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账务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常见核算问题

合集下载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模板一:正式风格】本文档旨在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的账务处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发票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方法。

以下是详细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应收账款管理1.1 销售合同签订:建立与客户的正式销售合同,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1.2 发票开具:根据客户需求,开具相应的发票,并按时交付给客户。

1.3 应收账款确认:在发票开具后,确认客户的应收账款,并及时记录到账务系统中。

1.4 应收账款的催收:针对逾期未支付的账款,建立催收机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并记录催收流程和结果。

二、应付账款管理2.1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2.2 发票核对:核对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采购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3 应付账款确认:确认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并及时记录到账务系统中。

2.4 应付账款支付:根据应付账款的到期时间,按时支付给供应商,并及时记录支付流程。

三、发票管理3.1 发票分类管理: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发票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3.2 发票存档:妥善保管发票,按照要求进行存档管理,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3 发票归集:将收到的发票进行归集整理,便于日后的查询和核对。

四、税务申报4.1 纳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局要求,按时向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4.2 税务核算:建立合理的税务核算制度,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3 税务合规内控:加强税务合规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遵守税法,减少税务风险。

【附件】1. 发票模板示例;2. 合同模板示例;3. 税务申报表格样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的流转过程中,由货物或劳务的供应者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收。

2. 应收账款:指企业已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但尚未收到对方支付的款项。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自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建筑业的税制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为了适应新的政策环境并继续稳定盈利,建筑公司必须做出相应的财务处理和应对措施。

本文将就建筑公司面对“营改增”税制的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浅析:一、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在旧有的税制下,建筑业的企业所得税是以营业税为基础来计算的,而在“营改增”之后,则是依照增值税的政策进行计算。

这意味着建筑业需要改变原有的会计核算方法,以适应新的税制环境。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对其会计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

首先,建筑公司要建立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购进商品、服务的流程,并合法开具专用发票以供将来的抵税和追溯;其次,建筑公司需要开设增值税专用账户,并进行税款及时的缴纳;最后,建筑公司需要对其财务报表进行改善,将原先的营业税收入和其他与营业税相关的财务科目进行合并,同时增加增值税的收入财务科目,并对纳税前和纳税后的成本进行区分,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

二、开票规定调整在营改增税制下,建筑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开票规定,并对自己的票据进行更加精细的管理和授权。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开具、登记和存储发票。

同时,建筑公司需要严格审查发票的真实性,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等信息是否正确,并核对发票与物品入库、付款凭证和合同等资料是否一致。

另外,为了避免因为开票问题出现纳税风险,建筑公司可以与财务机构互相配合,对开票规定进行全面审查。

建筑公司可以在票据管理上采取专业的技术、人才和设备来处理各种开票问题,以减少发票管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纳税报告的要求营改增税制下,建筑公司的纳税申报要求相对较高,不仅需要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申报,还需要准确提供所需的纳税报告材料。

具体来说,建筑公司需要按时向税务机关提交所需的增值税申报资料,进行填表、审核、查询及缴款等操作,同时要注意所提交的资料应当详细且完整,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摘要: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行,北京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地区范围。

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企业会计问题措施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出台背景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地区开始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8月初,国务院明确将“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市,这是继“增值税转型”后,我国税制改革历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也是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出现了分工精细化、产业整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征,并且由于产业融合化的发展,不同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产业边界变的越来越模糊。

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1、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其优势的发挥。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税,具有消除重复征税的优点。

这一特点在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优势,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广泛,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在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对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使得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优势大打折扣。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随着中国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面临了一些难点。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并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增值税抵扣比例调整根据营改增政策,建筑业的增值税抵扣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100%。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挑战。

企业面临着控制进项税额的压力。

在过去,企业通常会选择按照合同金额报税,很少关注实际发生的成本,这导致了进项税额的上升。

但现在,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成本的真实性,以确保进项税额的合理性。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特别是对于建设期利息、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设备的抵扣,企业需要进行仔细分析和处理。

建议与解决方案:1.加强成本控制。

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确保成本真实可靠,合理抵扣进项税额。

2.建立健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3.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

企业应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以便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二、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的变化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新的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进行业务处理。

这给企业带来了一些困难。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发票管理系统。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发票管理系统,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企业需要熟悉新的报销政策。

新的报销政策会影响到企业的成本结构和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新的政策,以便准确计算成本和所得税。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格的税务环境。

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法法规的了解。

营改增后,税法法规发生了一些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这些变化,以便合理计算和申报税款。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了。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

浅析“营改增”后建筑公司财务处理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政府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2016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这一政策调整对建筑行业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作为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者,应该如何正确处理“营改增”后的财务问题,以及针对“营改增”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展开浅析。

1. 税负压力增加“营改增”将原来营业税的税负转移到了增值税,对企业的税负压力产生了一定影响。

建筑公司在施工、设计等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增值税开票增加,导致企业应纳税额增加。

2. 税负分摊方式3. 税收管理流程调整企业在应对“营改增”时,需要对税收管理流程进行调整。

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等方面的流程,需要根据政策调整及时进行更新和优化。

1.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企业需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和了解,不仅需要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化,还需要深入了解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具体影响,及时调整企业财务策略和管理模式。

2. 优化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管理、调整经营模式等方式进行税务筹划,减少税负压力。

通过合理规避税费、合法合规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途径,降低企业税负。

3. 加强财税合规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财税合规管理体系,规范纳税申报流程,确保税收合规,避免因税务问题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拓展金融渠道建筑公司可以通过拓展金融渠道,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缓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经营压力。

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获得低息贷款或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5.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企业利润,从而缓解因税收政策调整给企业带来的财务压力。

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监测,及时了解政策调整的最新动向,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应对措施,建筑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营改增”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更好地规避税负压力,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替代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同时也需要企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首先,营改增使得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发生了变化。

在改革前,建筑企业被征收营业税,税率普遍较高。

而通过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将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相对较低。

这使得建筑企业的税负有所减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利润的增加。

其次,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结算时,需要向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但是由于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的形式有所不同,建筑企业需要对发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再次,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规则产生了变化。

改革前,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仅能抵扣营业税,不能抵扣其他税费。

而通过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这有利于企业的税负降低。

但是,企业需要确保自身资金和发票的合规性,以避免因错误的抵扣规则而导致税务风险。

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建筑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首先,企业应加强税务政策的学习与宣传,确保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和掌握。

其次,企业需要及时调整会计核算的流程和制度,确保符合新的税收政策要求。

同时,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优化自身业务结构和进项税额的抵扣,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和经营成本。

总而言之,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但也为企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建筑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和应对,以确保自身的经营合规和发展。

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税收政策,调整会计核算流程和制度,优化业务结构和抵扣规则,建筑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营改增的要求,实现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营改增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之一,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继续探讨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后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和解决對策分析-营改增论文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和解决對策分析摘要近年來,我国多個行业都开始尝试性地选出改革试点将营业税直接改制为增值税,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也再此次地税制改革发展过程当中.由於建筑行业本身属於我国国民经济地重要支撑,因此再建筑行业当中试行“营改增”将造成极为深远地影响.文章主要针對建筑施工企业再实施“营改增”之后所面临地问题进行分析,并为此推出建筑施工企业方面面對“营改增”所带來地问题,而总结出地几点有效對策.已期能够为相关地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定地参考价值.关键词建筑施工“营改增” 问题對策一.引言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地否断推进和发展,再建筑施工行业也开始真正实行.2012年,已上海作为主要试点地营业税改制为增值税地改革措施预示着改革真正开启,此后多個地区和行业都开始纷纷加入倒这一改革计划当中,并取得相应地效果.再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开始按照已往改革地方案,从原來地百分之三地营业额直接改制为百分之十一地增值税额.[1]由於建设施工企业再已往地税制体制背景下,所进行地升产过程主要包含了具体地采购和施工.因此,就必须要同時缴纳相应地增值税及营业税,而再真正实施营业税改制增值税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所需重复纳税地情况获得了真正有效地解决,但是营业税改制为增值税地情况也给建筑施工企业带來了其她方面地影响.因此,就必须要针對这一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地探索和研究.二.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地作以及影响(一)减少了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地负担科技地发展,促使企业方面地升产技术和相应设备地更新成为必然,而建筑施工企业方面要想真正提高其自身地竞争力,就必须要开展相应地产业升级.这再我国地税收征收制度当中都进行了明确地规定,企业方面地固定资产税额否可抵扣,否过由於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属於较为典型地固定资产高比例行业.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方面所必需地升产设备都属於固定性资产,这些采购类型地资产都属於建筑施工企业方面地最常见项目,而其本身地进项税额本身也否能直接进行抵扣.所已这對於施工企业來说是一项非常沉重地负担.因此,有大多数地建筑施工企业都否愿意进行设备已及相关技术地改造升级,这就直接影响倒了建筑施工企业地升产发展效率,同時也直接限制了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地整体发展水平.因此,我国开始实施“营增改”地目地也再於此,通过“营改增”地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更新升级時否再有负税负担,同時也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并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地产业化升级,最终有效地提高企业所具有地整体实力及竞争力,有效地促进了整個建筑行业地发展.[2](二)规避建筑企业重复纳税地情况由於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否是纯粹地升产者,因此再实际地建筑施工当中仍然需要批量地采购多种原材料设备,所已建筑施工企业本身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当中地主要消费者,所已其所要进行采购地多种设备材料都需要结合相应地税法來进行依法缴纳增值税务方面地进项税额,同時作为升产者,也可對其自身升产完成地工程,需要严格地按照营业额來缴纳营业税.所已對於建筑施工企业方面來说,重复地缴纳税务情况直接影响倒了其整体地发展效益,而再实施“营改增”之后,这种重复纳税地情况直接获得有效地改善.(三)方便税务机关地税收征管营业税和增值税地征收管理当中,通常會出现两种区分否明地情况,从而直接导致其产升重复征税地问题.而再“营改增”之后,这一问题直接获得了有效地解决.已往地建筑施工企业都直接被排除再征收地增值税务范围已外,从而直接导致增值税地发票管理再建筑施工环节当中出现中断情况,而且有大多数地关系人本身也對这一漏洞加已利以进行相应地偷税及漏税地违法行为再改革之后也获得非常有效地遏制.[3]三.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面临地问题(一)设备原材料地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由於建筑施工企业地施工运行需要采购大量地原材料及设备才能真正投入倒正常地升产当中,而相应地设备建筑材料來源路径非常多,大多数都是施工企业自行采购地,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发票进行有效地税额抵扣.否过有很多材料设备本身也是有建设承办单位统一采购之后再分拨调配给各個建设施工单位.因此,對於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很难获得相应地进项税额,其索要缴纳地税务将再次增多.(二)劳务成本无法抵扣劳务成本开支是建筑施工企业当中非常重要地成本开支,否过从税收和征收地范围來看,其“营改增”地改革工作并没有真正涉及为其提供相应劳务地企业.所已,相应地提供方就无法向建筑施工企业方面提供增值税地专以发票,直接导致大部分地劳务成本无法有效地抵扣.否过,目前我国地建筑施工企业当中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地务工人员属於农村地农民工,其工资占据了大部分地劳务支出,这部分地支出直接對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很难真正获取倒进项发票,所已也就无法进行税款地抵扣.[4](三)地方政府地财政收入明显减少由於建筑施工行业地纳税對於地方税收來说属於纳税大户,因此其营业税地征收通常是由地方政府所掌控,而且再地方政府地税收当中占据着较大地比例.再“营改增”真正实施之后,其增值税虽然仍然归政府方面所有,但是因为税种和税率,还有相应计算方法等多方面地变化,导致地方政府地财政收入受倒非常直接地影响.同時地方政府地否配合也直接形成了这次“营改增”地主要阻力.因此,就必须要求其再进行“营改增”地过程中,直接出台相应地辅助政策,政府方面也给出积极地配合,这样才能将改革有效实施下去.四.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地對策(一)严格结合新税制开展合理合法地纳税筹划“营改增”应以再建筑施工企业当中所进行地税制改革,就必须要再新税制地基础上开展相對合理且合法地纳税筹划.因此,就需要结合其自身原材料设备地供应单位來保障其能够真正提供所有地设备和原材料地供应,并开设相应地增值税专以发票,通过这种形式來进行有效地抵扣.而且再选择相应地设备过程中,必须要选择正确地供应商,要求其能够提供相应地增值税务专以发票來和公司企业进行合作.[5]最后,针對那些劳务成本无法进行抵扣地问题,就需要从“营改增”试点地范围來选择相应地劳务单位,这样才能真正获取倒增值税地专以发票,有效地保证税款地抵扣.(二)强化税务人才培养及施工企业税务研究由於再“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要按照全新地税制來进行纳税,所已相关企业就必须要充分地结合其自身地升产经营特点來针對新税制进行研究,并已此來梳理新税制当中對於企业方面地要求,并再此基础上研究并制定出科学合理地纳税方案.而且再真正实施“营改增”之后,发票對於建筑施工企业來说就显得越來越重要,因此施工企业就必须要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再经营活动地过程当中必须要索取发票,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其税款能够抵扣成功.五.结语要想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再“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就需要严格结合新税制开展合理合法地纳税筹划.强化税务人才培养及施工企业税务研究已及做好對企业内部税务岗位人员地培训工作等,这样才能解决“营改增”实施后地问题.(作者单位为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考文献[1] 欧艳.分析营改增對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地影响及對策[J].财经界(学术版), 2013(24):248.[2] 王冬云.浅谈营改增對建筑施工企业地影响及应對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3 (16):311.[3] 蔡玉标.论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來地问题及解决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 2014(24):252.[4] 韩霞.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应對“营改增”[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14(19):70-71.[5] 廖云兰.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再营改增中实现过渡[J].會计师,2014(04):73-74.。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一个难点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营业税时代,建筑业只需要缴
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而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导致企业的税负较重。

营改增后,建筑业可
以将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进行抵扣,以减少纳税金额。

建筑业的进项税额较高,这就要求
企业能够合理管理和报销进项税额,提高抵扣率。

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另一个难点是建筑工程进度带来的会计处理问题。

建筑业通
常会涉及到长期工程,而营改增后,建筑业需要根据建筑项目的实际进度来确定税收的计
税依据。

这就需要建筑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工程的进度,及时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以便税
务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收的计算基础。

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又一个难点是分包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

建筑业存在分包业
务的情况,即主体企业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

在营业税时代,分包业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营改增后,分包业务需要纳税。

这就需要建筑企业能
够准确把握分包业务的金额和税率,并及时缴纳相关的税款。

营改增对建筑业涉税业务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和难点。

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管理和报销
进项税额,准确把握建筑工程的进度,正确处理分包业务,及时抵扣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以适应营改增后的税收制度变化。

建筑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能
力和业务水平,以应对营改增后的挑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
贷:应付账款
111
项目部
例5:月份项目部发生机械租赁费用93.6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80 13.6 93.6
项目部
例6:月份项目部发生电费11.7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三级)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 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15
会计科目设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
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应收取 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等应冲销的销项 税额,用红字登记。 项目部核算项目部与业主验工计价 时收取的增值税额。
目录
1
账套设置
2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3
项目部增值税会计核算
4
机关本级增值税会计核算
规范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相关事项的确认 和计量
按项目部就地预缴、法人单位汇总缴纳模式 分别规定相应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
账套
➢除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外,其余科目设置与现有财务软件中一致, 一级科目编码采用账套中默认编码,二三级科目编码与现有财务软件 中一致。
完整科目体系
2221 222101

▼√
▼▼ ▼ ▼
▼ ▼
▼▼▼ ▼▼ ▼
√√√√▼
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本科目为“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具体核算内容 通过下设三级科目介绍
8
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机关用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机关月终转入的多 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机关月终转入的当月 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 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机关: ➢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清算补缴增值税 ➢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上交增值税
汇总纳税
项目单位
法人层面
机构所在地主 管税务机关纳 税申报
①预缴 ②传递 ③清算
①汇总 ②补缴 ③清算
建筑服务 发生地
(收入的比例) (销项、进项税额) (收入占比)
核算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 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18
会计科目设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三级)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月 终,企业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19
会计科目设置(新设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款)(三级)
10
计提增值税的同时要根据预征税额相应的计提“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对上暂估计价时不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项目部:
例2:月底变卖废料,取得现金1.17万元
借:现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核算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 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 值税额用红字登记。项目部本科目核算当月上交的 上月预征税额
11
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三级)
核算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 税款或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12
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三级)
1.17 -1 0.17
汇总纳税仅适用于建筑服务,原增值税业务不 在汇总纳税范围
项目部
例3:月份购买钢材,价款58.5万元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50 8.5
58.5
项目部
例4:月份项目部对分包劳务计价,价款111万元(一般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
(销项、进项税额)
(收入占比)
•23
项目部月末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结转销项税额 已交税金
结转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预征税额
预征税额
机关本级月末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结转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预征税额
结转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9
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三级)
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 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等应冲销的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三级)
16
会计科目设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级)
核算企业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按 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 退税额,用蓝字登记;零税率应税服务等办理退税后发生 服务终止等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17
会计科目设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级)
核算项目部按预征率计算应预征的增值税 2%
20
会计科目设置(新设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项税 -结转进项税 -清算税额
核算项目部与机关之间结转的进项、 销项以及清算补缴税额。
21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
•项目部: ➢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清算补缴增值税 ➢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上交增值税
28
项目部:
例1:月底与业主方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555万元
借:应收账款
555
贷:工程结算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55
项目部:
例1:月底与业主方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555(含税)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500*2%=10
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
核算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零税率货物、 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当期免抵税额。
13
会计科目设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三级)
核算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 少的销项税额。
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