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合同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一、案件背景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某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为被申请人向本申请人购买某物品,约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X元。
被申请人自收到该物品之日起X天内需付清全部款项。
合同签订后,本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并交付了相应的物品。
然而,被申请人并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致使本申请人遭受了经济损失。
本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支付欠款,但被申请人仍未支付。
因此,本申请人在x年x月x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诉人支付欠款,但诉讼未能得到顺利解决。
在此情况下,本申请人决定委托律师对此案件进行二审代理,并提出以下代理词。
二、案件事实1.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本申请人购买某物品,购买价格为人民币X元,被申请人自收到该物品之日起X天内需付清全部款项。
2.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申请人支付全部款项,然而被申请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
3.本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支付欠款,但被申请人仍未支付,致使本申请人遭受了经济损失。
4.本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欠款,但由于原审法院认为本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故未能得到顺利解决。
三、案件分析1.被申请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构成了违约行为。
2.本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并交付了相应的物品,符合合同约定。
3.本申请人在多次催促被申请人支付欠款后,被申请人仍未支付,致使本申请人遭受了经济损失,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件请求1.维持原判并判令被申请人向本申请人支付欠款及利息及相关损失共计人民币X元。
2.本申请人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五、代理人意见本案案情明确,证据充分,本申请人的主张完全基于事实和法律,并有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应当知晓自己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支付约定款项。
现被申请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付清全部款项,致使本申请人遭受了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卖合同纠纷 货款案件 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为准确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代理人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已提交上诉状的基础上,代理上诉人提出如下意见,恳请法庭采纳。
一、关于是否应扣减2015年8月退货30个电池的货款686.1元。
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交了退料单和采购退货单,用以证明退货事实。
被上诉人一审主张,退货单据上签字的“黄**”不是其员工,所以不认可该退货事实。
一审法院认定无法证明该证据与被上诉人有关联,所以不支持扣减。
上诉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签收退货的“黄**”是被上诉人的员工,但是结合合本案诉讼过程来看,上诉人在一审答辩时直接就承认了实际欠货款147076.61元,比被上诉人主张的欠货款数额仅仅少2186.1元,这是承认了上诉人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
上诉人实际上是本着解决纠纷的态度和诉讼也要在诚信的基础上进行的原则,来解决纠纷的,实在没必要无中生有,没必要去伪造证据材料来主张扣减686.1元这么少的货款。
被上诉人也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诉讼活动,承认该退货事实。
而且,该型号的货物在2015年8月之前也多次因品质问题发生过退货。
具体见被上诉人一审证据3,即对账单,2014年12月对账单记载退货200个,2015年5月对账单记载退货33个。
其中2015年5月对账单,双方未签署,同样2015年8月除了退货,双方没有其他交易,故2015年8月双方也未签订对账单,故上诉人客观上无法提供对账单来佐证退货属实。
关于退货的单价和总价。
被上诉人提交的2015年1月9日的采购订单上有记载单价为22.87元,总价=30个*22.87元/个=686.1元。
二、关于截止2016年9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
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原告主张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但是,该计算方法和金额都是错误的,主要有以下几点错误。
(一)、原告用以计算利息的本金中包括了1500元的认证费(见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9,即惠科迟延履行利息计算表,备注栏第二行),一审判决不予支持认证费,但一审判决却又在计算利息时将其作为本金的一部分。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本案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代理人,现就本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合同效力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一审判决对此认定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二、关于合同履行
上诉人(或被上诉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支付货款、交付货物等。
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履
行了合同义务,因此,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确认对方
当事人违约。
三、关于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
对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诉人(或被上
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
的损失。
四、关于证据问题
一审中,上诉人(或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其主张的事实。
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主张,因此,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的证据认定予以
维持。
五、关于法律适用
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正确适用了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继续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
综上所述,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审理本案,支持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护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日期]。
2024版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法官:
我是本案原告/被告的代理人。
在此,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就2024版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案中,买卖合同于2024年X月X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内
容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均已履行了合同约
定的义务,因此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情况
1.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X月X日向被告支付了合同总价
款的X%作为定金。
2. 被告应于2024年X月X日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但被告未能如期
交付,构成违约。
三、违约责任
1. 根据合同第X条的规定,被告逾期交付货物,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天数×合同总价款的X%。
2.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用、运输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
四、争议解决
1.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诉讼。
2. 本案争议已提交至贵庭/仲裁委员会,请求依法裁决。
五、请求事项
1. 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
2. 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证据清单
1. 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付款凭证。
3. 货物交付通知及逾期交付证明。
4. 经济损失计算明细及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请求贵庭/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日期]。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作为受托的委托代理人,经过深入研究案卷、调查证据材料、参与庭审前准备和今日庭审调查等情况,就原告XXX诉被告XXX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发表以下代理词,供贵庭审判时参考。
一、基本案情概述原告XXX与被告XXX在XXXX年XX月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原告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决定提起诉讼。
案件涉及买卖合同、货款支付等核心内容。
我方坚持该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行为明显。
二、合同法律效力的主张与依据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三、对违约责任的主张与论证根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条款和交货单据等证实的交易事实,原告已经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XXX条之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逾期货款并承担违约金。
我方坚决主张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涉案证据的梳理与分析我方提供的证据包括买卖合同、交货单据、催款记录等,均经过法定程序收集并经过查证属实。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原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的事实。
同时,这些证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
因此我方请求贵庭对这些证据予以认定。
五、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论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支付货款、违约金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我方坚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支付义务。
六、对法律适用的建议与陈述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方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买卖合同纠纷二审代理词

篇一: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与吴勇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代理人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案庭审调查已查明的基本事实,本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自2012年7月18日至9月16九次从原告处购买电力护套管,每次原告将货物送至被告指定的地点,被告验收合格并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
销售单明确记载了买卖双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价款等事项,经过被告签字确认后,是合法有效的,且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录音也证实了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尚欠货款131376元的事实。
二、被告主张原告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1、原告提供的货物完全合格,双方口头约定当场验货,被告在接受时已经检验完毕并签字确认。
根据该货物的性质及交易习惯,产品的规格及厚度是能够及时检验的,也不存在隐藏的瑕疵。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之规定,被告已经对货物检验完毕。
2、原告截至至2014年2月26日之前未收到被告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任何通知。
自2012年9月16日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被告一直拖欠但并没有以质量为由进行抗辩,从电话录音中可以证实。
现被告以此为借口并提供了一系列证据来加以佐证,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事实,首先被告提供的证据有伪造之嫌,达不到证明目的;其次海欣机械发出的函为2013年4月16日,一般该货物的使用是及时掩埋,为何会堆积暴晒达半年之久,我相信假如属实市政早就会将货物拖走,因此不符合事实常理。
【原创】二审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请求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二审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请求的二审代理词】毛XX与杜X、刘X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上诉人毛XX不服新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4民初887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一审法院对证据的采信违反了证据优势原则。
本案中,被上诉人杜X、刘X一审没有出庭,二审经两次传票传唤不但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更没有证据反驳上诉人毛XX的证据和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简言之,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优势十分明显。
首先,上诉人不但有供货单,还有时隔两年后被上诉人的付款银行流水记录。
2014年9月14日,曾经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催收的律师函复印件、邮政快递EMS单(有邮戳)、EMS签收记录(显示:2014年9月17日投递并签收),这些都足以证明上诉人履行了催收义务,而且被上诉人是签收了律师函,对其内容也是明知的。
其次,在2014年催款无果的情况下,上诉人的丈夫个体经营者的实际经营人朱XX又委托了律师起诉,2015年10月23日起诉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曾于2015年11月25日在《四川法制报》发布了《人民法院公告》,依法公开向杜X和刘X 送达了开庭法律文书,并向其告知了诉讼主张其支付购买服装款38万余元的相关内容。
法院的公告同样具有催收的法律效力,而被上诉人仍然不予理睬,这依法属于完成送达,视为被上诉人对欠款金额是明知的。
2017年,上诉人一方又继续委托律师向二被上诉人送达律师函催收货款,其维权从来没有停止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审判员:
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谨
向法庭提交如下辩词: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告方与被告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约定被告方购买原告方的商品。
在交付货物之前,原告方单方面解
除合同,要求被告方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方无法接受原告方的解除
合同请求,产生了本案的纠纷。
,根据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甲方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乙方
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或者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在本案中,乙方并未存在任何重大违约行为,并且乙方与甲方并未就解除合同
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且无法得到
法律上的支持。
第三,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原告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买方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被告方作为合同当事人,全程履行了合同义务,诚信守约,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应当免除责任。
,根据以上论述,本案中原告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违背了合同法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和合理理由。
被告方无论是在形式合同上还是实质合同上,都履行了合同的义务,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本人请求法庭判决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方履行了合同义务,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谢谢法庭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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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代理合同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二审阶段)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鉴于,该案需经人民法院进行二审;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任二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二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原审被告人(上诉人)二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原审被告人(上诉人)的第二审辩护人。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
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2、会见被告人(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上诉人)进行辩护(也可能按照二审法院
的审判程序,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第三条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
酬。
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
务。
第四条支付时间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
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二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原审被告人(上诉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二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原审被告人(上诉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二审辩护人
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二审法院,并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白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如需变更,另行
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