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钻探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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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探放水钻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探放老空水钻孔(zuàn kǒnɡ)孔内无 放净积水后,应及时关闭孔口闸阀或全孔封闭。
第十四条 在钻进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
来压或孔内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时,
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同时立即向矿
调度室汇报,需继续钻进,必须先采取措施。
第八页,共15页。
第十五条 钻孔施工(shī gōng)中,应遵守以下规 1. 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zhì dònɡ)钻机和泵
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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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探放水钻孔(zuàn kǒnɡ)包括灰岩放水
孔 、探放老空(老巷、老峒)水孔(shuǐ kǒnɡ)、 前探放水孔、断层和岩溶陷落柱导水性(shuǐxìng) 孔、井下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孔等。
第四条 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应编制专门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矿建项目部)总工 程师组织审批后,与钻孔施工设计一并贯彻 到每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熟知钻孔设 计施工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技术和质 量等要求。
第五页,共15页。
第八条 采用(cǎiyòng)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 计要求(yāoqiú)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3并0保分持
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后,再安装(ānzhuāng)阀
恢复钻进。
第九条 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
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第六页,共15页。
第十条 钻进中一旦(yīdàn)发现“见软”、“ 空”、“出水”和变层,要立即(lìjí)停钻,丈量
第二十条 水压大于 1.5MPa 时,要采用 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制定防止孔 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十二页,共15页。
第二十一条 放水钻孔(zuàn kǒnɡ)不测水压, 应在固定的测压孔中测定。放水(fànɡ shuǐ)孔改 孔时,应连续观测(guāncè)三天(每天一次)后,方 可转入正常水压观测。放水孔临时关闭测水 压视为动水压力,仅作水压参考值,不作为 正式水压。

矿井钻探管理制度

矿井钻探管理制度

矿井钻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钻探管理制度,促进矿井钻探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维护矿井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环境和生态的平衡,并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政区域内的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矿井的钻探工作。

第三条矿井钻探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钻探管理应依法尊重和保障矿主、工程设计、科技监控、矿业管理、环保等各方的权利,对钻探工作的安全负有本职责任。

第五条矿井钻探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措施,加强对钻探工作过程的监测、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矿井钻探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素质。

第七条矿井钻探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矿井钻探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钻探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共同保障矿井钻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钻探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矿井钻探前,应当对钻探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评估,确定钻探方案和技术路线。

第十条矿井钻探前,应当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矿井钻探前,应当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钻探前,应当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工作,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三条矿井钻探前,应当做好文明施工、标识标志、瞭望、交通保障等工作,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钻探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计划,做好安全隐患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钻探过程中的管理第十五条矿井钻探过程中,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矿井钻探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稳定、高效。

第十七条矿井钻探过程中,应当对工作地点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确保钻探过程的安全。

井下钻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钻探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井下钻探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钻探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专业防灾、避灾知识。

2. 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了解钻探设备性能、安全操作技术及注意事项。

3.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钻探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2. 井下钻探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通风设备、防尘设备、消防设备等。

3. 严禁使用非煤安标志的钻探设备及大于25°以上的倾角的钻孔人工起、下钻。

四、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可靠,无风地点施钻必须采用专门安设局部通风或风障、狂风、导风筒等方式通风。

2. 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空深、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3. 施工地点必须有专用电话,保持正常的通讯联系。

4. 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停风、停水、停电。

5. 作业地点必须进行加固支护,钻场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相互拥挤,设备、钻具要摆放有序。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井下钻探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对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事故处理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监督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降职等处分。

钻探(钻井)钻孔质量考核

钻探(钻井)钻孔质量考核

钻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修订版)为进一步推进精品工程战略实施,强化钻孔质量管理考核力度,公司决定按月对各钻探队施工钻孔按照钻孔质量标准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部分钻孔质量管理模式分管副经理为钻孔质量考核的管理主体,负责每月钻孔从设计到组织施工管理工作,监督终审设计的整体合理性,管理研治中心在钻孔质量考核过程中的认定工作及设计编制合理性;组织生产施工安排的合理性,管理工程技术科在钻孔质量考核过程中组织管理工作。

工程技术科为钻孔质量考核主体,负责每月钻孔质量考核整体工作,主要监督施工队每个钻孔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轨迹施工,是否在设计目标层位施工,施工工程中保证质量措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施工结束后现场标准化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灾害研治中心负责每月对施工完成钻孔认定质量工作,参与工程技术科组织的实钻轨迹调整会审工作及钻孔质量考核工作。

钻探队为钻孔质量考核施工主体,负责每月钻孔施工工作,首次施工工作面前两个钻孔按照下发设计严格施工,遇到与设计不符情况及时汇报研治中心和工程技术科;其余钻孔施工参数施工前两天发至工程技术科进行审定并执行(实际施工过程中与设计不符及时汇报工程技术科)。

第二部分钻孔质量考核模式一、考核内容每月严格按公司制定的钻孔质量考核办法对施工队、地面定向人员及管理科室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分为现场考核、内业考核。

1.现场考核每月由公司现场跟班、带班、日常检查以及本安体系检查时,检查人员对各钻探队统一进行现场考核。

⑴现场检查各钻探队原始记录等各项报表,尤其是井下定向瓦斯抽放钻孔,要现场查看岩性描述,现场抽查拷贝实钻参数,现场查看施工的联抽情况,以及定向人员原始记录填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整洁。

⑵现场检查钻孔施工过程中封孔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或措施要求,是否存在漏气、漏水,套管下设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或措施要求,是否按要求连接(焊接)、是否加装满足要求的扶正器,地面钻孔洗井、排水、通孔等工作是否符合设计或措施要求。

钻探工程奖罚制度规定

钻探工程奖罚制度规定

钻探工程奖罚制度规定奖励规定一、安全生产奖励1. 连续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钻探队伍,将获得年度安全生产奖金。

2. 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潜在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表彰。

二、进度奖励1. 在保证钻探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探任务的队伍,将获得额外的进度奖金。

2. 对于创新钻探工艺,显著提高钻探效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技术创新奖励。

三、质量奖励1. 钻探结果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且资料完整、准确的队伍,将获得质量奖金。

2. 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措施,提升钻探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环保奖励1. 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有效控制钻探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将获得环保奖励。

2. 对于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如废物回收利用等,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环保贡献奖。

惩罚规定一、安全生产惩罚1. 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直至解聘。

2.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进度惩罚1. 未能按时完成钻探任务的队伍,将根据延误的时间和影响程度,扣除相应的进度奖金或进行其他处罚。

2. 故意虚报进度或隐瞒工程问题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质量惩罚1. 钻探结果未达到预定标准,或存在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要求返工或赔偿损失。

2.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环保惩罚1. 未遵守环保规定,导致环境污染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污染程度进行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追究。

2. 对于擅自倾倒废弃物、非法占用土地资源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结语。

井下钻孔探矿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钻孔探矿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钻孔探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钻孔探矿工作,保障人员安全,保护环境,提高探矿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采矿勘查、矿业生产探矿等工作,适用于井下钻孔探矿工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井下探矿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合规”的原则,保证井下钻孔探矿工作的安全、科学、高效。

第四条所有从事井下钻孔探矿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并且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井下钻孔探矿工作管理第五条井下钻孔探矿工作必须设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制定钻孔作业方案,安排人员,组织施工、监督检查、记录整理资料等。

第六条井下钻孔探矿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关证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对井下钻孔作业程序、规程、设备有充分的了解。

第七条井下钻孔探矿工作负责人必须对井下的地质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情况等有充分的了解,对井下情况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八条井下钻孔探矿工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井下情况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井下钻孔探矿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关安全设备,保证井下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井下钻孔探矿工作负责人必须随时关注井下情况,对发现的矿层、岩层、地下水情况等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井下钻孔作业程序第十一条井下钻孔作业前,必须进行勘探工作,对矿层、岩层、地质构造、动态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

第十二条井下钻孔探矿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钻孔位置选址、井下开挖程序、钻孔设备选型及使用、井下设备放置、作业时间安排等。

第十三条井下钻孔探矿作业前,必须对钻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无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井下钻孔探矿作业前,必须对井下环境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地质结构、地下水情况、气氛情况等,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井下钻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程序。

钻探管理制度

钻探管理制度

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制度一、探钻管理验收制度一)、责任人:由地测科负责组织对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的验收。

二)、依据标准:《煤田勘探钻孔工作质量标准》、《钻探煤层质量标准》及补勘技术要求。

三)、程序:1、钻孔开孔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地测科确定钻孔方位后方可开钻。

2、预计见煤及主要标志层的前一天,施工单位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安排地质人员监督见煤及主要标志层的全过程。

3、钻孔达到预计深度应通知地测科,测井时应安排地质人员现场监督。

4、钻孔测井结束后,应通知地测科对钻孔进行现场验收。

四)、现场验收参加单位:地测科、企管科、安监科、纪委五)、现场验收标准:1、孔深验收:重新下入钻具,丈量钻具,确认孔深。

2、钻孔质量验收:岩芯采取率,钻孔垂直度应达到有关规范要求。

3、所有岩芯应分箱拍照,并标明名称、箱号及岩芯深度,然后将资料移交地测科。

4、煤系地层及主要标志的确认,施工单位技术员介绍钻孔煤系地层及主要标志层。

5、钻孔现场验收后,除水文观测孔外,对其它钻孔进行封孔,封孔时,地测科人员现场监督封孔质量。

6、封孔要求:封闭段一般从孔底到二1煤以上20~30m,封孔材料:水泥浆(1:1),其上用木塞隔离后,注入浓水泥浆封至孔口,并留设暗标。

二、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含水层注浆改造工程实施前必须由地测人员编制正规设计;设计内容要包含:目的任务、概况、设计依据原则、钻孔参数、注浆参数、技术要求等;设计必须经设计人员签字,地测科长和地测副总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然后提交给施工区队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内容要分开编写;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安监、生产、调度及施工区队等共同参与会审,会审通过并签字后方可开工。

由施工区队向施工人员贯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工,今后技术考核将对现场及施工人员进行严格抽查。

3、单孔钻进结束后,施工区队提交钻孔小班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可靠,并提出验收申请;地测、调度与施工区队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达不到设计要求者一律为不合格钻孔,要采取补救措施。

井下作业管理考核规定(3篇)

井下作业管理考核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井下作业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井下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钻探、采掘、井下维修、井下运输等。

第三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三)责任与权利相统一原则;(四)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井下作业管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四)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五)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六)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七)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一)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二)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三)各级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情况;(二)井下作业规章制度宣传与培训情况;(三)井下作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井下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二)井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三)井下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情况;(四)井下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水平考核:(一)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二)井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井下作业人员操作技能考核情况。

第九条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设备设施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二)井下作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三)井下作业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情况。

第十条井下作业事故预防与处理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井下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三)井下作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效益完成情况考核:(一)井下作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二)井下作业成本控制情况;(三)井下作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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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井下钻探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随着我矿生产区域向深部水平延伸和下组煤的开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井下采掘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方针,查明掘进前方及工作面内隐伏导含水构造发育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我矿深部水平采掘工作面都要进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以降低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

因此,矿井生产所需施工的底板超前孔和瓦斯抽放孔等钻孔数量巨大,钻探工作已成为矿井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

为了保障井下钻探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钻探工作效率,做好井下钻探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东庞矿井下钻探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东庞矿所有井下钻探队伍。

一、钻场标准化要求1、在巷道迎头打钻时,迎头以后20米范围属于钻场范围。

在后路打钻时,打钻地点上风侧10m、下风侧20m范围内属于钻场范围。

2、钻场围岩按采掘设计支护好;停头打钻时顶锚杆、锚索跟头,帮锚杆打到底,迎头封帮,距迎头2.5~3m处打4根起吊锚杆。

3、迎头打钻时,掘进机后退8m,钻场浮煤清理干净,无杂物、无积水,钻场高度不小于3m,探放老空水钻场按地测科设计要求硬化巷道底板。

4、防探水超前钻钻场及高位瓦斯抽放钻场附近(不影响打钻)施工一个水窝,水窝规格1m×1m×1m,并按地测科设计要求配备排水系统;高位钻场实行编号挂牌管理。

5、风、水管路、排水管路、瓦斯抽放管跟头(上山掘进时水沟也要跟头),供水管在迎头10m内设φ25mm三通和φ25mm阀门。

6、配备排水系统,工作泵、备用泵放置于水窝内,配电接管,能随时启动,检修泵放置于钻场附近,保证能随时使用。

排水管路规格、水泵型号按机电科排水设计要求配备,并挂牌管理。

7、电气设备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

机电设备“三证”齐全。

电缆、管线要吊挂顺畅平直、整齐,开关要上架,设备挂牌管理。

8、打钻设备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灵敏可靠。

9、绞车距迎头不大于70m。

10、钻场附近设专用电话,离钻机不超过10m。

11、钻场内要有风筒通风,钻场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钻探施工作业标准1、钻场经验收合格后,钻探人员和设备方可进场。

2、钻探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

3、钻场附近要安设瓦斯探头或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4、钻场要配备安全装备,如灭火器、沙箱。

灭火器要挂在钻机上风侧附近,高度1.5米。

以及黄泥等防烧钻用的封堵材料。

5、钻场内施工牌板和瓦斯记录牌悬挂整齐,施工牌板内容包括钻探目的、安全技术要求、钻孔参数、平剖面示意图。

6、钻探工到达地点后,首先排查安全隐患,消灭安全隐患后,方可检查设备、钻具、沙箱、灭火器是否齐全,摆放是否整齐,然后进行移钻、稳钻、调钻孔角度,同时检查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待一切符合规定后,方可开钻。

7、施工现场必须有钻孔施工基准线或中线,并配备坡度规、皮尺、记录本、线绳等工具。

8、根据巷道中线,用坡度规确定钻孔方位。

禁止用罗盘确定钻孔方位。

9、钻机要按下垫上压前撑后顶的原则进行固定,并将顶杠用连锁绳或粗铁丝进行连锁,每台钻机顶杠不少于3根。

10、钻机设备无跑、冒、滴、漏和零件缺失现象,设备表面及时冲洗。

11、钻探施工各种设备、材料、工具要摆放合理有序。

孔口管、钻杆、水泥摆放时要上架或垫道木,孔口管、钻杆要一头齐,注浆桶装材料摆放整齐,挂牌管理。

12、风压钻进时要有防尘设施,即孔口安设除尘喷雾设施,同时在施工地点下风侧20m范围设置两道全断面净化水幕和挡尘帘,钻探施工时必须同时打开孔口除尘喷雾设施和下风侧20m范围的防尘喷雾。

并在附近做水窝,或将水引入巷道排水沟,不得在巷道乱流,影响文明生产。

13、底板超前孔:⑴按设计要求下管、固管、做耐压试验,合格后,按设计在孔口安装高压阀门、防喷装置,并与抽放管路接通,才能开钻。

⑵凡要求取芯钻进的孔段,其采取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岩芯洗净,按顺序编号,贴上标签,经地测科人员现场观察编录后装箱妥善保管。

不要求取芯的孔段,也要根据钻进速度、压力大小、煤岩粉反映等情况做好判层记录。

⑶下管段、煤层、标志层、见水段及终孔必须严格进行钻具丈量。

⑷钻进中要密切注意钻孔出水情况,准确记录见水深度、层位,并及时观测水量、水压,水温,必要时取水样进行水质化验。

⑸钻孔施工完毕,要及时注浆封孔,或根据地测科要求保留。

14、瓦斯抽放孔:⑴按风压钻进安装防尘设施。

⑵在瓦斯异常区域超前钻探时,为防止瓦斯喷出伤人,必须在孔口安装防喷装置,瓦斯防喷装置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相连。

⑶凡是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由煤变岩或由岩变煤及喷孔、夹钻、吸钻等瓦斯异常情况都必须在钻孔施工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并及时汇报。

⑷高位钻孔接抽后,每个高位钻场必须设置一个放水器,每天进行放水。

每个瓦斯抽放钻孔必须安设导流管等计量装置。

⑸施工顺煤层钻孔时,如果钻杆断在孔内无法取出时,必须填写原始记录,向瓦斯治理科汇报,并将钻孔倾角、方位角和孔内遗留钻杆长度等资料书面报瓦斯治理科。

15、各类钻孔施工时,在钻孔孔口下风侧1~2m处悬挂瓦斯便携仪。

高位钻场、掘进工作面超前预抽钻孔、高位抽采钻孔施工地点设置瓦斯传感器,并与该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实现瓦斯电闭锁。

16、钻探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时要立即停钻,向调度室、瓦斯治理科、通风区及有关矿领导汇报。

钻探过程中出水或煤层孔见岩石时要停钻,向调度室、地测科及有关矿领导汇报。

17、钻探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清除钻场附近煤粉和岩粉,严禁淤堵巷道和淤埋设备。

18、钻场内保持环境整洁,钻场内的积尘施工单位必须每天冲刷一次。

并做到“三无一畅通”,即无煤(岩)粉,无积水,无杂物,水沟畅通。

19、钻探原始记录要当班及时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详细,字迹清楚、完整,无涂改现象,并保持完好,避免被水浸湿损坏。

20、每班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冲洗设备、保持清洁,现场材料、工具要摆放整齐、位置合理。

21、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包括小班原始记录、材料消耗、设备保养完好情况等。

22、钻杆卸下后要整齐码放在钻杆架上,放置时间较长的钻杆,要对螺纹进行清理并涂油防锈。

23、地质及水文孔施工结束验收后,要及时进行全孔段封闭。

24、钻探工时规定(四六制作业):自开掘单位完成钻场准备工作后下一个班次(停头后第3个小班)开始计算钻探时间。

底板超前孔工时规定:1个孔:按180米计算,不超过8个小班。

2个孔:按180米计算,不超过16个小班。

3个孔:按180米计算,不超过24个小班。

瓦斯抽放孔工时规定:按120米计算,单孔不超过2个小班。

三、钻探成果管理1、钻机队要建立和完善钻探施工小班记录、原始资料管理制度、和向矿地测、瓦斯治理科、调度部门以及有关领导的日报制度。

2、钻机队要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钻探施工任务。

地质、水文孔单孔结束前一个班(包括注浆)通知地测科组织验收,煤层孔、瓦斯孔单孔结束当班通知抽放区组织验收,参加验收人员要根据钻孔设计要求及施工工期要求对钻探工程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并确定质量等级,填写钻孔质量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

3、地质、水文钻孔施工结束2天内,钻机队要及时将包括“钻探原始记录班报表”、“单孔钻孔成果资料”和“钻孔质量验收单”在内的全部资料送交地测科一套。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结束2天内,钻机队要将全部资料一式两份分别送交抽放区、地测科各一套。

4、钻机队要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钻探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伪报钻探进尺、注浆量或伪造钻探原始记录者,除施工钻孔不计工作量外,另追究单位负责人及责任者责任。

5、成果及资料的保存:钻探成果资料必须按每项工程的钻孔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钻探原始记录班报表、钻孔成果资料、钻孔质量验收单装订成册,地测部门要求施工的地质孔、水文孔等钻孔交由地测科保存,瓦斯治理科、抽放区要求施工的煤层孔、瓦斯孔等钻孔交由抽放区保存。

地测、抽放部门要加强钻探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分别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达到公司地测、通风工作质量标准化有关要求。

四、事故预防及处理1、钻进中因故停钻应把钻具提到安全孔段。

2、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做到“四检查”“三不下”“两准备”。

四检查:开钻前检查,孔内重大事故后检查,上下钻具时检查,准备钻进时检查;三不下:钻杆磨损超过规定的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杆弯曲严重的不下;两准备:做好备用钻具的准备,上班给下一个班做好准备。

3、发现孔内岩粉、煤粉过多时应及时处理。

4、不得无计划停风、停水、停电。

5、孔内事故处理:⑴孔内发生事故后,认真丈量机上余尺,详细分析孔内情况,判定事故位置及性质,制定相应可靠措施,统一处理方法,严防事故复杂化。

⑵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清”“两慎”“一勤”“一稳”。

三清:事故深度要清,孔内钻具要清(规格、种类、数量),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稳定程度要清。

两慎:“慎重决定事故处理方法,慎重选择打捞工具。

一勤:勤开会研究,分析事故的变化情况。

一稳,升降钻具及处理事故时要稳。

⑶凡下入孔内的打捞工具均要认真检查,⑷在处理事故中,应有机长、班长和技术熟练的钻工负责主要的技术操作。

6、各类钻孔出现孔内事故后,必须填写原始记录,写出事故报告,并将事故报告报地测科或瓦斯治理科。

五、各单位职责1、地测科:负责地质孔、水文孔及底板注浆加固孔的设计,确定地质孔、水文孔钻场位置、钻场规格;对钻场排水系统提出技术要求,对上述钻孔钻探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并负责对钻探成果进行分析和使用。

钻机队对地测部门要求施工的地质孔、水文孔等钻孔预计施工结束时间,提前一个班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牵头在钻孔结束班次组织安检科、钻机队等单位对每个钻孔进行终孔质量验收,并有验收签字记录。

2、瓦斯治理科: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场、钻孔设计的审核,对钻场、钻孔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钻孔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每月抽查各类瓦斯孔20个以上。

3、通风区:配合抽放区,进行各类瓦斯抽采钻孔的及时验收。

负责落实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和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通风管理和瓦斯、煤尘、防火等检查管理。

4、抽放区:负责确定高位钻场位置、钻场规格,安排专人定期对高位钻场抽放参数进行测试及分析总结,若发现钻孔浓度衰减后要及时甩掉。

负责煤层瓦斯超前探测孔和瓦斯抽放孔的设计,每组掘进工作面超前预抽钻孔施工完毕后,负责在一日内绘制钻孔施工成果图并悬挂至钻孔施工位置,注明钻孔各参数和允许进尺数。

做好抽采钻孔的验收、钻孔封孔全程监督工作。

上述钻孔施工结束班次,牵头组织安检、钻机队等单位进行终孔质量验收,并有验收签字记录。

5、安检科:负责检查钻探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钻机进入钻场前,牵头组织地测、通风、技术、调度、钻机队、生产等单位对钻场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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