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车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学校车管理制度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随车照管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
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____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____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
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1篇)学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1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一)车辆进出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
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校车管理规定2024年版详解

校车管理规定2024年版详解《校车管理规定 2024 年版详解》校车,作为孩子们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希望和未来。
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校车管理规定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2024 年版的校车管理规定更是在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详细规范。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校车的定义和标准。
2024 年版规定中,校车是指依照本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 7 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校车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标准,包括车辆的结构强度、防火性能、应急出口设置等。
同时,校车还应当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在驾驶员资质方面,2024 年版规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周岁以上、不超过 60 周岁。
同时,驾驶人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 12 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此外,还需要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校车的行驶路线也是管理规定中的重要内容。
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
校车停靠站点的设置也有明确规定,应当在规定的位置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对于校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024 年版规定强调,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范本(4篇)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车辆的管理,确保学校车辆的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的车辆,包括校车、巴士、教职工用车等。
第三条主管部门:学校车辆管理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
第四条管理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注册和备案第五条学校所有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并备案,与车管所保持定期的联络。
第六条车辆注册和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车辆的所有人、车辆的使用范围等。
第七条车辆的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将车辆的年检、保险等相关资料提交给行政部门。
第八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和车辆所有人都有义务和权利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借用第九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有责任制定车辆使用计划和安排车辆的使用顺序。
第十条学校内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学校车辆时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紧急情况,临时调动车辆的使用顺序。
第十二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的借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借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
第四章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三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制定车辆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的具体事项和细节。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车辆的轮胎、制动器等部件,并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车辆的检查和修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和车辆的驾驶人员有责任对车辆的日常保养进行记录,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五章车辆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车辆的安全检查、驾驶人员的培训等。
第十八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达到国家的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校车使用管理规定一、学校校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实行用车审批制度。
二、学校校车主要用于学校的行政事务、教职工因公外出及师生的应急使用。
三、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
四、校车由学校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司机要认真执行“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和履行“司机职责”。
五、学校司机要注重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保证用车安全。
六、学校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对违章违规行车造成的非正常性支出学校不予报销。
七、学校校车因公务发生交通事故及被罚款,要根据司机、乘车人所负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不同比例的经济损失。
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事故由学校负责;公车私用的,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八、学校校车的维护、修理,由司机向总务处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送检维修,之后凭修理厂正规维修清单及发票报销。
九、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校车使用许可第十四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____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模板】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1一、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二、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日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工作。
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作扣车处理。
三、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四、师生的车一律停放在规定的地点,校园内禁止骑车。
学校车辆使用的管理制度2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2023年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2023年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1一、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
学生入园、出园,都由家长自己接送。
二、确有需要必须租用校车的,一定要租用有资质、有承担安全风险能力的客运公司的车辆。
三、必须与用车所在单位和司机本人签订责任书。
四、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时必须有教师跟车监管和保护。
五、所有校车必须按交警核定的载乘人数搭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驾驶人员每天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并定期维修。
做到安全出车,平稳行使,严禁超速。
对屡次超速、超载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七、建立校车及司机的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八、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校车的载乘情况作突击检查,严厉处置超载行为,对发现校车有多次超载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
2023年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2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2023年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3从学校师生的安全角度出发,特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进出学校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校车许可管理制度

校车许可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学校规模日益扩大,学生人数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便利,学校校车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校车的管理和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为了规范校车的经营和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出行,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校车许可管理制度。
二、校车许可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校车管理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校车运输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
2. 安全第一校车管理应当以学生的安全为首要原则,各项管理措施都应当围绕着保障学生的安全出行展开。
3. 规范管理校车管理应当遵守规范操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管理,杜绝违规行为。
4. 公平公正校车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对符合条件的校车进行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严格控制,杜绝违法行为。
5. 审批透明校车许可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审批程序应当公正公开,避免不当干预。
三、校车许可管理制度构建1. 校车许可的条件(1)校车必须是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运营者协助学生上下学的车辆。
(2)校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通过安全检测合格。
(3)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驾驶证,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无违法记录。
(4)校车运营单位必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2. 校车许可的程序(1)校车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校车许可工作,严格审核申请材料。
(2)申请校车许可的单位应当提交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车辆信息。
(3)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4)通过审核的校车在规定的期限内颁发校车许可证,颁发车牌号码。
3. 校车许可的管理(1)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校车许可登记台账,对每一辆校车都进行登记备案。
(2)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审查其运营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3)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紧急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进行及时处理。
4. 校车许可的监督(1)校车的许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校车的安全运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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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小学
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校车使用许可制度规范如下:
一、校车使用许可条件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流程
(一)申请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市、区)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行驶路线原则上不跨区县;市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包括: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附件1);
2.校车标牌申请表(附件2);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学校还应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
7.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
8.校车安全
管理制度;9.租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校车,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运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10.随车照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报有关部门审查时,申请人需同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二)审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的当日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相关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
(三)批准
— 2 —
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校车标牌发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本级人民政府关于校车使用许可的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并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向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发放校车标牌时,应当审核并将以下证明、凭证存档: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原件;
5.《校车标牌申请表》原件。
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校车标牌应当记载本车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发牌单位、有效期限等信息;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
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以及校车标牌的换发、补(换)领、收回等相关业务,按《x'x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规范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和校车标牌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办理流程办理。
四、校车使用许可吊销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销
— 3 —
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校车驾驶资格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3.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校车行驶线路
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三)校车停靠站点
校车停靠站点的设置应优先考虑公交站点。
若校车停靠站点附近— 4 —
无公交站点,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校车许可时,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日期距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之日三十日以内有效,超过三十日的,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前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五)严格校车监管
各地要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照有关规定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附件: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2.校车标牌申请表
3.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表
— 5 —
附件1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正面)
— 6 —
(反面第一联,此联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7 —
(反面第二联,此联送交通运输部门)
— 8 —
(反面第三联,此联送教育行政部门)
— 9 —
说明:1.“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按购车发票标注的内容填写;“车辆使用性质”按实际用途在“□”内划“√”;“车辆类型”与“车辆使用性质”
一致的,“校车属性”为“专用校车”,不一致的,为“非专用校车”,
在相应的“□”内划“√”。
2.幼儿校车上核载幼儿人数大于20人小于40人时,应配备至少2名随
车照管人员;大于等于40人时,应配备至少3名随车照管人员。
小
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上核载学生数大于等于40人时,应配备至
少2名随车照管人员。
3.本表正面九份,反面第一、二、三联各三份,学校、教育部门、校车
标牌发放部门各存一份。
— 10 —
校车标牌申请表
填表说明
— 11 —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各栏目只能选择一项;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栏的“品牌型号”项目,按照车辆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标注的内容填写;
6、“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
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7、“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8、“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填写。
— 12 —
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表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