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案例分析
国际运输与物流案例分析

第四章国际租船业务甲(租船人)、乙(船东)经协议达成程租船合同,合同规定利用A轮将7万吨小麦由B港运往C港。
A轮到达C港时却发现在该港区的入口处有一座大桥,由于该轮的吊杆过高无法通过该桥,进而无法进入该港卸货。
最后,虽然借助驳船将小麦卸在C港,但双方对驳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产生争议。
请问:你认为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为什么?解析要点:学生应指出本案例主要涉及安全港问题。
因为港口为租船合同中的列明港口,除非额外说明,一般由船东负责港口的安全,因此本案所产生的额外驳船费用应该由船东承担。
第五章国际航空运输某进出口公司A依照贸易合同将货物分别交由B(海运公司)、C(空运公司)运往目的地,并分别取得B、C于6月20日签发的凭指示B/L和MAWB。
6月25日,在议付银行审理单证的同时,海运、空运的所有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后被进口商D设法提走,随后D以货物不符合同品质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A 得知消息后,以B、C擅自将货物交付他人,对自己造成损失为理由,向B、C提出索赔。
请问A的索赔理由是否成立?B、C是否应对由此给A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解析要点:学生应该指出该案例反映了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不同之处。
海运提单是提货凭证,因此海运公司在没有见到正本提单(案例中说明银行在正在审理单证,说明单证在议付行处)情况下交付货物是不应该的,需要赔偿正本提单持有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而航空运单则不同,不是提货凭证,因此空运公司根据运单上收货人的名字可以将货物直接交付收货人。
因此,只有货交收货人,空运公司就没有责任。
第六章国际陆运与多式联运2005年,国内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来自美国慈善机构的捐赠物品被发现是“医疗垃圾”的事件。
这些“捐赠垃圾” 包括心脏手术包、医用套服、医用手套、敷料、纱布、胶带、垃圾桶、导管及套件、缝合线、轮椅等,其中绝大部分已过期。
甚至有1998年就过期的医用管。
部分医疗器械是重复使用的二手货,不少一次性注射器裸放在集装箱内,注射器内物质不明,且已变质,试剂、消毒膏及液体均已外流。
《国际海空运头程物流费用》案例分析(精)

《国际海空运头程物流费用》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该票货物的航空运费计算流程为:
第一步:体积82cm×48cm×32cm=125952cm3
第二步:体积重量125952cm3÷6000 cm3/kg=21.0kg
第三步:毛重28.4kg
第四步:计费重量:因体积重量小于实际毛重,按实际毛重28.4计费
第五步:使用45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N 38.67元/kg
第六步:航空运费:28.5kg(28.4kg进位)×38.67=1102.10元
【案例启示】
航空货运货物,依据重量还是依据体积计算,取决于用哪种方法记得的运价高,所以在计算运费时,首先获得体积重量,将体积重量与毛重进行对比,如毛重高依据毛重计算运费,如体积重量数值高,依据体积重量计算运费。
此案例中,先求得体积,再算的体积重量,比较后,依据毛重记得的运价高,以毛重乘以费率求得最终运费。
空运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货主托运下列物品自上海至美国西雅图,货物品名及有关资料如下:(1)一件38.5千克景德镇瓷器,运输声明价值320000元人民币;(2)一件纺织品,可使用SCR“2211”代号;(3)一面大型文艺演出用的鼓;(4)两箱儿童读物。
问题:(1)上述货物至少需要几张货运单?(2)瓷器的航空运费是多少?运价资料如下:SHA-SEAM:420.OO N:51.69 45:38.71Construction exchange rate:1美元=8.35668元人民币(3)鼓的直径为180CM,高150CM,则体积重量为多少千克?(4)哪些货物的计费运价低于GCR。
(5)由于承运人原因,使景德镇瓷器丢失,则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为多少。
分析:(1)声明价值的瓷器应单独使用一张货运单,由此,最少需要两张货运单(1分)。
(2)首先计算运费,该货物声明价值毛重每千克超过1000美元,故为贵重货物(1分)。
其运价应为GCR的200%(1分)。
由于该货物计费重量应为38.5千克,因此运价=38.5×51.69×200%=3980.13元人民币(1分)其次计算声明价值费,即声明价值费=(320000-38.5×20×8.35668)×05%=1567.83元人民币(1分)故二者之和为5547.96元人民币。
(1分)(3)计算货物体积时,均应以最长、最宽、最高三边的长度计算,即鼓的体积重量=(180×180×150)/6000=8l0.00。
(1分)(4)儿童读物属于书报杂志类货物,故该等级货物的运价比GCR低;纺织品属于指定商品货物,因而运价也低于GCR。
(2分)(5)有声明价值时应按声明价值赔偿。
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库320000元人民币。
案例2某货主托运一件宠物狗,自上海至伦敦,毛重30千克,体积为65cm×65cm×cm厘米,运价资料如下: M:320.OO N:61.65 45:50.22假设活动物运价规则为:Normal GCR,所有运费预付。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精选(2)

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精选(2)案例 1我国A公司与美国 B公司签订了进口3套设备的贸易合同,FOB美国西海岸,目 的地为山东济南。
A 公司委托 C 航运公司负责全程运输。
C 航运公司从美国西雅图港 以海运方式运输了装载于 3 个集装箱的设备到青岛港,c 航运公司委托 D 货代公司负 责青岛到济南的陆路运输,双方订立陆路运输合同。
D货代公司并没有亲自运输,而是 委托 E 汽车运输服务公司运输。
货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 2 个集装箱破损,货物严 重损坏。
经查实发现涉案 2 个集装箱货物的损坏发生在青岛至济南的陆路运输区段。
请分析 (本案适用中国法律):(1) C航运公司是否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2) 阐述C航运公司和D货代公司的法律地位。
(3) 本案是否按照中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为什么?分析:(1) C需承担责任,因为A委托 C负责全程运输。
(2) C的法律地位为国际多式 联运经营人,D为C的陆上区段运输分包人。
(3)本案按中国《海商法》处理相关赔偿。
主要基于两点原因:①题目告知“本案适用中国法律;②题目中所描述的全程运输符合 我国《海商法》第102条所界定的多式联运,即“本法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 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 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案例 2有一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 15%,杂质不超过 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 相似”。
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 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 600 英镑的损失。
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
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 7%。
试分析:我方失误在 哪里?是否可以该商品并非凭样成交为由而不予理赔?分析:卖方避免对交易货物的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虽 卖方电文中告诉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而不是完全相符,但买方有权保留所赔的权利; 买出具品质比样品低 7%的证明,虽不符合实情,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故要赔偿 600 英镑。
运输案例分析

运输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物流运输行业也迎来了快速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运输案例也层出不穷,其中涉及到了各种运输方式、物流管理、运输成本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运输案例展开分析,探讨其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海运运输的案例。
某公司在海外采购了大宗商品,需要将货物运输回国。
在选择运输方式时,他们面临着海运和空运的选择。
海运虽然时间较长,但成本较低,而空运则速度快,但成本较高。
经过综合考虑,他们最终选择了海运,并通过合理的物流管理,成功地将货物运回国,并在成本控制上取得了一定的优势。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个关于公路运输的案例。
某家电商公司在双十一期间面临着大量订单的配送问题。
他们需要在短时间内将大量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而公路运输成为了他们的首选。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需要合理规划路线,优化车辆调度,以保证货物能够及时送达。
通过合理的物流规划和运输管理,他们成功地完成了双十一期间的订单配送,并取得了良好的客户反馈。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关于铁路运输的案例。
某制造企业需要将大型设备从工厂运输到客户现场,他们选择了铁路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他们需要考虑到设备的尺寸和重量,以及铁路运输的运力和运输时间等因素。
通过与铁路部门的合作,他们成功地将设备安全地运输到客户现场,并在运输成本和运输安全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物流运输中,运输方式的选择、物流管理的合理规划以及运输成本的控制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合理的分析和规划,才能够在物流运输中取得良好的效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运输案例的分析对于物流运输行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物流运输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从而提升物流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也希望物流运输行业能够在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
案例分析3

一条船运送3000袋咖啡,投保海运一切险但未保战争险。
当时正值战争期间,船舶因意外突然触礁,船长下令施救,结果1000袋咖啡被救上岸,但却被敌方捕获,剩下的咖啡由于时间不够而无法及时抢救,和船舶一起沉没。
分析:对于被敌方捕获的咖啡,战争风险是近因,保险人不负责任,而对于沉入海中的咖啡,触礁风险是近因,近因属承保风险,保险人应予负责,所以保险人最后应赔偿2000袋咖啡的损失。
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温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
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试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不赔。
因为商品本身的内在缺陷,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对此不负责。
(2)进口商应支付货款。
因为CIF条件是凭单付款,本案的进口商付款后可凭检验证书向出口商提出索赔。
(3)出口商应对此负赔偿责任。
•3月22日夜,该港遭特大风暴袭击,存放在该港的A公司货物受损严重。
A公司即致电B公司货损情况,要求B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货损、仓租、保险费等。
B 公司回电称,双方合同是FOB条件,货物在尚未交付之前,风险尚未转移,故该损失应由A公司自负。
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买方已违约。
因为依据FOB条件,买方有义务租派船只到约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但买方未能按期派船,属违约。
货物风险在装船期(3月20日)满之日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风险已转移,因此B公司应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 V essel New Y 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
国际运输中的货物事故案例分析
国际运输中的货物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海上运输货物损坏背景:一家中国公司向欧洲客户出口了一批机械设备,通过海运方式进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部分货物受到损坏。
分析:1. 货物损坏责任:根据《海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承运人对货物损坏负有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固有缺陷造成的。
2. 货物保险:出口方应检查货物是否投保了适当的运输保险,以覆盖此类风险。
3. 索赔程序:出口方需及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提供损坏证明和相关文件。
案例二:空运货物延误背景:一家美国公司通过空运向亚洲客户发送了一批紧急电子元件。
由于航空公司的调度问题,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比预期晚了一周。
分析:1. 延误责任: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航空公司对货物延误负有责任,除非能证明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
2. 合同条款:检查运输合同中关于延误的条款,确定是否有赔偿规定。
3. 客户沟通:及时与客户沟通,解释延误原因,并协商可能的补救措施。
案例三:陆运货物丢失背景:一家德国公司通过陆运向非洲客户发送了一批汽车零件。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在某个检查站被错误地卸载,导致货物丢失。
分析:1. 货物丢失责任:根据《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IM),承运人对货物丢失负有责任,除非能证明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
2. 货物追踪:出口方应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有效的追踪系统。
3. 赔偿协商:与承运人协商赔偿事宜,并考虑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案例四:多式联运中的货物损坏背景:一家巴西公司通过多式联运(海运+陆运)向亚洲客户发送了一批农产品。
在陆运阶段,由于不当的装卸操作,部分货物受到损坏。
分析:1. 多式联运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CMR),承运人对整个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坏负有责任。
2. 责任划分:需要确定损坏发生在哪个运输阶段,并据此确定责任方。
3. 赔偿程序:出口方应收集证据,包括装卸记录和损坏证明,以便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际航空货运案例
国际航空货运案例篇一: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 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
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
收货人持B 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
请分析:(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
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
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
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
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
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
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
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
请分析:(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答:(1)应当赔偿。
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
有关空运中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有关空运中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一、CPT案例案例一:我国A公司按CPT条件出口2000吨小麦给国外B公司。
A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5000吨散装小麦装到火车上,其中的2000吨属于卖给B公司的小麦。
待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由货运公司负责分拨。
A公司装船后及时给B公司发出了装运通知。
承载火车在途中遇险,使该批货物损失了3000吨,剩余2000吨安全抵达目的地。
而卖方不予交货,并声称卖给B公司的2000吨小麦已经全部灭失,而且按照CPT合同,货物风险已经在装运地交至火车上时即转移给B公司,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试分析A公司的观点是否正确?案例分析1.本案中A公司仍应对B公司承担交货责任。
2.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PT的规定: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自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时间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承运人处置之日起,从卖方转由买方负担。
依据此规定,本案例中的卖方不应再负交货责任。
然而,该规定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CPT合同。
本例中小麦是散装的,且和另外3000吨混装在一起,卖方并不能因此而断定所损失的2000吨小麦都是卖给B公司的。
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划分风险责任所作的说明:以货物已清楚地分开,或确定为供应合同之用者为限。
即货物必须是特定化的货物或指定的货物时,货物风险方可按照合同的性质正常转移。
本案中的2000吨小麦既未在装船时清楚地分开,又没有任何标志表明是卖给B公司的货物,因此货物风险不能像正常情况下在装运地交至火车上时转移。
卖方不能因此断定所损失的2000吨小麦全包括了卖给B公司的2千吨,因此卖方仍承担向买方交货的义务。
二、DAF贸易术语案例案例一:我国东北地区某外贸公司于2002年9月按照DAF满洲里条件与某俄罗斯商人签订了一笔矿产品的买卖合同。
合同规定的数量为8000吨,可分批装运,交货期为当年12月底之前。
签约后,卖方即开始备货,安排铁路运输,并于12月30日之前将8000吨产品分批发运出去。
国际空运案例
国际空运案例国际空运是一种快捷、高效的货物运输方式,对于一些时间敏感的货物来说,国际空运可以提供最快速的运输服务。
下面将介绍一个国际空运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国际空运的运作方式和优势。
某公司在中国生产了一批高科技产品,需要将这批产品快速运输到美国客户手中。
由于产品具有时效性,因此选择了国际空运作为运输方式。
首先,公司与国际货运代理合作,提供了详细的货物信息和要求,包括产品重量、尺寸、价值等。
货运代理根据这些信息为公司提供了最佳的运输方案,包括选择合适的航班和舱位,安排货物装箱和报关等手续。
在货物准备就绪后,货运代理将货物送往机场,并协助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运代理与航空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准确地装上飞机。
此外,货运代理还负责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在货物到达美国后,货运代理同样协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安排送货上门。
整个国际空运过程中,货运代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了高效、可靠的国际空运服务。
通过国际空运,公司成功将高科技产品快速送达美国客户手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国际空运不仅提供了快速的运输服务,而且在运输过程中,货运代理的专业服务也为公司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因此,国际空运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也为企业节约成本,提升了竞争力。
以上就是一个关于国际空运的案例介绍,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国际空运在快速、高效地运输货物的同时,也需要货运代理等专业人员的支持和配合,才能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准时地到达目的地。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帮助更多的企业了解国际空运的运作方式和优势,为他们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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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某货主托运下列物品自上海至美国西雅图,货物品名及有关资料如下:
(1)一件38.5千克景德镇瓷器,运输声明价值320000元人民币;
(2)一件纺织品,可使用SCR“2211”代号;
(3)一面大型文艺演出用的鼓;
(4)两箱儿童读物。
问题:
(1)上述货物至少需要几张货运单?
(2)瓷器的航空运费是多少?
运价资料如下:SHA-SEA
M:420.OO N:51.69 45:38.71
Construction exchange rate:1美元=8.35668元人民币
(3)鼓的直径为180CM,高150CM,则体积重量为多少千克?
(4)哪些货物的计费运价低于GCR。
(5)由于承运人原因,使景德镇瓷器丢失,则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为多少。
分析:
(1)声明价值的瓷器应单独使用一张货运单,由此,最少需要两张货运单(1分)。
(2)首先计算运费,该货物声明价值毛重每千克超过1000美元,故为贵重货物(1分)。
其运价应为GCR的200%(1分)。
由于该货物计费重量应为38.5千克,因此运价=38.5×51.69×200%=3980.13元人民币(1分)
其次计算声明价值费,即
声明价值费=(320000-38.5×20×8.35668)×05%=1567.83元人民币(1分)
故二者之和为5547.96元人民币。
(1分)
(3)计算货物体积时,均应以最长、最宽、最高三边的长度计算,即
鼓的体积重量=(180×180×150)/6000=8l0.00。
(1分)
(4)儿童读物属于书报杂志类货物,故该等级货物的运价比GCR低;纺织品属于指定商品货物,因而运价也低于GCR。
(2分)
(5)有声明价值时应按声明价值赔偿。
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库320000元人民币。
案例2
某货主托运一件宠物狗,自上海至伦敦,毛重30千克,体积为65cm×65cm×cm厘米,运价资料如下: M:320.OO N:61.65 45:50.22
假设活动物运价规则为:Normal GCR,所有运费预付。
问题:
(1)货主在进行航空运输装运前应做哪些工作?
(2)货物的计费重量是多少?
(3)航空运费为多少?
(4)动物容器外应贴挂哪些标志?
分析:
(1)填写托运书、备齐所有证明文件、报关。
(2)该货物的体积吨=(65×65×55)/6000=38.7千克=39.0千克,大于货物重量吨,故货物计费重量应为39.0千克。
(3)由于运价规则为Normal GCR,表明不考虑较高重量点的较低运价,则:
运费=39.0×61.65×100%=2404.35元。
(4)运输标签、活动物标志、向上标志
案例三
一票从上海运往泰国的整套流水线机器,货运单号777-89783442,由于机器比较庞大,用了6个箱子,每件重量60公斤,整套机器的价值USD6000,无申明价值,在终点站接货时,发现一个箱子开裂,经检验,这个箱子的机器已完全受损,其它5个箱子完好。
问题:
航空公司应如何赔偿?
分析:
此批货物属于国际运输,根据《华沙公约》第二十二条第二款(B)"如交运的行李或货物的一部分或者货物中任何物件发生遗失、损坏或者延误,以致影响同一份货运单所列的另一包装件或者其它包装件的价值时,在确定责任限额时,另一包装件的总重量也应当考虑在内"。
6件箱子的货物都受到影响,无法使用,必须按照整票货物来赔。
总重:6×60=360公斤按照每公斤20美元,USD20×360=USD7200
由于USD7200大于实际价值,因此航空公司应赔偿USD6000
案例四
一票航空运输的货物,从新加坡经北京中转到天津,运输的是机器设备,货运单号555-89783442(Airport of destination:新加坡;Airport of destination:天津),3件货物重178公斤,计费重量共206公斤,从新加坡运往北京采用的是飞机运输,再从北京转运天津时,使用卡车航班,但在高速公路上,不幸发生车祸,设备全部损坏,
问题:
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何在?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
分析:
(1)航空公司应该赔偿。
(2)此批货物属于国际运输,根据《华沙公约》第十八条第一款“对于交运的行李或货物因毁灭、遗失或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如果造成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承运人应负责任”。
航空运输,包括行李或货物在承运人保管的期间,不论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
”此票货物的损害虽然是在公路上发生的,但是在承运人的保管期间。
(3)航空公司应赔偿USD20×178=USD3560
案例五
一票从北京运往伦敦的机器配件,在巴黎中转,货运单号666-33783442,4件,每件25公斤,当在巴黎中转时,由于临时出现问题,发货人向航空公司提出停止运输,且返回北京。
问题:
(1)发货人的请求是否可以得到航空公司的许可?为什么?
(2)返回的机器配件的运费由谁来支付?
分析:
发货人的请求可以得到航空公司的许可。
根据《华沙公约》"托运人在履行运输合同所规定的一切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在始发地航空站或目的地航空站将货物退回,或在途中经停时中止运输,或在目的地或运输途中交给非航空货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或要求将货物退回始发地航空站,但不得因行使这种权利而使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遭受损失,并应偿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
返回的机器配件的运费由托运人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