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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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

【例题·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 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 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 =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 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例题· 单选题】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 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 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 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 不缴增值税,不缴 缴纳增值税,缴纳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消费税(押金需换 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 缴纳增值税、消费 不再缴纳增值税、 金(除啤酒、黄酒 税(押金需换算为 消费税 外) 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 不缴增值税;不缴 只缴纳增值税,不 押金 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因为 从量征收)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 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03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

03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例题1】以下关于消费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D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消费税的特点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负程度比较高且税负差别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2】以下单元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出产发卖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元【答案】ABC【例题3】以下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持续出产应税消费品后发卖的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发卖的【答案】ABC【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发卖行为缴纳消费税;选项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D 直接发卖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4】以下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出产和零售环节C.扮装品的出产和零售环节D.某商场发卖粮食白酒【答案】A【解析】金银首饰(含铂金首饰)的出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只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扮装品的出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商场发卖粮食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5】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发卖额10.53万元,此中包罗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发卖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例题6】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不异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发卖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2、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无可参考价格的前提下)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须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两种情况会计 处理也不一样, 见下例
举例: 某企业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专用发票注明价 款200 000元,税额为34 000元;另出借包装物 (周转期半年),收取押金819元,开具普通发票。 (1)若应税消费品为化妆品,如何编制分录? (2)若应税消费品为葡萄酒,如何编制分录?
例4:某化妆品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新类型化妆 品送于客户,近期无类似产品出售。经查, 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化妆品成 本利润率5%。
区别于增值 税的规定
三、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目的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时,应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算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直接销售环节-销售 – 自产自用环节-移送 – 委托加工环节-交货 – 进口环节-报关
生产
出 厂
拥有卷烟批发许可证
销售
中国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福建分公司
福建中烟 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公司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或称卷烟厂
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等等
思考例4-21 自产啤酒用于广告宣传的会计处理?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 例4-18: 汽车厂将自产汽车20辆(2.0升)对外投资,每辆汽车 不含税售价150 000元,成本价100 000元,消费税率5%。 确认/不确认收入

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思考题参考答案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投资、馈赠、奖励等方面,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对这种用于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第一,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第二,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对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做了具体规定。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应税项目等其他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科目。

2.纳税人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方面,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第三章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一、术语解释1、消费税2、一般消费税3、特别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p>5、计税销售额二、填空题1、进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的_____计征消费税。

2、卷烟实行_____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_____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单一环节_____课征制是各国征收消费税的通行做法。

5、我国现阶段开征消费税,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_____政策。

6、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门市部的_____为计税销售额。

7、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_____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额。

8、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_____原则确定的。

9、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_____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10、纳税人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应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_____作为计税依据。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1、一切消费品均在产制环节征收。

(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 )3、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含增值税。

( )4、在流转税体系中,增值税属于普遍调节,消费税属于特殊调节,两者重复征收。

( )5、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时,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应当是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

( )6、纳税人到外县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7、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补缴消费税。

( )8、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9、纳税人领用外购已税酒用于生产白酒,其外购酒已纳的消费税税额,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 )10、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于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征税量
从量定额:计量单位的换算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啤酒1吨=988升 柴油1吨=1176升 溶剂油 1吨=1282升 燃料油 1吨=1015升
举例
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汽
油12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如下:(汽油1 吨=1388升,税率汽油= 1元/升)
【答案】B
公式P102-103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外购应税消费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教
应税消费品买价 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 期初库存的 当期购进的 期末库存的
外购应税消费 = 外购应税消费 +应税消费品- 外购应税消
买价
的买价
的买价
品的买价
珠宝玉石一项改在零售环节征税,不能再扣除。且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 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己缴纳消费税的 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不能扣除)
押金
(3)对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生产企业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 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酒类 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缴纳 消费税。
例:某啤酒厂销售啤酒不含税单价2900元/吨, 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50元和运输装卸费80元, 3月份销售啤酒80吨,消费税多少?
第四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今年我国消费税的预算 5241亿,比09年增长了 481.88亿,增长10.1%, 增值税预算15350亿,比 09年增加了1434.01亿, 增长了10.3%。

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六版)盖地编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税务会计概论1.1(1)B(2)C(3)D1.2(1)BCD(2)AC(3)ABD(4)ABCD1.3(1)×(2)×(3)×(4)√第2章增值税会计□知识题•知识应用2.1单项选择题(1)C(2)C(3)A2.2多项选择题(1)ABC(2)BD(3)AD(4)CD(5)ABC(6)ABCD2.3判断题(1)×应为视同销售(2)√(3)×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4)× 13%(5)×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6)√(7)√□技能题•计算分析题2.1 (1)借:原材料30 93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170贷:库存现金 1 000 应付票据35 100 (2)借:在途物资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贷:银行存款35 100借:应收账款——光远厂30 000贷:在途物资30 000借:银行存款35 100贷:应收账款——光远厂30 000(3)借:在途物资1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贷:银行存款117 000借:其他应收款 1 170贷:在途物资 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4)借:原材料10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 000贷:应付账款 3 000 000 银行存款8 700 000 (5)借:固定资产9 000贷:银行存款9 000借:固定资产 5 850贷:银行存款 5 850(6)借:管理费用 6 000制造费用2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100贷:银行存款35 100借:管理费用 3 000制造费用27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800贷:银行存款31 800(7)借:固定资产292 500贷:实收资本292 500借:原材料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贷:实收资本23 400(8)借:固定资产292 500贷:营业外收入292 500借:原材料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贷:营业外收入23 400(9)借:制造费用 3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10)借:委托加工物资 4 000贷:原材料 4 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1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贷:银行存款 1 755 借:委托加工物资1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贷:银行存款200(11)借:原材料 5 850贷:银行存款 5 850借:固定资产20 000贷:银行存款20 000 (12)借:库存商品7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900贷:应付账款81 900借:销售费用2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贷:银行存款300 借:应付账款81 900贷:银行存款81 900 2.2(1)借:银行存款40 950贷:主营业务收入3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950 借:销售费用18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贷:银行存款200(2)借:银行存款7 020贷:其他业务收入 6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020(3)借:应收账款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4)确认销售时借:长期应收款9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 000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60 000贷:库存商品60 000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35 100贷:长期应收款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5)借:银行存款46 900其他业务收入85.4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14.53(6)借:应收账款——光远厂贷:主营业务收入借:销售费用2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贷:其他应付款——光远厂300(7)借:应收账款——光远厂贷:主营业务收入(8)借:应收账款——光远厂贷:主营业务收入(9)开出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写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计算销项税额的依据借:银行存款210 600贷:主营业务收入1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 600(10)双方都要作购销处理借:原材料 4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 800贷:库存商品 4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11)借:在建工程 4 850贷:库存商品 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12)借:长期股权投资 5 850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借:主营业务成本 4 000贷:库存商品 4 000(13)借:应付利润 5 850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14)借:应付职工薪酬 5 850贷:主营业务收入 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借:主营业务成本 4 000贷:库存商品 4 000(15)借:营业外支出 4 850贷:库存商品 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16)借:应收账款——光远厂 73 710贷:主营业务收入 60 000其他业务收入 3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7102.3(1)借:原材料 300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000贷:银行存款 351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75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 750(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贷:银行存款 800 (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000(5)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2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200第3章消费税会计□知识题•知识应用3.1单项选择题(1)D (2)C (3) B (4) B (5)A3.2多项选择题(1)ABC (2)ABCD (3)AB (4)ABC3.3判断题(1)×不包括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材料成本不包括辅助材料成本(3)×不一定,如用于在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就计入了“在建工程”借方(4)×消费税不是在所有流通环节都纳税,而只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纳税□技能题•计算分析题3.1(1)应纳消费税额=585×1 000÷(1+17%)×30%=150 000元(2)应纳消费税额=20×220=4 400元(3)应纳消费税额=(10 000+2 000+1 000)÷(1-30%)×30%=5 571.43元(4)当月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买价=3 000+5 000-2 000=6 000元当月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6 000×30%=1 80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额=6×150+30 000×30%-1 800=8 100元如果是外购的,应纳消费税额也是8 100元(5)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70 000×150×(1+200%)÷(1-8%)=34 239 130.43元应纳消费税额=34 239 130.43×8%=2 739 130.44元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70 000×150+70 000×150×200%+2 739 130.44=34 239 130.44元应纳增值税额=34 239 130.43×17%=5 820 652.18元3.2(1)借:银行存款585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0 000(2)借:应付职工薪酬34 400贷:库存商品30 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400(4)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35 1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计提消费税时应纳消费税=6×150+30 000×30%=9 900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 9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9 900当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800贷:待扣税金——待扣消费税 1 800当月实际上缴消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 100贷:银行存款8 100(5)应纳关税=70 000×150×200%=21 000 000元借:物资采购34 239 130.4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820 652.18贷:银行存款29 559 782.62应付账款——××外商10 500 0003.3应纳增值税额=500×17%=85元应纳消费税额=500×30%=150元借:银行存款585贷:其他业务收入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借:其他业务支出15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03.4应纳增值税额=2 000÷(1+17%)×17%=290.60元应纳消费税额=2 000÷(1+17%)×30%=512.82元借:其他应付款 2 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1 709.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0 借:其他业务支出512.82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12.823.5应纳增值税额=4 000 000×17%=680 000元应纳消费税额=4 000 000×10%=400 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 3 08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 000——应交消费税400 000 3.6(1)购入原材料借:原材料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 100贷:银行存款35 100 (2)购入已税烟丝借:原材料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贷:银行存款23 400 (3)将自产的烟丝用于广告组成计税价格=40 000×10%×(1+5%)÷(1-30%)=6 000元应交消费税=6 000×30%=1 800元应交增值税=6 000×17%=1 020元借:销售费用 6 820贷:库存商品 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应交消费税 1 800 (4)委托加工烟丝后直接销售组成计税价格=(10 000+1 000)÷(1-30%)=15 714.29元应交消费税=15 714.29×30%=4 714.29元①借:委托加工物资10 000贷:原材料10 000②借:委托加工物资 1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 贷:银行存款 1 170③借:委托加工物资 4 714.29贷:银行存款 4 714.29 ④收回后借:库存商品15 714.29贷:委托加工物资15 714.29⑤销售借:银行存款23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⑥借:主营业务成本15 714.29贷:库存商品15 714.29(5)本月销售卷烟应纳增值税额=90 000×17%=15 300元应纳消费税额=90 000×45%+150×6=41 400元借:银行存款105 3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 3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41 4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1 400(6)本月应纳消费税=1 800+41 400=43 200元,另有4 714.29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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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只有特定的商品(14类)才征收消费税,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基本环节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解释;(1)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卷烟要缴纳消费税,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3)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连续生产“烟丝雪糕”,由于雪糕不缴纳消费税,烟丝就必须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解释】:对于由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3)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7)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案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增值费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已知,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0万元(不含税)支付给乙企业的加工费40万元(不含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不销售同类烟丝,在本题中:(1)委托方甲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人;(2)由于受托方乙企业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应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其自称计税价格=(100+40)÷(1-30%)=200(万元)应代收消费税=200×30%=60(万元)(3)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如果受托方为个人,则由委托方取回烟丝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委托方提货的当天,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5)如果甲企业取回烟丝后以不高于200万元(不含税)的而价格直接将烟丝销售给丙企业,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但无需缴纳消费税;如果甲企业以取回烟丝后以300万元(不含税)的价格直接销售给丙企业,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300×30%-60=30(万元)(6)如果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当期全部用于生产卷烟,甲企业在销售卷烟时,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计算卷烟的消费税时,烟丝已经缴纳的60万元消费税准予抵扣)(7)受托方乙企业提供加工劳务,应缴纳增值税,但代收代缴的60万元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销项税=40×17%=6.80(万元)。

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1、零售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案例】甲商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银首饰;(1)甲商场应缴纳增值税,按其“实际收取”的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2)甲商场应缴纳消费税。

2、批发环节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解释1】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企业”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

不缴纳消费税。

【解释2】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情况下只征收一次,只有“卷烟”例外。

卷烟在生产环节、批发环节征收两次消费税,但这两个环节一般不是统一纳税人,卷烟生产企业是生产企业的纳税人,批发企业是批发环节的纳税人。

其中,生产企业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的方法,批发企业则从价计征。

【解释3】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卷烟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案例】甲企业生产卷烟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批发商)将卷烟批发给丙公司(零售商),丙公司将卷烟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在本案例中:(1)甲公司生产销售卷烟,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复合计征);(2)乙公司批发卷烟,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从价计征)(3)丙公司零售卷烟,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A、从国外进口数码相机B、从国外进口小汽车C、批发环节销售卷烟D、批发环节销售白酒【答案】BC【解析】(1)选项A;进口数码相机征收关税、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进口小汽车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3)选项CD;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的仅限于卷烟,不包括白酒。

三、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税目14种略)1、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1)多数税目适用比例税率;(2)成品油税目和啤酒、黄酒等子目适用定额税率;(3)卷烟和白酒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计征。

【解释1】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解释2】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解释3】复合计征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解释4】不同税目的消费税税率不要求死记硬背,试题中会直接给出。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纳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情况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价内税)和增值税(价外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销售额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必须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情况2]不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案例】甲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销售小汽车(使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价款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收取了5万元的手续费。

在本题中;(1)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100+5÷(1+17%)〕×17%=17.73(万元);(2)甲企业应纳消费税=〔100+5÷(1+17%)〕×9%=9.38(万元)【特别规定】包装物问题a)包装物销售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一并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包装物押金①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而是收取押金,此押金一般不征税。

②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取得一批烟丝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0万元,烟丝适用税率为30%;(1)应纳增值税=10÷(1+17%)×17%=1.45(万元);(2)应纳消费税=10÷(1+17%×30%=2.56(万元)③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解释】啤酒、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只是在确定适用税率时使用。

【特别规定】视同销售(1)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消费税。

(2)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如无偿赠送他人)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消费税。

【特别规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

单选】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4年4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为70万的高尔夫球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已知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万元A.5.13 B.6C.6.60D.7.72【答案】C【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而非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二)生产自用环节******实行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案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一批鞭炮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已知该批鞭炮的成本为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假定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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