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业主自治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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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法律问题研究

业主自治法律问题研究

业主自治法律问题研究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住宅小区作为一种常见的居住形式,业主自治的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业主自治是指由住宅小区内的业主自行管理、自行决策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业主自治的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本文将对业主自治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业主自治的法律依据业主自治的法律来源主要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和住宅小区内部规章制度。

国家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委会等可以代表业主行使业主权益,并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地方性法规则对业主自治给予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例如,某些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一定程序产生,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此外,住宅小区内部也应当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对于小区的管理和业主的行为进行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通常由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并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二、业主自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1. 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管理问题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核心组织,其成立和管理涉及到法律的规定。

在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往往存在争议。

例如,有些业主可能不愿意参与选举,导致选举的正当性成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是改进选举制度,增加选举时间和公告,以便更多的业主能够参与。

另外,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也常常存在问题。

一些业主委员会可能滥用权力、违法违纪,给小区的正常运行带来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投诉。

2. 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修缮问题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和修缮是业主自治的核心内容之一。

然而,由于小区内部业主的利益分歧,公共设施维护和修缮常常成为一个矛盾焦点。

例如,一些业主可能不愿意缴纳维修基金,导致公共设施无法及时维护。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是加强业主教育,增强业主的共识,强化小区规章制度的约束力。

另外,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和修缮工作还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如果合同方不能按期完工,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责任并索赔。

业主委员会主张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业主委员会主张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业主委员会主张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是否有法律依据?经典案例XX业委会的成立进行了相关备案。

XX业委会起诉称A物业物业管理存在保安员少,业主车辆被砸、划伤,蚊虫滋生,绿化、卫生差,发生恶性事件,又未经批准和业主同意强行涨价,车位及车辆进出收费未归还业委会等情况,以此为诉讼事实理由并以通过组织业主讨论、投票等方式取得的决议作为证据,主张请求终止与A物业的物业管理关系,A物业退出对小区管理,并主张返还A物业占用的小区物业、小区建筑资料和已收取的车辆管理费,实行自治管理。

A物业不认可XX业委会诉指的各种事实,并根据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及B市的《B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出业委会不具有物业自治管理资格。

双方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未达成一致意见,XX业委会将A物业诉至法院,要求物业退出小区,进行自治管理。

问:业主委员会主张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物业自治管理资格,驳回XX 业主委员会的起诉,二审法院认为业主委员会可以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支持了XX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依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对于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却没有对物业自治的资格要求。

业主委员会经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授权可以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法律问题探析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法律问题探析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法律问题探析近年来,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在实践中显现出来的问题日益突出,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不确定、业主民主参与意识差、经费保障的障碍、以及对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等,是导致业主自治纠纷的主要原因,笔者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业主自治和谐发展的改善途径。

标签:业主;业主自治;法律问题一、业主自治及其法律依据(一)什么是业主自治业主自治是指住宅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自主决定本小区范围内的公共物业事项并进行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自治模式。

(二)业主自治的法律依据1994年以前,小区的物业管理是由国家进行管理的,1994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业主管理委员会参与物业管理的模式在全国得以正式确立,并在新建小区普遍实行。

但小区管委会的组成包括政府(公房所有人)、小业主(私房所有人)和房屋使用人(租户或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三方主体,是一个半自治、半行政的物业管理维权组织。

[1] 1998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一次提出业主自治概念,确认了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的模式。

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专业公司的权利义务做了统一规范,从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确认了完全意义上的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模式。

2007年国家颁布《物权法》,以专章形式规定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确立了业主自治在小区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二、业主自治制度的缺陷分析自1994年我国实施物业管理至今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

在这15年中,业主自治伴随着层层阻碍正步履艰难的向前推进,在实践中所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业主自治纠纷,逐渐显现出我国的业主自治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缺陷。

(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问题,指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对内管理权、对外代表权的问题。

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办法

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办法
二十、业主大会的召开与决议
1.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管委会组织并主持。
2.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业主,并公告大会议题。
3.业主大会的决议应经参会业主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但有关本办法修改、管委会成员选举等重大事项,需经参会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业主大会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企业和管委会应严格执行。
3.管委会对物业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业主权益保障
1.业主有权参加管委会会议,对物业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业主有权查阅管委会会议纪要、财务报告等资料,了解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3.业主有权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要求。
4.业主有权依法提出物业企业更换、解聘的建议。
七、附则
1.本办法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报社区备案后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3.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管委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予以补充。
八、管委会的选举与罢免
1.管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公告管委会成员选举事宜,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程序等。
3.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时,可通过管委会向物业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4.物业企业应在收到整改要求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管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十、紧急情况处理
1.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
3.物业企业应在紧急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向管委会报告,并协助管委会做好信息发布和业主安抚工作。
2.物业企业应在接到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处理完毕。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住宅社区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权益,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物业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框架和政策导向。

一、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物业管理法律的基础,明确了物业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了物业的权益保护和转让等事项,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持。

2.《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是针对城市住宅小区的管理而制定的,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与义务,明确了业主和物业管理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强了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该条例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而制定,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登记、组织形式、经营行为等,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4.《物业管理工作规程》该规程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服务标准进行了规定,包括物业服务的内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组织、费用管理等。

5.《物业管理规约》物业管理规约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一种约定,明确了物业管理方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物业管理双方行为的依据。

二、物业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政府鼓励各地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强化业主自治政府鼓励并支持业主组织居民自治,推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促进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维护业主共同权益。

3.加强物业服务与监管政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政府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4.推动绿色低碳物业发展政府倡导低碳环保理念,推动物业管理中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向绿色低碳发展。

5.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政府强调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要求物业管理提供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服务和设施。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

XX市(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案。

前款所称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

第三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在中国共产党社区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章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业主自行管理负责人。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应当经业主共同表决通过,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二)业主大会有设立业主监事会或监事;(三)业主大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有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四)物业管理区域经招标未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五)征得物业所在社区党委同意;(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六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三)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五)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六)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七)清洁服务;(八)车辆管理;(九)其他服务内容。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对电梯、消防、人民防空、技术安全防范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没有委托第三方2专业机构管理的事项,应购买物业安全、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等保险。

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将保洁卫生等分项服务依法委托给第三方,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业主委员会对第三方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物业管理费:住宅每平方米元/月,商业每平方米元/月。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8.03•【字号】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16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六号《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经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议(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物业管理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党建引领、政府组织、属地管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诚实守信、行业自律的原则,推动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法治化。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小区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小区或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性管理和维护的工作,包括对公共设施的维修、公共秩序的维护、物业费的收缴等。

为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小区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规范,保障了业主对住宅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并对公共部位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保障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该法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提供了一般性规定,明确了小区物业的管理职责和义务,规范了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是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明确了物业公司的基本职责和权益,同时也对业主的权益和义务进行了规范。

二、小区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和义务1.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的安全与卫生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对小区环境的清洁和卫生管理。

2.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避免噪音扰民、乱贴乱画等行为的发生。

3.收取和管理物业费物业公司负责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通过合法途径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并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和管理这些费用,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和设施的维护。

4.履行其他相关职责根据具体情况,物业公司还可能承担其他相关职责,如组织小区活动、解决居民纠纷等。

三、业主的权益和义务1.知情权和参与权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情况,包括物业费的使用情况、维修工作的进展等,并有权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决策的过程。

2.物业费的缴纳义务业主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额度缴纳物业费,确保物业公司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和维护小区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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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物业管理业主自治法律的依据?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
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我国的物权法对业主
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物权法》是私法,业主自治体现私法自治。

业主
自治就是要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作出有关决定,管理他们的共同财产和共同
事务。

由此可见,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和共
同管理(成员)权。

专有权是“区分所有权的‘单独性灵魂’,也是区分所有权结构中的单独所有
权要素。

其含义是指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的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的专有部分主要是指业主独立的空间以及有独立的出入门户的住房,在法律上表现为以产权证
登记的面积为准。

“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共有权的客体,即共有部分,指区分所有建筑物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及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物。

共有部分既包括供全体区
分所有权人使用的全体共有部分,也包括仅供部分区分所有权人使用的部分共有部分。

二、业主自治的原则是什么?
1.主权原则
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
决定。

2.程序原则
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

3.分权制衡原则
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实行代议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保护少数原则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机制,但要防止多数人作出侵害少数人利益的决定。

如果
为了公共利益而无法避免,必须给受损失的少数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补偿。

5.直选原则
业主委员和业主代表均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

6.非暴力原则
可以和平请愿,但不可采取暴力行动。

7.参与原则
业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参与,投票和竞选业主委员、业主代表是参与的积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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