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5.进口应税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
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
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账户设置 二、对外销售的核算 三、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方
实际缴纳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贷方 应交消费税
余额:多交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尚未缴纳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应记入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二、对外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 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差额计提的消费税)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 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5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889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贷: 银行存款
18 889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
借: 在建工程
140 600
贷: 库存商品
第三章消费税

【例题·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 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 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 =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 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例题· 单选题】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 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 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 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 不缴增值税,不缴 缴纳增值税,缴纳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消费税(押金需换 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 缴纳增值税、消费 不再缴纳增值税、 金(除啤酒、黄酒 税(押金需换算为 消费税 外) 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 不缴增值税;不缴 只缴纳增值税,不 押金 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因为 从量征收)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 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五、鞭炮、焰火
税率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11%加0.005元/支
36% 30%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15%
5% 10%
15%
二、消费税的税率
税目
六、成品油 1.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
吨、升换算表
1吨=988升 1吨=962升 1吨=1 385升 1吨=1 126升 1吨=1 246升
汽油 柴油 溶剂油 燃料油
1吨=1 388升 1吨=1 176升 1吨=1 282升 1吨=1 015升
二、从量计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的税 目及税率
√ 消费税的税目
√ 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目
(一) 烟
(二) 酒
(三) 高档化妆品
(四)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 鞭炮、焰火
(六) 成品油
(七) 摩托车
一、消费税的税目
(八) 小汽车
(九) 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二) 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 实木地板
(十) 高档手表
(十四) 电池
纳税人在生产 销售环节应纳 消费税的计算
√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 的计算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算法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精选全文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 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 纳为5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 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 木制一次性筷子;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目
第一节 概述
录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 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 Nhomakorabea 值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第三章消费税法Part1 消费税基础内容概览☐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零售。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属于价内税。
☐属于中央税。
☐一般为单一环节纳税。
只有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超豪华小汽车(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零售)这两类应税消费品在双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单一环节)纳税:金银铂钻。
Part2 税目(15项,下设子目)☐ 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环节,均复合计税。
☐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税。
☐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其他酒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白酒 ☐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其他酒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白酒 ☐ 果啤,属于啤酒。
☐ 葡萄酒,属于其他酒。
☐ 调味酒,如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高档化妆品 ☐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金银铂钻、金基银基合金、金基银基镶嵌、钻石饰品、钻石镶嵌→零售环节纳税、单一环节纳税☐ ☐用原油或其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按照润滑油征消费税☐润滑脂→应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①②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 ≥70%的动物油和植物油☐ VOC ②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纯生物柴油☐同时符合①②③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①“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②≥90%的废矿物油,产成品必须包含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0.65吨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电池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完整版消费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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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
税税率)
• 复合征税的消费品: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 率)÷(1-比例税率)
•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 ②增值税={[12×2000×(1+10%)+1000]}÷(1-20%)×17% =5822.5(元)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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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1)什么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受托方
原料和主 要材料
加工费 辅助材料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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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计税价格举例
• 【例题15】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 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没有进项税)。
• ①应纳消费税:
•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1-20%) ×20%=6850(元)
• 【例题4】2010年3月,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 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 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到 期没收包装物押金3万元。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 元。
• 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
•
• 【答案】D
• 请计算卷烟厂和批发公司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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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及纳税申报 1、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 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 单位、社会团体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以及个体经营者和个人。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从征税范围可分为五大类14个税目 ❖ 1、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
等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和酒精、鞭炮焰 火、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五个税目; ❖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包括化妆品,贵重首 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 等五个税目。 ❖ 3、高能耗消费品,包括小汽车、摩托车等两个税 目。 ❖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具体指成品 油这一税目。 ❖ 5、具有特定意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具体指汽车 轮胎这一税目。
注:和增值税规定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 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 收手续的当天。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税率包括三种形式 1、黄酒、啤酒、成品油采用定额税率; 2、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采用
复合税率; 3、其他税目采用比率税率。
第三章新消费税
纳税环节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环节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 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
④消费税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增值税 只有比例税率一种形式。
第三章新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率 三、纳税环节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纳税期限 五、纳税地点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 税的纳税义务人。
4.纳税人采取其他销售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 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税款的缴纳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日或1 个月。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 内申报纳税;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第三章新消费税
纳税地点
❖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 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 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缴纳税款;
❖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 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 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 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缴纳。(跨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省内的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
纳税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为 销售实现时(具体)
❖ 自产自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消费品移 送时
❖ 委托加工消费品,运回加工完成的消费品时 ❖ 金、银及钻石首饰在零售实现时 ❖ 应税消费品进口报关时
第三章新消费税
狭窄型、中间型、宽泛型
❖ 狭窄型消费税是对有限的、特殊的消费品征 收消费税,其课税对象是对于一些传统的项 目,如烟草、酒精饮料、石油制品、机动车 辆等;
❖ 中间型消费税是对有限的、一般的消费品征 收消费税,其课税对象除上述项目外,还包 括一些食品、纺织、奢侈品等;
❖ 宽泛型消费税几乎是对全部消费品征收消费 税,其课税对象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家电 产品、生产性消费资料等。
❖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 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目 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 种或类似税种。消费税是我国在1994年新税 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中央财政收 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
❖ 按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划分,分为狭窄型、 中间型、宽泛型。
❖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与区别 .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①两种税都为流转税,在商品流通环节起调 节作用;
②两种税都为间接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 致;
③两种税计算应纳税额时计税依据相同(特 殊情况例外),都是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 税的的销售额;
④两种税征税机关、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的规定基本相同。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少数消费品。增值税的征税范 围包括所用货物。
②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 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
③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 (或委托加工、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 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除外)。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 收。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三章新消费税
本章学习目的及要求
了解消费税的类型及特点; 熟悉消费税的税目、常用税率、纳税义 务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纳 税申报; 掌握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第三章新消费税
主要节次
第一节 消费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概念、类型及特点
❖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 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注:和增值税规定基本相同
第三章新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 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 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 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