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公证告知书
房屋租赁业主告知书

出租方/业主告知书
:
您好:年月日,您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出租位于
房屋。
按照《____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办理房屋及承租入信息备案。
“请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按照《____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查看承租人身份证件,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承租人为单位的,
查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二)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房间达到十间以上或者居住人员达到十五人以上的,
应当建立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施没备和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违反第八条规定,出租人不按规定与公安(边防)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
书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望知晓!
告知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出租方/业主告知书存根
今收到关于合同编号为:的《出租方/业主告知书》.
确认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到期告知书

房屋租赁到期告知书尊敬的[租赁客户姓名]: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房屋进行租赁,为了确保您在租赁期满后的顺利交接,我们特发此房屋租赁到期告知书。
根据租赁合同,经过共同协商,您租赁的房屋将于[到期日期]到期。
在租赁到期前,我们需要对房屋进行一系列的交接和检查工作。
为了顺利进行交接过程,请您提前做好以下几项准备。
1. 安排房屋检查为确保房屋在交接时的良好状态,我们将于[预约日期]前来进行房屋检查。
请您务必确保在此日期前做好以下事项:•清理房屋:请对房屋内外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所有角落都干净整洁。
•维修房屋:如有任何损坏或维修需求,请提前告知我们,我们会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检查设备:请检查房屋内的设施和家电是否正常运行,并确保所有开关、插座等设备完好无损。
•外观整理:请确保房屋外观整洁,包括花园、庭院等。
2. 缴纳费用在租赁结束时,您需要确认并支付所有到期前的费用。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请确保在[到期日期]之前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支付到我们提供的指定账户。
•设备维修费用:如果因您的使用或疏忽导致任何设备损坏,我们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来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请您务必按时支付以上费用,并确保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以便我们进行记录。
3. 交接手续房屋交接是确保租赁顺利结束的重要环节。
请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交接:1.租赁期满前一天,请您通知我们您的可用时间段。
2.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我们将与您一同前往房屋进行交接。
3.房屋交接过程中,我们将检查房屋的完好状况,并清点家具等物品的数量。
4.如发现任何新的损坏或问题,请提供相关照片和描述。
5.签署交接协议:交接完成后,我们将一同签署房屋交接协议,作为对交接过程的确认。
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了解协议内容。
请您务必记住,房屋的交接应该在您搬离之前完成。
如果您需要延迟交接时间,请提前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力协调安排。
4. 退还押金根据租赁合同,在确认房屋交接无误后,我们将退还您的押金。
涉及房产委托公证告知(3篇)

第1篇尊敬的业主:您好!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办理房产委托公证业务。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房产委托公证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房产委托公证的定义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产相关事宜的行为进行公证。
房产委托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受委托人可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必要性1. 保障委托人权益:通过房产委托公证,委托人可以放心地将房产相关事宜委托给受托人办理,避免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而产生损失。
2. 确保交易安全:房产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有助于确保交易安全,避免因受托人违规操作给委托人带来损失。
3. 提高办事效率: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受托人可代表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节省委托人时间和精力。
三、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所需材料1.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 委托书(可由我司提供模板);4.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 其他相关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合同等)。
四、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流程1. 委托人携相关材料到我司咨询,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2. 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指导委托人填写委托书;3. 委托人、受托人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4. 公证机构对委托书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房产委托公证书》;5. 委托人、受托人领取《房产委托公证书》。
五、注意事项1. 委托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我司有权拒绝办理房产委托公证;2. 委托人、受托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3.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委托人、受托人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虚构;4. 办理房产委托公证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六、收费标准根据《公证法》及《公证收费标准》规定,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收费标准如下:1. 公证费:根据房产面积不同,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1元至0.5元;2. 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20元。
租赁告知书格式范文

租赁告知书格式范文
尊敬的租户:
根据我们之前的协商,您已经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的房产出租给您,以下是一些需要告知的事项,请您注意:
1. 房屋使用方式:您将该房产作为居住地,仅供您及您的家人居住使用,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出租给他人。
2. 房屋保养与维修:作为租户,您有责任妥善保养和维修您所租用的房屋,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并承担正常损耗以外的维修费用。
3. 水、电、燃气的使用:您应按时缴纳相关水、电、燃气费用,并合理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滥用或浪费。
4. 安全和秩序维护:在您入住期间,您应确保房屋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和秩序,并遵守公共法律法规。
5. 租金支付:您应按照我们之前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支付租金,若因您拖欠租金导致违约,我们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处理。
6. 租期终止与履行:在合同终止时,请您按照我们之间的约定,及时搬离房屋并返还给我们,并按需支付可能存在的违约金。
请您在租赁期间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并遵守以上告知内容。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您的配合。
祝好,
房东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公证告知书

财产(车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等事宜告知如下:1、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出租人与承租人就财产租赁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财产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而签订的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移财产使用权的书面凭证。
3、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即有权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使用权。
4、合同约定经公证后生效的,该合同经公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经公证后具有高于一般书证的证据效力。
5、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特别告知1、财产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并不产生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效力,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人对承租人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7、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8、出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房产公证书告知书(3篇)

第1篇尊敬的业主: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房产公证事宜告知如下:一、公证事项1.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2.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3.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4. 房产租赁合同公证5. 房产继承权公证6. 房产分割公证7. 其他与房产相关的公证事项二、公证意义1. 保障交易安全:公证是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有助于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减少法律风险: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降低交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 便于维权:公证具有证据效力,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4. 提高交易效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效率。
三、公证流程1. 准备材料:根据公证事项,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合同等。
2. 咨询公证处:了解公证处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3. 预约公证: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预约公证时间。
4. 办理公证:携带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公证员的要求办理公证手续。
5. 领取公证书: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后,领取公证书。
四、注意事项1. 依法办理: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2. 诚实守信:在办理公证时,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虚构。
3. 保护隐私: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他人信息。
4. 遵守时限: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办理公证有一定的时限要求,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公证收费标准如下:1.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每件1000元至2000元。
2.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每件1000元至2000元。
3.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每件1000元至2000元。
4. 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每件500元至1000元。
5. 房产继承权公证:每件1000元至2000元。
读签租赁合同告知书模板

尊敬的租户: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租赁服务。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了解以下告知书内容。
一、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1. 租赁物:本合同租赁的物品为(房屋/商铺/其他),位于(地址),建筑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2.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月),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3.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金额)元/(月/年),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其他)。
每月/每年初(日期)前,乙方需支付当月/年度租金。
4. 押金:乙方需支付押金(金额)元,租赁期满后,无损坏或欠款情况下,押金将全额退还。
5. 维修责任: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或正常使用导致的设施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 费用承担: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物业费等由乙方承担。
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7. 合同终止: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享受租赁物。
2.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押金。
3. 乙方需遵守租赁物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损坏租赁物设施。
4. 乙方需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5.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 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卫生和正常使用。
3. 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无损坏或欠款情况下,退还乙方押金。
4. 甲方应承担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或正常使用导致的设施损坏的维修责任。
5.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并将租赁物交还乙方。
四、违约责任1.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押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模板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模板尊敬的各位当事人:您们好!在即将进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之际,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特制定本告知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合同公证流程。
一、告知书背景本次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旨在保障赠与人、受赠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赠与行为的真实、合法、有效。
本告知书内容将作为房屋赠与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方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
二、房屋赠与合同概述房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协议。
在本次公证过程中,赠与人、受赠人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同时,双方应明确房屋赠与的条件、范围、权利义务等关键内容。
三、公证流程及注意事项1. 提交材料:赠与人、受赠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2. 填写申请表:当事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
3. 提交声明书:赠与人、受赠人应分别提交声明书,明确赠与意愿及受赠意愿。
4. 核实身份:公证机关将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当事人身份真实、合法。
5. 审查合同内容:公证机关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6. 签署公证文书:经公证机关审查后,当事人需在公证文书上签字确认。
在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1)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2)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或编造事实;(3)遵守公证机关的规定,配合公证人员的工作;(4)在签署公证文书时,认真阅读并理解文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四、法律责任与风险提示1. 法律责任: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或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风险提示: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房屋赠与可能涉及的相关风险,如税收政策、产权登记等。
在公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公证人员咨询。
五、公证效力及后续事宜1. 公证效力: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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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车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等事宜告知如下:1、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出租人与承租人就财产租赁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财产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由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而签订的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移财产使用权的书面凭证。
3、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即有权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的使用权。
4、合同约定经公证后生效的,该合同经公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经公证后具有高于一般书证的证据效力。
5、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特别告知1、财产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并不产生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效力,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人对承租人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7、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8、出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车辆租赁合同中约定"若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等类似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篇二:房屋委托公证告知书房屋委托公证告知书公证申请人: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委托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关于你申办公证的委托书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术语,本公证员向你做出如下说明(1)"委托"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处理自己的事务。
(2)"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转委托":是指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其他特定事由时,将委托人委托的部分或者全部事务转由第三人处理。
2.公证机构办理委托书公证有两种证明方式:一种证明方式是公证机构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36条的规定,对你实施的委托行为办理公证,即证明你所实施的委托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另一种证明方式是公证机构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38条的规定,仅证明你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委托书的内容则不作出证明。
你如果要求公证机构以前一种证明方式出具公证书,则应当在公证申请表中注明申办"委托公证"。
你如果要求公证机构以后一种证明方式出具公证书,则应当在公证申请表中注明申办"签名公证"或者申办"委托书签名公证"。
3.本委托文件生效后,受托人(代理人)就取得了在代理权限内以你的名义(被代理人的)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你要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委托书中应当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你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5.你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也可设定委托期限,以限定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6.公证机构仅证明该委托是你本人的意思表示,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等)由你自行决定和负责。
你在委托书上的签字行为,将被视为是对委托书全部内容的认可。
7.你所委托的事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法规;涉及处分财产的,该财产必须是你合法所有并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财产为共有的,应与共有人共同申办委托公证,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8.若赋予受托人以"转委托权",你可能面临对复代理人行为难以监控所导致的利益受损或者不合授权目的风险,且复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承担,故特提示你谨慎对待。
9.你有权单方撤销受托人的代理权,撤消受托人的代理权时,除明确告知受托人外,还应及时收回委托公证书,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相对人;但撤销行为所致后果与公证机构无关。
10.委托他人在收取房款前代办变更登记或者委托他人代收房款(租金)的,你应注意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11.若委托转让不动产而该不动产又设有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该委托事项可能无法实现。
有关规定请阅读《物权法》第191条之内容。
12.你可以在委托书上加贴受托人的照片。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篇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告知书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一、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有的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本公证处在此基础上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如公证员经过调查发现有虚假材料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所交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拟交易的房产应当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如果拟交易的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应将共有情况如实告知公证员,并且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全部到场,否则可能导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以及由此而产生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
三、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四、拟交易的房屋在订立合同前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受到影响,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仍可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承租房屋。
五、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表示必须出于本人真实自愿,请在确认您请公证员代书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您本人的意愿之后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捺手印。
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不是房产的凭证,交易双方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持公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权利转移的时间是房产部门准予变更登记的时间,而不是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
因逾期不办理登记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公证当事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公证处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年月日篇四: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告知书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告知所办理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房屋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有偿地转移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各项公证申办材料,本公证处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申请人应对房屋的有关情况(如共有、抵押、租赁等)均已明确,并如实告知公证员,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四、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五、买卖的房屋在订立合同前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受到影响,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仍可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承租房屋。
六、出卖人出卖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七、出卖人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义务,但房屋的交付并不代表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产权变更登记为准。
八、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不是房产的凭证,当事人应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持公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江门市蓬江公证处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年月日篇五: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告知书公证申请人: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
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
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1 前面带*号的条款为备选条款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
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1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