
不要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
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四是克服自负心理。
不要以为自己比谁都高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天衣无缝,请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五是克服攀比心理。
做人,要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井水虽不满却也能天天汲取。
不要看着别人有的自己也想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六是克服效仿心理。
不要看见别人贪了,自己也贪,别人收了,自
己也收,结果大家互相仿效,一起进了牢笼。
七是克服补偿心理。
不要觉得自己工作没少干,实惠没多得,于是趁掌权捞一把,最终作茧自缚。
总之,“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当前,要彻底铲除职务犯罪,在现阶段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是只要我们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弹好预防职务犯罪这支曲,职务犯罪就会远离我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