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模版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模版一、管理目的1. 维护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正常秩序;2. 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确保业主的停车需求;3. 保障停车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
二、管理范围1. 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地下停车场;2. 小区内的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应遵守本规定。
三、停车位分配1. 停车位分配由物业公司负责,按照车辆所有人的申请顺序进行分配;2. 每辆车只能分配到一个停车位;3. 物业公司有权对停车位进行重新分配,业主应予以配合。
四、停车费用1. 停车费用按月收取,由物业公司负责收缴;2. 停车费用标准由物业公司制定,并经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审议通过;3. 停车费用必须按时缴纳,逾期未缴纳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五、停车场使用管理1. 车辆进入停车场前,应按规定办理停车卡或使用小区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刷卡进入;2. 车辆离开停车场时,应按规定进行结算并缴费,取回停车卡或刷卡退出;3. 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非停车行为,如修理、洗车等;4. 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5. 严禁在停车位之外停放车辆,违者将被处以相应处罚;6. 车辆在停车场内应保持良好的秩序,遵守交通规则。
六、停车场安全管理1. 停车场应设置监控摄像头,保障安全;2.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以防火灾发生;3. 车辆进入和离开停车场时应保持安全,遵守停车场内路权规则;4. 严禁擅自改装车辆,如有发现将被处以相应处罚;5.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七、停车场卫生管理1. 停车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2. 物业公司应定期清理停车场,并及时清除雨水、积水等;3.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4.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卫生检查和维护。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罚款等;2. 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暂停或取消停车资格。
九、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车辆和业主;2. 物业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订,并经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4篇)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小区内车位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内的车位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两类。
第三条地面停车位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地下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车位的使用权由业主享有,非业主不能享有车位使用权。
业主可将其车位使用权出租给非业主使用,但需事先经过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
第五条地面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如下:1. 业主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车位,包括停放私家车辆或其他合法用途;2. 车位不得用于非法营运车辆的停放;3. 车位不得使用机动车以外的物品进行占用;4. 车位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物品;5. 车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自行清理,不得乱扔乱放;6. 车位使用者需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不得影响其他车位使用者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地下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如下:1. 业主需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地下停车位,并缴纳相应的费用;2. 车位使用权属于业主,但不能将车位出售给非业主;3. 车位使用权可在同一小区内进行转让,需经过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4. 车位使用者需遵守小区车位使用规定,不得违规使用;5. 车位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停车秩序,不得随意更换停放位置;6. 车位使用者离开小区时,应及时关闭车库门,保障安全。
第七条车位的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费用进行合理调整和收取。
第八条如有业主违反车位管理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逾期仍未整改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车位使用权等。
第九条对于临时维修、改造或其他特殊情况,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车位的使用权,并提前通知车位使用者。
暂停使用期间产生的停车需求可由车位使用者自行寻找其他停车场。
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及争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区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地下车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车辆停放、消防设施维护、应急疏散等。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三条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所有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时,应减速慢行,不得鸣喇叭,确保安全。
2. 车辆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区域。
3. 外来车辆进入地下车库,需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停放。
4. 车辆停放时,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条地下车库内禁止以下行为:1. 吸烟、使用明火。
2. 随意堆放杂物、易燃物品。
3. 擅自移动、损坏消防设施。
第三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五条地下车库内应配备以下消防设施:1. 灭火器:每层楼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
2. 消防栓:确保消防栓箱内设施齐全,消防用水充足,每月至少检查两次。
3.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明显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4. 消防应急照明:确保地下车库内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火灾时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对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 对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上报。
第四章应急疏散第七条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 立即报警,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
2. 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指挥车辆有序撤离,确保消防车辆通行无阻。
第八条地下车库内应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对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业主和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业主和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篇

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7篇物业地下车库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11.车位的使用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甲方概不负责;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1.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1.5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到物业公司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2.车场管理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2.2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2.3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2.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2.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公司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2.8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3.其他事项3.1保安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3.3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4.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4.1使用感应卡时,需停车将感应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70㎝);4.2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4.3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4.4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感应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乙方因停车证或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4.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6地下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公司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地下停车场使用资格;4.7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物业公司保安部,并于24小时之内到保安部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4.8您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进行控制,因此,请使用人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物业公司办理续约手续,以防止您的使用不便.在协议期满后如您仍未到物业公司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4.9地下停车场限高1.8m。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管理地下室车库,保障住户停车秩序,确保车库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地下室车库,包括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
第三条车库管理委员会是小区车库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并监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车位使用权属于业主,禁止未经授权进行买卖、转让和租赁等行为。
第五条临时停车位的使用权由车库管理委员会统一分配和管理。
第六条车位的数量有限,业主有优先选择车位的权利。
第七条车位的管理费用纳入小区物业费,由业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第二章车位的选择和使用第八条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固定车位或者临时停车位。
第九条车位的选择和分配遵循先入住先选的原则。
第十条业主选定车位须填写《地下室车库车位申请表》,并向车库管理委员会提交。
第十一条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让或出租,违者将取消车位使用权。
第十二条临时停车位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占用。
第十三条临时停车位的使用需提前向车库管理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统一安排。
第三章车库秩序管理第十四条严禁使用车库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如修理汽车、销售汽车等。
第十五条严禁在车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车库内进行烧烤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临时停车位的使用期满后,车主需及时将车辆移走,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非法占用。
第十七条车位内的车辆损坏、故障等问题,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十八条车库设有视频监控系统,车内财物遗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十九条车库设有消防设施,车主不得擅自遮挡或损坏消防设施。
第二十条车库内禁止停放大型货车、危险品车辆等影响其他车位使用和车辆通行的车辆。
第二十一条车库内速度限制为10公里/小时,禁止超速行驶。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占用临时停车位、转让车位使用权、擅自改造车库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违规行为将被予以警告、罚款、取消车位使用权等处罚。
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一、小区地下车库采取智能化门禁系统,购买或租赁车库的业主凭智能卡进出地下车库,未在物业公司登记的车辆不准进入地下车库。
二、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必须按照地面指定标线行驶,速度低于5KM/小时,不准鸣笛。
三、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将违停车辆拖走,所产生的拖车费用由车主或车辆使用人承担。
四、车辆进出采取一卡一车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智能卡进出多辆车辆,如发现违规使用,物业公司有权取消智能卡使用权,并按照车辆数量征收每台100元/天的停车费。
五、业主车辆必须自行保险,物业公司管理不负车辆保管责任,车辆丢失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六、车辆在车库内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现行法律,应由交管部门负责处理,物业公司负责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七、业主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不准封挡车库,否则物业公司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八、地下车库禁止修车、洗车,业主车辆由于漏油等原因造成地面污损的,由业主或车辆使用人负责清理,不清理的物业公司有权取消业主车辆智能卡的使用权。
九、地下车库限高2.5米,禁止超高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十、地下车库禁止停放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大型车辆。
十一、车辆智能卡使用规则请业主遵守《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中的规定。
车位物业管理费到期或租赁期满,车辆智能卡自动停止使用,业主必须到物业公司缴费后重新授权,方可恢复使用。
车辆智能卡丢失的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挂失,并补办。
十二、地下车库车辆业主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登记资料包括《物业服务合同(车辆)》或《车位租赁协议书》、行车证、业主身份证、车辆使用人身份证、车位物业费缴费票据、车辆保险证明等;车辆登记变更的,业主或车位使用人必须及时到物业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视为未登记车辆。
十三地下车库管理制度物业有权增补或修改管理条款,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满生效。
小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一)地下车位管理制度(1)地下车库车辆需严格按照车位停放,不按车位停放车辆一律按照违规车辆处理;(2)其他车辆因为搬运物品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主动找保安报备,并放置由物业统一印制停车牌,要求车主在前挡留好联系电话,搬运物品车辆只能停放在单元入口附近保安指定的位置,并打开双跳警示灯。
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物品搬完后先挪车,然后回家处理。
(二)地下车位计费方法地下车位按月缴纳车位管理费,2019年起每个车位管理费为80元/月,后期若发生变动,按业委会公示费用为准。
(三)地下车位违规情况处理1、地下违规停放车辆定义:任何未经允许不按车位停放的任何车辆均按违规车辆处理;2、地下违规车辆处理办法如下:违规车辆按照60元/次缴纳车位管理费,保安拨打114通知后1小时内未移走车辆的,或联系不上车主的,超过0:00的按照60元/天额外缴纳停车管理费。
五、地下车位“AB”车管理办法(一)“AB”车定义AB车,即地下车库拥有车位的业主,地下车库车位A车不停放时,B车可以进入地下车库停放。
车位管理费方面只需根据车位数量按月正常缴纳地下车库车位管理费即可。
A车停在地下车库自有车位时,B车平时可停放在小区地面车位。
有2个地下车位的业主,也只能登记一辆享有地面车位停车资格。
有2套房产的业主可以登记2个地面车位停车资格。
(二)AB车管理相关规定1、第一辆车进入小区后15分钟不进入地下车库的按地面车位计费。
2、为限制地面停车数量,AB车业主在地面停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
即第二辆车进小区后超15分钟不进入地下车库的,按20元/天收取停车管理费。
3、A车出地下车库后,B车可以进入地下车库;同时A车超15分钟不出小区的,按地面车位收费。
若由于拥堵原因15分钟无法出小区的,可通过保安提供证明后减免。
六、其他相关规定(一)货车及搬家车管理1、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过入小区。
如确有施工需要,需得到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同意方可进入;2、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3、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须立即驶离小区;4、业主搬家时的贵重、大件物品及货运车辆带货出门时,必须经物业公司得到确认后方可出行。
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车库的正常使用和车辆的安全,维护小区的秩序和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车库的使用权限1、小区地下车库仅供小区业主及租户的车辆停放使用,非小区业主及租户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业主及租户需凭有效证件(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车库使用登记手续,领取车库出入证。
3、每个车位仅限登记一辆车辆,如需更换车辆,应及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二、车库的开放时间1、地下车库每天开放时间为具体时间至具体时间。
2、在非开放时间内,除特殊情况(如紧急救援、维修等)外,车辆不得进出车库。
三、车辆的停放规定1、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公共通道。
2、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车辆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严禁在车库内进行车辆维修、清洗、加油等活动。
4、车辆停放后,应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并带走车内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四、车库的通行规定1、车辆在车库内行驶应减速慢行,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不得超速、逆行或鸣笛。
2、车库内严禁学车、练车和试驾。
3、行人应在指定的通道行走,不得在车库内逗留、玩耍。
五、车库的安全管理1、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车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照明设备、通风设备等正常运行。
2、业主及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车库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应按照车库内的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
六、车库的收费管理1、小区地下车库的收费标准按照具体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方式为具体收费方式。
2、业主及租户应按时缴纳车库使用费,逾期未缴的,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限制车辆进出等。
3、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按照临时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七、车库的设施维护1、物业管理处负责车库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如地面、墙面、停车位标线等。
2、业主及租户应爱护车库内的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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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庭御景小区地下车位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本小区地下停车库车辆临时停放管理,合理利用地下停车库车位资源,规范地下停车库临时停车位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敬请知悉: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车库实行有偿使用并按规定收取场地服务费(不含车辆保管费),服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第二条、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车支路车礼让干路车先行,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本小区地下车位使用路线为:由东部(河边)入口进入;由南部出口出库。
第三条、出入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 15 公里/ 时。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防止划伤、碰伤车辆,进库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下停车库进出车路口。
第五条、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 2.2 米。
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六条、车辆应及时清洁,不洁车辆不得入库,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不得进入车库。
第七条、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
驾驶。
第八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源。
第九条、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条、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出入磁卡、车内不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第十一条、不能改变车库车位的使用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不准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要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提供的维修服务。
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小区管理制度的合理合法行为。
第十四条、不按规定停车,行车和不合理使用车位的禁止其车辆驶入车库,并将违规车辆拖离,脱离过程中若有损失,概不负责,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五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如不按规定及时交纳地库各项管理费用,超一个个月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封存车位。
第十七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可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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