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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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2023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2023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2023文章标题:2023年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在2023年,山东省对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更新。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了解相关信息。

一、2023年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和要求1. 报考资格2018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了公费生的招生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2023年,报考山东公费师范生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主要包括:(1)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3)具有较好的师范生基本素质,具备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潜质;(4)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公费师范生的其他相关规定。

2. 报名流程报考山东公费师范生的流程和要求,将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和山东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需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报名流程,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3. 选拔条件除了符合报考资格和正确完成报名流程外,山东省公费师范生选拔的条件还包括一系列的笔试、面试以及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需要具备扎实的教育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素养,通过多种方式的选拔,最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4. 培养要求一旦成功成为山东公费师范生,将会接受全方位的师范教育培训,学制一般为4年,期间将接受丰富的教学实践和专业知识培养。

毕业后,将被安排到基层学校任教,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公费师范生计划在社会各界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报考的考生来说,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

通过深入了解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我相信更多的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青年将会受益。

这也将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结回顾本文从2023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出发,通过全面评估展开了深入探讨。

济南公费师范生分配方案

济南公费师范生分配方案

济南公费师范生分配方案小伙伴们,今天咱来唠唠济南公费师范生的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 按需分配,优先保障。

首先呢,就是按照各个区县学校的实际需求来分配咱公费师范生。

那些特别缺老师的学校,就像嗷嗷待哺的小鸟等着虫儿一样,会被优先考虑。

比如说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就急需咱公费师范生这股新鲜血液注入,这是为了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 综合考量,就近为主。

在分配的时候呀,还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呢。

其中就近原则也很重要哦。

就像我们平常找工作都想离家近一点,公费师范生也会尽量被分配到离自己家相对近的地方。

这样既方便老师们的生活,也能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的教育环境。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啦,如果某个地区特别缺某种学科的老师,即使离家远点儿,也可能被分配过去。

二、分配流程。

1. 信息收集。

各个区县的教育部门就像大管家一样,先把自己区域内学校的教师需求信息收集起来。

什么学科缺老师啦,缺多少啦,都得弄得明明白白。

这就好比做菜之前得知道要做啥菜,需要多少食材一样。

2. 个人意愿调查。

然后呢,就轮到咱公费师范生表达自己的想法啦。

就像选对象似的,大家可以说说自己想去哪个区县,对哪些学校比较感兴趣。

当然啦,这个意愿也得符合实际情况,不能都往那些条件好的地方挤,毕竟每个地方的孩子都需要好老师。

3. 匹配与调整。

接下来就是一场大匹配啦。

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需求和公费师范生的意愿,像搭积木一样,尽可能合理地把人分配到各个学校。

不过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太合适的情况,就像积木搭歪了,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调整。

比如说某个学校原本说需要数学老师,结果突然发现英语老师更缺,那就可能把原本打算分配到其他地方的英语公费师范生调整过来。

4. 公示与确定。

最后呢,把分配的初步结果公示出来,就像张贴榜单一样,让大家都看看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那这个分配方案就确定下来啦。

这时候,公费师范生们就可以收拾行囊,奔赴自己的新岗位,去当那些可爱孩子们的引路人啦。

定了!公费师范生可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生也能考!

定了!公费师范生可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生也能考!

定了!公费师范生可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生也能考!来了来了!公费师范生可以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政策终于落地了!日前《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其中就规定了允许公费师范生报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此项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在读公费师范生哦!公费师范生可报考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有限制!不支持考博士!早在《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时,允许公费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规定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该文件正式发布实施,公费师范生全日制读研落地成为现实。

《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

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山东省教育厅对该项政策也进行了解读,省教育厅表示,支持公费师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签约地教育教学工作,《实施办法》允许公费师范生报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因此出国进修硕士或报考管理类等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专业,以及报考博士研究生不在支持之列。

“这里所说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实指的就是同专业的教育硕士。

教育厅允许学生考研,也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开展农村教学服务。

”山东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辅导员陈光表示,即便没有专业的限制,从学生自身在大学的学习情况来考虑,选报本专业的教育硕士也是最合适,且成功率较高的选择。

在读公费师范生也可考研新政引不少应届毕业生尝试公费师范生可以报考全日制研究生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将要报考的学生,也适用于现在在读的公费师范生。

《实施办法》中称,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允许其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山东公费师范生考研政策

山东公费师范生考研政策

山东公费师范生考研政策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考研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本科毕业为山东省高校师范类专业学士学位,且在接受公费师范生培养期间一直保持正常学籍。

2. 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

3. 考试费用:考试费用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承担,考生无需支付。

4. 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规则遵循公费师范生投档规定。

5. 培养期限: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期限一般为2年,但延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6. 培养费用:公费师范生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获得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可能会根据年度和省份的不同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在申请时参考最新的招生政策和通知。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是指山东省教育厅针对公费师范生招生进行的规定和
要求。

公费师范生是指经过选拔和录取,由政府提供全额奖学金资助的师范教育专业学生。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高考成绩。

公费师范生招生实行统一
组织、统一划定计划和统一录取的原则。

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并达到山东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确定的计划人数、培养目标、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

其次,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还考虑了综合素质评价。

在高考成绩相对接近的情
况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会成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相关竞赛获奖情况、科研能力、学科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考核。

再次,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也考虑了农村考生的优惠政策。

在录取时,针
对农村考生,会按照一定比例提高他们的录取分数,以增加他们录取的机会。

此外,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还需要符合招生计划的分配要求。

学生的录取
专业、学校、名额等都需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总的来说,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学生的
综合素质评价和农村考生的优惠政策,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这些规则的目的是选拔出优秀的师范教育专业学生,为山东省培养高素质、优秀的教育人才。

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优秀的师范生已经成为各个省份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教师需求,山东省积极推进师范生的培养和招生工作。

下面将对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一、招生计划设置根据山东省教育部门的要求,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将根据各地区的教育需求和经济实力来进行设置。

招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师范生和特岗师范生两个类别。

1.普通师范生普通师范生招生计划主要根据各地区的教师需求来确定,以确保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和数量。

根据初步统计,山东省2024年的普通师范生招生计划预计为2000人左右。

2.特岗师范生特岗师范生是指从事农村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生,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的教师需求而设立的。

根据山东省教育部门的规划,2024年山东省特岗师范生招生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计划招生人数为1000人左右。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1.报名时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至5月,具体开放时间会在招生公告中进行通知。

2.报名条件普通师范生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高等师范院校本科生、研究生等即将毕业生,专业相关,品德良好。

特岗师范生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高等师范院校本科生、研究生等即将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地区从事教学工作。

3.录取方式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的录取方式主要包括统一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环节。

统一考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包括学术成就、科研能力、体育艺术特长等。

三、培养方案及就业安排1.培养方案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根据不同的培养层次和专业,制定了具体的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实习和实践环节、论文写作等。

2.就业安排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将根据教育部门的安排,安排到各个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

普通师范生主要分配到各级学校担任教师职务,特岗师范生主要分配到农村地区开展支教活动。

总的来说,2024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将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来满足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山东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 学生报考的专业必须符合教育厅指定的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2. 学生必须符合山东省高考报名资格要求,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山东户籍或取得山东省高考报名资格证明等。

3. 学生必须通过山东省高考,并在高考中达到一定的分数线,才有资格申请公费师范生录取。

4. 学生必须参加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资格初审和面试,初审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审核、高考成绩审核等,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职业意识、教育理念等。

5. 根据学生参加公费师范生资格初审和面试的成绩、高考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录取。

6. 最后,学生必须按照教育厅的要求进行相关材料和手续的办理,包括健康体检、报到、入学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录取规则,具体的录取政策还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为准。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分数线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分数线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分数线
山东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分数线根据具体学校和年份可能会有一定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要求:
1. 基本条件:山东省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党团员优先,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文理科要求:有些学校要求报名的学生分为文科和理科,一般按照文科要求,对于文科,要求高考总分达到一定分数线,例如在500分以上。

3. 综合素质评价:山东省自2017年开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学科素养、综合能力、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考察。

4. 面试:一般要求参加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教师职业的潜质。

具体的分数线一般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确定,可通过山东省考试院或各所师范院校官方网站查询。

由于具体情况可能有所变动,建议您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官方招生简章或与相关学校招生办联系,了解最准确的要求和分数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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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山东省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

师范生公费教育重点培养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学有专长并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

第三条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招生录取第四条凡热爱教育事业,大学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师范生。

第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开足开全课程对师资的需求和农村中小学编制使用等情况,确定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及学科分布,经县级政府同意,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底前,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经市级政府批准后,统一报省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遴选确定培养高校,统筹安排分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六条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关分数要求,并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发布招生简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鼓励高中毕业生积极报考公费师范生。

第七条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

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章公费培养第八条培养高校要按照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面向农村、强化实践的原则,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系统设计培养方案。

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坚定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实践,落实实习支教制度,全面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打下牢固根基。

第九条各培养高校、各定向就业市要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机制。

培养高校要加强对公费师范生管理,安排公费师范生到定向就业市进行教育实习。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培养高校遴选建立公费师范生优质实践基地,配合培养高校加强对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培养过程管理,关注公费师范生成长发展。

第十条培养高校根据国家、省等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退出、进入的具体办法。

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同意后,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一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根据各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一般不得因转专业延长修业期。

第十一条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

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师范生。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第四章就业上岗第十二条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在市级政府领导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在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建立竞岗选聘制度,将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竞聘考察内容。

每年11月前,培养高校将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及培养情况通过公费师范生管理平台发送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有关县(市、区)政府要优先使用农村中小学空余编制,必要时通过使用临时周转专户编制等途径,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均有编有岗。

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当地农村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章履约管理第十四条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在培养期、毕业后的履约管理分别由培养高校、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收缴、管理、使用违约退缴资金。

违约退缴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人事招聘、履约管理、表彰奖励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中止协议的情形。

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暂缓履约。

待情况允许后,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

第十六条终止协议的情形及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与公费师范生终止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培养高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培养高校或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第十七条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处理。

(一)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高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培养高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2.受到培养高校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二)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等费用。

(三)公费师范生本科(研究生)毕业后,符合入职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应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等费用。

未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缴纳违约金等费用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公费师范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在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从公费师范生离开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6%的比例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第十八条公费师范生应按协议约定就业,原则上不得跨市就业,但志愿到我省边远贫困县(市、区)任教的,可于毕业学年上学期11月提出申请,经培养高校审核、签订协议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接收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市就业,并履行服务期承诺。

第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在报考、学习、转专业、就业、读研、任教等环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激励措施第二十条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研究生毕业。

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可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十一条具有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公费师范生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定向就业市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

第二十二条优秀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评选。

鼓励各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设立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

支持培养高校遴选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各市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和终身发展。

第二十四条将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师范院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

对在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师范院校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培养高校建立优秀公费师范生奖励机制,奖励品学兼优、爱岗敬业的履约公费师范生。

第七章条件保障第二十六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计划制定、公费师范生备案,监督指导各市、各校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履约管理等有关工作。

各市、各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同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教师资格认定、就业指导、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违约退缴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各市、县级政府要为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宿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

原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2018年、2019年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且正在就读的公费师范生,参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管理,允许其在培养期按规定程序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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