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重庆分公司基本法(2009)宣导推动培训(业务员篇-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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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基本法

太保基本法
寿险营销体制
主讲:
资深
资深 督 导 督导
经理
资深
高级
专务
经理 经理
高级
专务
业务员
见习业务员
主任 见习业务员 业务员
培训学员
资深 主任 高级 主任
基本法规定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分为组 织发展和个人发展两个系列。
1、组织发展系列(分4档10级) 业务员: 培训学员、 见习业务员、正式业务员; 主 任: 业务主任、高级主任、资深主任; 经 理: 业务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 督 导: 督导、资深督导。 2、个人发展系列
如果同一年内分别任见习业务员以上不 同职级,则分段累计计算。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1)佣 金: 同正式业务员 (2)增员奖金: 同正式业务员 (3)特别增才奖:同正式业务员 (4)辅导奖金: 同正式业务员 (5)绩效津贴: 同正式业务员 (6)个人年终奖:同正式业务员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7)管理津贴:
例如:
一位大专学历培训学员第一个月实发佣金 是 360元,第二个月实发佣金是280元, 第三个月实发佣金是370元。 第一个月其收入是660( 360+300)元; 第二个月是280 (280+0)元; 第三个月是970 (370+300 +300 )元,
三个月合计收入是1910元。
报酬(各项收入)
(A)业务室月佣金<2250元时;
主任管理津贴=业务室佣金*2.2%/2.4%/2.6%
主任 高级 资深
(B)业务室月佣金> 225#43;
(业务室佣金-2250)*22%/24%/26%]
报酬(各项收入)
5、业务主任
(8)室育成津贴 被育成室月佣金*8%(一年内) 被育成室月佣金*4%(第二年及以后)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

标准
3
交通 0501
0501006 计程车、救护车司机
标准
2
运输业 陆运
0501007 游览车司机及服务员
标准
3
0501008 客运车司机及服务员
标准
2
0501009 小型客货两用车司机
标准
2
0501010 自用货车司机、随车 工人、搬家工人
标准
2
0501011 人力三轮车工人
标准
2
0501012 拖拉机驾驶、混凝土 搅拌车
标准
2
0501028 轻轨地铁站台工作人 员
标准
1
0502001 站长
标准
1
0502002 票房工作人员
标准
1
0502003 播音员
标准
1
0502004 一般内勤人员
标准
1
0502005 车站检票员
标准
1
0502006 服务台人员
标准
1
0502007 月台上工作人员
标准
1
0502008 行李搬运工人
0503033 员 0503034 员
拖船驾驶员及工作人 渡船驾驶员及工作人
0503035 救难船员 0503036 垃圾船工作人员 0503037 打捞船员 0503038 巡逻船船员 0503039 领航飞行员 0503040 养护船船员
A 0504001 站长 0504002 播音员 0504003 服务台人员 0504004 一般内勤人员 0504005 塔台工作人员 0504006 关务人员 0504007 检查人员 0504008 运务人员 0504009 缉私人员 0504010 站内清洁工人 0504011 机场内交通车司机 0504012 行李货运搬运工人 0504013 加添燃料人员 0504014 飞机洗涮人员 0504015 清洁工 0504016 跑道维护工 0504017 机械员 0504018 飞机维护人员

生命人寿个险2010版基本法宣导

生命人寿个险2010版基本法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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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 基本法修订的背景及方向
(三)基本法修订的指导思想
随着寿险市场发生变化,生命人寿不同发展阶段的策略 发生变化,个险《基本法》的导向和核心在附佣率可控的成 本内按以下精神相应进行调整: 1.加大增员力度,强化新人培养及留存,推动人力发展; 2.鼓励做大直辖团队,推动组织健康发展; 3.加大组织激励导向及完善福利待遇; 4.强化保单品质管理,提高保单继续率。
总监层
二. 基本法修订的具体内容
(二)修改内容1——简化层级设置,明确组织归属 修改内容1
总监区 营销分区
营销总监/高级营销总监
明确目的: 明确目的: 1.便于团队管理及系统运作 2.强化各层级主管职责
可能面临问题: 可能面临问题:
分区经理/高级分区经理
营销组 营销员
营销经理/高级营销经理 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 寿险顾问/高级寿险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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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目的: 修订目的: 1.增加主管管理利益; 2.强化团队直辖管理;
一个直辖组5人,人均 600C,助于推动主管带头开 单和钻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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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 基本法修订的具体内容
(二)修改内容3——提升增员利益,加快人力发展 修改内容3
月新增一名营销员, 例2:艾生命(LIC)10月新增一名营销员,假如新人个人月 :艾生命( ) 月新增一名营销员 FYC900元,1年内新、旧基本法增员利益分别为: 年内新、 元 年内新 旧基本法增员利益分别为:

保险公司营销基本法ppt课件

保险公司营销基本法ppt课件
03
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04
二、责任—组经理级主管系类人员的职责
同业务系列人员的职责(1-4项);
积极主动推荐新人;
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和陪访;
培育组经理;
5
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日常活动管理;
协助上级主管实施团队日常管理。
二、责任—指标的基本概念
处经理档
区经理档
第1年
第2年及以后
第1年
第2年及以后
直接培育处
5%
4%
6%
5%
间接培育处
3%
2%
4%
3%
基本保障 养老保障
待遇福利保障 永无后顾之忧
被保险人职级
保险责任及保额(元)
疾病身故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意外伤害医疗
疾病住院医疗
业务员
25000
50000
25000
-
-
考降业务主任
25000
50000
基本法内容概述
商业模式—国寿企业家之路
利益—基本法收入路演
权利—佣金所得、津贴、福利保障
责任—工作职责、考核、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管理—入司、解约及法律责任
D
C
B
A
E
项目名称
业务员
业务主任
业务经理
高级业务经理
各档组经理
各档处经理
各档区经理
组经理
高级组经理
资深组经理
佣 金









展业津贴
5.4(5)
三、权利—新人待遇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称本公司)委托的个人代理人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本公司的委托,向本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第三条个人代理人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本公司与个代理人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的管理工作由各级分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和支公司负责。

各级分公司设立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为个人代理人的主管部门。

区、县支公司是个人代理人人员管理的基本单位,接受上级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支公司依次下设营销部、营销分部、营销处、营销分处和营销组,分别由部经理、分部经理、处经理、分处经理和组经理负责。

营销部的称谓为:支公司名称+序号(第××)营销部。

支公司所辖各级营业单位图示如下:第三章人员录用第七条个人代理人录用的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和50周岁之间;(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而被本公司和其他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

第九条待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登记表》(见附表);(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四)近期一寸冠照片两张;(五)本公司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人员录用的程序如下:(一)待录用人员由增员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个人代理人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FNA计划宣导

FNA计划宣导

FNA的晋升与考核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22
FNA的晋升
FNA的晋升与考核
FNA自入司之日起达到以下条件,则自次月 起晋升为正式业务员(AG):
累计新契约件数6件; 累计FYC2,800元; 遵守FNA的日常管理规定; 通过转正培训并考试合格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23
FNA的考核
FNA的晋升与考核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10
FNA的聘用
营销部业绩统计 FNA新人资格确定操作流程
营销部FNA 新人数量确定
名额分配到营业区
营业区宣导、落实 各营业小组人数
营业区对
营业区对
FNA新人面试 FNA新人面谈规划
培训部培训合格
进入市场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11
操作要旨
FNA的聘用
FNA和NA的名单的确定根据增员选择流程 的最终综合考核情况和LASS评分决定是否 成为FNA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FNA的待遇
14
训练津贴
FNA的待遇
试用业务员自聘用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满足以下条 件者,则可享受FNA待遇,否则按NA标准发放训练 津贴;
本科以上学历:若当月佣金大于(含)300元时,则前
三个月每月可享有训练津贴1000、850、700元;
专科学历:若当月佣金大于(含)300元时,则前三个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培训部专职讲 师、营业区试 用组训管理岗
培训部专职讲 师
27
FNA的管理办法
聘用 待遇 晋升与考核 培训
日常管理
重庆分公司FNA宣导
28
FNA日常管理
FNA资格的取消; FNA差勤扣款及使用;

寿险公司新兵训练营操作手册

寿险公司新兵训练营操作手册

寿险公司新兵训练营操作手册新兵训练营操作手册在寿险行业中,各家公司面临的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业务员的留存,“新兵训练营”是针对新人入司后经过岗前培训,对行业、对公司都已经认同,充满信心,并希望自己能在行业里长期留存下去,而开设的以实战、训练为主的衔接教育。

衔接教育的英文是follow-up ,原意是“跟进”,是指新人培训后、转正培训前以推销技能为主的实战培训。

根据XX人寿对员工培训的文化理念。

“新兵训练营”培训将为期一个月(详见课表),主要以进入市场实战演练为主导;研究商品专业知识,提升销售技能为重点。

安排了更贴近市场的话术演练。

相信学员参加新兵训练营后,对保险行业会有更深的认识。

本次培训以各营销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

每一次培训过程中,讲师讲授十分重要,但培训的组织更是关键。

为了统一规范新兵战斗营培训的操作模式,培训部特别编写这套《操作手册》,将新兵战斗营培训的运作进行了具体的描述。

同时将积极组织落实新兵战斗营的培训,为营销团队的迅速发展提供最有力的支持!新兵训练营一、培训目的1.通过了解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及个人的成长之路,从而明确自身的发展方针。

2.采用已练代训、讲练结合的体式格局使得业务伙伴逐步掌握销售技能。

3.借由通关训练,强化业务伙伴的销售技能,提升留存率。

4.研究各项管理工具的运用,督促并帮助业务伙伴养成良好的工作惯。

5.通过业管常识的研究,让业务伙伴明确业管相关办理流程。

6.借由培训时代的竞争氛围促使业务伙伴签第一单,找到签单的感觉,增强信心。

二、培训对象:加入新人岗前培训即顺利通过新人第二关,已办理入司手续的新人三、培训时间:一个月四、培训内容(附参考课程表)1.行业特色及个人成长之路。

2.贩卖流程中各环节的技巧及话术,通关。

3.活动管理工具的运用。

4.商品组合及特色话术。

五、培训体式格局通过讲解明确观念通过演练熟悉技巧通过示范了解方法通过市场磨练技能六、培训资料1.衔接教育培训学员手册(选择)2.《工作日志》2本3.业务员台帐4.行销书籍5.营销员基本法6.练用投保单新兵训练营的运作流程训前筹办新人分营新兵训练学员营报到训前说明每日训练通关准备通关市场拜访培训总结融入团队(一)训前筹办事项1.学员名单:符合公司增员标准,已参加岗前培训,并办理入司手续的新人。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基本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15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架构 (2)第三章人员招募 (3)第四章职级与职责 (4)第五章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6)第六章委托报酬 (11)第七章品质管理 (21)第八章考核 (22)第九章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 (32)第十章附则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级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市、县公司营销服务部或支公司)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

分别由区域总监职级、处经理职级和组经理职级主管履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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